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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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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及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坚持确保用药安全、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条件,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实行规范建立,依法审批。

第三条支持开办实行集中配送的连锁药店。支持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到农村开办连锁药店和兼并单体零售药店;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到农村开办零售药店;鼓励并支持乡镇以下商业企业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

第四条拟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门店者应当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

任丘市辖区的单位或个人申办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门店者向任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黄骅市辖区的单位或个人申办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门店者向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五条拟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申办单位(申办人)基本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和仓库地址、经营类别、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房屋产权关系、商业用房证明、拟建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仓储面积、设施设备情况、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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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满足县参保人员基本就医购药需求,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基本医保特殊药品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相关要求》等文件规定,结合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范围

县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中符合特殊药品定点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基本条件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属县域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

3、具有所经营药品、医用材料相适应的确保质量的物流、仓储等“冷链系统”设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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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部门行政审批改进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药检所,各科室队:

自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正式运转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窗口进行统一办理,审批服务窗口严格按照各类法规文件和标准依法行政、快捷办件。但从近期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了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按时申报GSP认证,药学技术人员不在职在岗,个别验收人员把关不严,企业所使用的营业场所随意变更用途达不到零售药店面积标准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后的GSP认证工作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局审批窗口要在药品零售企业批件备注中明确标示“在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申请GSP认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证发放后一个月内不提报GSP认证申请的,由市局市场科书面告知审批窗口,暂不受理其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开发区零售(连锁)药店筹建定点工作

为加强开发区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企业在筹建完成后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不达标,市局审批窗口负责对滨海、高新、峡山、经济开发区进行筹建现场定点。

三、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查工作

县市区(分)局有关人员在接受市局委派进行药品零售企业筹建、验收材料及现场审查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办理,在筹建定点时验收员需用米尺丈量计算企业实际面积,杜绝公职人员帮助企业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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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药品经营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坚持依法行政、高效务实、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通过换证,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鼓励和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企业第一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换证范围

全市范围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企业(包括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批发企业下属药店),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组织实施

*市局全面负责全市范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具体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市本级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婺城、金东分局受市局委托,协助参与市本级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各县(市)局受市局委托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

四、现场检查标准及条件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换证检查标准参照《*省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标准》(浙食药监市〔20*〕8号)、《*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浙食药监市〔20*〕25号)。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十九条、《*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浙食药监市〔20*〕25号)、市局《关于印发申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次性告知内容的通知》(金食药监市〔20*〕107号)、《转发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食药监市〔20*〕127号)等规定制定。具体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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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审定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定工作,参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办法》(劳医保〔〕302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开业一年以上,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购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够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2.根据《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大型企业规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3.能够满足参保人员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常用药品需求;营业人员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营业时间内,至少有2名药师在岗指导参保人员购药;具有24小时提供售药服务能力;

4.营业场所附近县医保参保人员至少有3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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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取得定点资格,经市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确定,并签订协议,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在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与定点零售药店签定协议;市和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处方外配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费用审核、结算。社会保[文秘站:]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费用支付。

第四条 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应符合区域规划,布局合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五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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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提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如下:

一、实施程序

(一)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应当将注册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应当免费向申请人提供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申请表(见附表1、2、3、4)。

(二)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时,对于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属于本注册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注册机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或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在申请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及日期,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

(四)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注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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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澳参展攻略

澳大利亚拥有2150万人口,人均收入37000美元,是一个零售业的庞大市场。

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和墨尔本,每年都会举行很多国际性的展会。对于赴澳参加展会的中国企业来说,除提前做好当地市场调查外,还需了解当地风土人情。

签证

澳大利亚的签证分为多种类型,参展的企业人员通常需要办理澳大利亚的短期商务签证(456商务签证),持该签证的人员被允许在澳大利亚境内逗留三个月。该签证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填写完整的456表格(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456附加资料表(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家庭成员54表格(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有效的护照和商务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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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步伐,确保实现商务部、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现就做好*年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设规划工作

根据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各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情况,经综合平衡,现制定了《*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的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要鼓励、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重点建设改造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

二、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企业条件。

流通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自愿申请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提出拟实施的地区及拟建设的农家店数量。

1.在广东省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以经营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各种所有制连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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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精细化管理的经验材料

20*年,我局继续贯彻上级领导有关“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市局“立足征管,争创特色”的工作要求,通过细化征管对象,化整为零,分而治之,分行业有的放矢采取征管办法,突破行业税收管理难点,在精细化管理上摸索出了一些初浅的经验。

一、细化纳税对象,找准管理方法。

现在纳税人各种经济成份鱼龙混杂,行业千姿百态,过去税收管理单一,采取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征纳矛盾较多。我们从细化管理对象入手,把道县共2500多户纳税人细化分五大类20种行业及特种纳税人,一类纳税人为28户一般纳税人企业和50户小规模企业、29户加油站、8户总商、4户大中型超市、6户家电、8户通讯器材销售店、18户小水电站;二类纳税人为12户皮鞋制造厂、10户药品零售店、48户个体砖厂、2户金属材料制品厂、35户木材加工厂、;三类纳税人为10户矿产采掘户、全县的定点屠宰;四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农村城镇的小超市;五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收。并明确一、二类纳税人为全局的重点纳税户,对一类纳税人实行驻厂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对二类纳税人实行行业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三类纳税人为代征纳税人,由各专业管理办公室代征办法;四类纳税人为普通纳税人,五类纳税人为监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实行分路段、乡镇实行税收管理责任区管理办法。

二、摸索行业特点,细化管理办法。

明确了四类纳税人50种行业或特种纳税人,选取一些典型户来调查各行业及纳税人的特性,针对行业特点,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上想实招,下苦功。通过反复探索和不断总结完善,从20*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分别对加油站、砖厂、药店、超市、家电、通讯器材销售、总商、皮鞋、小水电、废旧金属制品等10个行业145户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帐实核对,抓好加油站税收管理。道县共有29户成品油销售纳税人,加油站点46个,加油机都安装了税控装置。20*年8月,我局成立了成品油管理小组,对加油站实行专业化管理。在对全县所有的加油站进行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掌握了各加油站油罐数量、形状、尺寸,把采集来的数据和各种类型油罐的计算公式全部录入电脑,在以后的工作中只要量出油罐内的油面高度,就能准确计算出库存油量,顺利解决了加油站库存油难以核实的难题。同时,建立健全了加油站日销售台帐与进货报验制度,加油站每天登记日销售数量,进货时,应在进货前一至两天向成品油管理小组申报进货数量,货到后必须报告管理小组到场验证核实数量、金额后,经双方签字方可入库,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签字后,方可认证抵扣,杜绝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今年5月份,通过盘存核实加油站销售数量,道县农机加油站核实库存差96635.63升,隐瞒销售收入347179.01元,补增值税59020.43元,道县上关加油站核实库存差22430.54升,隐瞒销售收入84910.52元,补增值税14434.78元;道县城北加油站核实库存差39160.15升,隐瞒销售收入146181.14元,补增值税24850.79元,共计查补增值税98306元。根据管理需要,我局还建立了油价涨跌报告制,油价涨跌加油站应及时通知国税部门,及时调整税控装置的计税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至少分上、中、下旬到各加油站抄录税控加油机数据,不定期巡查各加油站,以防止加油站不经过加油机加油。对税负明显偏低、财务欠健全的加油站,将其纳入重点纳税评估和稽查范围,认真分析、研究原因,实施稽查;对账务不健全、收入有明显差距,连续两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取消进项税抵扣,采取核定税款或预储税款等征收方式,今年就有2个加油因机外加油补缴增值税3.3万元。

二是以电控税,抓好砖厂和废旧金属制品行业税收管理。

县局专门成立砖厂税收管理组,制定了全县砖厂实行以电控税征管办法,按生产规模、年产量、年销售量、年耗电量、年定税额、实际入库税款、砖厂引风形式,实行以电定产、以产核销、以销计税的征管方法进行税收征管。核实了各砖厂每度电生产砖坯数量,剔除了非生产用电因素,核定自然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8元,机械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5元的大致计税标准。通过有效控管,48户砖厂年应纳税额由20*年度的18万元增长到20*年的42万元,今年1-9月已入库31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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