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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工作计划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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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技术机构执业许可制度

(一)设立依据及其具体条款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1年第309号令,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21条规定:“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二)条件

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应符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设置标准按照国家计生委印发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国计生发〔2001〕150号)执行。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应当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审批;设区的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审批。

(四)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许可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可以到许可机关办公场所提出,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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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诚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和市人口计生委《市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低生育水平稳

二、工作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得到更新,人民群众婚育观念得到转变,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得到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得到实现,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满意度级别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分步进行,逐步推进,最终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第一阶段:2011年,全县诚信计生乡镇实现率60%。

第二阶段:2012年,全县诚信计生乡镇实现率100%。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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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重要意义

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健全计划生育调控机制,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村级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不仅是法律赋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权力,更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对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推动依法治镇,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大局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委托各镇人民政府代征社会抚养费。凡未取得征收单位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征收。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各村及街道办事处应给予积极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调查取证。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在七日内填写《计划生育立案登记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并按照《计划生育案件调查笔录制作规范》的要求,制作《计划生育案件调查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告知权利。调查终结,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调查结果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批。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调查结果及初步意见进行审查,对事实清楚,依法应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镇人民政府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作出决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当事人下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4、送达决定书。镇人民政府负责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送达征收决定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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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改建审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方式,即由牵头部门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抄告、催办和汇总,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所涉审批事项的审批、上报和反馈,县审管办负责审批过程的协调、组织和监管。

第三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遵循“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的原则,按审批“快通卡”和“绿色通道”要求操作,当日受理当日启动办理。

第四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外,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取消合并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一)项目核准采取简化审批方式,发展和改革局凭业主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二)将规划设计方案并入初步设计文件中。设计单位根据联合踏勘或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条件等编制总平面图和初步设计文件,总平面图经规划建设局审核后,组织初步设计文件联合会审。

(三)合并施工合同、质监、安监等备案手续三个审批环节,做到同时受理、同时办结。

第五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依照“依法行政、宽进严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简化事前审批与强化事后监管,实行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业主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其办理事项不受前置审批许可环节的制约。告知承诺制分为受理告知承诺制和审批告知承诺制。受理告知承诺制是指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以受理;审批告知承诺制是指项目基本符合审批条件,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以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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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论述

一、审批文件内容基础材料:

1、《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现状照片。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根据申请事项还需有: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2)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3)总平面规划图;(4)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有环境影响评估意见;(5)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有交通影响评估意见;(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中要求有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7)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还应有市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2、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有:(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2)已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3、通过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市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的确认文件;(3)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4、旧城(村)改造项目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旧城(村)改造合同(协议);(2)市改建管理部门、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面积的核准文件。5、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市国土部门的确权文件);(2)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市政工程施工图,含变更)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均须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隧道、轨道、城市给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通信、电视、油气管线、环境卫生等公用设施工程。

(二)审批文件内容:1、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4、申请人身份证明。5、有效计划立项批文。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应有以下相关文件:1、申请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需有:(1)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须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工程设计须绘制在1/2000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2)该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纪要。(4)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5)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6)管线工程涉及河流、桥隧、公路、铁路、港口、机场、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军事设施等用地,应有有关技术条件计算书及相应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7)敷设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管线工程,应有安监部门的意见。2、调整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还需有:(1)要求调整的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3)有关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调整或管线工程规划调整的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4)调整工程涉及其它专业管理部门的,应有专业管理部门意见。(5)调整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原要求一致)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须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工程设计须绘制在1/2000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6)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3、调整规划路口还需提供:(1)要求调整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2)绘制在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路口调整方案。(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相关变更文件。

三、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建筑工程施工图,含临时、变更)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均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审理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批两个阶段。

(二)审批文件内容: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2、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4、1/100建筑施工图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有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并说明调整原因。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8、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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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应把握的几个环节

【摘要】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政府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和大型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的管理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报告评估和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和批复、预算审查、工程招标投标、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建设资金核拨、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等。本文对具体工作中应把握的几个环节作了探讨。

【关键词】 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管理 可研报告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政府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和大型改造项目。具体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以政府名义建设的其他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范围包括中央、省补助的专项建设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财政各类专项基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等。建设项目的管理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报告评估和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和批复、预算审查、工程招标投标、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建设资金核拨、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等。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涉及面较广,操作难度较大,具体工作中应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项目前期管理环节。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设项目需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编制。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与工程资质等级相应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审查后审批。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由建设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审批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设地点、拟建设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可研报告送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需要使用贷款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部门的建设规划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意见;节能节水评估审查文件;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研报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重大项目邀请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的意见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意见。重大项目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重大投资项目应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讨论决策,以会议形成的纪要作为投资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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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小企业秘书工作现状探究高职秘书专业培养趋势

摘 要: 随着秘书专业毕业生数量不断上升,企业对秘书人才的需求已趋于饱和,秘书的供求矛盾逐渐激烈化。秘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紧迫,中小企业职能、职权、职责不清给秘书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文章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秘书工作现状,从秘书工作角度研究当前中小企业行政、人事、管理划分,对高职秘书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与策略。

关键词: 高职教育 秘书专业 专业培养 工作现状

国内秘书从业人员中百分之七、八十均为商务秘书,角色介乎业务、人事、行政之间,职权往往不能划分清楚;由于秘书的专业制度、学习制度不够完善,很多人以为只要会打字、会使用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就可以做秘书了,其实这根本谈不上专业性、职业性,真正的秘书专业工作者应当参与到企业建设、企业日常决策之中。

外资企业和民营小企业是今后我国秘书职业就业和发展的主战场。外企对秘书工作经验、个人品行、文化素养乃至性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关调研显示,中小型企业需要的秘书人员实际上是“综合秘书”、“综合人才”,商务秘书、涉外秘书将会成为民营企业需要的秘书主要类型。秘书职业的专业化已成发展趋势。

秘书在现代企业中属于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岗位之一,岗位职责描述是最模糊和最广泛的。业务工作能力再强的管理者也不可能24小时工作,所以秘书扮演的正是上传下达、服从领导、完成交代工作的角色。由于秘书职责划分不明确性,造成现在很多企业都是一岗多职,“行政人事不分家”。如行政助理的岗位职责涉及很多方面,包括财务管理、人事招聘、仓库管理等。秘书工作人员的职业化需求越来越高,表明秘书或者行政工作者的工作职责明确划分,应该越来越趋于科学化、现代化和专业化。

一、秘书岗位发展和转换优势影响秘书工作现状

在事业单位或者企业里,秘书人员与其他职位人员相比,存在相对天然优势。譬如职业转换,特别是公司内部换岗、岗位轮换、升职具有很好的优势。秘书专业因具备专业全面性,在职业转换,特别是公司内部换岗具有很好的优势。很多秘书工作者最终成长晋升为行政主管、经理助理、人力资源经理、部门经理、市场/公关部主管、财务管理人员,甚至为以后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中小企业秘书工作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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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不符合《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未设县(市、区)的省辖市,由市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市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条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从发现其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如下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收养子女的,按以上两款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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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高质量、高速度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本方案中的绿色通道是指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遵循基本建设规律的前提下,通过部门联动,压缩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开辟重大建设项目动工前的便捷审批路径,提升行政效率,加快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程的一项工作制度。

二、实施目标

(一)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畅通快速;

(二)简化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合并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

(三)完善重大建设项目部门联动机制。

三、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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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遏制政策外生育,进而增强公民法制意识,规范群众生育行为,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社会抚养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了*市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指导,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充分调动各乡镇、农场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市级委托、乡镇级征收、村级配合、法院保障"为主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制,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从而加快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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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曾玉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符启君同志兼任和朱孙益同志担任。办公室配备5名专职执法人员,做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日常工作的监察队,负责全市影响较大的举报政策外生育案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监督、指导及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

市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受理人口计生非诉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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