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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义工活动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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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养老院慰问活动总结

漫天飞舞的樱花,四处飘洒的枝绿,是爱,是希望,正应了林徽因的那句“你是人间四月天”。在这充满温馨的初春,我们再一次走进xx市养老院,再一次近距离去抚慰守护希望的爷爷奶奶,听着他们久违的家常理短,用我们的关爱去问候他们,用我们的行动去帮助他们。

与老人们相互问候之后,我们开始了这一天的劳动。

此次活动,由于通知下发的时间有点晚,当天报名参加活动的义工相对不多,只有十五名。面对当天的活动内容,将整个走道和前后阳台卫生清理得干干净净,真是人员少任务重呀!但是大家的干劲却是超乎想象。五位男义工,他们没有怨言 ,拼尽了力气把最重和最难的活抢了下来,女义工也不示弱,个个主动争先,及时补位,做好配合,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转眼,院内上下显得整洁干净,爷爷奶奶也来了精神,在义工的劳动中焕发了活力。

这样重复性地来养老院做义工的行动,让我们有了更多的思想沉淀,更多理性的思考。我想,总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将这项事业做得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今天,我们把总结的层面引申做一个反思,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思想收获。

在我们面前,“天义”就是一面旗帜,一种引领,在引导更多的人去领悟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体现,去检验个人价值观与做人境界的差异,修正人生观中的善言善行是一面镜子。目前,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自愿地做义工,也不会全民做义工,这项事业的推动还需要更多的义工去努力,如果仅靠我们的力量还是微不足道,如果社会都能重视这项公益事业,这项善举才能做得更好更大,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在天义这个大家庭中,有的人是初次体验,多数都是老义工,不管新义工还是老义工,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无怨无悔,善始善终,让天义之举发扬光大,这就是一种美德,就是一种传承。通过“天义”行动,这种无形的影响不断延续,无声的号召不断扩大,使我们的义工队伍不断壮大,有了规模,有了为社会尽公民义务的环境和机会,正是有了更多的天义人,才使得中国梦,中国民风得到了更好的发扬。

做义工,不只是捐一点衣物,做一点力气活,而是有了这样的一些人的默默付出,社会的和谐才得以放大,中国的美德才得以传承。从天义的善举中,我们看到的是这种行为的影响力在扩大。但真正地让社会公民都走近义工,做义工,还需要更多的宣传和影响。

中国的义工还停留在义务和自愿的阶段,但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这却是一种硬性规定,一个学生必须要有这样的经历才可以进入大学深造,“做义工”已形成教育的传统,并影响到全社会,即所谓的“美国义工精神”。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我们行动来引导或是推动这项事业走得更远更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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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敬老院建设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省、市属驻*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快实施民生工程,构建*谐社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全县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农村五保对象是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提高五保对象保障水平,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村老有所养目标,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目标*计划

从20*年开始到20*年,通过3年的努力,到*末,全县新建*扩建敬老院18所,使全县每镇拥有一所中心敬老院,每所敬老院平均入住老人在150人以上,全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总数由现在的590人增加到30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由现在的13.1%达到70%。实现符合入院条件、本人愿意进入敬老院的老人均可入住养老,使我县敬老院建设,布局合理,环境宜居,功能配套,形成规模,真正成为五保老人的生活乐园。

具体分年度计划:20*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675间,新入住五保户**人,供养对象总数1580人;2009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300间,新入住五保户540人,供养对象总数2140人;20*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4*间,新入住五保户750人,供养对象总数3050人。

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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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财政局等部门《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江民救〔200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及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五保供养是农村福利事业,实行各级政府部门负责制。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工作;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下同)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实施;村(居)民委员会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农村五保供养的有关服务工作。

第二章五保供养对象

第四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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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幸福工程养老指导意见

规范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互助幸福院、托老所和养老院的管理,四)建管并重。具体指导村“两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农村社会化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农村大量剩余劳力外出务工经商,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时提高。使农村留守老人和独居老人逐年增多。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捷。为解决这一问题,省民政厅要求在全省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重要意义

既有农村老人经济接受能力偏低,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破解农村社会养老工作难题、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民心工程。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又有长期生活在农村,不适应城市生活环境的特点。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发展互助幸福院、托老所和养老院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解决农村老年人精神上孤独、寂寞,生活上缺乏照顾等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建设,扩大“幸福工程”覆盖范围,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浓厚氛围,创建幸福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破解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和独居老人养老问题为出发点,指导思想:以解除务工经商子女后顾之忧。依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自愿互助与个人经营相结合”建院模式,加快农村“幸福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要覆盖20%以上的村街;十二五”末,总体目标:2011年底。全市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要实现基本覆盖。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中,必需在规划上设立专门养老服务用房,确保一起规划,一起实施,一起使用。

三、建设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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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摘 要:《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截止2011年末,全国农村共有五保供养人数551万,全年各级财政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21.7亿元,同比增长24.1%。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时代所特有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笔者试以XX市为例,通过分析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五保供养;老龄化;问题与建议

根据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对象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五保供养的形式有集体供养,即由养老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其主要体现为村养、村供亲养、亲供亲养、临时救助等。农村五保对象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最需要得到政府的救济和党的关怀,也最需要得到社会的关心与照顾,但是这部分群体却往往被社会所忽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的体现,《札记》中就主张:“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强调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一、XX市五保供养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市建城于公元前505年,距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现辖2个县级市, 4个县, 3个区,总面积15019平方公里,总人口548.34万。从2004年开始制定出“五年实现乡乡有敬老院”的目标,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年均增长40.6%;敬老院总数从64所增加到179所,增长2.7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从1200人增加到10426人,增长8.7倍;供养标准从1872元/年提高到3120元/年,增幅66.7%。2008年度该市就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乡乡有敬老院的目标,且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XX市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上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归纳起来主要有一下几点:

(1)明确政府目标任务,强化领导工作责任,落实相关监查任务;

XX市政府在第十次民政会议上就制定“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乡乡有敬老院”的工作目标,并在“十一五”期间围绕此目标加大资金投入,新建敬老院,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成立农村敬老院及“五保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敬老院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其作为民政实事的核心内容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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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五保供养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暨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其目的是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强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水平。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对前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五保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的通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从7月1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我们历时1*天,对全县69个乡镇9942户五保对象和73791名特困群众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通过严格的逐户调查,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新增五保对象1373人,取消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518人(含死亡对象)。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成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即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局职工实行包片责任制,每组成员负责2个原管委辖区;各乡镇民政与社事办(综合办)认真负责,狠抓摸底调查工作。二是政策落实。这次排查严格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接受群众监督,既杜绝了以资金定五保数字,以数字定五保人头的做法,又防止了少数地方违背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现象。三是督查落实。在认真搞好排查的同时,针对群众有异议的对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社现场评议,直到群众满意。我局对五保供养对象超过总人口10‰的11个乡镇进行了解剖调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享受五保供养金。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四个清楚”。民政局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骤。同时,我们还通过县法制宣传展版、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及申请所需相关资料等内容,让群众知晓五保供养条件、供养标准、供养方式、供养内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强化排查质量,严格把好“四关”。为强化排查质量,在排查过程中,我们采取访、问、查、核四结合的办法,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对象关。严格将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三种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是把好政策解释关。凡涉及到五保供养工作的相关政策咨询及矛盾调处等,全县上下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解释,既做到咨询群众明白,又能按政策规定办事。三是把好审核审批关。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条件,没有经过评审或群众有异议以及没有调查人签字的,严格实行复查制。在经过复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审批手续,使五保供养管理更严格、科学,更公正、透明。四是把好接待关。县民政局开通了一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并安排1名同志专职负责处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举报接待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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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献爱心活动总结范文

现对于敬老院之行感受总结如下:

经过同老年人的交流,我们发现,在敬老院居住的老年人大多数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生理上的疾病或残疾,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乃至自理能力,加之其子女工作无闲暇时间予以照料或因子女不孝等种种复杂原因,老年人失去去所,不得不居住于敬老院。换言之,老年人居住在敬老院实属无奈之举。

据老年人反映,在敬老院居住的生活并不像外界宣传的那样幸福。工作人员虽能履职,但态度一般且对于老年人存在某种偏见,不能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照料。敬老院的伙食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据老人说,很少能吃到肉菜,饭菜的品质只能用一般形容,而且志愿者活动中由志愿者提供的食品等福利也很少能到达老人手中。费用方面,敬老院对于一般需求老人的收费标准大约为1000元/人,对于需要空调或特殊照料的老人,收费标准会有不同程度提高。

老人在敬老院的生活百无聊赖,很需要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得到精神慰藉。大部分老人都对于志愿者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据反映,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志愿者到来,进行志愿活动。他们热情地同我们交谈,回答我们的问题。他们认为我们的到来并没有为他们的生活带来干扰,而是带来了很多快乐,临走时,他们依依不舍地同我们道别并期待着我们的下一次到来

经过此次敬老院之行,我对于敬老院的生活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真实的了解。此行使我知道社会上还有许多老年人需要我们发自内心的帮助。

我认为,国家和社会应该给予老年人更多的重视,加大养老领域的投入,提高养老金标准,并同时改造敬老院,美化敬老院环境,升级敬老院设备,提高卫生水平;同时要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挑选和培训,尤其是思想道德领域的培训,让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老人们的今天将是他们的明天,使其发自内心地关心老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社会人士应加强思想道德素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让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充分发扬,作为子女要积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给予其充分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慰藉,从根本上扭转社会老龄化给老年人带来的不利局面;还应积极转变就业观念,积极落实职业平等观,减轻敬老工作发展阻力;并给予老年人更多关注和关心,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而作为一代大学生,我们也要充分发挥自身热量,充分利用每次志愿活动的机会为老年人带来安慰,并要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每次敬老活动,使得敬老活动进行得有意义,真正达到减轻老年人心理负担,提高老人生活水平的目的。要竭力避免形式主义行为的出现,避免在活动中扰乱老人的正常生活,采取正确,合理的沟通手段,认真倾听老年人的诉求,如果可能,则寻找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所发现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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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加强养老管理实施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目的意义;考评对象;考评方法;考评内容;奖罚办法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省、市有关养老机构管理精神;考评内容包括硬件考核标准、软件考核标准、“五保”、“三无”供养考核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我区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巩固养老机构建设成果,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区区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制定本考评意见。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省、市有关养老机构管理精神。通过养老机构考评,客观反映全区养老机构管理的整体水平,加强各镇(街道)对养老机构的领导,强化养老机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建设不断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二、考评对象

床位统计在本区的养老机构

三、考评方法

经常性与临时性考评相结合,即平时检查、入院人员座谈会、发表格征求入院家属意见等。总分100分,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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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五保供养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五保供养工作。

第五条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五保供养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 五保供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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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暨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其目的是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强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水平。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对前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五保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安岳县民政局、安岳县财政局、安岳县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的通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从7月1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我们历时108天,对全县69个乡镇9942户五保对象和73791名特困群众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通过严格的逐户调查,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新增五保对象1373人,取消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518人(含死亡对象)。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成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即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局职工实行包片责任制,每组成员负责2个原管委辖区;各乡镇民政与社事办(综合办)认真负责,狠抓摸底调查工作。二是政策落实。这次排查严格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接受群众监督,既杜绝了以资金定五保数字,以数字定五保人头的做法,又防止了少数地方违背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现象。三是督查落实。在认真搞好排查的同时,针对群众有异议的对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社现场评议,直到群众满意。我局对五保供养对象超过总人口10‰的11个乡镇进行了解剖调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享受五保供养金。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四个清楚”。民政局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骤。同时,我们还通过县法制宣传展版、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及申请所需相关资料等内容,让群众知晓五保供养条件、供养标准、供养方式、供养内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强化排查质量,严格把好“四关”。为强化排查质量,在排查过程中,我们采取访、问、查、核四结合的办法,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对象关。严格将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三种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是把好政策解释关。凡涉及到五保供养工作的相关政策咨询及矛盾调处等,全县上下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解释,既做到咨询群众明白,又能按政策规定办事。三是把好审核审批关。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条件,没有经过评审或群众有异议以及没有调查人签字的,严格实行复查制。在经过复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审批手续,使五保供养管理更严格、科学,更公正、透明。四是把好接待关。县民政局开通了一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并安排1名同志专职负责处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举报接待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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