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提高我市园林施工企业园林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年度“市城市园林优秀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参加资质管理工作,无不良记录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个人)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优秀施工企业”的条件:
1.在市内注册,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电力工程的勘测设计水平和质量,鼓励电力勘测设计单位和广大勘测设计人员勇于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优化勘测设计方案,控制工程造价,推动设计革命的开展,创造水平高、质量优和效益好的优秀勘测和优秀设计成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优秀设计评选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并完成的电力勘测、设计、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四优")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国家电力公司优秀项目以及推荐国家级优秀项目的工作。
第三条国家电力公司"四优"项目包括优秀工程勘测、优秀工程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其中,优秀工程设计分为水电、火电、送电、变电以及调度自动化系统几类;优秀工程勘测分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气象和水资源评价四个专业申报评选。
第四条国家电力公司"四优"项目应在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原则的条件下,贯彻设计革命的思想,力求技术创新、设计创新,积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在技术水平、技术方案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国家电力公司"四优"的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四优"的项目可以被推荐参加国家级优秀项目的评选。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六条电力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完整勘测或设计以及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符合以下范围可以申报国家电力公司优秀项目:
各县(市)、区(局)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委(党组):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优秀专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拔第二批市级优秀专门人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要求及申报时间
凡符合市级优秀专门人才选拔范围和标准的,均可以推荐申报,成果时限**年--**年。申报时间,截止于4月30日。**年12月被表彰的首批市级优秀专门人才不参加此次推荐评选。
2、推荐申报程序
各单位组织部(政治处、政工科)负责优秀专门人才的推荐和呈报工作。推荐工作采取群众举荐、本人自荐、组织推荐等形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推荐人选要在广泛征求本单位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党组)讨论通过后以党委(党组)正式文件(一式2份)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呈报。
3、申报材料
申报人选需填写《**市优秀专门人才呈报审批表》一式3份,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形成推荐人选事迹材料1份,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2寸彩色近照3张;有关论著样书;市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技改项目需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科技推广成果需有市、县(市)区以上科技管理和审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各有关单位:
为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强*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市科委启动*年度*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在*年1月1日前进入申报单位,一般应有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经历。
二、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军人才,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三、*年学科带头人计划将继续支持“联合”申请的“产学研”项目。“联合”申请中,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人员申请“A类”计划,围绕企业急需研发项目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对应企业科技人才申请“B类”计划,开展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联合”申请项目(包括A类和B类)须在项目申请可行性方案中“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并填写联合申请对方的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等信息。申请单位(区县)还须在“*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备注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项目。
四、*年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的重点为:
1、国家和*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2、国家、各部委以及*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市科委启动年度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且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上。
二、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军人才,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企业应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三、申请条件请参照《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和《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管理办法》。申请者须具有市户籍或市居住证,且年龄未满50周岁(指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须年1月1日前进入申报单位工作,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申报单位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四、年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重点支持国家和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研发团队中的杰出科技人才;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重点支持国家、部委及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大力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五、每人限报一项,且A、B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得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请。
六、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年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实行限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前三项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2)多年从事科研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受聘担任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3)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
根据我省高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将第四项修改为:4、近5年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款中的两个条款:(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项目2项。(2)在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其中自然科学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本学科领域的权威性期刊发表3篇以上。(3)出版一部学术著作(第一作者)(4)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前5名;省级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5)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审定品种的第一主持人。
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不低于1:0.5)。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燕赵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一、目的
针对目前系统考核工作尚未展开,员工绩效不明显的情况,为了更好地体现“一起成长、一起升级”的人才管理政策,充分挖掘2003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优秀事迹,拟定本方案,用于对2003年度优秀员工的选拔操作工作。
二、评选原则
1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三、成立优秀员工评定小组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中教会联字(2014)00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践行党的十精神,激励广大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委会和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接收申报材料做宣传,12月6日起大众评选,12月18日起评委会终评。
二、奖项设置
2014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园)优秀骨干教师(含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下同)、优秀班主任(含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含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我省高校“*”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