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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遵义县第一小学始终坚持“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增强教师魅力,构建和谐校园。经过几代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学校已发展成为遵义县办学规模最大、学生人数最多、教育质量最好、校园环境最美、社会声誉最高的小学。
【关 键 词】 依法;治理;小学
遵义县第一小学建于1906年,至今已有108年的办学历史。校园占地面积16363平方米,目前有48个教学班,3319名学生,162名教职工。学校始终坚持“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增强教师魅力,构建和谐校园。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树人、质量立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和“给学生最快乐的童年,给人生最坚实的起步”的教育理念,曾先后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贵州省现代教育技术先进实验学校”“贵州省交通安全文明学校”“遵义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经过几代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学校已发展成为遵义县办学规模最大、学生人数最多、教育质量最好、校园环境最美、社会声誉最高的小学。
一、开展学法宣传活动
学校将《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学习列入每学期的工作重点之一,作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的必修课和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每年2月和8月作为《义务教育法》宣传月,利用标语、校讯通、橱窗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通过《告家长书》,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白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二、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服务区域内暂住居民子女、农民工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全部免费入学,切实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开展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至少一小时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三是实行均衡分班制,不以成绩排名和分配座位;四是严格收费行为,每学期只收取作业本费,保险费学生自愿由家长到保险公司购买;五是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严格执行收支两线,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三、重视学生品行教育
什么是依法治校
依法治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工程之一, 是新时期的领导思想、领导方式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12月,在第一次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同志强调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教育发展与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各级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校的概念理解
从法律概念上讲,依法治校必然体现一种教育法律关系,即依法治校必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大要素构成。把“依法治校”当作一个学理概念来理解,须从多视角把握其本质含义。
1.依法治校的主体界定
从教育法律关系上看,因主体和对象不同,对依法治校有不同的理解。从国家机关以学校为对象进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还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对学校各项具体事务的依法管理;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是以学校的各项内部事务为对象,依法管理学校。所以,作为一个学理概念,依法治校,从教育行政法学角度界定,是指政府及教育等各职能部门依法治理学校;从学校管理学的角度而言,是指学校管理者对学校各项事务进行依法管理。本文探讨的是后者。
2.什么是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所谓“依”,是指依据和根据;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教育法》、《教师法》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之内容,同时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狭义上主要是专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治校所依之法,宜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所谓“校”,依学校的层次类型不同,依法治校的具体内容各具特点。
很荣幸有机会向大家汇报我们**区**中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新的起跑线上,我校以《**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范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区教育局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咬定“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强势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学校的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学校管理实现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立了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三是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施教水平明显提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得到了有效遏止。四是学生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能够主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有效的预防了在校生违法犯罪现象。五是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做到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六是有效的控制了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七是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得到了有效治理,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总结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我们主要着力瞄准以下个方面开展工作,即:咬定一个目标,实现两个转变,注重三大建设,强化四项工作,做到五个确保。
咬定“一个目标”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把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校“安全无事故,安宁无滋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基本目标,倾力打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切实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
实现“两个转变”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在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的同时,也全面提高了我校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水平,实现了观念的两大转变,即:由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注重“三大建设”
【摘 要】我国高校的依法治校研究是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高校作为教育的重要阵地,依法治校的贯彻实施对国家的法治文明影响深远。笔者结合高校工作经验,着重论述高校依法治校的意义、现状和建设措施,为相关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
【关键词】高校 依法治校 意义 措施
1 引言
高等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高校作为高素质人才的集聚地,其法治建设环境和具体的落实水平极大地影响我国法治理念的传输和贯彻。近年来,推进高校建设的法治文明建设,依法治校,革除传统治校手段中存在的各项弊端,为提高我国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产学研一体化实施到位等重要领域的目标达成,关键是处理好学校和学生、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法律关系,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育队伍和良好的教育环境,高校的依法治校实施刻不容缓,关乎我国高等教育的成败得失,关乎我国教育的未来。
2 依法治校的意义
依法治校是高校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方针,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依法治校是高校改革的基础。我国高等教育面向素质化,高等教育中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是高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高校要推进素质化教育和创新建设,必须对高校传统领域进行革新,如人事任命制度、学科建设体系、创新鼓励机制、分配制度等,而这些改革项目都必须建立在良好稳定的法治环境当中,即需要依法治校为前提,才能保证高校改革在稳定、有序的道路上推进。
2.2依法治校是教育体制改革深化的需要。我国的高等教育有市场化和行政化两方面的特点,行政化的教育和市场化教育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冲突,尤其是在面对招生、收费和就业分配等内容时,而行政教育为主的理念会制约教育的深化进程,当今世界的教育以面向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趋势为主,教育要将师生、学校、职工纳入到法律的主体地位,逐渐减少行政干预,而加强依法治校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需要,更多的是将高校的各成员以民事主体为参考,而要减少行政主体的地位。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目标,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部署。学校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要积极开展依法治校,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和形式,管理学校各项事务,以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的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
关键词:学校 依法治校 策略
目前,学校依法治校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有的学校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学校管理主要依靠行政管理手段,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权大于法、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师生的整体法律素质不高,还不能依靠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还不完善等等。笔者认为,学校要做到依法治校,建设法治学校,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依法治校管理理念,强化依法行政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是学校依法治校的根本依据,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对于校长依法治校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作用。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就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及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等学校管理的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校长的学校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教育法律、法规依据。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法律的社会性、权威性、强制性等特征,改变过去那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学校的观念和传统的管理模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指导、协调学校管理活动中的学校与师生、社会、教育行政部门等各种关系,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将学校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师生法律意识
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依法治校的基础。学校要想真正地实行依法治校,关健在于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制的宣传教育。如果教职员工法律意识不强,不懂法律,不重视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学法、不知法、不守法和不懂得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校是难以推进的。依法治校,学校应采取开设法制课,在德育等其他学科中渗透法制思想和道德教育,聘请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竞赛,利用黑板报、专栏、法制宣传橱窗、广播站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只有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知法懂法了,才会遵法守法,并运用法律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才会真正树立起“知法守规光荣、违法违纪可耻”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依法治校管理机制
为了全面推动学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法制轨道,使学校形成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文化氛围浓、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在教育教学上,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学校管理方面上,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论文关键词]依法治校行政法程序
[论文摘要]依法治校是现代法治主义的基本要求和我国《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原则在学校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体现。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依照行政法的要求对该活动进行程序上和实体上的限制,以实现该活动的理性化、正当化、合理化要求。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法律也开始介入学校这个特殊的领域,依法治校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口号,而应该成为每个学校、每个教育管理者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近10多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10年前某学生因非法同居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今天学校却因此面临被诉的风险;10年前学校不授予某学生学位可以被视为行使自主管理权,可是今天司法机关已经开始介入此类纠纷之中。这一切都说明传统的教育观念与当今的法治思想之间产生了诸多的矛盾: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制约,受教育者基本上不愿意也缺乏法律手段就其所受到的不合理的管理向法院提讼,使得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司法保护;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非教育专家的法官主动大规模地介入学校教育领域,从而对学校的自主管理权构成了严重挑战。为了解决这些矛盾,笔者认为,当前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应当主动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遵循法治的原则与思想进行各种教育管理活动,将依法治校真正落到实处。
一、依法治校的必要性
(一)依法治校是现代法治主义的要求
学校对受教育者享有处于法律豁免状态的自主管理权,这是近代法治主义中“特别权力关系不受法律调整”观点的集中体现。学校对学生享有无限制的自主处分权,不论该权力行使的程序是否公正、实体结果是否正义,都完全处于司法审查的豁免状态,这种观点有利于保障学校办学的自治权和自,但却忽略了一个简单的现代法治原则“任何不受控制的权力都将导致专制的高度可能性甚至是必然性”[1]。传统的教育观念导致学校在教育管理中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普遍存在,对受教育者造成终生难以愈合的创伤。因此,现代法治主义认为“自由裁量是根据合理和公正的原则而不是根据个人的好恶做事;自由裁量权不应是专断、含糊不清的权力,而是法定的、有一定法律约束的权力”[2]。由此可见,特别权力理论已经为现代法治主义普遍抛弃,任何权力都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
(二)依法治校能够实现现代人类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它更成为公民享有其它权利的基础。受教育权的缺失将导致劳动权的被限制与被剥夺,进而影响公民其它财产权的实现;受教育权的缺乏将影响人们运用现代传播技术进行交流,从而导致公民言论自由权得不到完整的实现;受教育权的缺陷还将降低受教育者的社会评价,从而对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造成负面影响。可见受教育权对于公民而言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学校教育管理对公民的影响可谓终身而深远,将其纳入法治的范畴是现代法治主义的应有之义。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公开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欺凌,甚至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惧怕上学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急性应激反应。家长随后向学校及海淀区教委反映。
对此,中关村第二小学发表声明称:“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学校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北京海淀区教委也就此做出回应,表示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刺激着社会神经。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也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反校园欺凌”的探讨。为治理校园欺凌,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至2016年12月对校园欺凌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治理安排与要求。2016年11月,教育部下发了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治理纳入长效防治。
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回应看,其实都已意识到校园欺凌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影响。可是,表态是一回事,直面问题,积极治理是另一回事。被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事后都有着相同的发展轨迹:学生被欺凌――家长发现并找学校反映――学校内部淡化处理――家长不满自发维权――媒体介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而这恰好折射出我国校园欺凌案件处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即缺乏健全的处理机制。
学校和教育部门必须意识到,校园欺凌不仅是校园事件,而且是社会公共事件,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因此,需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作为学校,在其职权范围内,要针对校园欺凌启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结合校规,追究涉事学生的责任。而对于欺凌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则应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纳入法律程序处理。
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理,目前责任边界十分模糊。除极个别涉及违法犯罪的欺凌,更多的欺凌事件仅仅作为校园内部问题处理。更严重的是,由于司法机构和学校的无法获知以及不愿触及,导致校园被欺凌者维权极为困难。对于不满14周岁的欺凌者,虽然依照我国法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相应的行政处罚、惩戒教育并没有在“负面清单”中。
建立健全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机制极为重要,这也是防治校园欺凌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健全的处罚、惩戒机制,就无法给学生最基本的法规教育。当学校把欺凌视为“恶作剧”时,学生便会真以为仅仅是恶作剧。当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维护时,家长就可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打回去”。
归根结底,治理校园欺凌,需要依法治教,尤其是明确法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教育管理部门、社会、司法机关也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坚持做到不越权、不缺位。针对不同的欺凌行为,只有综合发挥教育、行政和司法的作用,方能让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摘要】本文阐述了校长在法治社会中依法治校的基本途径,即在学校远景发展规划方案中制定依法治校的具体目标、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明确教育中各个群体的权利与义务、将教育法与学校的实际相结合来促进学校形成法治学校。
【关键词】依法治校 发展规划 权利 义务 教育法规
随着社会法治水平的提升,人们法冶意识在强化,依法行事已经悄无声息地被人们所接受。相对封闭的学校生活也融入到法治社会中来。在教育法治逐步完善的背景下,依法治校刻不容缓。那么,作为一校之“魄”的校长如何进行依法治校呢?
第一:在学校远景发展规划方案中,校长制定依法治校的具体目标。
1.坚决规范教育行为,形成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
在教育生态不平衡的今天,在公办与私立中学相互竞争的时候,难免会有许多学校为了生存、荣誉而搞恶性竞争,如:廷长师生的在校时间、强迫学生补课、搞有偿家教、乱收费等。作为校长不能无视这些现象在自己的学校中出现,抓住一个依法处理一个,以此来形成依法治校的新局面。
2.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现代学校制度。
在追求精致化管理的过程,学校必须以先进的管理理念来指导决策。现代学校依法决策,不搞“一言堂”,成立了教代会、家长会、学生会等机构来促进师生参与管理,培养师生具有主人翁的责任感。
摘要:高校的教育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所以对此要从多方面加强管理,对学生的管理也要法治化。基于此,本文主要就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性及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探索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优化策略,希望此次理论研究对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效率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依法治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依法治校是根据依法治国的大框架所发展的校园管理理念,从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现状看,还有诸多层面存在问题有待解决,有的是在法治观念上没有注重和缺失,有的则是罔顾法律法规。这些对高校的发展都产生不良后果,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施依法治校就成为必然。
1.依法治校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性及现状
1.1依法治校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性分析。
高校学生的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表现,同时这是教育法治及教育民主的必然要求使然。从依法治国的教育层面说,主要是体现在依法治教层面,这其中的依法治校则是比较重要的组成,是对十六大精神的贯彻,是对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的推动。依法治校有利于转变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并有效提升国民素质等。依法治校是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的改革,这对高校的规范化办学及将其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实现现代化的管理有积极作用[1]。在依法治校背景下对高校学生管理实施法治化,对内能够将教师学生及学校的法律关系明确化,从而使各方的行为都能规范化,同时对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很大的保障作用。依法治校对校园的和谐建设有积极作用,能有效维护学校及师生的权益,实现依法治校能带动高校管理规范化及正规化等。
1.2依法治校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现状。
在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存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高校的校规和法规间的冲突比较明显。现阶段的高校在自上又有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学校管理的实际需求,高校都会制定相应的校规校纪等对学生实施管理。因为教育层面的法律比较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就使得高校所制定出的校规校纪和法律存在冲突问题。另外,当前的高校在实施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学生自治方面较缺乏,这就没有和现代化的学生管理目标相契合。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并非只是简单的被管理者,也是参与管理的主体,要通过高效的管理规范化保障学生的参与权利。但是在现阶段我国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并没有在这一层面得到充分重视,比较缺乏自治意识这一条件[2]。除此之外,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层面还存在权责不明及职权不清等问题,这就对教育领域的行政管理有很大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效率也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