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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精选

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1篇

乙方(供应商):

为切实做好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购药质量,保障患者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切实减轻患者及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有效防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向甲方提供“一证一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二、甲方依据中标品种目录选定所需药品后,应及时与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本合同,以保证临床用药需要。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延或拒签合同,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乙方在接到医疗机构供货要求(电话或书面文件)48小时以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当次所需全部药品和伴随服务。如中标方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须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有资格的经营企业配送;如乙方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又不委托配送企业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视情况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作相应处罚。

四、凡列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购,必须使用中标方或中标方委托配送企业的药品,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乙方或配送企业在接到需方供货要求后,须持发票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加盖“驻马店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发票登记专用章”。

六、乙方或配送企业应按中标价向医疗机构及时提供当次所需全部药品,所供药品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含破损),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

七、乙方所供药品与计划中的品名、规格、数量相符,否则甲方不予验收,并按未送货处理。同时所供药品的有效期一般药物在一年之内,生物制品在半年之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乙方给甲方提供药品,必须保证质量,如发现假药、劣药,按所送药品金额1-5倍罚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药品后60天内,应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送货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十、乙方为甲方协议供货单位之一,如遇国家政策改变,协议终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3)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甲方代表签字(院方):

盖章: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供货方):

盖章:年月日

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2篇

乙方名称: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___市___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合同_________未满的药品除外),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招采平台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3篇

乙方名称: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___市___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合同_________未满的药品除外),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招采平台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

地点:_________名称

QQ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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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4篇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名称

QQ群号

司法考试交流群1【网校学员进】 1468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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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5篇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序号

标的名称 通用名 商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6篇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通用名 │

│商品名 │

│企业│

│单位│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7篇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_员秆槭占觳椤_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品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 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____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已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

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8篇

采购人(简称需方)___________

供应商(简称供方)___________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与质量

1、包装标准: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均由供方承担。

2、伴随服务:

a)送货到位:供方将货物运交需方指定地点;需方或需方授权代表签发的收货日期为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

b)提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3、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a)按合同交付货物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竞标时竞标人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b)如果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验在供应商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c)采购人接收药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

d)采购人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上述决定必须在七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除非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提品的有效期原则上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4、因产品质量而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除承担相应损失责任外,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价款结算

1、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以挂网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及时与供应商结算价款。

2、付款时间:采购人应在收到供应商配送产品并提交如下凭据于______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所规定应支付的全部货款。(配送产品总额的商业发票;装箱清单一份;需方签发的收货证明一份。)

3、运费承担: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条采供双方履约义务

1、供应商履约义务:

a)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时间要求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急需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____小时,急救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b)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c)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期限,应向采购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用,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人履约义务:

a)采购人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挂网产品。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产品替代挂网产品。

b)采购人将完成挂网产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c)采购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d)采购人必须要求供应商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e)如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止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供应商的违约赔偿金。

2、供应商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采购人的违约赔偿金。

第五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另行要求外,供应商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六条终止合同

1、违约终止合同:

a)、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b)、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c)、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d)、如果采购人认定供应商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e)、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并在七日内通知集中竞价采购经办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供应商应对购买替代产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f)、如果采购人未按购销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迟延期间的货款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向人民法院。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需方机构(盖章):供方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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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9篇

关键词 医疗保险 预付制 用药结构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3)15-0037-05

2012年12月4日,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正式公布了“人社部发〔2012〕70号”文件,即《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这意味着,多年争辩并逐步达成共识的医保付费机制改革,终于以正式文件开始推进落实。文件要求,按照“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并以此为基础,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的改革方向,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将对医保患者、医疗机构、医药供应商等医疗服务提供与消费的利益相关方产生极大影响。结合笔者之一牛正乾同志于2012年10至2013年1月,作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课题组成员,先后对香港、台湾、韩国和日本等周边地区和国家相关医保体系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并对美、德、英、法等国的医疗健保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的体会,在此仅就我国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结构的影响作一分析。

1 医保付费机制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驱动力

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在营运过程中收入与支出必须有足够的盈余,方可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保障其健康发展,否则将无法为老百姓提供正常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机构要保证收支盈余,就必须开源节流,即设法增加收入(诊疗服务收入、财政拨款等)、并努力控制成本支出。

1.1 “后付制”的医保付费机制成为医院多用药、用贵药的动力

我国目前医保部门针对医疗机构的医保付费方式绝大部分是“按服务项目付费”的管理机制,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所设计的每一服务项目制定价格,参保人在享受医疗服务时逐一对服务项目付费或计费,然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人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偿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后付制”类型,即医院的诊疗收入与其提供的服务量直接挂钩。

显然,在现有“后付制”的医保付费机制下,虽然能够调动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工作积极性,但很容易发生医生诱导需求和促使医疗机构提供过度医疗的现象。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就医院药品使用而言,只要医院针对医保患者使用的药品是医保目录内的品种,理论上就可以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在目前严格的药品价格加成管制和医药招标采购管制政策下,药品在医疗机构使用销售中,医院只能在中标药品范围内选择,并限制在采购价格(中标价格)基础上顺加15%作为医疗机构的利润。医院使用药品成为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销售药品是医院的利润来源。在医院开源节流保障盈余的利益驱动下,诊疗过程中,促使医生多使用药品、使用价格高的药品,增加药品收入(即“开源”)自然成了医院增加利益的直接动力。这也是长期以来,为什么有关部门反复强调并出台很多文件,限制医院的药占比、限制医生的处方用药行为效果有限的重要原因之一。

1.2 “预付制”改革的医保付费机制将有效约束医院多用药、用贵药

按照“人社部发〔2012〕70号”文件要求,未来两年医保付费制度是在开展总额控制的同时,积极推进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改革。这种付费机制改革属于“预付制”类型,即医院的诊疗收入取决于患者数量、服务类型、业务综合增长速度等因素“打包”支付,与具体给予某个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相对“脱钩”。对医疗机构将采取“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对结余资金与超支费用的分担办法,逐步形成费用超支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分担,结余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留用的机制。

显然,在实行“预付制”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后,医保部门对于支付给医院的医保费用控制作用将大大增强,必然会迫使医院自觉控制诊疗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降低管理成本。就医院使用药品而言,药品品种价格高低、数量多少,理论上似乎与医保部门关系不大了,反正是包干制的“打包付费”。医院给医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成为了医院的费用成本,销售药品不再是医院的利润来源。同样,在医院开源节流保障盈余的利益驱动下,将促使医生少用药品、使用性价比高的廉价药品,降低药品费用支出(即“节流”)则成为医院增加利益的直接动力。医保“预付制”的综合改革,可促使医院主动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对患者因病施治,主动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消耗,限制虚高价格的药品使用,降低医疗成本支出,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1]。

2 医疗机构的利益驱动对医师诊疗行为的约束与激励

在医院有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保障盈余的驱动力之下,医生的诊疗行为若对医院增加收益是正向的、一致的,或者不影响收益的降低,那么理论上医院对医生的诊疗行为应该是鼓励的、支持的。否则,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收益增加,进而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转。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会促进医院收益增加,包括诊断、检查、处方用药等是否科学合理,当然也包括是否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收受贿赂红包等行为。

2.1 “后付制”的现有医保付费机制,医院缺乏约束医生收受贿赂、过度用药的真正动力

在现有体制下,由于药品回扣的直接刺激,使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的情况比较严重。由于“后付制”的现有医保付费机制(即按照服务项目付费),对医院的控制费用缺乏约束作用,加上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让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价格越高获利越多,既有明的加成,又有暗的返利,暗的返利(包括给予医生等相关人员回扣)更多。而医生索取回扣的行为与医疗机构销售高价药品的利益驱动,高度一致,自然让医疗机构对医生收取回扣现象视而不见,甚至纵容。若医生不拿回扣,所开的药价低了,医院的加成收益就少了;医生拿了回扣,药价自然就高了,医院的加成收益就多了。拿回扣导致药价虚高并不损害医院的利益,相反增加了医院的收益,大家都认为医生不拿“回扣”白不拿,所以医院对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这种严重违法行为视而不见[2]。

2.2 “预付制”改革的医保付费机制,医院将不得不约束医师不合理的诊疗行为,有效控制诊疗费用

绝大多数专家学者,包括很多高层领导都充分认识到,尽快推进医疗机构的管办分开、消除公立医院垄断地位,推进医保付费改革为降低药价虚高、解决过度用药等看病贵的治本之道。“预付制”的医保付费改革,使医生收受回扣、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等行为变得与医院的利益相对立。当药品在医院的使用过程中成为成本的时候,医生收受回扣等行为必将损害到医院的收益,因为医生的回扣来自于药品价格的提高,直接提高了医院的成本,将降低医院的利益(盈余),进而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营运。

在“预付制”改革的医保付费机制下,医院将会有动力快速形成“切断药品销售与医生之间直接的隐形利益关系”的机制,通过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使医生合理诊疗,有效降低诊疗费用,包括不拿药品回扣带来的药品费用降低,增加医院收益,医院再把这些收益奖励给对医院有贡献的医生,从而使医生的收入由以前的“靠医药代表”给回扣,改变成由“医院院长”给奖励的方式,使医生有尊严地获得合法收益,收入阳光化,鼓励医生合理用药。

一旦相应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形成,医院为降低药品在医院的使用成本、提高医院的整体收益,在医院的内部和外部将形成两股强大的监督检举力量。在内部,任何人收受药品回扣的行为都因损害了医院全体职工的利益而面临检举的危险,医院管理者将有相应的积极性,主动地控制和打击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在外部,同一个药品,送回扣的批发企业批发价肯定高于不送回扣者,价高者被采购、价低者被淘汰,所以任何企业送回扣的行为都因损害同行竞争者的利益,而面临被检举的危险[3]。

3 医生诊疗行为与医院用药结构成因

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医院用药结构形成的直接动因。长期以来,虽然政府频频出台诸多措施打击医院中涉及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商业贿赂,希望达到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目的,但效果十分有限。如果我们数一数有关部门专门为此发出了多少“一纸空文”,就会知道医院药品销售中的商业贿赂是如何屡见不鲜、屡揭不停甚至屡禁不止的。在药品高回扣的刺激下,医疗机构的用药结构仍然是价格虚高的药品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而中标价格较低的药品却很难给患者使用。

其重要原因就是,“后付制”的医保付费机制没有发挥约束作用和药品加成管制政策的助推,造成了医院用药价格虚高,购销使用等环节的“回扣贿赂”现象。同时,在医疗服务低价管制和药品加成管制这两大政策的制约下,医院大多并不满足于15%的药品加成收益,而会通过形形的手段,让医药企业为自己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或“返点”,放任医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向医药企业收取现金回扣。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医院管理层直接出面与医药企业就“返点”的多寡和方式进行谈判,也就是所谓的“二次议价”。由于政府规定医院必须执行中标价,同时禁止医院与医药企业进行“二次议价”,现金“返点”的情形受到了一定的抑制。但是,许多医院可以要求医药企业提供额外的“服务”,例如出资为医院购买设备、提供培训经费、组织科研考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例如旅游)等等。近两年来,在个别地方出现了一种新的“改革”,即由当地卫生局出面,代表其下属的公立医疗机构同医药企业进行集体“二次议价”,压低了药品的进货价,但是医疗机构的药品进货发票上还是使用了虚高的中标价,“二次议价”所获得的利益由医药企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通过卫生局再返还给医疗机构。这只不过是“二次议价”合法化的一种方式而已。当医院药价虚高背后的“服务”、“返点”甚至“回扣”成为常态之后,对医院和医生实施治理整顿的效果注定是摁了葫芦起了瓢[4]。

为什么在医药领域,如此众多本来平平常常、规规矩矩、勤勤恳恳的医生们,必须在违规的情况下才能生活得好一些?或者,如果不违规的话,为什么他们不能享有体面的生活?真正有问题的究竟是“违规者”,还是现有的规则本身呢?

当“预付制”的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实施后,需要真正落实医疗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医生有获得阳光下高收入的“合法权益”,医院有给予有贡献的医生高回报的“合法权力”。“预付制”的医保控费机制改革的落实,把药品在医院中由利润中心改变为费用成本,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管理者自己主动严格控制医生处方行为的积极性,通过合理诊疗有效降低药品费用。通过总额预付、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等购买服务的机制和市场化竞争,使得公立医院学会合理地控制运营成本,主动降低药品在诊疗中的成本,使得公立医院的良性发展不再单一依赖药品的加成销售。当医生在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政策之下,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充分体现医生自身价值。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结构将发生根本变化,医生在诊疗开具处方时,追求药品的性价比,廉价的好药,将得到青睐。目前虚高价格的药品占据主导的地位,将会被廉价药品、性价比高的药品所替代。

4 医院用药结构的变化与医药供应商的竞争规则改变

医院的用药结构直接支配着医药供应商的药品配送、制造结构。目前,在各地区,公立医院均控制了药品零售环节80%左右的市场份额。为了保住这80%的市场份额,以医院市场为主要目标市场的医药企业往往甘愿放弃零售药店20%的市场。社会资本在医疗服务市场份额极低的前提下,面对众多的药厂,目前的医院处于买方垄断地位,数量众多的医药企业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只能满足医院的种种要求[5]。

在“后付制”的医保付费机制和药品价格加成管制政策下,药品正常的价格竞争机制失灵,谁的回扣多谁的销量就大,这倒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高定价、暗回扣”的营销体系,开展以回扣为主要手段的隐性畸形交易竞争。为了给药品定个高价,药品生产企业就不得不成立各种“政府事务公关部门”,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攻关”;为了让高价中标的药品顺利的销售出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就不得不建立庞大的医药代表队伍,“攻关”医院领导和医生。药价虚高得离奇、离谱就不足为怪了。

通过“预付制”改革的医保付费机制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了满足医疗机构降低药品在医院中的成本、提高医院的收支盈余,企业可以进行公平、合法的价格竞争,由原来的“暗地回扣”转“明折明扣”,药企将回归正常竞争、规范经营、优胜劣汰,促进行业集中度自然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营销过程中没有必要再采用“高定价、暗回扣”的非法营销模式。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将恢复正常,彼此之间的竞争不再是商业贿赂的竞争,而是“高性价、明折扣”之下的质量、价格、服务、效率、管理的竞争,这种竞争环境下,医药企业的竞争规则将发生根本改变,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集中度的自然提高。

5 医保付费改革和医院用药结构变化对医保患者的影响

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对患者而言,医院处于卖方垄断地位,因为它控制着处方药的开方权、销售权以及公费医疗和医保定点资格,患者在很大程度上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和选择权。在国家推行新医改以来,逐步实行全民医保的政策,广大百姓的医疗需求得到了极大释放,但在“后付制”的医保付费机制下,当医保患者看病报销比例比较高的情况下,患者使用药品的心里倾向往往是希望医生在给其诊疗的时候开具价格更高的药品,因为作为非专业的普通患者而言,其想当然地认为,价格高的药品才是更好的药品,同时也有一种占了国家便宜的心态;而医生可能受到药品回扣等利益的刺激,会诱导患者使用高价药品或过度用药;某些医院受利益驱动,也倾向于放任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结果是对患者造成严重的过度医疗、不合理诊疗,从而发生较多的药害事件,甚至因过度用药或不合理用药导致致死、致残事件的发生;对医保部门,造成医保费用支出增长过快,而医保筹资的增长有限,从而导致医保筹资与支付发生赤字,带来巨大压力,不可持续,甚至某些地区已经难以维计。

中国“五险一金”的缴费总比例在全世界已属高位,个人税负和社保缴费已超过其工资总额的25%,短期内难以继续提高缴费比例。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扩大覆盖面的增量空间已经不大,医保筹资规模能否继续增加,将取决于城镇居民就业的增加、收入水平的增速以及财政投入力度。我国目前医保筹资比例已近天花板,而民众医疗需求却不断释放。日益尖锐的矛盾之下,如何保障医保基金使用的效率和公平,成为政策制定部门考虑的首要问题。作为政府迫于医保资金支付的压力,使得医保付费机制不得不进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自然被赋予了规范医疗行为的重任。在由“后付制”改革为“预付制”的付费机制后,由于受到医保部门付费方式的有效约束,医院同样在营运过程中,需要保障收入与支出必须有足够的盈余,同样是开源节流的利益驱动,但因为药品由原来的利润来源变成了成本费用。在这种机制约束下,医院会主动限制贵重药品的使用,有利于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尽可能以较低的医疗费用为更多的人提供服务,促进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减少过度用药,药害事件可能会得到大大减少。在新的付费机制下,也许在某个阶段,会限制医疗服务技术的更新与发展,对医院主动发展医疗业务形成制约。或者会降低医院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医疗机构可能会拒收医保患者,减少一些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但当落实了管办分开,竞争性的医疗服务体系一旦形成,这样的类似问题将也会得到逐步解决。

笔者在综合考察研究的6个国家与两个地区医药行业的情况后,感觉均有一个突出的共性,也是值得步学习借鉴的经验:确保老百姓获得健康保障的权力公平,享受较高统一的健康保障水平的同时,充分保证了其选择投保方式的自由,而政府对弱势群体负有完全的兜底责任;对医生而言,确保其准入医疗领域工作的机会公平,基本上获得执业资格的医生都有自由执业、自由开业的机会;对医疗机构而言,确保不同类型的医院享受的政策待遇是一样的,确保政府的规则公平,充分尊重医疗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对医药企业而言,在医保对医疗机构严格控费的规则下,均能够自主和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商、社会药局(药店)进行谈判交易,确保机会公平、充分竞争,提高效率并逐年降低药品价格;对政府而言,主要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尊重基本市场规律,为公众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百姓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发挥政府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笔者相信,随着我国全民医保体系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医保付费机制的改革逐步推进落实,医保付费机制科学合理的设计,不仅仅将影响到医院的用药结构,更将成为撬动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杠杆[6]。付费机制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可能需要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但通过医疗保险向医疗机构购买各种医疗服务,是一个兼顾公平、效率和质量的改革路线,也是一个健康的、可持续的改革路线。

参考文献

[1] 牛正乾.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重点是改革付费机制[EB/OL]. (2013-03-07)[2013-05-02]. http:///20130307/n368092297.shtml.

[2] 牛正乾. 提高医疗机构主动降低药品价格的动力[EB/OL]. (2013-04-23)[2013-05-02]. http:///20130423/n373739354.shtml.

[3] 牛正乾. 标本兼治 根除药价虚高[N]. 医药观察家报, 2012-09-25(3).

[4] 朱恒鹏. 取消医疗价格管制 改革医保付费制度[N]. 中国医药报, 2012-02-06(6).

[5] 顾昕. 公立医院药价虚高冲击医疗保险体系[J]. 中国社会保险, 2010(9): 30-33.

医疗医药合同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医保改革;医疗费用控制;总额预付

1研究概况

近年来国内对医疗保险费用增长的原因分析很多,总结起来大概有那么几点:①政府投入减少,医院医生诱导导致医疗费用上涨。②道德风险导致医疗保险费用快速增长,医生的道德风险主要有开大处方、分解住院、过度检查。③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对医疗保险费用的上涨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医疗技术的使用增加了医疗费用支出。④人口老龄化导致医疗保险费用增长,随着人口年龄增长,患病概率增大,医疗费用也随之增加。⑤医疗保险费用过快增长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滞后。总得来说医疗机构市场化导致医护人员群体商业化,从而导致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德国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医疗保险相关制度在控制医疗保险费用过快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尽相同,但他国制度制定的合理性对我们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2德国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式

德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是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代表,颁布了《疾病保险法》。德国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国家、雇主和雇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都是平等的,缴费多少跟本人的收入有关,另外,收入在规定数额以下的参保人的家庭成员也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德国医疗保险药品费用增长比较缓慢,药品费用支出占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比例比较合理,德国在控制医疗费用上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2.1门诊、住院分开核算制度 参保患者住院需要得到门诊医生的同意,否则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门诊和住院医疗采取了不同的支付方式,门诊医疗费用是通过总额预付制下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来支付的,超出总额预算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住院医疗费用是通过总额预付制下按平均床日付费与按病种付费相结合来支付的。

2.2实行参考定价制度 参考定价制度是德国为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建立的主要制度,德国《社会法典》第五部第三十五条规定:根据药品的化学成分、治疗效果等将药品分为三个类别,每一类又有若干个组,当参保患者选择价格高于参考价格时,超出价格部分的费用由参保患者自己承担,这一规定将促使参保患者倾向于选择价格低于参考价格的药品。参考定价制度同时促使了药品生产企业降低药品生产成本。

2.3实行医药分开制度 德国的医院里面没有设立药房,患者到医院开处方后可以拿着处方到任何一家药店购买药品。德国卫生部有规定,医生不得建议患者去某个药店购买药品,或暗示患者购买某个品牌厂家的药品。这消除了医生开大处方、开昂贵药品的动机,切断了医生、医院与药品生产商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

2.4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机制 德国通过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而在一年内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以获得医疗保险机构返还一定的保险费。德国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机制也规定了医生的责任,对药品的负担比例有严格的规定,对超出预算额度的药品费用,从医生的工资中扣除。

2.5第三方控制机制 德国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第三方,引入了第三方购买机制。参保人可以选择自己满意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自己的人,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更换,重新选择医疗服务的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医疗服务的内容、药品等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医疗行为监管、医疗服务的价格与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协商,为参保人购买价格低、品质高的医疗服务。

3德国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对我国的启示

3.1控制药品费用对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十分重要 德国对药品实行参考定价制度和医药分开机制,切断了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联系以及药品销售与医生收入的联系,在医院里主要是价廉质优的药品,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我国应该实行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机制,增加政府财政投入来弥补医疗机构的收入。我们应借鉴德国的参考定价的经验,药品价格由政府直接控制,根据同类药品的平均价格制定参考价格。

3.2加强第三方控制医疗费用的意识 德国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引入了竞争机制,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满意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自己服务,这样可以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得医疗费用得到控制。我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都属于政府部门处于垄断地位,结合我国国情,在市级统筹区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竞争机制,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区以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满意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自己购买医疗保险的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更换人。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市场竞争来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问题。

3.3取合理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 德国实施的是比较合理的医疗保险费支付方式,而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后付制的支付方式,所以医疗保险费用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由于我们实行的是第三方付费,患者在医院看病,患者先行垫付然后在拿到相关部门报销,医院和患者对医疗费用没有控制的意识,所以我们要通过选择合理的支付方式。为避免单个支付方式的弊端,我们应该综合运用多种支付方式,以某种支付方式为主,其他支付方式为辅。

3.4门诊、住院分开核算制度 门诊住院分开管理,门诊医生严格把关,实行严格的住院准入制度,否则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门诊和住院治疗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门诊治疗费用通过总额预付制下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来支付的,超出总额预算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住院医疗费用是通过总额预付制下按平均床日付费与按病种付费相结合来支付的。对一段时期内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或者发生费用较低的参保人员返还一定的保险费的金额。

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控制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医疗保险制度正常运营的保证,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不仅可以减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缓解"看病贵"的社会问题,还可以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经济来源。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并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借鉴他国的实践经验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林俊荣:基本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其控制[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6,(7).

[2]王锦锦:论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其制度消解[J].人口与经济,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