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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合同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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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保证单位:

起止年限:

二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订

订立合同各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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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厌恶下合作研发的双边激励合同

摘要:通过构建基于纳什谈判的团队生产模型,在风险厌恶下考察合作研发的双边激励和谈判问题。分析研发组织的研发效率、风险厌恶以及产出波动等因素对线性激励合同的影响,研究表明:一方所得最优线性分享比例随自身(对方)研发效率的上升而增大(下降),S自身(对方)风险厌恶程度的上升而减小(增大);而最优线性分享比例随研发产出方差的变化依赖于两个组织的风险厌恶程度与研发效率乘积的相对大小;最后剖析了风险厌恶、谈判能力、研发效率和产出波动等因素对激励合同及研发产出的影响机理。

关键词:合作研发;双边激励合同;风险厌恶;纳什谈判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3.14

中图分类号:F273.1;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3-0063-05

Abstract: To construct a team production model on collaborative R&D in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Nash bargaining solution, the paper investigates bilateral incentive and bargaining of collaborative R&D with risk aversion. It analyzes impact of efficiency of R&D,risk aversion and fluctuation of collaborative R&D output on the optimal linear sharing proportion.The optimal linear sharing ratio of one firm increases (decreases) in efficiency of R&D of its own (the other firm), and decreases (increases)in the risk aversion degree of its own (the other party). Furthermore, the changing direction of optimal linear sharing ratio, with variance of collaborative R&D output varying, depends on whether the product of one firms risk aversion coefficient and efficiency of R&D is bigger than that of the other firm. Finally, it discusses influence mechanism how the exogenous parameters, such as bargaining powers and risk preference of the R&D firms, efficiency of R&D, and stochastic factors and so on, affect the incentive contract and the output of collaborative R&D.

Key words: cooperative R&D; bilateral incentive contract; risk aversion; Nash bargaining

引言

合作研发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不确定性并实现优势互补[1],通过知识共享产生溢出效应[2,3]。尽管存在这些优点,但合作研发中以研发人员为载体的知识、技能、经验等的投入难以观测和监督,易滋生道德风险[4,5]。不仅如此,合作研发中的参与双方均存在双边道德风险问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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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研究组织――新药研发之趋势

摘要目的:浅析在世界新药研发行业研发外包市场日益增长的国际环境下,我国的合同研究组织发展情况。方法:分析我国合同研究组织当前发展中的优势,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结果与结论:合同研究组织是中国今后新药研发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合同研究组织新药研发趋势

中图分类号:R956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1533(2007)04-0153-02

我国对新药研发这一领域的重视及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建立与实施,使我国的新药研发变得更加规范,可操作性更强,并且能使我国的新药研发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但随之而来也使国内许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制药企业等新药研发单位面临一些前所未有的现实问题(如相关专业人才匮乏,资金投入不足等)。这些问题同时也是新药研发这一领域自身专业性强、投入高、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决定的。

1合同研究组织(CRO)的定义

CRO是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直译过来的意思是“合同研究组织”,又称“研发外包”。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中将其定义为: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申办者可委托其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与任务,此种委托必须做书面规定。

2CRO的主要服务范围[1]

一个拥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相应硬件的CRO可为研发单位提供:临床前试验(动物的急毒、长毒试验及体外组织试验等);临床试验(药物的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Ⅳ期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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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 合作研修 共同发展

龙游城乡校际网络研修平台——“网络研修共同体”()于2009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此共同体以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学校桥下小学为龙头,启明小学、七都小学、下库小学等5所农村学校参与其中。近3年的工作实践,城乡校际网络研修充分发挥了各校的装备效益及名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在学校之间形成有效的知识互联,从而推进个体知识在校际之间的流动,增加知识的共享性,构建一个鼓励知识共享、团队合作和互相信任的智慧型校际网络合作研修团队。

1 “校际网络研修共同体”研修功能的架构

1.1 教师个人博客的功能

1)为教师个人资源的积淀提供了空间。教师通过坚持书写博客日志,将自己日常的教育随笔、教学心得、教学反思、教案设计、教学策略、教学方法、课堂实录、研究成果、教学课件等上传发表,在一个操作便捷、相对稳定的空间里积淀属于教师个人的丰富资源,使隐性知识显性化。

2)为教师教育反思能力的提高搭建了平台。教师博客提供了个人反思的载体,它记录下了个人思想活动、教育活动、学习活动的变化。书写博客日志的过程能激发教师不断地对教学进行积极主动的思考、控制和调节;教师通过翻阅自己的日志内容,会产生更多的体会,更好地修正自己的观点主张、调整教学方法策略等,逐步形成自我反思的习惯和研究的态度。

3)为教师写作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实践机会。教师的写作能力是教师专业素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坚持写日志和对别人日志发表评论,参与交流,会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教师之间通过相互阅读博客日志,在增进理解的同时,也能互相借鉴写作方式、写作风格等,从而提高教师写作水平。

1.2 网络研讨功能

网上论坛是教师成长的摇篮,是一个贴近一线、贴近课堂、贴近教师、贴近学生的学术研讨平台。在论坛上,教师可以阅读同事的文章,汲取他人的思想,获取最新的教研信息和教学经验;也可以提出问题寻求帮助,实现同伴互助;还可以参与教研活动及学术讨论,获取专家的引领。论坛拥有得天独厚的网络交流平台,创造了一种积极和谐的学习环境,成为越来越多教师耕耘的花园、精神的家园、成长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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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系统的开发研究

摘要:本文对合同管理系统的开发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合同管理系统 开发

现阶段,合同已经成为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同时它也是是商务运作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其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商务流程的顺畅。因此,充足的信息资源、便捷的功能操作是合同管理系统应提供的重要性能。目前,人们往往用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结合电子表格来进行合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端,如:效率低,保密性差,电子表格容量小,关联性差,不易于查询、更新和维护等。

而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在遵循市场行为规则的前提下参与竞争、规范管理和经营。在企业的生产和营销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与其它企业之间的合作,而这些合作大都是以合同方式进行的,合同管理要贯穿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如今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维护企业的权益,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管理水平。虽然企业越来越认识到正确的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它们在这方面还面临着很多障碍,如零乱的合同管理手续,糟糕的合同可视度,缺少信息化基础设施等。

因此,系统开发对于企业合同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必须建立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进行企业的管理,真正做到与时俱进,电子合同也就顺应着时代的需要由此产生了。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意义和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但其形式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此背景下,利用计算机实现企业合同及文档资料的管理势在必行。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项目管理的重点,集中在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6个方面。所以要研究合同管理系统其实就是深入探究项目管理软件这个大方向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国内项目管理软件的研究开发始于20世纪70年代,至今经历了两次重大转变。第一次,90年代初,标志是研发主体由用户本身转变为专业化的软件企业。在70、80年代多是各用户单位自行研制的单项功能的初级产品,即自己提出需求、自己研究、自己开发、自己使用,是一种完全的小生产方式,在近二十年中发展缓慢。90年代初,市场经济带动出几十家专门从事建筑管理软件开发的高科技民营企业,软件开始走上社会化、专业化、商业化的快速发展道路。90年代是国内建筑管理软件迅猛发展的十年,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钢筋配料、平面图制作、标书制作软件等新产品大量涌现,价格逐渐降低、功能不断完善,界面友好、操作方便,通用性、实用性增强。第二次,90年代末,标志是产品由单机版转向系统集成。如将项目施工方案的设计、概预算、工程量计算、进度计划、资源计划、费用管理、事务性管理等综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运行环境由单机用户拓展到网络多用户,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企业内部的数据共享。进入2000年来,项目管理软件的研发出现了滞缓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市场因素又有技术因素,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又有自身条件的制约,如加入WTO的影响、用户需求的变化,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通讯技术的进步等。我国的项目管理软件的现状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首先积极的政策环境,巨大的市场需求,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都为该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管理的基础工作还相对薄弱,这不仅限制了对软件应用的需求,而且进一步拉大了国内项目管理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国产软件一般在功能设置和运行机制上更符合国内用户的需求和习惯,如有双代号网络图、前锋线等。但在用户界面、报告生成与输出、数据交换、二次开发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且这些软件目前还不可能用于国际工程项目。

国外项目管理中的计算机应用可以追溯到50年代中后期网络计划技术的出现,到了60年代中后期网络分析程序已经十分成熟。整个70年研究的重点是完善和扩展网络模型分析软件的应用功能,如成本和资源的平衡优化;同时提出并研究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入80年代以后,PC机的普及和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使一般中小型企业、中小型项目也可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网络技术才真正普及。90年代后,项目管理软件发展迅速,不断有功能强大、使用方便的软件推出,在项目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计算机的应用已经成为项目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项目管理软件的功能层次不断提高,对应着三个显著阶段:第一层次,也称基本功能,如进度控制、质量管理、资源管理、费用控制、采购管理等,是对基层工作流程的模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数据共享,减轻了基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在80年代已基本完成这方面的功能开发并在基层项目管理中广泛应用。第二功能层次有两个特点:一是分析和预测功能,包括工期变动分析、不可预见事件分析(如恶劣气候、汇率变动、市场物价变动、分包商情况变动等)。在分析基础上产生预测功能,主要包括进度预测、投资预测、资金需求预测等,并有相应的数学模型。二是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和通讯功能,主要是局域网上的多用户操作和多项目管理,以及借助Internet、Intranet,电子邮件、电子信箱等先进的通讯工具和手段,减少项目管理班子的工作所受的地域限制。P3及MS-Project都是这一层次的产品。第三层次是基于因特网的项目管理,使整个项目管理业务与因特网结合,具有跨平台兼容、交互性和实时性,项目成员可以协同工作,实现在线文档管理、在线讨论、视频会议等。到目前为止尚无完善的产品出现,但有两个软件Mesa/Vista,Web Project已初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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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淮同城化发展策略研究

摘要:同城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城市群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区域城市间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趋势。合淮同城化发展是构筑合肥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顺应区域经济的发展趋势。研究其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和发展策略对于加快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同城化合淮桐城合肥经济圈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相关概念

1.1同城化

所谓同城化,是指一个城市与另一个或几个相邻的城市,在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能够融为一体的发展条件,以相互融合、互动互利,促进共同发展;以存量资源,带动增量发展,增强整体竞争力;以优势互补,相互依托,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同城化”不是“同一化”或者“同体化”,也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而是形成辐射力、扩散力与竞争力越来越强的板块经济。“同城化”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式。

1.2合肥经济圈

合肥经济圈包括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桐城市和定远县,总面积36519平方公里,总人口1836万人。合肥经济圈从以合肥为区域对外开放的龙头城市,发展成为我国泛长三角的重点城镇群,与南京经济圈、徐州都市圈、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昌九城镇群、长株潭城市群、等竞争合作,实现中部崛起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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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日渐提速,企业建设项目规模不断增大,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度不断增加,使得在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程中,建设施工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从而导致发包人企业的建设风险

也逐步增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最主要的风险还是合同法律风险,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中法律风险的防控,就意味着保证了发包人的投资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因此,预防与控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成为了发包人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1.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中,当发包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与相关法律的要求或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相偏离时,发包人就存在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性,或由于发包人未能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而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对于发包人来说就是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2.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法律风险,具有一般合同法律风险的共性。但是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法律风险,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风险的特征之外,因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及其他特殊原因,使得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法律风险有着不同于一般合同法律风险的显著特征。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的显著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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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研究

【摘 要】由于房地产项目涉及资金庞大,开发商短期内无法筹集足够资金执行开发方案,导致房地产工程未能按照预期的规划进行。银行借贷是开发商筹集资金的最佳方式,与银行建立借贷关系合同之后获得相关的项目资金。为了避免借贷关系期间出现金融风险,借贷双方会邀请公证机关作为鉴证。本次分析了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存在的问题,提出由公证机构参与管理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商;资金借贷;合同公证

对于房地产开发行业来说,资金借贷涉及额度很大,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十亿,如何维持借贷双方的合法权利,必须要通过借贷合同作为法律约定。公证处可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借助公证处管理借贷合同可降低双方的风险损失。

一、商业借贷合同的风险性

合同本质上是双方的纸面协议,用文字条款把合作事项逐一标明,合作双方签字后生效。就借贷合同来说,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违约”,有两种情况:一是贷款方无法定期向借款方偿还资金,甚至没有能力偿还,这对于贷款人来说是很严重的经济损失;二是借款方无法向贷款方提供资金帮助,或者未按合同规定额度给予帮助,导致借款方生产链、营销链中断;分析这一风险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借贷关系缺乏公证保护,前期没有对借贷双方进行综合公证与考核。

二、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的作用

社会经济环境正处于良好局势,各个行业正不断地调整营运对策,拟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方案。房地产是从事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行业,大部分项目集中于房地产开发与利用,进而销售商品房屋以赚取丰厚的利润。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的主要作用:

(一)保障利益。项目开发前期,开发商往往会选择银行借贷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为新项目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进而满足了项目建造中的资金需求。为了避免各种风险损失,借贷双方会选择公证机构作为鉴证,强化借贷合同公证管理是极为关键的。公证机关参与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的制定、审核、修改等流程,降低了借贷合同的风险系数,保障了借贷款双方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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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合同管理系统的设计与研发

摘要: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越来越重利益方面的约束性,而合同作为人们有效的约束方式之一,不仅对人们的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规定,而且也是企业能够在发展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的关键武器。因此,在现代社会中,企业需要重视合同管理,这与企业经营成败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而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在合同管理方面就可以不断提升效率,同时也是当前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的保障。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需要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而建设良好的管理系统,更好地应对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的利益才能够得到良好的保障。该文重点分析当前的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系y的设计情况。

关键词:中小企业;合同管理系统;设计;研发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重要的转型期,而国家也加强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在此背景下,我国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这对中小企业而言,需要进一步抓住其机遇而更好地发展和强大,从而为我国经济稳定上升注入新的力量。其中是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这不仅直接和企业经营状况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而且也是企业在实践工作中能够需要高度重视的方面,合同涉及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直接利益。因此,本文从合同的基本含义人手分析当前中小企业如何在管理方面设计系统,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能力。

1.概述合同的含义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中对合同所给出的定义可知,合同有狭义与广义,广义合同指的是民事主体(两个或者以上)就某件事而设立、变更以及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而狭义合同的含义则指的是债权合同,民事主体(两个或者以上)设立、变更以及终止债权的协议,也将其称之为民事合同。这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的文件,同时对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经济体制下,各个市场主体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更需要在生产和经营中加强管理合同,从而使得企业自身利益不会受到威胁。

2.分析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许多中小型的企业对合同管理基本是依靠人工,例如通过简单的Word和Excel办公软件对企业中的各种合同进行处理、归档以及统计数据等,通过这种方式管理合同存在许多的问题,第一,如文档整理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困难性,因为采用当前中小企业所签订的纸质合同基本是一式三份,然而企业管理的方式基本采用的是直接保存原件,这种方式在长时间保存工作中将难以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可能会出现虫蛀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合同的质量。此外,由于人工保存合同还会导致查阅工作带来不便性的问题,如查阅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从而造成时间浪费的问题。第二,合同管理工作难度大,由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和不同的对象之间会建立合同管理,此时企业中的合同将会越来越多,而采用传统的方式管理合同,工作人员只能是通过手工的方式将合同中的内容录入文档中,这就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再者由于管理人员每天处理大量,难免会出现一些误差,这不仅导致企业中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而且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对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困难。第三,合同信息汇总存在较大的困难,由于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的手工的方式,然而企业各个部门中所需要的合同不同、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而言,他们对合同进行汇总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例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这对企业发展中做出重要的决策带来不良影响。第四,对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有效的预警机制,例如运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难以有效掌握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尤其是其中的结款情况,并没有通过良好的方式进行控制和预警珂,这就难以准确掌握当前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从而对企业准确预测某个项目的收支情况没有提供有效帮助,这对企业发展中掌握资金流以及运作资源等带来许多问题。

3.结合信息技术而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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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研究

第一节 概述

严格说来,房地产行业的合作开发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含义十分确定的概念,迄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概念的权威解释。依本文理解,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共同出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合同。这是在广义上解读合作开发的概念。只要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即可构成合作开发,出资形式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财产。在形式上,无论合作各方是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还是不设立项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开发,均属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当然,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也可理解为是其股东之间的合作开发行为,但这种“合作开发”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属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由于我国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行政管理,有着众多房地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因而该类合同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呈现出较强的

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依我国法律,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形式有二,一为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进行开发,二为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进行开发。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相关法律不允许以不成立公司的形式进行中外合作开发,故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在中外合作开发中常见却相对少见于内资企业合作开发。前述两种形式中,合作企业在出资形式、分配模式、投资回收等诸方面相对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实践中,由于房地产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故通常的合作模式为中方提供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外方提供资金进行合作开发。由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不健全及各种历史原因,一般来说合作中方的用地成本相对较低,故以成立合作企业的方式进行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占了绝大多数。而合资企业由于合营各方的权利义务均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而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往往与土地提供方的用地成本不成比例,故在权利义务的分配方面较难按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采用该方式的相对较少。当然,随着土地市场的逐渐规范,合资企业在操作规范性方面的优势逐渐凸显出来,采取中外合资经营的方式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将成为更多企业的选择。但至少在目前,以中外合作经营的模式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仍然是主流。本文除特别提及外,所称中外合作开发均是指该合作模式。

一、合作主体问题

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至少应符合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即外方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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