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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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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与时俱尽、开拓创新、团结进取、奋力拼搏,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加强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德育工作首要地位,狠抓学校德育和校园美化净化工作,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学校的全体领导干部,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发展,积极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学校创建工作放

在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工作中,“突出一个中心,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一个中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保持和发扬我校教师资源丰富、教师队伍精良、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等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握一个基调”即以积极的态度加快发展,在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实施优质教育的力度。“发展”是学校所有工作的主题,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创建“大爱、大师、大气、大树”的校园品位,构建协力、负责、多元的校园文化是我校的目标。学校的全体干部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学校有专人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并定期分析创建工作,采取措施,制定计划。把学校作为倡导文明,传播文明的重要阵地,努力促进当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发展和提高。

二、面向全体学生,提高道德素养

学校注重德育教育工作,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教师尊重和信任学生。在以人为本,以爱育人的教育理念下,广大教师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尊重、平等、民主的思想深融入教育教学中。此外学校还通过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与共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各年级举办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德育网络建设,极大提高了学校德育工作整体水平

学校政教处、团委在共青团、学生会配合下开展工作,充分利用黑板报和宣传栏等,配合学校的各阶段工作重点,进行校园文化宣传,举办如“交通安全”、“生命科学”、“反对深信”“推广普通话”等专题展览,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还进一步完善德育常规制度,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检查、有评比。如班级文化建设,学生仪容仪表检查,学校十佳评选等。各项制度的完善,以及活动的开展,使校容校貌焕然一新,形成健康文明、高雅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积极推进教研、教改,提高教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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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申报学校文明单位材料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与时俱尽、开拓创新、团结进取、奋力拼搏,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加强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德育工作首要地位,狠抓学校德育和校园美化净化工作,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学校的全体领导干部,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发展,积极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学校创建工作放

在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工作中,“突出一个中心,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一个中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保持和发扬我校教师资源丰富、教师队伍精良、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等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握一个基调”即以积极的态度加快发展,在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实施优质教育的力度。“发展”是学校所有工作的主题,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创建“大爱、大师、大气、大树”的校园品位,构建协力、负责、多元的校园文化是我校的目标。学校的全体干部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学校有专人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并定期分析创建工作,采取措施,制定计划。把学校作为倡导文明,传播文明的重要阵地,努力促进当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发展和提高。

二、面向全体学生,提高道德素养

学校注重德育教育工作,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教师尊重和信任学生。在以人为本,以爱育人的教育理念下,广大教师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尊重、平等、民主的思想深融入教育教学中。此外学校还通过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与共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各年级举办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德育网络建设,极大提高了学校德育工作整体水平

学校政教处、团委在共青团、学生会配合下开展工作,充分利用黑板报和宣传栏等,配合学校的各阶段工作重点,进行校园文化宣传,举办如“交通安全”、“生命科学”、“反对深信”“推广普通话”等专题展览,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还进一步完善德育常规制度,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检查、有评比。如班级文化建设,学生仪容仪表检查,学校十佳评选等。各项制度的完善,以及活动的开展,使校容校貌焕然一新,形成健康文明、高雅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积极推进教研、教改,提高教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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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职教师职评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省教育厅所设的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验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

在省教育厅以外设立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相应的评审权受理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评审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7号);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4号)。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

各地各学校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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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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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工程师认定申报通知

各市建委,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8号)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工[20**]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只能通过一个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推荐单位和有关主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国人部发〔20**〕18号文件中对申报材料的规定进行申请、审查和复审。

3.对于工作调动且在新的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满1年者,应由原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证明应由原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应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意见函、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附表2)、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审查一览表(附表1)(以上附表均需报送电子文档)认真汇总,连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5.申报人员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相符。获奖人员必须提供发奖单位认可的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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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统计师评定条件及送审材料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2012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2]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报送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材料

1、经省职改办审查并签字盖章的《河南省2012年度统计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以省辖市、省直厅(局)、省属高校统一出具)。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1份。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

3、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1份。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常称《评审表》B5纸格式)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0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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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评政策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及教师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和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3号)文件要求,经市职改办同意,现就201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6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到7月上旬):各县区开展岗位核定,组织实施拟晋升人员上示范课,填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研究审定推荐上报晋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8月上旬):各县区报送材料,市上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8月至10月初):分别召开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

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相关材料,均须在8月10日前一次性报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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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通知

各区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局,各技工学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组织开展2009年*市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关于开展20*年度我省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职技研〔20*〕19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时间:2009年7月1日至8月20日前。

二、报送材料地点:按机构管辖属地办理:市职协负责受理市劳动保障局管理的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以及盐田区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的申报材料;其他各区劳动部门负责受理各自所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申报材料,审核后集中报送市职协。

三、申报材料

(一)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1.《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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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增补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45号)、《关于遴选和建设省级重点学科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号)和《*省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本着“瞄准需求、调整结构、强化示范、择优增补”的原则,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省级重点学科增补工作。现将增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省级重点学科的指导思想

1.省级重点学科增补工作要符合国家、区域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建设创新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要紧密结合我省实施“*”行动计划和加速崛起的实际需要。

2.要有利于促进我省高校主动瞄准学科前沿和国家、省发展重大需求,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努力营造有利于发挥人才创造性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通过重点学科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升高等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竞争能力,带动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发展。

3.鼓励高等学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学科结构调整和方向的凝炼,集中力量建设适应学校定位、彰显学校特色,以及适应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势学科,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社会共享。

4.鼓励高等学校加大学科建设开放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源支持学科建设。高校要主动与相关行业部门、企业和地方政府,以及国内外高校实质性共建学科,创新学科发展理念,努力凝聚和造就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在更高的起点上谋求学科跨越式发展。

本次省级重点学科增补工作,在结合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验收结果的基础上,将优先支持与信息、生命、新材料、新能源、交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密切相关,以及有利于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的重点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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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妇产科主任医师职评标准

一、2012年度全省妇产科学主任医师评审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受理审核办法等要求,继续按照《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1〕14号)执行。

二、对申报人员的受聘机构、执业范围、毕业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及病案材料等作如下补充要求:

(一)凡申报评审医、药、护、技和医学工程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执业注册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和护理专业的申报人员,应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和加盖单位印章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且注册证书中的执业范围应与申报评审的专业相一致(注册的执业范围与申报评审专业对应一览表附后)。

(二)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和在国外、境外(港、澳、台)院校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06〕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审批、备案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得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2008年以来在我省的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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