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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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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调查报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防止发生药害事件,减少不合理用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零售药房处方药管理的调查报告。

按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将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别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综合来说,处方药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2、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镇静催眠药物等。

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例如抗癌药物等。

4、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如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自药品实行分类管理以来,随着处方药管理的不断加强,有效避免了药物滥用,对促进合理安全用药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作为一名基层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笔者发现零售药房在处方药管理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就其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提出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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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主要城市药店店员导购行为及消费者用药习惯研究调查报告

随着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WHO倡导的自我药疗的新观念的推广,消费者逐步形成了小病进药店,大病上医院的新的医药消费模式,药品流通领域无论从规模到销售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府积极推行规范化的药店管理模式,使药品零售业在各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呈现出蓬勃、兴旺的新局面。

政府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都在关注: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后,零售终端的销售行为都发生了哪些变化,而这些变化对整个药品零售市场所带来的又是些什么样的机会等等。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与致联市场研究有限公司(URC)于今年五月共同开展了《药店店员导购行为的研究》及《消费者自我药疗研究》。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对医药零售业的影响,本次研究选取了中国大陆地区七个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分别对消费者及药店店员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药店店员访问采用面访的方式进行,每城市样本量为50个样本;消费者调查采用电话访问与面访结合的形式进行访问,每城市样本量为250个样本。以下为本次研究的部分主要发现:

第一部分《药店店员导购行为的研究》结果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得到药店店员的充分认可,近90%的药店店员认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药店的销售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自2000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截止至第五批非处方药物名单的公布,非处方药的数量已经近4000个。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效果,也得到了作为药品终端零售人员的药店店员的一致认可。本次调查中,高达92%的药店店员认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必要,他们认为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药店的销售工作。本次调查中,绝大多数药店店员能够准确地判断出问卷中列举的几个药品类别是否属于OTC药品。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充分说明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对于理顺和改善药品销售终端工作所起到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果。

约有70%的消费者会受药店店员的导购行为的影响

药店店员大多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药品使用常识,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能指导消费者正确用药。调查结果显示,七城市中70%的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过程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销售人员导购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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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药店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会计信息对于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由此我们对药店进行调查研究。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处理程序,再详细分析了过票现象对企业的影响,就其影响提出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以及就企业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关键词】信息质量 存货管理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失真这句话是国际通弊,并有愈演愈烈趋势。有待引起社会重视以及治理及时的问题。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源泉,是会计可靠性的保障,真实的会计信息促使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健康发展。因此,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某药店会计核算现状

该药店属于商品流通企业,参照会计的账务处理进行账务处理。连锁药店的资产管理采取总部与分店分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由总部统一核算,折旧也由总部统一提取,分店不用分摊,分店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卡,并承担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固定资产的调拨、添置、报废都由总部保管,分店没有权利处置。

该药店的药品存货品种多数量大,同时分店也较多且大多分布在各个镇里,每个分店的需求量也不同,存货的配送由总部统一管理。总部派去的人员会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

该锁药店成本管理主要是运用费用开支标准及范围、商品毛利率、销售费用等指标进行管理。由总部统一进行管理和成本核算。各分店对各分店实现的购进、销售成本都由各自核算机构按规定程式进行核算。该药店的税金核算及管理都由总部统一核算并缴纳。各个分店应该分别建立台账,台账必须与公司建立的总账相对应,各分店长每周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小票及报表交至总店账务管理员手中。总部定期派盘点人员统一到各分店进行商品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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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诚实守信用企业评选通知

各科室,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示范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讲诚实、守信用”的经营理念,增强抵制假冒伪劣药械的自觉性,塑造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参评条件

(一)“示范药店”参评条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年月日之前取得;

2.本年度无违法行为,未被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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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放心工程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医药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在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围绕“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市药品监管形势,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抓农村,捣窝点,促诚信,通过完善监管体制、强化药品认证、促进建立行业的诚信体系、全面整顿药品市场,大力推进药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市药品市场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巩固和发展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通过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政务公开、创建药监文明行业、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加强药监系统信息化水平等工作,迅速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行动快捷,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敢于动真碰硬的药品监督管理队伍。

(二)药品市场秩序继续保持领先水平。通过完善日常监管工作和持续不断的扪—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市场不断净化,为实现省局提出的“全省药品市场继续保持全国最好水平”的目标做出应有的成绩。加大药品市场整治的力度,花大力气杜绝无证生产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使各种涉药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评价性抽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合格率不断提高,尤其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骨科内固定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格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全面实施GMP、GSP,加快推进GAP。依法按期完成对现有企业药品GMP、GSP认证工作,积极推进对中药材种植的GAP认证试点。通过认证,将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及中药材种植牢牢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从源头上保证药品的质量。年内,80%的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或部分通过GMP认证;所有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其他小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也要按期完成GSP改造工作,递交GSP认证申请。对逾期达不到标准的药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取消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生产和中药材种植的管理水平。

(四)推动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药品市场诚信、行业自律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和服务作用。年内基本建立可供社会查询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或单位的数据库;基本建立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数据库。从年起,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采集相关信息,在数据库中进行记录并公开相关情况,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进行评定分级,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增加不遵守信用企业的违信成本,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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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药品流通中重要环节,点多面广,处在药品经营的前沿,加强对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尤为重要,我结合对本辖区内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现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措施对策和大家共同交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分类管理方面:药品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摆放陈列,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时有混放;医疗器械(膏药类)与药品混放;非药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易串味药品不能单独设立专柜存放。

(二)处方药销售方面:处方药品不能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收集不全,对未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登记不全。

(三)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药店质量负责人是聘用的,其经常不在岗,营业人员也自行调整为其家人,未经上岗培训就从事药品经营,在对处方药品的销售和调配操作中很不科学,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四)经营方式方面:个别零售药店存在着以零代批现象,将药品直接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有的药店进行无证行医,前面是药店经营场所,后是诊所病房;有的零售药店之间有调货现象,对销售不太好品种或快到效期的药品药店之间有进行销货或换货进行销售。

(五)采购管理方面: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一类或国家充许的二类)以及进口药品未能及时收集相关票据和产品注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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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集中整治。我市药品经营、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的诚信意识、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根据实际,结合目标考核的要求,制订了药品监督管理科2013年度工作计划。

强化医药市场宏观监管,促进药械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药械生产监管体系,以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主线,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格审批,认真组织实施GSP认证、变更及换发证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了6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3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13家企业变更工作。在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标准,对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律亮红灯。通过实施GSP认证工作,我市农村药店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从店容店貌、药品分类陈列、设备设施到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很大程度的改善。市场的格局发生了新变化,一批效益差、管理混乱的药店被淘汰出局。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市上半年共有6家单体药店通过了GSP认证。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产生的管理松懈等现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我局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以及药品分类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到目前为止,共对13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连锁门店、6家单体药店)、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78家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严格按要求管理、GSP档案未延续等问题。针对企业未严格执行GSP的行为,我局依法对23家企业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同时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档案,以便于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核查。

2、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我们每月对裕民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的检查,严禁终止妊娠类药品在市场上非法流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了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留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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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药品不良反应漏报、报告表缺漏状况汇总与分析

【摘 要】目的:了解我市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质量,为提高我市ADR报告水平提出建设性意见;方法:对2012年我市全年1551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逐例进行汇总分析;结果: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低,主要问题为参与单位少,必填项有缺漏,疾病诊断项不准确等14项;结论:应就ADR报告有关的法律法规、报告表填写方法等方面,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鼓励专业人员积极参与ADR报告。实施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列入专业人员考核的奖惩项目,增强医务人员填写ADR报告表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提高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

【关键词】定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漏报;缺漏;汇总与分析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0455―01

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上市后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一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国家建立了ADR报告制度〔1〕。为真实客观反应我市ADR报告质量,笔者对我市2012年1551例ADR报告表进行回顾性分析,找出存在的技术性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

1551例ADR报告来自定西市各级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和药店上报的2012年全年的ADR报告,统计资料由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

1.2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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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店药师履职情况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药师在职在岗并正确履行职责,维护群众用药安全,市局决定对药师在岗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届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监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的管理,加大对药师不在岗或在其他单位兼职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的范围与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药品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

(二)重点内容:

1、驻店药师虚岗、兼职。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许可验收和认证时药师是临时在岗,过后就不在职在岗,有虚岗行为;是否有在其它企业兼职行为;是否有在药品零售企业申办及变更等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

2、异地药师在我市从业(外地取得药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在职在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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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不良反应及安全用药

【摘要】的:探讨和分析药店所出售药品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以及产生不良反应的原因,确保药店的安全经营和药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对自己所在城市的各大药店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来保证患者的安全用药。结果:对药店里检查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控制,对药店工作者进行药品知识上的培训,使其熟悉各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规范药店的安全经营,保证了广大民众的安全用药。结论:建立健全药店药品销售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检查药店所经营的药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的基本知识,对药店销售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规范化培训,可以减少药品使用产生不良反应所带来的危害,达到真正的安全、有效的合理用药。

【关键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店安全经营;安全用药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39-01

药品在有着治疗作用的同时,同时也必然存在着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简称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其发生主要是由于当前医疗技术水平不足所致的难以避免的客观现象,具有很难预测的特点,药品不良反应因人而异,其诱发因素有很多,譬如用药者的年龄、性别、基础疾病以及药品的毒副作用、相互作用等,不同的人对药品的反应也不尽相同,同时不合理用药也成为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主要因素,近年来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报道和讨论比较多,据相关资料统计,全球死于不合理用药的患者所占的比例接近于1/7,而在我国不合理用药的人数比例约为20%,每年因药品不良反应而失去生命的人数就有20万,这其中约有2/5死于抗生素滥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计。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药店的不断增多,其药品的不良反应就愈来愈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所以建立健全药店药品销售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做好其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保证患者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就成为了人们的共同目标。现在就结合药店安全经营药品的相关内容,对药品的不良反应以及安全用药做以总结。

1 我国药店所存在的药品经营安全问题

1.1药店经营监管制度不完善

我国目前药店数量逐年上升,药店经营监管工作的难度因此加大,其相关的监管制度很不完善,存在着很多管理方面的漏洞,许多药店甚至没有获得相关营业许可就开始营业,对外销售药品,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所以我们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不断努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店经营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取缔不法药店,同时保护符合标准的药店,这样确保人们的安全用药。

1.2药店不合格药品存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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