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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健康工程”建设相结合,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的改革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年,初步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医药科技创新和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明显提升,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区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渝东北前列。
(三)重点工作
重点抓好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机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严格规范的卫生保障与监管机制等八项体制和系统。着力抓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改革。
二、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重点改革
根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号)和《关于印发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市府办字号),结合我县实际,就年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确保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医保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参照国有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政策,财政补助解决全县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职工、困难农垦企业职工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责任单位:医保局、财政局、农业和粮食局、林业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增加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保障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医保局、财政局、国资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保90%以上的城镇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责任单位:医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扩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将新增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摘要】 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试点过程中,理清思路,创新改革模式,积累推广经验,提出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使新医改顺利稳步开展。
【关键词】 乡镇卫生院 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
一、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基本状况
崇礼县乡镇卫生院共有10所,村卫生室256个,辖区服务总人口12.89万人,核定编制142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4人,执业助理医师16人,执业医师19人,床位138张,医改前平均药品加成率53%,总体负债302万元,2008、2009、2010年收支结余分别为-153万元、-207万元、-186万元。
二、乡镇卫生院医改工作的实施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成立了“崇礼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设立了医改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医改工作。(2)制定了《崇礼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崇礼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办法(试行)》、《崇礼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确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的具体内容,为新医改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3)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药品收支进行了摸底调查,重新核算了2007~2009年三年的基本收支情况,掌握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销售、人员结构、诊疗设备使用、基本运转费用等相关数据,县级财政每月安排28万元医改经费,以保证基层医疗结构开展正常的工作。(4)县编制部门根据省、市编办《关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通知》的精神,由人事部门、卫生部门提供现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底数,按照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能和服务基层人口数,结合坝上山区具体情况,重新核定编制,核定10所乡镇卫生院编制142人。(5)县卫生局成立了“崇礼县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定了《崇礼县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分户管理,坚持各乡镇卫生院的 “三权”、“四责”不变:“三权”为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四责”为资产管理责任不变、债权债务管理责任不变、财务收支平衡责任不变、会计主体责任不变。(6)县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科、社保科、国库科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计财科联合沟通,加大了医改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医改资金及时拨付到基层医疗机构。
三、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问题。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是要执行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的运行包括定价、招标、配送、零差率销售、医疗报销等各个环节,每一环节的改革都会对现有利益格局产生影响或冲突:一是招标、配送费用是否列入基本药物成本;二是财政对基层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如何补偿,目前尚无统一的说法;三是村卫生室还没有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怎样建立一个完善的补偿和监督机制去管理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网的网底,主要靠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的加成来维持工作,若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受到很大冲击。(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的要求,政府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并且医务人员工资达到当地同等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若与我县乡镇教师的人员工资持平(人均25000元/年),预计增加财政支出236万元,再加上基本药物加成补助352万元,仅此两项财政多支出588万元,给县级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实际拨付有较大的困难。(3)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陈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虽然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逐年增加,但是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农民小病去村卫生室,大病去县级医院或省市医院,这是目前乡镇卫生院收不抵支的根本原因。
年,我县依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系体例变革,较好地完成了五项重点工作任务。首要是抓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四个到位,夯实医药变革基本
一是组织指导到位。成立了医改工作指导小组,设立了医改办公室,并从相关部分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医改工作的组织施行。按期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和医改指导小构成员大会专题研讨医改工作,并将基本药物准则施行,写入《县政府工作申报》,列为2012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之首。制定下发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渐均等化工作审核方法》、《坚持居民健康档案》等文件和《基层医疗卫活力构综合配套变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新增90种药品目次集中询价收购工作施行方案(试行)》等9个方案,明确了各部分职责,保证了医药卫生体系体例变革的稳步推进。二是宣传发起到位。实时召开县、乡、村三级大会,就医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层层发起,构成合力。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一名专职信息联络员,举行一份简报,坚持一个网站,多渠道多路子宣传医改精神。还,应用乡镇赶集等活动,发放医改宣传材料2万份、围裙1万件、环保袋1万个,使政策众所周知、大家皆知。三是经费落实到位。落实了专门医改工作启动经费,配套处理基层卫生院治理信息化建立和职工基本工资、绩效赔偿、津补助,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积极调整支出构造,按月足额拨付医改赔偿资金,个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津贴334.8万元。还,按3元/人的规范,对村庄大夫承当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津贴,保证了村医的合理收入。四是监督治理到位。制订出台了《基层医疗卫活力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审核方法》、《基层医疗卫活力构绩效审核施行方案》和《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审核施行细则》等文件,将有关目标列入县政府绩效审核内容,每周传递、半年督查、年关审核,将审核后果与奖惩挂钩,有用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增强对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价钱公示状况的督查。各乡镇卫生院统一设置了电子触摸屏价钱查询系统,及时公示药品价钱,添加了药品目次及价钱的通明度。
二、严厉两项准则,增强医疗保证才能
围绕“病有所保、病有所医”,立足从基本上处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增强基本医疗保证准则和基本药物准则建立,获得了分明成效。
基本医疗保证准则建立方面:医保掩盖面不时扩展。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参保18836人,参保率达97.6%;城镇居民参保33319人,参保率达95.3%;参合农民191193人,参合率达92.82%,超越省市下达目标2.8个百分点。医保规范逐渐提高。年,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付出达6万元;城镇职工医保赔偿3092人次,金额达1592.7万元;城镇居民医保赔偿1521人次,金额达304.4万元;新农合赔偿参合农民11.6万人次,金额达1905.87万元,并积极探究坚持和谈筹资的新机制。年,省、市、县、乡四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高达57.5%;县级医疗卫活力构报销比例达70%,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85%;县、乡两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4.19%,高于全市均匀程度6.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一;参合农民次均费用延续3年节制在全省最低程度,赔偿率延续三年全省最高。医保系统不时完善。将低保对象、五保户医保报销后仍难担负医疗费用,悉数归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由县财务统筹处理。还,积极开展儿童先天分心脏病等儿童严重疾病医疗保证试点工作,先后对7名儿童先天分心脏病进行了免费医治。
基本药物准则建立方面:进一步理顺治理体系体例,实时将林冲乡卫生院、新晃镇卫生院辨别从县人民病院、县中病院进行剥离,执行人、财、物独自核算,从新明确了这两个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本能机能,为试点工作的推进扫清了体系体例妨碍。并投入168万元,用于新晃镇卫生院营业用房维修和各项基本医疗设备的装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卫生院功用。大力施行卫生信息化平台,各乡镇卫生院统一装备病院治理系统,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流程,为推进基本药物准则建立以及施行电子病历平台奠基了基本。还,制订下发了《基层医疗卫活力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施行方案》、《关于阿奇霉素等34种补充基本药物中标价(最高零售价)》等文件,明确了397种药物零差率销售目次,增强了基本药物准则政策保证。并确定了五家药品配送企业,按全省网上集中投标收购中标价统一配送,由各医疗单位进行自立选择网上收购,全程施行阳光操作。经过施行基本药物准则,群众看病贵问题获得分明缓解。从年12月12月28日启动施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来,2012年1-4月,全县基层卫生院门诊次均药品费用由24.16元降至21.56元,下降达10%;住院次均药品费用由349元降至212元,同比下降约39%;零差率销售药品320万元,直接让利群众15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病人15.5万人次,同比增进6.5%,住院病人2万人次,同比增进2%。基层医疗机构总收入857.2万元,比上一年同期削减46万元;医疗收入325.32万元,比上一年同期增进37.4万元,增幅为11%;药品收入331.32万元,比上一年同期下降了138.64万元,降幅为41%。
三、加强两种才能,提高医疗服务程度
各位领导:
按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的通知》,区政府组织发改、卫生、财政、民政、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全区的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药物供应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并根据《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鲁政发〔2009〕90号),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126个行政村、68个社区,总面积336.86平方公里,人口62.6万,其中区属人口35万、农业人口16万。2008年,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现有区直医疗卫生机构3处(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镇卫生院2处,职工688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66处、村卫生所108处(在岗社区、乡村医生588人),先后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区、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全区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规范优化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流程,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8年,全区医疗保险参保47098人,其中在职人员37019人,退休人员10079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06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848万元,个人帐户1215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677万元,当年社保基金结余306万元,基金结余率7.5%;累计滚存结余374万元,结余率7.34%。
(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区新农合作制度从2004年开始试点,2005年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筹资从2004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04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达到了人均筹资100元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08】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推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调整印发了《2009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加强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同时,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报销比例,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区的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定点医院与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2年正式启动,参保范围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区医疗保险处统一调度使用,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实行网络结算,患者出院时,只负担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保局结算。转诊转院的患者,须根据转往医院所在区域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即:转往本省省属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5%;转往省外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10%。然后再自负最高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2003年,为降低困难企业负担,全区推出了住院统筹,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2005年为推进全区企业改革,我区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2324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2008年度,全区实际发生住院人数4655人,已出院人数为4367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883万元,人均住院费用8892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内住院费用3428万元,人均7850元,占医疗总费用的88.3%。统筹基金支付2464万元,为住院费用的63.46%,统筹内费用的71.9%。个人负担率为36.54%和28.1%。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认真总结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政府两次举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对121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办发〔2008〕21号),允许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随时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政策按照《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政办发〔2007〕45号)的规定执行。我区已多次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试点工作座谈会提供现场。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按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求,2005年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局,具体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下沉工作,设立街道镇卫生监督机构5处,聘任街道镇卫生监督员15人,把卫生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村,并聘任63名社区卫生助理员,108名村卫生监督助理员,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监督体系。(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开展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成功实施了省级“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社区结核病控制”等项目,为全省城区结核病控制提供了经验。申报了省级心脑血管病防治示范县,目前已通过省卫生厅中期评估。全面开展艾滋病防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常规检测和自愿咨询监测工作。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从2005年6月份起实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分发、免费接种。从2008年5月份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新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分发、免费接种。(3)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突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目前,通过省、市、区卫生部门认定的A级单位9个,B级单位36个,C级单位813个,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得到切实改观。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规范持证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布局,通过年度校验督促全部达标。先后针对无证私自行医、药店非法坐堂行医、超执业范围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空挂单位对外服务等开展了专项治理,净化了医疗市场。积极开展“星级社区”、“星级道路”、“星级店铺”创建活动。结合泰城综合整治活动,制定了餐饮、公共场所、商店等星级创建方案,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经过多年建设,全区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区、处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面,以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镇村两级医疗单位为框架构建了全覆盖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完善了急救中心建设,配齐了“120”救护车和基本医疗救护设备。(1)建立组织,完善预案。区政府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设立了流行病学、消毒技术、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放射事故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八个专业技术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霍乱、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十一运会保障、救灾防病等各种情况下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技术小组,做到人员、物资、技术、培训四到位。健全完善《xx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xx区突发霍乱应急预案》、《xx区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禽流感应急预案》、《xx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xx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方案》、《xx区2009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xx区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十一运会保障等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案。(2)健全机制,及时处置。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处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全区设立了4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疫情值班电话为主线,各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公共卫生监测点为依托的传染病及突发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应急专用物资、器材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医院急诊科和重症监护ICU建设。(3)强化演练,提高能力。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队伍各专业小组专题培训,对49个公共卫生监测点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对各处镇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霍乱腹泻病防控等应急演练。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区域位置和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状况,对城区的区级医院着力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培植了“中医治未病”、“中医骨伤”、“中医中风”等一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专科;两个镇卫生院分别列入了全省乡镇卫生院“360工程”和“1127工程”建设单位,新建和改建了业务用房,优化配套了医疗设备;五处街道卫生院(防保站)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通过转型,建成了高标准的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大村级卫生所的改貌配套建设力度,结合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村卫生所改貌建设,对新建的村级卫生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每建成1处符合标准的新卫生所,区财政和镇财政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形成了区、镇、村共同参与卫生所建设的良性投入机制。目前,全区108处卫生所全部达到“五室分开”和设施配套要求,6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群众的就医环境大大改善。随着医疗机构设施的不断完善,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农(居)民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社区)”。二是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xx政发【2007】125号)等文件,理顺了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处镇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由区人事局进行核定,其机构、人员上划区卫生局实行统一管理;处镇卫生机构实行主任(院长)负责制,主任(院长)是本单位和所辖一体化管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的法人代表。主任(院长)实行选聘制;实行卫生服务机构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体制。对区直和处镇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深化基层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制定岗位薪筹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级聘任制度。推行以“三制、四管、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定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使他们才有所用、老有所养,切实解除了广大基层义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他们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而奋斗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遵循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律,突出抓好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目前,全区所有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的转化。鼓励多种形式的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进一步调动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改进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国务院决定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进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卫生机构和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一、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并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合理划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责,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责。禁止各种非法行医。
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
二、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并按扣除财政补助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享受政府补助,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三、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要形成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保障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四、加强卫生资源配置宏观管理。加快实施区域卫生规划,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和控制卫生资源的存量和增量。卫生资源已经供大于求的地区,不再新建或扩建医疗机构;减少过多的床位,一部分可转向护理、康复服务;调整卫生技术人员结构,引导富余人员向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医疗服务薄弱的地区流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全科医生;严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调整现有设备分布,提高使用效率;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拓展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
五、改革预防保健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综合性预防保健体系,负责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领域的业务技术指导任务,并提供技术咨询和调查处理传染病流行、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机构要密切结合自身业务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工作,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方面的作用。
六、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实行公立医疗机构的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根据任职标准,采用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医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2012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中华药都·养生行动计划(2011—2011年)》,切实加强中医药特色建设,积极参与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科研水平,实施文化建设,推动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全面落实“中华药都·养生”行动计划
(一)全面完成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华佗中医院、蒙城县中医院创“三甲”工作、、县中医院创省级“示范中医院”工作要有实质性进展,并在年度内完成名医堂、国药堂和养生堂建设工作任务。年底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医科床位达总床位数的5%以上。年底前100%的乡镇卫生院及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并至少有1名中医药从业人员,能使用中医传统方法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每个行政村卫生室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到年底,每县、区至少要新设立1所中医诊所,在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设立至少1所中医坐堂医诊所。
普遍开展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谯城区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蒙城县开展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实施“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工程
华佗中医院、县中医院新院建设在完成征地、拆迁、总体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年内开工。蒙城县中医院要想方设法取得县委、县政府支持,争取年内落实130亩以上的新院建设用地。县中医院要加快与县医院老院区的置换进程,并进行认真设计、改造,确保置换工作顺利完成。各中医院在设计、改造过程中,要加强内涵建设,充分注意中医药文化的体现。
在现有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中医骨伤、田氏喉科等我市具有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建设。全市每所中医院都要完成2个以上的中医特色科室建设,并启动“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设立中医治未病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发展中医事业纳入整个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当中,逐步健全和完善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和市、乡镇、村(社区)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2.高度重视农村中医工作,扶持农村中医事业,将农村中医事业纳入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中医科室和中医管理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中会西的执业医生。
3.增加财政投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中医事业费要实行预算单列,并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其增长比例应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同时,市财政、乡镇财政每年还应分别安排不少于0.2元/人、0.1元/人的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扶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的重点建设项目。
4.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中医药服务给付政策。在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时,把符合条件的具有中医医疗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为鼓励参保人员使用中药饮片治疗,计算中药饮片报销基数时上浮30%。
5.重视和关心市中医院建设,突出市中医院在全市中医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对中医院基本建设立项要优先安排,并享受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6.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扶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药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各位领导:
按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的通知》,区政府组织发改、卫生、财政、民政、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全区的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药物供应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并根据《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鲁政发〔2009〕90号),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126个行政村、68个社区,总面积336.86平方公里,人口62.6万,其中区属人口35万、农业人口16万。20*年,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现有区直医疗卫生机构3处(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镇卫生院2处,职工688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66处、村卫生所1*处(在岗社区、乡村医生588人),先后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区、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全区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规范优化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流程,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年,全区医疗保险参保47098人,其中在职人员37019人,退休人员10*9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848万元,个人帐户1215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677万元,当年社保基金结余3*万元,基金结余率7.5%;累计滚存结余374万元,结余率7.34%。
(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区新农合作制度从20*年开始试点,20*年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筹资从20*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达到了人均筹资100元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推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调整印发了《2009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加强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同时,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报销比例,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区的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定点医院与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2年正式启动,参保范围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区医疗保险处统一调度使用,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实行网络结算,患者出院时,只负担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保局结算。转诊转院的患者,须根据转往医院所在区域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即:转往本省省属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5%;转往省外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10%。然后再自负最高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
20*年,为降低困难企业负担,全区推出了住院统筹,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20*年为推进全区企业改革,我区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2324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20*年度,全区实际发生住院人数4655人,已出院人数为4367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883万元,人均住院费用8892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内住院费用3428万元,人均7850元,占医疗总费用的88.3%。统筹基金支付2464万元,为住院费用的63.46%,统筹内费用的71.9%。个人负担率为36.54%和28.1%。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认真总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年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政府两次举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对121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1号),允许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随时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政办发〔20*〕45号)的规定执行。我区已多次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试点工作座谈会提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