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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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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下的规模养殖论文

1出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意义

(1)《条例》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是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激励、扶持、引导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为根本途径,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根本方法是通过优化布局、扶持鼓励,更好地实现废弃物就地就近资源化转化和利用。《条例》采取全过程管理思路,对产业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等前置环节作出了规定,也明确了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环节的要求,能够引领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从而推动产业发展走上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低碳农业的路子。出台《条例》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种养结合、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2)《条例》的出台将大力提升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动态合利用的整体水平及畜禽养殖业的环境保护水平,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瓶颈。《条例》的出台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从而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为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是实现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双赢”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条例》明确,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确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同时,《条例》还要求地方政府通过划定禁养区、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等措施,对不合理的畜禽养殖生产布局进行调整,并对整治中遭受损失的养殖者依法予以补偿。

(3)《条例》从制度建设上开始了系列实践,特设专章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出台扶持鼓励措施,如利用相关资金支持污染设施建设、对粪便等综合利用实施税收优惠、严格限制环评收费、对自愿减排予以奖励等,可以减少养殖业污染防治经济负担,防止由于成本增加造成养殖业负担加重。《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产业升级,有利于长期地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4)《条例》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方面来防治污染,严防废弃物随意排放。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堵住随意处置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路子,推动更多的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入利用环节。

(5)《条例》对所有的养殖和废弃物处理活动做出了一般性规定,即所有规模的养殖及废弃物处理活动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防止粪便、污水和尸体等污染环境,也为今后处理由养殖污染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邻里纠纷提供了制度依据。畜禽养殖会有一定的畜禽死亡淘汰率,是产业的正常现象,但畜禽尸体的处置得当与否则直接关系到环境安全。对此,《条例》予以了高度重视。在相关条款中,将尸体与粪便、污水等都作为废弃物,对其安全处理处置做出了规定,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动物尸体处理处置环境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

2分类管理,加大扶持,确保针对性和可行性

《条例》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考虑到我国的畜牧业发展相对较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形势又比较严峻的现实,条例明确其适用范围是养殖场、养殖小区,并要求省级政府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同时明确牧区放牧养殖不适用本条例。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之外的其他养殖户,采取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及时收集、贮存和清运畜禽养殖废弃物。要求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由市、县政府进行综合整治。《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出台扶持鼓励措施,如利用相关资金支持污染设施建设、对粪便等综合利用实施税收优惠、严格限制环评收费、对自愿减排予以奖励等,可以减少养殖业污染防治经济负担,防止由于成本增加造成养殖业负担加重。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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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防治的畜禽养殖论文

一、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少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但在笔者调研以前,宁国市尚未出台畜禽布局规划,更没有界定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规模,环保部门对家庭养殖是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审批无所适从。辖区内养殖业绝大多数是家庭养殖,未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进行布局、建设,绝大多数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职责不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般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管理,但一旦出现环境问题,群众直接向环保部门投诉,而家庭养殖业未通过环评和审批,基于上述原因,对这类家庭养殖业产生的污染投诉,环保部门没有依据进行处罚。环境监察人员只能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养殖户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涉诉双方进行协调。乡镇、村在整个养殖污染投诉处理过程中处于配合地位,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能未能发挥,农业(畜牧)的行业主管功能得不到体现,农业、环保、乡镇政府监管责任不清。

(三)选址不当。在调研中发现,青龙湾辖区乡镇畜禽养殖业的选址多数在居民区内,还有部分在河流边,养殖户缺少环境保护的意识,一切从方便饲养、运输、销售出发。养殖规划滞后,选址缺乏指导,管理服务不到位,造成选址不当。随着城镇开发建设,原远离居民小区的养殖场,现今又相邻居民小区,有的养殖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大规模,环境隐患突出。

(四)设施缺乏。调研中发现,198户养殖户中,除宁国市凤形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建有配套的规范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余197户养殖户均无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少量的农户建有沼气池,大部分都是化粪池,无干湿分离设施,未建规范的废渣储存场所,废渣随意露天堆放,粪尿流淌或渗透入河沟随处可见。

(五)污染严重。由于选址不当、缺少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善,青龙湾辖区乡镇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在198户养殖户中,近一半养殖户靠近河流,近六分之一离河流不足500米。据初步计算,每年将近1000吨废水排入河流,其中约750吨废水进入青龙湾水库,造成库区水体富营养化,给水库水质带来严重威胁,这也是每年4月底至5月初库区水体产生严重水华的原因之一。养殖粪便未经发酵处理,直接露天堆放,或堆于农田、竹林、山地,造成面源污染严重。

二、防治对策

(一)科学规划。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在制定畜禽养殖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契合全市总体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等规划,避免和上述规划发生冲突,切实发挥养殖布局规划的指导作用、长期效应;要深入乡镇踏实开展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综合考虑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当地畜禽养殖业发展趋势、养殖业特点、养殖习惯等因素,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对畜禽养殖业发展有指导意义的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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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进展与建议

畜禽养殖业是温岭市“菜篮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人们对肉、蛋、奶的需求,但同时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十二五”期间,国家增加了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根据浙江省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结果,台州市畜禽养殖业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占到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3.4%、42.8%、30.4%和39.5%。由此可见,畜禽养殖业居于台州市农业源污染首位,是农业源污染的最主要来源之一,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成为农业源减排的重点,是实现农业源减排目标的关键。现结合温岭市开展的农业源污染减排,介绍了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进展,分析在实践过程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今后的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建议。

1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的进展情况

1.1政策逐步得到完善。近年来,随着国务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防治条例》、《水十条》、新环保法、新环评法、环保税法和国务院关于《畜禽农业资源污染综合治理与节能减排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浙江省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地方条例与地方法规。为进一步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改善温岭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温岭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台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温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温岭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方案。为加大畜禽养殖业治理力度,提高水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依据。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通过科学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宜养区,结合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对畜禽养殖业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治理整顿,促进畜牧业有序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1.2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温岭市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进行考核,并实行问责制,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位。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各畜禽养殖场的责任主体,排出整治时间表、落实监管责任人,签订协议、承诺书,建立档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环保、畜牧、发改和财政等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和指标任务“考核”,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农业源减排任务的完成。1.3提高业主环境意识,增强环保自觉性。随着畜禽规模养殖业主的不断增加,畜禽规模养殖业主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他们已经懂得:污染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更是不可小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共同监督养殖场户自觉遵守环保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平时利用送科技下乡、畜牧科技人员进场入户、技术讲座等活动,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和指导,提高养殖场户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农业和“谁污染谁治理”的意识,增强了养殖业主保护环境的自觉性。1.4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加大污染物防治投入,提高减排成效。畜牧养殖业是微利行业,污染治理设施投资与运行费用较高,养殖业主单独治污资金匮乏,负担过重,致使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投入滞后于经济发展。近年来,温岭市政府通过政策扶持,对养殖企业在建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如沼气工程、储液池、堆粪场、沼液输出管道、防渗膜等给予政府资金扶持,因此大大提高了污染减排成效,国家在核定污染减排量时对温岭市多个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给予了认定。1.5推进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干清粪工艺、沼气化处理、有机肥加工与应用、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养殖企业与种植户特别是水稻、瓜果蔬菜、山林等专业合作社等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确保有足够的消纳土地来满足粪污的消纳。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建立完善“三沼”服务队伍,根据服务养殖场(户)的存栏量、沼液沼渣的运输量、运行情况及本区域内养殖污染后续管理总体效果等进行年度考核,给予一定的运行、设备和维护经费补助。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政策不完善,减排推进受制约。农业污染防治不像工业源,有较为完善的配套防治政策及减排技术,其技术条件相对比较低。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也不完善,相应的环境管理也较为薄弱,缺少农业源减排配套实用的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制约了畜禽养殖业减排的推进。农业污染防治政策上的缺陷是我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2.2部分养殖业主环保意识不强。部分养殖场业主环保意识不强。部分养殖业主只注重规模扩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环保设施的配套,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2.3清粪方式落后。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及新一代劳动力观念转变,近年来我国大型规模化猪场开始改造并使用水泡粪、水冲粪等劳动力需求少的清粪方式,与环保部鼓励的干清粪工艺不符。我国《“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中明确规定规模化养殖企业,必须采用干清粪工艺。因此,有效解决劳动成本节约与环境保护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污染减排源头控制首要解决的关键问题。2.4监管体系不健全、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随着“五水共治”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从思想上加大了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重视力度,并不断加大了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力度。但由于缺乏成熟配套的监管设施且能力有限,不像工业源有比较成熟的监控体系如在线监控及刷卡排污等,农业源监控设备等不宜安装,畜禽养殖业排放量及进一步去向难以监控,以及基层执法人员在农业源污染执法水平和能力有所欠缺,给监控、执法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3对今后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的建议

总的来说,建立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温岭市将规模化畜禽业污染减排作为农业源减排重点,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更好地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促进温岭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建议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减排力度、扩大资源化利用范围、加大政策扶持与技术支持力度、严格执法与加强监管以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以此有效地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确保农业源污染物减排得到实效。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在现有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现状,及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呈现出的新问题和新形势,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对畜禽养殖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环保政策规定,以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地发展。3.2加大减排力度,扩大资源化利用范围并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要继续加大减排力度,对已存在未完成减排任务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要求企业积极投入资金,限期完成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与投运,确保真正做到粪污“零排放”。二是要扩大资源化利用范围,对没有达到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微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要求企业限期治理,若在规定期限内治理任务未能完成或完成治理任务却不达标的,限期予以关停;另一种则是集中养殖管理,将微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等非规模养殖场集中起来,合理规划,走养殖小区等集中管理之路,壮大养殖规模,由养殖户集中投入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资金。促使所有养殖企业均能实现污染物治理及资源化利用。3.3加大政策扶持与减排技术支持力度。对完成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并通过验收的畜禽养殖企业,要继续加大对沼气工程、储液池、堆粪场、沼液输出管道、防渗膜等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资金扶持,建立以“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机制。在鼓励引导非规模化养殖专业户集中的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切实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综合防治及资源化利用资金的投入。但是,仅仅依靠政府扶持政策和养殖企业的投资,远不能达到真正实现对所有养殖企业实现污染物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必须通过政府引导,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商品化、减量化”,使粪污加工形成产业链条,才能让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要从根本上解决畜禽粪污污染问题,必须综合再利用,使畜禽粪污中的养分、能量充分利用,比如优化清粪和固液分离技术等。还要加大减排技术支持力度,通过加强农业源减排技术培训,总结畜禽养殖业资源化利用的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加深畜禽企业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认同,推动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通过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拓展畜禽产业链。3.4加强宣传,促进养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规模化程度。要防与治结合,防止清养关停后的养殖场再反弹、再回潮,对保留下来的养殖场的污染物抓好达标治理;要堵与疏结合,对关停的养殖户按政策足额补助,帮助他们另找出路,引导和鼓励他们选择其他行业;要长与短结合,既抓好一段时间内的集中整治,又对保留下来的养殖场有长远打算、长效措施。大力提升规模化程度,要严把环保治理关。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的作用,大力宣传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畜禽养殖水环境治理的举措、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3.5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环保、畜牧、行政执法、国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畜禽养殖执法巡查,强化联合执法,对违法畜禽养殖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和公开处理;各镇(街道)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禁养区内违法畜禽养殖行为的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对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规定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依法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环境污染的,按《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及时处理。浙江省率先启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改革试点,温岭市已开展乡镇成立“环保办”、划分基层网格与配备网格员的工作,需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强化巡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落实每个区片及每个村的监管责任人,建立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对畜禽养殖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

作者:赵敏 潘盛 单位:温岭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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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摘 要】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农村污染的主要来源,养殖废弃物直接排放,已对环境构成严重污染并威胁着畜禽和人类的健康。本文通过了解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状况,分析污染产生的原因,探讨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畜禽养殖 废弃物污染 危害 产生原因 防治对策

为贯彻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各地积极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制定政策措施,加大管理力度,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

1 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危害

1.1 康平县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现状

近年来,由于规模养殖快速发展,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康平县原来畜禽养殖场以中小规模养殖场为主,规模化养殖场基本上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有简易综合利用设施的企业仅占30%左右,大部分养殖企业无综合利用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而目前只将畜禽养殖粪便采用传统的堆肥方法进行简单处理,作为农家肥直接施入农田,其它废弃物随意堆放。

1.2 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

(1)污染空气粪便堆积发酵后,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污,恶臭造成的环境污染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的生活环境。(2)污染水质粪便的淋溶性强,尤其是氮、磷很容易发生淋溶损失,能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从而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使水体变黑发臭,并导致水中的鱼类或其他生物死亡。(3)侵蚀土壤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利用过程中,不考虑农田土壤、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利用量,会使粪便大量堆积,造成土质过肥,直接腐蚀农田,使其降低或失去生产能力。(4)危害生物。粪便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如不及时处理,会孳生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引起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危害人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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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凸显,已经成为农村的突出环境问题,并对改善环境质量构成重大威胁。美国与我国畜禽行业发展形势和基本情况相同,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美国细致的养殖场分类管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精准的养分管理控制、全方位的配套支撑、严格的监管要求等内容对我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今后我国可从制定畜禽养殖分类管理要求、完善畜禽养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社会化运作机制、提出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要求等方面,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关键词】畜禽养殖;管理;启示

我国是畜禽养殖大国,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日渐凸显。2014年,畜禽养殖业COD和氨氮排放量为1049万吨和58万吨,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5.7%和24.3%[1]。畜禽养殖业排放的COD接近全国总量的一半,畜禽养殖污染已到了不得不治的阶段。美国被公认为水污染防治政策完备、管理措施到位的国家,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2]。

1中美畜禽养殖共性特点

比较中美均是畜牧业大国。我国2014年畜牧业产值超过2.9万亿元,约占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美国每年畜牧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48%。除畜牧业产值占比相近外,美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高,畜禽粪便以还田为主,与我国畜禽行业发展形势以及污染防治管理方向一致,具有很好的经验借鉴基础。1.1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秩序增长美国2005年80%以上的养猪场规模都在1000头以上,其中55%的养猪场规模在5000头以上[2]。我国2015年整个畜牧业的规模化率为39.6%,比2012年增加5.5%,“十三五”期间目标是突破50%。2015年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规模化产能占比达43.3%、48.3%、17.5%、37.2%、45.5%[3],各类畜禽养殖规模以上比重均呈逐年递增趋势,规模化已成为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将会不断提高。

1.2畜禽粪便还田是主要综合利用方式

美国的大型农场主十分重视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紧密联系,会根据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量确定种植规模,畜禽粪便还田是基本的综合利用方式。我国同样鼓励畜禽粪便还田,国家层面加大力度引导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国办、农业部等管理部门通过出台文件和资金补助,鼓励畜禽粪便和废水科学还田利用。全国畜牧总站在2014年对全国上报的2802个标准化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进行统计结果显示,粪便还田是占比最高的处理利用模式,各类畜禽品种比例分别是:生猪40%、奶牛38%、蛋鸡41%、肉鸡40%。

2美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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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沼气产业化发展研究

从全国水平来看,陕西省的畜禽养殖总量和规模化养殖程度均不高[1]。虽然畜禽养殖方式仍以散户养殖和适度规模为主,但近年来陕西省规模化养殖场数量也大幅度增加,2010年规模化养殖场数量比2009年翻一番。关中平原渭河流域是全省畜禽养殖业集约化程度最高的区域,区域内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数量占到全省规模化养殖总数的52%。近年来,干清粪工艺在陕西省规模化养殖场得到了积极推行,全省约86%的规模化养殖场采用了干清粪工艺或采用干清粪与水冲粪、垫草垫料等相结合的方式,仍有过半数的养殖场不同程度的保留水冲粪工艺。国家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由于制定时间较早,未涉及“干清粪工艺”定义及要求,在之后实施的一些地方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例如山东、浙江、广东等省均要求规模化养殖企业必须采用干清粪工艺、实现雨污分流。陕西省在加强普及干清粪工艺的同时,应该针对渭河流域、南水北调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强制推行干清粪和雨污分流。根据2010年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情况统计,93%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畜禽粪便进行了收集利用,其中直接还田的方式占主导,而采取厌氧发酵制沼气、生产有机肥的比例仅占到11%和6%。传统的直接还田方式要求种养紧密结合,对于规模化养殖来说,由于养殖行为过于密集,大量粪便排放至养殖区域,该区域可能会因缺少作物植被而导致养分过量负荷[2],低效、野蛮的施肥行为在浪费资源的同时会对作物生长产生不利影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粪便的利用应借助科技手段和装备,将其高效的转化为可用、安全、洁净的资源。根据2010年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情况统计,约84%的规模化养殖场将养殖废水用于农业灌溉,其中采用厌氧、好氧等方法处理养殖废水的养殖场比例不到10%,主要原因是畜禽养殖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使用单一方法很难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很多养殖场更倾向于将其直接还田甚至违法排放,因此必须设法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的经济性,目前看来一味的降低治理成本并不能收到良好效果,应该从治理行为本身创造经济效益这个方面探索新的治理思路。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陕西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后于养殖业发展,畜禽粪污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偏低,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忽视畜禽粪污的生物质资源特性而采取工业废水治理模式,工业治污模式投资大且商业化产品回报率低,养殖业自身缺乏大量资金进行粪污处理,从而导致企业治污积极性下降、粪污处理效率低;二是虽然认识到了畜禽粪污的生物质资源特性但没能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有效且高效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由于畜禽养殖业利润空间较小,又存在高风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必须考虑经济性。一般工程的经济性体现在对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的控制,但畜禽养殖污染的实质是生物质资源的浪费。如果将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再生资源效益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投资成本,从而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的经济性。因此,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采取合适的畜禽粪污资源化技术来实现。

新环境形势下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思路

1面临的新环境形势

(1)严格的排放标准。2011年陕西省实施《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以下称新标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陕西省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从表1来看,新标准的COD、BOD5、NH3-N三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严于国家行业标准,分别比国家行业标准排放限值严格了87.5%、86.7%、85%。由于新标准取消执行行业标准,所有排污单位执行统一标准,因此新标准的出台使得全省尤其黄河流域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排污成本将大幅度增加。(2)严峻的减排形势。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农业污染排放主要来自畜禽养殖业,其COD、TP、TN排放量分别占农业源污染排放总量的96%、56%和38%,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已经给环保施加了巨大压力,“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纳入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2010年陕西省农业源污染物COD与NH3-N排放基数分别为19.9万t和1.5万t,按照2015年COD与NH3-N排放量分别下降7.6%和9.8%的减排目标测算,2015年COD与NH3-N排放量分别为18.4万t和1.4万t,其中畜禽养殖业的COD与NH3-N目标排放量为18.3万t和1.1万t,相比2010年排放基数降幅分别达到7.6%和8.3%。随着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导向作用逐渐凸显,“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面临的压力不小。

2畜禽粪污资源能源化技术方向

畜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是新环境形势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方向,也是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畜禽粪污的资源特性,其资源化利用的形式包括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形式的代表工艺及其局限性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畜禽粪污的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形式是单纯的固体粪便资源化利用,不能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未能全面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就目前看来,庞大的市场需求使得高温堆肥和烘干技术会继续存在发展,但在越来越严格的环境要求和严峻的减排形势下它们并不是全面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最佳选择。以沼气发酵为代表的能源化利用方向,通过厌氧发酵获取沼气,沼气用于燃料、发电等,沼渣沼液制有机肥来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沼气工程兼具能源效益、肥料效益、环境效益,能够实现畜禽粪污处理从单纯的用肥用能、末端治理向综合利用转变。对于规模化养殖企业,实现热、电、肥联产的沼气工程将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4]。因此沼气化是理想的畜禽粪污资源化途径,是全面应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重要技术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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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产业化发展研究

从全国水平来看,陕西省的畜禽养殖总量和规模化养殖程度均不高[1]。虽然畜禽养殖方式仍以散户养殖和适度规模为主,但近年来陕西省规模化养殖场数量也大幅度增加,2010年规模化养殖场数量比2009年翻一番。关中平原渭河流域是全省畜禽养殖业集约化程度最高的区域,区域内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数量占到全省规模化养殖总数的52%。近年来,干清粪工艺在陕西省规模化养殖场得到了积极推行,全省约86%的规模化养殖场采用了干清粪工艺或采用干清粪与水冲粪、垫草垫料等相结合的方式,仍有过半数的养殖场不同程度的保留水冲粪工艺。国家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由于制定时间较早,未涉及“干清粪工艺”定义及要求,在之后实施的一些地方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例如山东、浙江、广东等省均要求规模化养殖企业必须采用干清粪工艺、实现雨污分流。陕西省在加强普及干清粪工艺的同时,应该针对渭河流域、南水北调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强制推行干清粪和雨污分流。根据2010年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情况统计,93%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畜禽粪便进行了收集利用,其中直接还田的方式占主导,而采取厌氧发酵制沼气、生产有机肥的比例仅占到11%和6%。传统的直接还田方式要求种养紧密结合,对于规模化养殖来说,由于养殖行为过于密集,大量粪便排放至养殖区域,该区域可能会因缺少作物植被而导致养分过量负荷[2],低效、野蛮的施肥行为在浪费资源的同时会对作物生长产生不利影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粪便的利用应借助科技手段和装备,将其高效的转化为可用、安全、洁净的资源。根据2010年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情况统计,约84%的规模化养殖场将养殖废水用于农业灌溉,其中采用厌氧、好氧等方法处理养殖废水的养殖场比例不到10%,主要原因是畜禽养殖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使用单一方法很难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很多养殖场更倾向于将其直接还田甚至违法排放,因此必须设法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的经济性,目前看来一味的降低治理成本并不能收到良好效果,应该从治理行为本身创造经济效益这个方面探索新的治理思路。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陕西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后于养殖业发展,畜禽粪污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偏低,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忽视畜禽粪污的生物质资源特性而采取工业废水治理模式,工业治污模式投资大且商业化产品回报率低,养殖业自身缺乏大量资金进行粪污处理,从而导致企业治污积极性下降、粪污处理效率低;二是虽然认识到了畜禽粪污的生物质资源特性但没能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有效且高效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由于畜禽养殖业利润空间较小,又存在高风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必须考虑经济性。一般工程的经济性体现在对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的控制,但畜禽养殖污染的实质是生物质资源的浪费。如果将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再生资源效益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投资成本,从而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的经济性。因此,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采取合适的畜禽粪污资源化技术来实现。

新环境形势下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思路

1面临的新环境形势

(1)严格的排放标准。2011年陕西省实施《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以下称新标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陕西省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从表1来看,新标准的COD、BOD5、NH3-N三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严于国家行业标准,分别比国家行业标准排放限值严格了87.5%、86.7%、85%。由于新标准取消执行行业标准,所有排污单位执行统一标准,因此新标准的出台使得全省尤其黄河流域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排污成本将大幅度增加。(2)严峻的减排形势。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农业污染排放主要来自畜禽养殖业,其COD、TP、TN排放量分别占农业源污染排放总量的96%、56%和38%,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已经给环保施加了巨大压力,“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纳入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2010年陕西省农业源污染物COD与NH3-N排放基数分别为19.9万t和1.5万t,按照2015年COD与NH3-N排放量分别下降7.6%和9.8%的减排目标测算,2015年COD与NH3-N排放量分别为18.4万t和1.4万t,其中畜禽养殖业的COD与NH3-N目标排放量为18.3万t和1.1万t,相比2010年排放基数降幅分别达到7.6%和8.3%。随着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导向作用逐渐凸显,“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面临的压力不小。

2畜禽粪污资源能源化技术方向

畜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是新环境形势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方向,也是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畜禽粪污的资源特性,其资源化利用的形式包括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形式的代表工艺及其局限性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畜禽粪污的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形式是单纯的固体粪便资源化利用,不能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未能全面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就目前看来,庞大的市场需求使得高温堆肥和烘干技术会继续存在发展,但在越来越严格的环境要求和严峻的减排形势下它们并不是全面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最佳选择。以沼气发酵为代表的能源化利用方向,通过厌氧发酵获取沼气,沼气用于燃料、发电等,沼渣沼液制有机肥来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沼气工程兼具能源效益、肥料效益、环境效益,能够实现畜禽粪污处理从单纯的用肥用能、末端治理向综合利用转变。对于规模化养殖企业,实现热、电、肥联产的沼气工程将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4]。因此沼气化是理想的畜禽粪污资源化途径,是全面应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重要技术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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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养殖所带来的大量废物和污水的排放,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并导致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但面对当前畜禽养殖污染日益严峻的形势,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得到完善和解决。文中介绍了我国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现状、主要原因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法律成因,并提出了法制化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畜禽养殖 环境污染 防治对策 法律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a)-0111-02

Analysis of Status Quo of Domestic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 and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Regarding Pollution Control

Yao Lihua

(Rudong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Rudong,Jiangsu226400,China)

Abstract:With the rapid increase in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andfast development of the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industry, the pol-lution from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discharge of substantial waste and sewage brought by breedi-ng has seriously damaged and affected the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led to the unceasing occurrence of cases concerning masses’enviro-nmental complaints and pollution disputes. Although China has introduc-ed a range of laws & regulations, policies and standards regarding con-trol of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 in face of the increas-ingly severe situation of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 nowad-ays, some problems and drawbacks which need to be improved and solved

desperately can still be found in these laws &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rising from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main reasons for the p-ollution, and legal factors for inadequate control of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s to solving the pollution under the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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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摘要 通过对蚌埠市“十二五”期间畜禽养殖现状、存在的问题做简略分析,提出“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减轻污染的防治办法,以减少其对环境的危害。

关键词 畜禽养殖;环境质量;现状;防治措施;安徽蚌埠

中图分类号 X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2-0211-01

近年来,蚌埠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得到快速发展,数量不断增加,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但与此同时,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所产生的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十三五”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的污染防治原则,加强畜禽养殖的规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 “十二五”期间蚌埠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现状

“十二五”期间,蚌埠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列入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环保部门的职责是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与农牧部门沟通,明确减排技术和监管要求,指导养殖企业按照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二是做好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养殖场不得投入使用;已建成的畜禽养殖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对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治理并进行处罚;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环保专项资金,对未完成畜禽养殖治理工作和未列入减排计划的项目不予资金支持,2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开展能源利用、粪污消纳,实施污染治理整治,治理规模总投资约1.2亿元,此举有效推进蚌埠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促进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1]。

“十二五”期间,蚌埠市继续鼓励在散养密集区域,养殖专业户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依托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治污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以2014年为例,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模式如下:一是采用干清粪养殖方式的治理模式,COD、氨氮去除率分别达到90%和70%,该模式适用于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五类畜禽养殖场,粪便通过干清粪方式收集后生产沼气、污水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二是采用垫草垫料养殖方式的治理模式,垫料全部农业利用,COD、氨氮去除率分别达到100%和100%,该模式主要用于生猪养殖(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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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畜牧业污染防治情况调研分析

摘 要:畜牧业污染防治不仅关系到行业发展、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生态环境问题。为掌握天津这一具体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借助调查问卷和访谈等手段对天津代表性区县进行大范围调查。在对现实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为天津畜牧业污染防治提出具体的措施。

关键词:畜牧业;污染防治;治理

中图分类号: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5-0105-03

随着天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天津畜牧业有了长足发展,对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畜产品需求,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均起到重要作用。为了掌握天津畜牧业发展和污染治理基本情况,特选择代表性区县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设计了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情况调查问卷,调查范围涉及8个区县,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22份;设计了有机肥厂基本情况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2份;走访了市畜牧局粪污治理办公室、市农业局土肥站、5个区县的粪污治理负责部门、22个养殖场(其中蓟县13家、滨海新区2家、西青2家、静海4家、武清1家)和2个有机肥厂(蓟县1个、西青1个)。

一、天津畜牧业污染防治基本情况

(一)针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粪污治理工程

1.纳入粪污治理工程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占46.9%,畜禽数量占75%左右。2013年天津实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市级财政投资3.8个亿,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718家河道附近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综合治理。按计划,2013年治理160家,2014年治理265家,2015年治理293家,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71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治理工程。2013―2015年纳入粪污治理的规模化养殖场数量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46.9%,畜禽养殖数量占规模化畜禽养殖数量的75%左右。在完成河道附近718家规模养殖场治理基础上,水务局河道清理办又选择了河道附近的300家畜禽养殖场,计划于2016年进行污染治理。治理对象以规模养殖户为主,其次是养殖合作社(小区),养殖企业较少。例如,静海粪污治理的69个规模养殖场,养殖户48个、合作社16个、养殖企业5个。但养殖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大,粪污治理力度强,种养结合也较好。

2.治理重点地区为环城四区以外的六个区县,治理畜禽重点为生猪、奶牛、蛋鸡和肉鸡,治理顺序由大牲畜到小畜禽。纳入粪污治理工程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在100家以上的有宁河区、蓟县和武清区,分别有169家、143家和139家;50家以上100家以下的有宝坻区、静海区县、滨海新区,分别有79家、69家和67家;处于环城四区的北辰区、西青区、东丽区和津南区粪污治理的养殖场数量相对较少,分别有30家、19家、2家、1家,这四个区总计52家。治理畜禽种类重点为生猪、奶牛、蛋鸡和肉鸡,涉及的规模化养殖场分别有346家、142家、133家和76家,治理的肉牛和兔子规模化养殖场少,分别有19家和2家。粪污治理顺序上由大牲畜到小畜禽。奶牛是粪污排放最大的牲畜,天津市2013―2015年纳入粪污治理工程的奶牛场142家,占全市151家奶牛养殖场区的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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