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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主管履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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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设计

【摘要】 文章根据项目设计的调查问卷收集数据、设计实证检验模型、筛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项目之后,从三个方面设计了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包括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关键词】 北京市;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制度设计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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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子公司董监事履职行为的管理

【摘要】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母公司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规范和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以下简称“董监事”)履职行为和流程的管理,对于完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加强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正确贯彻母公司战略意图、防范子公司经营风险、促进母子公司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司管理 出资人

一、董监事履职的意义

董监事作为母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股东方权益代表,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贯彻母公司战略部署安排,行使法律赋予董监事的参会权、表决权、签字权、决策或监督权等权利,勤勉尽职的履行工作职责。董监事的勤勉履职有助于构建子公司内部权力制衡的约束机制,维护母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董监事的工作职责

母公司外派的董监事,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所任职岗位业务素质,具备把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前瞻、预测能力和决策、判断水平,同时还应当具备比较全面的财务、经营、法律、管理、所从事行业等专业知识。

董监事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按章程在所任职公司参加重大事项决策,关心所任职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了解掌握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中或可能出现的重大情况,并以适当方式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维护股东方权益,检查督促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即三会决议的执行,及时掌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资产、财务、计划、投资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在遇重大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关法律和章程提请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时或事后立即向母公司报告。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工作中积极与其他股东方代表、董监事进行沟通。在提交议案、进行表决以及实施其他履职工作行为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集团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如何加强董监事履职行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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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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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工作职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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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银行业持续监管中的高管管理问题

摘要:高管人员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需要监管者用持续监管的理念,对高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高管管理应抓好“四个结合”,突出动态考核、“软件”管理、现实表现、非现场监管四个重点。

关键词:持续监管 高管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是银行业监管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管好银行业机构必须管好高管。从上世纪90年代

抓好高管“软件”管理,一是要将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是否称职、是否留任或升迁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细化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将一些难以把握和准确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从考核指标体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确的、易于把握的指标。如高管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经营是一次、两次还是多次,是一般性违规还是重大违规行为。三是可以引入黄牌警告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一般性违规高管人员实行黄牌警告,辅之以戒免谈话,指出其违规性质,责其整改,并将黄牌警告载入高管档案。四是考核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被监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持续性“软件”管理中表现优异的,要及时提拔,对表现差的要及时调整。

三、高管管理应坚持考察历史记录与考察现实表现相结合,重在考察现实表现

高管人员管理从时间顺序上讲分为历史记录和现实表现两个方面的考察,历史记录表明高管人员过去从业的情况,现实表现则代表当前高管人员履职的状态。做好高管管理必须要考察历史记录,是否有重大违规、是否在履职中有重大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高管管理还须着重在高管的现实表现中去考察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对过去的违规情况有所纠正。我国干部管理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高管管理的历史记录应分清什么是原则性的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以笔者之见,未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的历史记录应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即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只因一时疏忽导致工作失误而被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应给一定机会让这些高管能够重新证明自己,而不应“一棍子打死”。

在参考历史记录基础上,高管现实表现考察至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肩负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管理重任,其现实表现关系到银行业的荣辱兴衰。监管当局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经常性地组织高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强化监管。对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诫提醒,从而引起重视,不犯低级错误,少犯错误。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程序及时做出任职资格处理;三是要把监管当局现实考察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察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当局与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沟通协调机制。监管当局要及时向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通报高管考察情况,同时,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也应将高管中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从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现实表现应结合其业绩和群众评议结果全面评价,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业绩主要通过其经营管理所取得的效果来展现,而群众评议结果则是本单位职工对高管工作的满意度。一般来说,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背离。监管当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正、公平地结合多方面情况全面评价高管。

四、高管管理应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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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部门履职评价的做法和思考

近两年,泰州农商行依据部门工作职责,探索开展部门履职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活动的开展,总结部门工作成绩,发现工作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执行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促进部门管理效能、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的提升,为高管层决策提供依据,推动业务经营发展。

一、基本做法

1.确定评价对象。组成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会、稽核部为成员的部门履职评价小组,将部门履职评价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每年选择3-4个部门作为评价对象,所选评价对象报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实现对职能部门的履职评价全覆盖。

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评价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被评价部门的相关职责、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年度工作目标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评价主体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二是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三是风险控制与合规经营情况;四是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实施工作评价。评价方式采取非现场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非现场评价主要是利用对被评价部门已有的各种内外部检查结果、监管报告,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进行评价。现场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为评价提供依据。

4.形成工作报告。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小组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梳理,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客观地对被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整改意见、处理建议等内容。

二、取得的成效

1.部门履职意识得到强化。通过评价,对被评价部门履职情况及其效果予以验证,使其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促进其尽责履职;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增强部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履职缺位、管理不到位现象;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预警,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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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受托责任呼唤注册会计师审计

【摘 要】 受托责任是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如何评价高校的履责情况是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鉴证作用,将高校的财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设想,分析了高校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存在的障碍和构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建议。

【关键词】 高等学校; 注册会计师; 审计

一、财务报告是高校财务受托责任的载体

高校作为非营利性质的公共部门,从政府取得各种教育资源,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责任。要保证资源被恰当的使用,如实反映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责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提出的财务报告目标中指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应当向当前和潜在的资源提供者和其他报告使用者提供信息”,以“评价非企业组织的管理者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成绩以及其他业绩的表现”。因此,为公正评价高校管理的受托责任,借鉴《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的内容,高校应当定期编制反映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报告,真实地披露部门预算的执行、财务资源的有效运用、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等责任的履行情况。

当然,高校管理的责任与企业经营的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利益驱动相比,具有履行和实现机制的复杂性,无法用一些关键性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率、资本收益增长率等)来衡量和评价高校履行受托责任和受托业绩的实现程度,从而解除高校的受托责任。因此,按照新公共管理的思路,为评估高校受托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必须借助财务报告的披露,提供相应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反映高校法定预算的遵从、业绩的实现等信息,并通过专家独立的职业判断,以证明筹集及使用资源的目的是合理有效,并帮助社会了解和评价高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受托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

基于对受托责任的鉴证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监督的一种新形式。随着社会对公共经济责任要求的提高,高校作为教育资源的经营和管理者,其运行节约、效率、效果如何,越来越为社会大众所关注,但出于现实考虑,公众和政府自然不可能亲自对高校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考察,因此,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公认审计准则》公告中要求“为保证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应披露的材料均给予了真实的反映,该报表后还要附有一名独立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而我国2009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2009]56号)所提出的“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正是顺应了社会对高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要求,通过赋予独立审计机构来达到对高校使用资源情况的最终控制。

三、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及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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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问题探讨

[摘要]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集团公司,而集团公司对处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该文基于集团公司外派财务负责人问题作探讨。

[关键词]集团公司;外派;财务负责人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1)09-019-01

集团公司通常通过对下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来实现财务控制,对任职单位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督,以保证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能够履行职责,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负责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规定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以及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度;二是专业胜任能力;三是财务工作以及行业管理经验。

同时,还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例如是否因渎职给任职企业造成过重大经济损失,是否有过违反国家法规,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等。

二、明确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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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设计

【摘要】 文章根据项目设计的调查问卷收集数据、设计实证检验模型、筛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项目之后,从三个方面设计了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包括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关键词】 北京市;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制度设计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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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业广告业务内控建设问题探讨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 新闻出版业的快速发展,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内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弊端日益突显,已无法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满足不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深化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既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要求,又满足新闻出版单位发展现状的需求。广告业务一直是新闻出版单位维持发展规模,扩大影响力提高经济收入水平的重要业务板块。广告收入是其事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本着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的重要性原则,如何对广告业务流程中关键点的风险识别,以规避风险为导向,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是新闻出版单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本文在分析新闻出版行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以CT杂志社为例,梳理CT杂志社广告业务流程,研究广告业务流程中关键环节的风险点,提出规避这些风险的内控目标,从而建立一套适用于新闻出版单位广告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符合市场供求关系的内部控制环境,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广告业务潜在风险实施控制,达到广告业务流程监督全覆盖的防范效果,确保广告经营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新闻出版业;广告业务;内部控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71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2

新闻出版业事业属性的单位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职能是服务政府。资金来源和事业职能决定了这一类新闻出版单位以宣传政府政策、传达政治导向为使命。这类新闻出版单位虽然没有市场竞争压力,但为提高影响力扩大事业发展,保持政府喉舌地位等使命。发展广告宣传业务成为这一类新闻出版单位的重要经营目标。广告收入成为其重要经济来源,随着广告业务的逐渐开展,广告业务流程中潜在的法律隐患、经济责任等风险逐渐显露,给新闻出版单位的事业发展带来威胁。构建一套新闻出版业广告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从而改善新闻出版单位内部控制环境,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广告业务潜在风险实施控制,达到广告业务流程监督全覆盖的防范效果,确保广告经营目标实现的需求愈发迫切。

一、新闻出版单位广告业务内部控制体系的现状与不足

(一)单位内部控制环境不健全,内控监督力度不够

新闻出版业事业单位很少设置独立的内控机构,内部控制的主要职能由财务部门承担,发挥不了应有监督职能。这使得第一,内部控制缺乏独立性,财务部在行使内部控制职能时无法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与建议;第二方面财务部在履行监督职能时由于与被监督部门是平级关系,无法形成实质上的监督管理。缺乏实际执行力,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第三由于财务部对业务流程的了解是从其业务的经济表现形式出发,对工作业务流程实质并不了解,对业务流程的风险点把握不全,导致内部控制的目标无法实现,内部控制效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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