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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
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提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案卷,进一步公开信息”的整改要求。连学敬局长要求,这次专项监察活动中好的方面要继续加强,不足的地方要认真及时整改,特别是明确提出的案卷不规范、网上公开程度不够等问题;要把整改活动作为近期局内重点工作来抓,分管领导负总责,震害防御科(行政许可科)具体落实,各科室通力合作,认真整改,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局执法监察和行政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修订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健全防控机制
我局一直无行政执法案件,对权力运行防控工作不够重视,机制不够健全。为强化权力控制,我局结合当前实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修订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并以文件形式重新下发。二是利用党课集中学习时机,重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在思想源头上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服务理念。
三、加强学习,查漏补缺,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一是加强内部学习。执法档案一直由我局派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人员负责,利用集中学习时机,局档案管理员结合案卷实例,就归档工作的重要性及行政执法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的归档要求进行了充分讲解,提高了窗口人员的认识。二是加强对外学习。审批窗口人员通过电话咨询、向先进窗口学习等措施,进一步查找档案归档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真实补充。三是按照整改要求,加强与市行政审批中心业务科室沟通,修订电子审批程序,完善了“申报表”、“流程表”等电子档案要件。由于以前的电子审批监察系统打印的“申报表”和“流程表”信息不全,缺少审批人、办结人记录信息,无法补充以往档案。修订电子审批程序后,我局将从2012年4月开始打印电子系统中原始申报记录和审批流程记录信息,并将其作为今后行政审批档案存档的必备要件,供日后查询,确保书面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四是从现在起,行政执法档案每周整理归档一次,窗口人员每月初将上月行政审批档案送局档案管理员再次审核,确保档案归档规范无误。
四、进一步加强审批服务和执法信息网上公开
一是通过审批中心网站、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等网站,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公开我局行政审批指南和审批流程,让办事群众能充分了解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及必备要件。二是从2012年起,按月将已办结的审批项目通过市防震减灾信息网、政府网等网站公示,接受上、下级部门和办事群众的监督和检查。三是在市防震减灾信息网、政府网上公开执法案件事项,执法一项公开一项。四是努力提高网上行政服务水平。我局将根据需求,充实完善市防震减灾信息网,调整网站布局,突出丰富公众咨询、行政审批、通知公告、执法公告等内容,链接市行政审批中心网站,以方便社会群众查询、咨询、申报。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监督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就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定的监督制度。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强化审计整改,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少数部门和领域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屡禁不止,与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不力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二是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议等。三是根据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由同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公安、监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代扣罚没款等事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纪、政纪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应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权、奖惩考核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问题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审计机关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进行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结果的,应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结果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应不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促进税收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税发[]17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税收政策,为有权机关制定的各类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征税政策、减免税政策以及与税收政策执行相关的其它税收征收管理政策。
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发现税收政策存在以下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一)违反上位法规定,或与同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
(二)没有反映客观实际情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者所调整的社会现象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难以操作执行的;
(四)含义模糊,需要加以解释或明确的;
(五)存在空白,需要进行补充规定的;
为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近日,石泉县政府向各镇各部门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纠正到位,是认真贯彻《审计法》,推进民主法治,实行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镇、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扎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县审计局负责每年向县政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措施等。县审计局每年向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查办问责制度。县审计局负责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形成审计报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对有领导批示的综合性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进行专项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经审计局督促仍未彻底整改到位的,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办。严重违纪违规、屡审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由县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建立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审计牵头,财政、监察、检察、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配合,组织、人社、发改、公产、税务、工商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县审计局要建立完善审计移送事项处理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需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的,应及时移送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整改工作,迅速完成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工作,并将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结果第一时间书面反馈县审计局。对审计局依法提请暂停拨付的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县财政局要及时停止相关资金拨付,并扣减、清收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款项;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需要清理、调整或暂停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款项,县发改局、财政局应及时清理、调整或停止有关支付;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税务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决定,县公产局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审计局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查办;对审计局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县检察机关应及时立案查处;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违规资金需要冻结的,县审计局向县法院提出申请后,县法院应及时办理冻结手续;对重要事项的审计调查需县工商局支持的,县工商局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县审计局要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自行纠正事项、采纳审计建议、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的情况;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对积极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予以销号,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整改主动性、时效性;对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研究解决,必要时由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重大项目的审计结果及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要同时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经过十年来的实践和努力,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加强权利的制约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促进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此,人大常委会、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定的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效能,是各级审计机关面临重要课题。由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机关基本的、整体的工作,依靠各专业审计的分工、协作而完成,通过查处问题、促进整改以实现审计目的,所以就组织实施而言,我认为,要更好地发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作用,必须把握审计本身和审计对象的系统性特征,在提高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效果上下功夫,实行审计全过程的“五个结合”。
一、在审计周期上,实行集中性审计与日常性审计相结合。由于审计机关受本级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而审计机关要在每年的1月至7月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又受到时间上的局限,因此,可以根据一般在每年7月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的实际情况,把每年上半年和上年下半年(刚好一年)作为一个审计周期。每年上半年的集中性审计,按照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上一度本级财政决算服务的要求,主要审计“上一年度”的、“本级”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与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的年度、级次保持一致;对上年下半年的日常性审计,则将相关事项审计至审计实施当月,主要通过分析、归纳,把与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有关的审计情况作为每年上半年集中性审计的有效补充,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整个审计揭示的力度。这既能较好地保证审计的时效性,又能适当地丰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并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走上经常化的轨道。
二、在审计方案上,实行统一性与特色性相结合。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工作方案起着确定和分解审计目标、分配和协调各专业审计力量、规划和落实审计内容、设计和规范审计过程的作用,对整个审计工作的成败至关重要。为此,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时,要针对预算执行的系统性、专业性特点,对整个审计内容、具体审计分工实行有效组合。在方案的文字部分,从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两个层次的“对接”上,将整个审计内容归纳为若干个方面,使财政处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执行省级预算的审计与其他业务处对预算部门执行本部门预算的审计形成整体合力,体现审计的统一性;在方案的表格部分,以区分每个业务处,将具体审计分工细化到审计哪些预算部门、哪些重点资金(或项目)、哪些主要问题,充分发挥各业务处的专业优势,突出审计的特色性。在实施审计工作方案过程中,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特色性的关系,既抓好总体协调,实现步调一致,又根据新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实践证明,这一结合可以成功地实现对财政收支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系统性揭示,有效地提高审计的整体效能。
三、在审计内容上,实行横向审计与纵向延伸相结合。从审计对象的主体看,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是审计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参与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税务、国库等部门、组织本部门预算执行的各预算部门。但从审计对象的客体看,由于本级预算资金存在与下级财政部门的下拨和上缴、本级税款需要通过各级税务部门和国库分解和划拨、本部门预算资金包括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在内,仅审计本级的这些部门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提高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效果,还必须对与本级预算资金运动有关的下级部门进行必要的延伸。延伸的内容,可以是某项预算资金在下级有关部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也可以是下级相关部门涉及上级预算资金的分解和划拨情况。延伸的方式,可以是单独的审计调查、专项审计,也可以与下级财政决算审计、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只有适应本级预算资金运动的特点,采取对本级各部门的审计和对相关事项的延伸相结合,才能较好地体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保证审计质量。
四、在审计报告上,实行宏观着眼与微观入手相结合。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在充分占有各种审计信息基础上的审计分析过程。“审计工作报告”是在各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在形成“审计工作报告”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单个审计报告、行业或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之间的层次性,正确把握各层次之间宏观与微观的辨证关系,着力层层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进行审计分析或再分析,是提高“审计工作报告”质量的有效途径。因为,实行层层从宏观着眼与从微观入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审计分析,不但能从更高层面和视野上揭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能从完善制度和机制上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只有在各层次的审计报告上正确把握这一点,才能使行业或专项审计报告在相应的领域发挥各自独有的功效,又使最后形成的“审计工作报告”更具全局性,从而发挥促进加强宏观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的高层次作用。
五、在审计整改上,实行直接督促与函式督促相结合。对“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是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最后一环,也是保证审计监督职能最终实现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所有审计查出的问题都由审计机关逐一督促整改,不仅难以做到,而且效果不见得都好。特别是对某一行业或专项资金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有督促下级部门进行整改的责任,并且有组织本系统全面进行整改的条件。因此,在督促整改中,适当区分不同的审计类别,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两方面的作用,不失为一种现实而有效办法。对部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采取直接检查执行审计决定的方法进行督促,有利于提高整改的到位率,直接效果显著;对行业或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采取发函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组织整改并反馈结果的方法进行督促,有利于增强整改的时效性,整体效果明显。两种方法共同作用、相互补充,可以较好地解决“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难”的问题,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向规范化的迈进。
(作者单位:江西省审计厅)
20__年,市工商系统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改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使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认真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工作
为了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向深入,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年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废止情况,对市局系统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目前,已对117件法律、280件法规、74件规章、37件联合规章、21件地方性法规、16件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工商部门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443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8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5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为确保今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法制科按照按照《省工商局关于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市局起草的《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关于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法制局备案,确保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其中,《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予以。
三、扎实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市局按照年初对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的安排,组织系统各单位法制科长对从系统各单位抽取的40份规范性文件、57件行政许可卷宗、59件行政处罚案卷、17件行政强制措施案卷、8件广告许可卷宗、16件行政确认卷宗,共157件执法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书面反馈评查意见20份。系统各单位也积极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共自查规范性文件458份,执法卷7432件,并对自查出的和市局评卷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月报告和行政执法责任信息通报制度
2009年,市工商系统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改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使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认真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工作
为了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向深入,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年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废止情况,对市局系统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目前,已对117件法律、280件法规、74件规章、37件联合规章、21件地方性法规、16件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工商部门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443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8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5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为确保今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法制科按照按照《省工商局关于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市局起草的《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关于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法制局备案,确保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其中,《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予以。
三、扎实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市局按照年初对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的安排,组织系统各单位法制科长对从系统各单位抽取的40份规范性文件、57件行政许可卷宗、59件行政处罚案卷、17件行政强制措施案卷、8件广告许可卷宗、16件行政确认卷宗,共157件执法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书面反馈评查意见20份。系统各单位也积极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共自查规范性文件458份,执法卷7432件,并对自查出的和市局评卷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月报告和行政执法责任信息通报制度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建筑法》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为促进全市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及实现“十二五”期间“四城”联创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建筑法律保证。
二、时间安排
此次《建筑法》执法检查拟于4月中旬开始,5月底结束。
三、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实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2、贯彻实施《建筑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3、进一步贯彻实施《建筑法》的改进措施;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定以下__*县人大常委会20__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需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侨务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生态旅游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沙市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沙市区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沙市区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度沙市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报告。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上述报告。
对区政府去年以来在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会议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一些财政管理问题表示高度关注,针对计划执行、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中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
1、加强形势教育和自身的业务学习,研究解读相关政策,提高预判能力,适应复杂多变新的形势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区的发展。
2、对园区建设做到区乡联动,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加大园区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园区环境.对财政公区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展情况。
3、稳步做好“百姓创家业”工作,鼓励失业和待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要加大风险控制;加大对失业、待业人员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扩大就业面,确保社会稳定。
二、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1、要进一步加大对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强化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