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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库负责人述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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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它事项的变更。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第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第六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受理、审查、登记工作;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受理、审查、登记工作;

第七条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新开办企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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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管理指导意见

为加强对*市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制药的自律性,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实现对药品生产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有效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各级人员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原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来源合法,并且经本企业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后用于药品生产;

(三)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处方及工艺生产药品;

(四)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按法定药品标准检验合格,并经审核放行后才上市;

(五)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监测并报告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的不良反应。

二、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各主要环节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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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实习试用期满转正述职报告示范文本

本文为大家介绍了16年实习试用期满转正述职报告示范文本,希望内容对您有参考价值,看完后能喜欢。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欢迎查阅。

尊敬的领导,下午好:

非常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听我的述职报告,我现在的职位是制剂研究院的文员,真的感谢我的部门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导和关心。

由于自己没有经验,以及对业务工作的不熟悉,给领导和同事们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 此我深感愧疚,但是我相信,我的不断成长以及对业务工作的不断熟悉,是给你们最大的回报,现我将我的试用期述职报告如下:

第一项,工作内容

我每日的工作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1.负责请验留样样品的稳定性考察。

2.负责稳定性考察室、冰柜、物料库等温湿度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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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监管意见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药房的软硬件建设得到了明显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从*年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来看,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在药品的购进、贮存、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全,药械购进、使用行为不规范,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为认真贯彻酒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促进各医疗机构药库药房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目的,通过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医疗机构创建规范化药库药房工作,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促使医疗机构逐步改善和提高药房软硬件设施和条件,逐步形成规范、完善、有序的药品使用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基本实现购进渠道规范、硬件设施合理、制度记录健全、监督管理到位、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具体目标为:

(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和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100%;

(二)城镇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计生、妇幼、疾控、厂矿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各类门诊(除一点两证)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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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药品批发企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的开办审批工作,促进我市医药经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结合*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只将其购进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四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批发企业的验收实施细则并实施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档案。

第五条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30日内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第二章开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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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活动,确保中国国际武术节期间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紧围绕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确保武术盛典期间药械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药械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监管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当前药械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消除药械安全隐患,确保武术节期间药械安全万无一失。

二、检查和整治重点

(一)药品生产企业:把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多次出现不合格药品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是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情况: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和生产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变动,其资质及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二是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检测仪器等是否适应生产要求,是否发生变更,发生变更后是否符合GMP要求。三是物料管理情况:对物料供应商是否进行实地考核、是否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使用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对退货、不合格物料或产品是否严格管理。四是质量管理:是否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补充注册申请,生产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工艺验证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对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取的标准及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五是注射剂类药品无菌生产执行情况,可最终灭菌药品是否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灭菌,有关无菌或灭菌工艺、设备验证情况配制药液到灭菌或除菌过滤的时间间隔是否符合规定。六是委托生产企业:严格检查委托方委托生产的真实情况;委托或受托生产药品质量控制情况。

(二)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在购进验收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供货方的资质及产品的有关资质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是否索要了合法票据和批检验报告书,是否真正对照购进清单和实货进行了验收并如实填写了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做到了笔笔业务对业务员进行网上核查。在储存养护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储存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有温湿度调控设备,是否安装了智能温湿度记录仪,是否有备用发电机组,能否在停电的情况下保证药品储存的条件符合要求;在库药品是否按照GSP要求实行循环养护并记有规范的养护记录。在药品出库方面,重点检查药品出库单是否有复核人员确认质量状况并签字;是否销售给有经营使用资格的单位。在运输方面,重点检查冷藏药品是否建有冷链运输记录,运输记录中是否有收货方对到货温度确认的签字。在实时监控方面,抽查品种进行核对,看企业上传的购、销、存数据是否和实际相符。

(三)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是公众用药的最直接环节,也是媒体记者最容易关注到的环节。一是超范围经营问题。查对仓库和货架上是否有超范围的品种,特别注意非仓库、非营业厅内是否放置超范围品种。二是驻店药师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申办或变更许可中,存在提供药学技术人员虚假证明的问题;是否存在许可验收和认证时临时在岗过后虚岗、异地药师不能在职在岗行为;销售处方药是否索要处方或电子处方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三是出租柜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对供货方的资质及产品的有关资质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是否真正对照购进清单和实货进行了验收并如实填写了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所有营业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核对抽查品种是否经过验收、养护,是否和药店所有品种统一结算账款。四是药店是否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和销售违法广告药品行为。五是药店是否存在不按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问题。六是药店是否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检查包装、标签、说明书中是否注有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内容。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是企业组织机构、生产和质量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生产、检验条件的变动及审批情况;生产中是否擅自降低生产条件;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登记是否及时;二是主要原材料、元器件的采购,作为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合格供方目录,有没有进行供方评价,进厂是否经过检验或验证等;三是生产过程:重点查看净化设备开启记录,看是否存在净化设备不开现象;查看批产品记录,是否按操作规程的工艺参数控制要求及按工序要求进行操作,是否标明了生产数量和入库数量,记录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前后是否对应,有没有编造迹象,核对批生产记录内容,看能不能实现原料采购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的追溯。四是检验环节:重点查看检验报告是否与生产记录相符,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内容是否相符;看有没有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数据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随意涂改和伪造,有无检验人员签名等;还要核对仪器周期鉴定记录及使用记录。五是高风险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六是不良事件的监测是否按规定进行收集,分析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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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

【摘要】本文以医院内部会计控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框架,力求探索一种能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的可操作性的方法。

【关键词】医院 内部会计控制 预算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加入WTO后医疗服务市场的不断放开,医院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经济规律在医院的发展和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一方面,国家正逐步把一部分原由政府承担的医疗卫生职能推向社会,医院所享受的卫生事业经费拨款占医疗服务支出的比例逐年降低。医院生存和发展所需资金绝大部分要靠自身的业务收入来解决。另一方面,随着医院产权体制的改革,国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医,鼓励外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医院间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在新的医疗市场环境下,医院财务部门承担着越来越重大的责任与压力,医院财务管理直接决定了医院的风险与收益,这要求医院必须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竞争意识,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来适应新的环境。因此,研究如何把内部控制理论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应用到医院管理中去,对于切实解决医院面临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框架

1、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医院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

2、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是一个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并且是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设置的。我国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其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其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其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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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门诊药房制度建设与管理模式思考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414-01

1 制度管理

完善的工作制度是完成药房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门诊药房在药剂科主任领导下编写各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制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违者必究。定期进行讲课培训,不断强化业务能力;通过制订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降低调配差错率;各工作区域分工明确,井然有序,各岗位工作人员都能充分发挥各自的才能和积极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细致、准确快捷,窗口服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与医生和护士主动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 药品管理

药品质量管理与改进是药房管理工作的核心,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对用药的安全性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注意每个工作流程和节点的管理,从药品请领,储存保管、调配发放等各个环节做到分工明确、步骤清晰、责任到人。近效期药品管理,按照药品效期预警制度,除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医院信息系统实施批号管理外,采用三色管理法对药品的效期进行管理,即在效期药品检查表上有效期在三个月的药品用红色标识打印,有效期在4--6个月内的用黄色标识打印,有效期在7--9个月内的药品用绿色标识打印。同时,在药品的货位上也相应放置着三种颜色的“近效期药品警示牌加以提示,提醒调配人员注意。这样既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又要把药房和医药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对药房的所以基数药品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监管,合理存放,保证无过期药。特殊药品的管理,品、由专职人员负责,实行“五专”管理,做好各项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调剂使用。每日做好各项记录,日清日结,保证账务相符。设立专管员,负责品和第一类的领用、日常管理工作和品基数的定期核查工作。保证处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坚持品空安瓶的回收制度,空安瓶丢失,破损无法回收者要有科室证明,门诊的管理,每季度由专人检查。检查包括;药品质量、储存条件、批号、效期、账务是否相符,加强监管,合理存放,保证无过期药品,小结品管理情况,制表并上报部门主管。药品经济管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工具提高药房管理效率,保证药品的账务相符,我院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所有药品的调配均经其I确认发药,并定期抽查部分药品的库存量,与系统记录进行核实,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实行每月末清点,全面掌握情况确保账务相符,并填写《清点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清点日期、部门、负责人、分别计算的盘盈盘亏金额前5位的品种详情、账务不符的可能原因、责任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等报告后应附账务不符的品种目录和盈亏数量,金额。

药品码放规范化,制定合理的库位码 库位码的编排,库位码即为本部门中现有的每个药品编排唯一的号码,根据药品的情况对药柜进行合理的摆放和科学编码,确定库位码有一个英文字母和6位数字组成。首位英文字母代表各个剂型,如B开头的为冰箱货位,D开头的为大宗药品货位,j开头的为针剂货位,z 开头的为杂项货位,t 开头的为片剂和胶囊货位。6位数字中的第1、2位代表药房的一组药柜,第3、4位数字代表药品在这个药柜的摆放层数,第5、6位数字代表药品在该层中具体排列的位置。例如库位码为j030402,代表该药在针剂柜第三组药架的第四排第二位。使用库位码准确定位,优化调配路径,快捷方便,避免出现回头重复取药,提高了调配效率且有效降低了摆药差错率。

3 新的药学服务理念,促进药师角色转变

过去药师大部分精力用在药品调剂工作上,与患者接触少,药师的专业知识发挥不充分。现在提高了工作效率,药师有一定的时间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患者及医护人员提供药学服务。让资深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让患者治疗用药做到;安全、有效、经济、药师立足本职做好不 合理用药的发现和提示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增强对问题用药的辨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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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实施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前置审批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第三条凡在陕西省境内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受理、审查、发证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经营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企业开办条件

第六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具备以下开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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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及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坚持确保用药安全、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条件,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实行规范建立,依法审批。

第三条支持开办实行集中配送的连锁药店。支持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到农村开办连锁药店和兼并单体零售药店;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到农村开办零售药店;鼓励并支持乡镇以下商业企业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

第四条拟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门店者应当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

任丘市辖区的单位或个人申办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门店者向任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黄骅市辖区的单位或个人申办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门店者向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五条拟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申办单位(申办人)基本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和仓库地址、经营类别、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房屋产权关系、商业用房证明、拟建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仓储面积、设施设备情况、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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