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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募集信托资金10000万元,信托期限两年,信托资金用于收购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股权。信托产品单笔起点为人民币40万元,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预计年收益率40万元起点8.7%,100万元起点10名,其中未代扣代缴所得税,产品期限为24个月。
信托资金退出方式(1)“江苏一德”承诺在信托计划届满前30天,由其或其指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1.76元/股的价格收购北方信托以10000万元信托资金所持有的“南京新城”7000万股股权。(2)该笔业务由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股权回购事宜提供全程不可撤销保证担保,并承诺当“江苏一德”到期无能力回购全部股权时,“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到期不能回购的股权按照1.76元/股的价格收购。(3)在规定的股权收购期间内,若“江苏一德”无法足额收购该股权,北方信托将以不低于1.76元/股的价格出售该部分股权。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其他风险等。其风险防范措施如下:1 由“江苏一德”出具回购信托股权的承诺,承诺在信托计划届满前30天,由其或其指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1.76元/股的价格收购北方信托以10000万元信托资金所持有的南京新城7000万股股权。2 该笔业务由“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股权回购事宜提供全程不可撤销保证担保,并承诺当“江苏一德”到期无能力回购全部股权时,“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到期不能回购的股权按照1.76元/股的价格收购。3 在规定的股权收购期间内,若“江苏一德”无法足额收购该股权,北方信托将以不低于1.76元/股的价格出售信托财产。4 目前,该公司的资产总规模为1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6035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408万元,实际每股净资产为2.96元,因此,上述以1.76元/每股的价格收购该股权,可以充分保证信托资金及信托收益的足额收回。5 受托人严格履行管理责任,通过公司章程约定监管,董事会中北方信托向南京新城派出董事,在信托存续期内,南京新城的重大决策须经北方信托派出的董事同意批准(如融资、对外担保、出售资产等)方可通过。
招商银行安心回报、招银进宝人民币理财计划
看这个名字就舒坦――安心回报,现在股市持续低迷,在这里,5万元就买一份保本保利,确实让人安心。已经出了38期了,每期产品的收益率和理财期限有所不同。这次介绍的是第38期,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3.70%,理财期限130天,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招商银行无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赎回。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上限为3亿元人民币。
收益高一点的是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416号理财计划,预期最高收益率4.7%,委托起始金额5万元。这个产品的特色是,理财计划投资对象为招商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资金信托计划,即由招商银行作为信托委托人,委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受托人名义向招商银行购买1笔信贷资产。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7%。
天信088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门槛再次提高
上月21日,深国投与上海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深国投・尚雅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该计划秉承了深国投以往与私募合作的一贯模式,即深国投作为受托人,尚雅作为投资顾问,产品主打证券市场,该信托计划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通过对近期及以往发行的私募产品进行对比,记者发现,信托型私募产品的门槛正在逐步提高。今年5月之前,深国投信托型私募产品的认购门槛多在50万元,而5月之后这一门槛提高到100万元。9月28日,深国投将尚诚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认购门槛调整至200万元,而11月30日刚刚结束推荐期的尚雅3期认购门槛定为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但高门槛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信托型私募产品的热度。仅深国投一家就于近两个月内推出了不下于10款信托私募产品。记者了解到,继“深国投・尚雅1期”之后,“深国投・尚雅2期”和3期也于近日推出,自2004年推出首款信托私募产品之后,深国投发行的信托私募产品已不下于40款。刘响东透露,2004年至今上国投也推出了30多款信托私募产品。除这两家信托公司之外,平安信托、华宝信托也都推出了多款不同类型的信托私募产品。信托型私募已经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在目前公募基金市场普遍低迷的情况下,高门槛的信托私募为何反受青睐呢?本刊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管理体制所致。与公募相比,私募的投资者主要是长期投资者,在目前大盘频繁动荡的形势下,公募基金的业绩受到影响,再加之短期投资者纷纷赎回加剧了业绩下滑,而私募基金一般有较长的封闭期,其投资管理团队也比较灵活、快捷,因此受大盘的影响没有那么明显。
震荡市迎来信托发行潮
对于近段时间密集推出新的信托私募基金产品,深国投有关人士解释,深国投在与投资顾问合作之前,需要先经历一个考核筛选的过程。经过这一阶段之后,投资顾问即可与深国投推出新的产品。近两月,要求合作的投资顾问公司较多,不少公司恰好在这段时间走完筛选的程序,从而进入产品发行阶段。
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表示,今年,基金重仓股、大盘蓝筹股成为领涨的排头兵,大盘指数也因此节节攀升。但是,一些价值低估、资产优良、不引人注意的小盘股,在今年的行情调整中被“误杀”,私募更愿意挖掘这类股票进行投资。另外,每一个私募基金经理都有自己的投资理念,如看好部分新兴行业的发展,挖掘这类行业中的龙头股。牛市中,大盘蓝筹股在公募基金的推动下大幅上涨,在这个背景下,公募基金的业绩往往更优秀于私募基金。但是,在当前市场剧烈波动,个股更有表现机会的时候,私募基金更容易根据自己的投资理念,取得好的投资业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上总简称“一法两规”),从2002年7月18日开始,我国许多信托公司设立了资金信托计划,即以货币资金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据测算,2002年,各种资金信托计划共募集资金约60亿元;2003年,每个季度以30亿元左右的速度增加,到年底,预计超过了200亿元。资金信托计划发行和运作中,商业银行充当了多种角色,并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商业银行参与资金信托计划的情形与角色
(一)商业银行参与资金信托计划的情形
根据已发行设立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开文件、相关做法以及实地调查研究的结果,商业银行参与资金信托计划的情形有以下三种:一是个别信托公司以“会员制”方式通过员工推销发行资金信托计划,商业银行充当托管人。二是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商业银行充当“收付人”。信托公司在销售和承担收益权转让等业务的同时,委托商业银行收付。如信托公司通过设立专门的销售公司(如天津北方国投)、或者通过专职人员向潜在客户推销外,大量的资金信托计划发行委托商业银行进行。据资料表明,银监会“一号令”颁布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和其他的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该项业务。三是商业银行在收付的同时,更深层次地参与该项业务,或者说,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共同设计、发行、运作资金信托计划。即商业银行在收付的同时,还承担回够、质押等业务。
上述情形中,以第二种居多。即资金信托计划运作中,信托公司充当投资管理人,负责资金的投资管理;商业银行则充当了收付人,主要负责资金募集者。二者共同推动,是把信托公司的管理优势和商业银行的信誉、网点、客户和技术等优势结合了起来,向投资人共同推出一种产品。
(二)商业银行在资金信托计划中的职责或角色
1、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职责或业务范围的明确定位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在资金信托计划中的角色明确定位有二:一是“代收付”;二是“信托资产托管”。前中国人民银行在对部分商业银行业务资格的审批时,给予了“代收付”资格。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5月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四家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了开办“资金信托代收付”业务资格。银监会一号令《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以下简称“一号令”)中,在取消对中资商业银行审批业务的范围时,明确提出了“信托资产托管”业务资格。并在取消对中资商业银行备案业务范围时又提出了“信托产品资金收付”业务。
2.26万亿元――回归A股的建设银行(0939.HK)网上网下申购冻结资金再次刷新A股市场冻结资金纪录。巨量打新资金背后,信托正在成为引人瞩目的重要力量。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范振彤表示,大量资金囤积一级市场的现象并不正常,这不利于二级市场资金的流动性。打新股获得高额回报的现象也并不会持久,随着市场投资者逐渐理性化,爆炒新股的情况将得到改善。
信托资金专注“打新”
进入9月份以来,新基金发行突然放缓。在华夏复兴基金于9月5日获准发行后,新基金发行居然停止,至今再无新的A股基金获批发行的消息。基金公司纷纷转向拆分和大比例分红持续营销等“二次发行”,而信托私募则风起云涌,趁势加速发行。
据统计,今年实施拆分的基金达到33只,这些基金大多是规模不足10亿份的小基金,多数实施拆分营销的基金都顺利达到了预定的目标规模,一跃跨入百亿基金行列。9月份以来,进行大比例分红营销的基金明显增多。天相投资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上周末,已经有31只基金进行了分红,其中每10份分红超过5元的基金达到12只,比8月份全月的11只还要多。
另一方面,在经过了8月份的发行低潮期后,信托私募基金在9月份再度风起云涌,发行节奏明显加快。数据显示,9月份,私募机构和深国投一共合作发行了7只信托基金,包括深国投・红山1期和红山2期、深国投・道合证券、深国投・朱雀1期和2期、深国投・林园2期和3期等。平安信托方面则成立了平安财富・淡水泉成长1期一只基金。这样,9月份仅深圳就已经新成立了八只私募基金。
调查显示,多家银行推出的“打新”理财产品收益都颇为可观,大多在10%以上。将于今年10月份到期的招行金葵花申新第一期,平均每月年化收益率在16%左右;深发展和深国投联手推出的腾跃2号新股申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今年6月募集完毕,目前年化收益率为10.86%。
以申购新股为主要投资目标的信托计划资金,已经成为囤积在一级市场上的一股重要力量。建行网下申购机构名单显示,433家最终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中,包括130多个信托计划。其中相当数量的信托计划是专注于申购新股的“打新”系列。
内容摘要:员工持股计划是我国国有企业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有效途径。但是在具体实施中表现出诸多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员工持股计划在我国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如何用信托方式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员工持股计划 信托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简称ESOP)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和律师路易斯•凯尔索提出的,是近年来在美国企业中广泛推行的一种企业产权形式。这一计划的核心是使员工成为公司股权的所有者,从而鼓励和保护了员工人力资本的专用化技能,同时员工作为股东参与公司治理。近年来,员工持股计划在我国呈现出日益发展且增速加快之势。研究这一制度在我国实践的现实途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深化我国企业改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国员工持股的实践及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有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指导和规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多数仍处于探索阶段,实践中无论是在持股模式方面还是在资金来源方面都有许多现实问题有待解决。
员工持股的筹资问题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员工持股不能直接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因此,目前操作的银行融资大都是通过股权质押贷款的形式完成,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曾于2000年推出了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但是出于信贷风险的考虑,中行当时对该业务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不仅B股、ST、PT和半年内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股票一律不能质押,银行还会对借款人的个人资信和股票质地作出授信评估,评估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而且但在这种操作过程中,当收购人在股权没有转到其名下的时候,他无法用股权质押,而股权转让一般要求支付完股权转让款。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对股权质押贷款非常谨慎,因此一般不能完全满足收购人的资金需求。银行虽然可以利用企业贷款间接的将资金贷给员工,但是这种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变通的方式往往会带来更多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民间融资是员工持股的另一融资途径,但这些民间资本往往要求的回报很高,这样就加大了不能按时还贷的可能性,从而可能会造成公司的股权的流失最终损害员工持股人利益。
员工持股主体模式的问题
子女教育支出具有阶段性特征,考虑到父母年龄、收入等因素的影响,风险承受能力逐渐由强变弱。在选择投资品种时应该有从相对积极到相对保守的转变。典型的教育周期为15年,在周期的起步阶段,父母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高风险高收益的积极类产品可占较大比重,保守类产品占较小比重。到了教育周期的中后期,则应相应地调整积极类产品与保守类产品的比例。
除了教育储蓄、基金定投以及教育保险这3个传统的教育金投资方式,还有一种投资品种可作为教育投资的选择――信托产品。
信托公司是国内唯一可将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的金融机构。正是其跨市场投资的便利性,使得信托产品的投资人能获得性价比最高的投资回报。不同的信托产品,期限有长有短,长则3年、5年,短则半年、1年,期限越长,年化收益率越高。
大多数信托产品属于稳健型投资品种,少数产品较激进,这跟信托资金投放的市场直接相关。如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信托产品,就是典型的稳健型产品,1年期的回报率能达到7%~8%甚至更高,且安全性高。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的信托产品,就是相对激进的高风险高收益产品,1年期的回报率可能为50%,也可能为负数,类似于买基金。这就要看子女所处的不同教育阶段对投资风险性的要求。
当孩子处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时,每年有小笔的固定支出。科学的做法是6岁起,从教育金账户中提出这几年的学费,进行流动性高的短期投资,如认购货币基金,方便随时提取,将其余部分投入到期限长的信托产品中以换取高收益,如“中融・佳庆房地产基金”此类5年期产品,年收益为10%以上。教育周期的最后阶段(一般为4年)是支出性阶段,流动性是一个重要的考量,以半年、1年、2年产品组合投资为佳。如“汇信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期限为半年或1年,年化收益率在7%~8%,“中融・隆鑫东方城项目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期限为2年,预期收益率为7%~9%。
信托产品主要有两种购买渠道,一是在银行柜台购买,适合于年轻的父母,起步金额不高,一般为5万元,年化收益在3%~6%。二是对经济实力较好的家庭,则应该重点考虑从信托公司直接购买,起步金额为100万元,如投资于房地产或证券二级市场的信托产品,如此配置的目的是以时间换空间,追求更高收益率的可能性。这一阶段可选择的产品有“中融・混沌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因为股市目前不是高歌猛进的时节,买买信托还是又省心省力又保收益的。天信08A1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起点人民币20万元,信托期限18个月。预计收益5.5%+或有分红(预计税前年收益率)。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投资于债券及其回购、基金、股票、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及以不超过信托计划规模5%的资金投资于经国家批准的金融衍生产品。收益分配:当信托资金投资总收益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其年收益率等于或小于5.5%时,受托人将不收取报酬;当其年收益率在5.5%至8.33%之间(包括8.33%)时,受益人享有5.5%部分的信托收益,受托人提取超过5.5%部分的信托收益作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当信托资金年投资总收益率超过8.33%以上时,受益人享有5.5%部分的信托收益以及超过8.33%部分信托收益的60%。其余信托收益将作为受托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由天津市财政局和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100余亿元人民币。
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
推荐一个工具――中国保监会开发的“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包含资格管理、展业登记管理、培训管理、诚信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5个模块,采用B/S模式(Browser/Server),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将全国保险营销员的基本情况全部纳入系统。社会各界可以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对保险营销员资格情况、展业情况以及历史诚信记录进行查询,保险监管机关、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该系统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启用,拓宽了社会各界监督保险营销业务的渠道。此外监管部门提示,今后社会公众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要求其出示《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证书》,并可采取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拨打免费声讯台电话960160123以及向营销员所的保险公司进行查询等方式,了解保险营销员的相关信息。
诺亚・港湾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介绍
产品名称:中融信托・诺亚・港湾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目标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
合同份数:不超过50份(自然人)、机构不限
退出机制:5年封闭,3年累计收益率低于15%可赎回
资金要求:100万元起,超出部分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人民币)
加入费:1.5%
费率:管理费:2%
投资理念及策略
投资目标:谋求持续的资本绝对收益
投资理念:
进行价值型投资,寻找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低估型企业,包括资产价值低估、并购价值以及由业绩增长驱动的相对价值低估等。
投资策略:
主要以产业投资的眼光,评估和挖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充分考虑长短线因素,最终精选出价值被低估,市场易于形成共识,透明度高,沟通顺畅,可以施加积极性影响的投资品种。
风险提示:本产品以证券投资交易为主要投资目标,尽管投资管理人将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但投资收益仍受到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有可能还会出现亏损。请投资者在购买该产品前仔细阅读信托文件。
投资业绩
【摘 要】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房地产市场风险的逐步堆高,房地产信托计划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文章介绍了房地产信托计划的主要模式及其发展现状;并以阳光城集团为例,阐述该公司利用房地产信托计划达到扩张的目的,却没有提升企业自身的偿债能力、资金流动性,其正面临一定的到期偿还风险;最后重点指出了监管房地产信托计划到期偿还的主要方向,为探索我国未来房地产信托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房地产信托; 财务影响; 资金运作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上市融资、银行贷款、销售回款、信托融资、债券融资等。随着上市融资门槛高、银行信贷收紧、成交量普遍下跌、债券融资难成规模,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愈加突出。此时,房地产信托计划凭借着比银行贷款要求低、融资方式灵活多样、融资审批较快、吸引高端客户等优势,在中国市场上受到极大程度的青睐。仅在2010年和2011年,新增的信托计划约为4 857亿元,占到存量7 000亿元房地产信托计划的70%①。
然而,在宏观经济政策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并未放松,其执行效力对市场进一步深化影响后,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情况愈加不理想,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持续上升。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快速发展和其潜在的高风险,信托计划将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产生怎样的财务影响。本文选择上市公司——阳光城为例进行详细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信托计划的模式和现状
房地产信托计划是信托投资公司通过信托方式集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资金,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不动产或其经营企业为主要运用标的,对房地产信托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其中的不动产,包括房地产及其经营权、物业管理权、租赁权、受益权和担保抵押权等相关权利。在国外,房地产信托叫做“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s。
根据房地产信托资金的投向不同,房地产信托计划分为四类模式(见表1)。
其中,房地产贷款信托模式操作简便,技术含量低,在前期的信托产品中,占了很大比重。但是该模式信托与银行常规业务具有强烈的重合性。在房地产股权信托中,信托公司尽管从形式上可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或是委派高管,但实际不可能具有控制权利,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有效控制。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其资金来源均为委托人,该投资形成的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也必须依照设立信托项目时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显然,股权信托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股权投资,信托公司只要求取得一个合理回报,并不要求与房地产企业分享最终的利润成果,故无需将其视为子公司编制合并信托财务报表。这样既满足了房地产企业对股本金的要求,房地产企业也没有丧失对项目的实际控制权及大部分的利润。在财产受益权信托中,如果信托到期后投资者的优先受益权未能得到足额清偿,则信托公司有权处置该房产项目补足优先受益权的利益,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劣后受益权则滞后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