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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对联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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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结姓名对联激励教育学生

摘要:教师只有对学生视同己出的挚爱,全身心投入,才会来灵感,出方法,奇迹,产生新颖独特有效的教育创造,在认真了解学生的基础上,作者创造了巧结对联激励教育学生的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研究学生;因材施教;教育创造

人们常说对联雅俗共赏,这丝毫不假。试想,还有哪一种文学形式,像楹联一样,上为学者文人,下为妇人孺子所喜闻乐道,既可走进象牙之塔,又能步入陇亩民间,既是阳春白雪,又是下里巴人呢?这种奇妙的合一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因在于楹联是一种既简单又复杂、既纯粹又丰富的艺术,而如何将传统对联移植到小学低年级教学中,则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应认真思考的,一年级是学生语言能力素质发展奠定阶段,直接影响学生一生的语文水平。作为语文教师,必须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因此,我认真研究每个学生,想方设法,因材施教,创造了巧结姓名对联激励教育学生。

我们班的几十名学生中“显能生”是崔卉浓,“潜能生”是毕思聪。毕思聪是个复读生,自幼父母离异,缺乏一定的家教,而且生性顽皮好动,上课不认真学习,还经常搅乱课堂秩序,即使回答问题往往也是狂呼乱喊,作业经常不完成。我多次找他谈,可是不奏效。在怎么办?职责所系,不能放弃!我煞费苦心,寻方觅法。皇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在登录第一单元语文考试成绩时,突然来了灵感:我发现这几十名学生名字很有趣,有叫白秋月、侯炳秋的、有叫范家兴、武家乐的,有称刘东宇,刘广宇的。姓名有同字,意义可串联,编成对联,借题发挥教育学生如何?于是信手拈来,上联是:秋月炳秋崔卉浓,下联是:家兴家乐毕思聪。横批是:东宇广宇。并在班上作了一番精彩的演义:

1.皎洁的秋月朗照着秋天的大地。月光下,崔家花园里浓艳的红花绿草更加充满生机活力。只见花坛边站着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正聚精会神背诵课文《古诗两首》她琅琅的读书声回荡在秋夜的上空,天上的星星不停地向她眨闪着赞美的月光。瞧!这位小女孩多像秋天花卉那样充满勃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哟!小女孩为啥这样用功呢?因为她现在要当全班语文学习标兵,准备将来当鲁迅那样伟大的文学家。这位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崔卉浓!

2.有个姓毕的小朋友,刚上小学一年级就立志要比别人聪明,以便将来出人头地,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那么,怎么样才能比别人聪明呢?他觉得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主动虚心认真勤奋地学习。因为人脑只有越用才能越灵,同机器一样,不用会生锈的。于是,他课前主动预习,课上注意听讲,课后认真复习,及时完成作业,遇到问题积极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因此,在小学、中学和大学,他都是三好学生。参加工作以后,经过几年艰苦奋斗,他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科学家,受到国家重奖。毕家因此富裕兴旺起来,购买轿车,建造别墅,还开办了“毕思聪私立民办科技大学”,造福社会,回报祖国。全家人都非常快乐,以他为毕家的骄傲和自豪。

3.我们祖国位于世界的东方,我们东方的天宇是广阔的。天高任鸟飞。我们的同学都是雄鹰!希望大家都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在我国科学的蓝天,扶摇直上,奋力搏击,尽情翱翔!老师相信你们将来会成为中华民族第一位宇航员杨利伟那样伟大的英雄!努力吧,同学们!那么的理想一定能够实现!我的话音刚落,首先是一阵热烈掌声,紧接着,他们就不约而同大声朗诵起来。全班同学精神振奋。后来,崔卉浓、侯炳秋分别把这幅对联写在图画上,并张贴在墙报“艺术专栏”里。这幅对联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很大。从此,崔卉浓、刘广宇默默展开学习竞赛,互争语文第一,学习比以前更主动,更刻苦,要求背诵的课文,课前他们就能流利地背诵下来。毕思聪的进步非常大,作业能按时完成了,课堂纪律也大有好转,基本消除了大家对他“小野马”的印象。

姓名对联的规则并不复杂,尤其是对语言的色彩、风格,对题材、内容都没有什么要求,一般都十分短小精悍,又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生活,不像其它文学形式戴着一副高雅的面孔,它易学、易懂、易记,也不难写。只要对得好,无论语言之俗雅,题材之大小,思想之深浅,皆成对联。但其他文学则未必然。诗尚典雅蕴藉,如“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之类,只能称之为“打油诗”。一般人是不敢问津诗词的,怕写成打油诗。而低年级的学生姓名对联完全可以不受其制约,任意而为,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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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设计中商标权与姓名权的冲突

摘 要:“乔丹商标案”使人们的目光聚焦于商标设计的法律问题。该问题的根源,是姓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姓名所含有的财产价值、商业前景,成为商标设计者以姓名作为产品商标的重要原因,由此导致了姓名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对于商标设计,应思辨姓名作为商标的不合理性,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商标权;姓名权;乔丹案

一、姓名权的法律保护

1.姓名权的保护对象

姓名权的保护对象包括狭义的姓名与广义的姓名。狭义的姓名是姓氏与名字的组合。姓氏表现了一定的身份关系,名更多的是个性的体现与长辈的期许。姓与名的Y合,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谓的姓名,它既是自然人身份归属的标志,又是其与他人相区分的个性所在。

上文所述的姓名,为狭义姓名,它是姓名权客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姓名权制度设立的初衷。而由于社会文化的多元性以及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姓加名这一传统姓名之外,又出现了诸如别名、笔名、艺名等其他标识自然人身份的符号,这些符号是否能如姓名一样成为姓名权客体,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姓名的本质看,其无非是一个彰显自然人身份的符号,这一符号最基本的作用是代表某一特定自然人,并与他人相区别。符号应与其代表的特定人产生联系,并为他人所知晓。如果笔名、艺名、别名等能与特定人产生联系,并为他人所知,则这些符号能成为姓名权的保护对象。反之,则不能受姓名权保护。

2.“乔丹商标案”中的姓名权争议

在乔丹案中,中文“乔丹”能否成为迈克尔・乔丹姓名权客体备受争议。乔丹体育认为Jordan是英美普通姓氏,姓名权的客体必须是姓加名,而Jordan的翻译“乔丹”并不能与迈克尔・乔丹建立唯一对应联系。这一观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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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机:抢注姓名或域名

明星带动姓名域名流行

姓名CN域名的流行,可以说是互联网个性化时代的应用之一。在博客成为当今互联网上“当红小生”之后,姓名CN域名的流行有了根基。据珠海时代互联总经理邱玉玲介绍:“博客网址过长成为博客不被人记住或推广困难的弊端。注册一个姓名CN域名,并将域名指向博客地址,简单得就像注册邮箱一样,而对访问者来说,这单独的域名无疑更为好认好记,方便访问。”

姓名CN域名的流行,明星的示范作用功不可没。就在不久前,徐静蕾“粉丝”替其赎回了并指向“老徐博客”,这一来,老徐博客流量一周内暴涨200万,姓名CN域名用于博客取得显而易见的成效。甚至连李宇春的“粉丝”们也不甘落后,开通了李宇春的姓名域名liyuchun.cn指向其博客。

两大明星助阵,相继开通姓名CN域名并指向自己的博客,使得姓名CN域名短时间内成为网民奔走相告的新流行。

域名注册商觅得新商机

“中国有超过1亿的网民,如果网民入手一个姓名域名,这将是互联网上的又一大市场”。率先针对博客市场推出简便域名注册流程的CN域名注册商易名中国总经理孔德菁对此评价姓名域名这块市场。

正因为有如此大的市场空间,CN域名注册商纷纷快马加鞭,意欲推出针对博客市场等特色应用的简便流程,方便网民注册,也争分市场一杯羹。据了解,在易名中国之后,CN域名另一注册商――珠海时代互联紧随其后,也推出了博客域名注册服务。

目前CN域名注册商们推出专门针对博客域名的注册,简单得如同注册邮箱一般,只需输入自己想要注册的域名,填写简单信息以及该CN域名所要指向的地址等几项内容即可,注册域名变得跟注册邮箱一样简便。而首推博客域名的易名中国甚至史无前例地推出了“十天免费试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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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名人姓名商标被抢注引发的法律思考

[摘要]近年来,体育界名人姓名被企业作为商标抢注使用在相关体育产品上的案例屡见不鲜,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文章通过从民法意义分析体育名人享有的姓名权的属性,结合我国现阶段体育名人商标注册状况进行探讨,并根据商标法相关制度,提出体育名人解决类似问题的维权对策,并对我国生产体育产品的企业的长远发展指明方向。

[关键词]体育名人;姓名权;商标抢注

[DOI]10.13939/ki.zgsc.2016.22.280

近年来,我国体育界名人官司不断,姚明状告“姚明一代”、美国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越来越多的中国体育相关企业以体育名人的姓名作为商标使用在其生产的体育产品上,通过借助名人效应达到吸引眼球提高销量的目的。本文试从商标法相关制度出发,对这一现象进行法律分析。

1 体育名人姓名权与注册商标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我国体育名人姓名作为商标始于“李宁”牌,被称为“体操王子”的著名运动员李宁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退役后,进入商业界,1989年正式注册“李宁”相关商标,开始了“李宁”品牌运动服装、运动鞋的生产经营。不少运动员退役后选择以自己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在体育产业上延伸其姓名具有的光环。如“乒乓女皇”邓亚萍1998年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读书时即取得在“乒乓球台、体育活动器械等”类别上使用的“邓亚萍”的注册商标,篮球运动员易建联出名之后即成立了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2005年在“运动鞋”类别上取得了“易建联(yi jian lian)”的注册商标。

2 体育名人姓名商标被抢注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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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姓名的语言文化论文

一、俄罗斯文学作品中人物姓名所蕴含的语言文化的来源

一是源于宗教经典。988年,基督教传入俄罗斯。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宗教的重视程度不同,但基督教名和东正教名自此就成为了俄罗斯人姓氏的主要来源,这也就赋予了俄罗斯姓名浓厚的宗教色彩,许多姓氏都能在宗教教义中追根溯源。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姓名也是如此,尤其是一些僧侣的命名更是直接取材于《圣经》、《主祷文》等宗教经典,其自然会带有相应的文化内涵。二是源于词汇本义。文学作品的创作者很多时候会借用现成的单词或词组,如名词、形容词,来直接做作品中人物的姓名,这在俄罗斯的文学作品中十分常见。俄语姓名的词源非常多样,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源于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这也决定了文学作品直接取词义来给人物命名,使之能够带有鲜明的文化伴随意义。三是源于谐音联想。同音字、近音字、新造字同样是文学作品中人物命名的主要方法之一,较之直接套用现成词汇的方法来说,这种方法更为隐晦。俄罗斯人的姓名就有着丰富的联想意义,一些历史人物的名字或有代表性的象征典型的民族文化的名字就会让人产生不同的联想,并能引起较为明显的共鸣。因此,通过谐音联想的方法命名人物、表达文化内涵也是俄罗斯文学作品中的重要手段。

二、俄罗斯文学作品中姓名语言文化对塑造人物所起的作用

俄罗斯的文学家们在作品中塑造了多个栩栩如生的文学形象,其中不少人物的命名都别具匠心,包含着作者对人物的褒贬、爱憎之情,隐含了作者对人物道德品质的评价或暗示人物的职业、体态、性格等特征,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联想空间。这些作品中人物姓名独特的语言文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能够体现人物的品质特征。此类姓名在18~19世纪的俄罗斯文学作品中曾广为采用。比如在果戈里的名著《钦差大臣》中市长的姓氏是Сквозник-Дмухановский(安东·安东诺维奇·斯科沃兹尼克—徳穆哈诺夫斯基),“Сквозник”在达尔字典里的解释是“狡猾”、“流氓”、“无赖”,可用来形容人物性格。这位市长的双姓第二部分是“Дмухановский”,在乌克兰语中可译为“吹风、吹气”。显然果戈里在这里用了两个含义的双姓来暗示了狡猾而具有欺诈性的人物性格。二是能够体现人物的职业地位。如有的作家给一位音乐家起名为Смычков(мычок为弦乐器的弦子),给一位大尉起名为Гауптвахтов(гауптва2хта为军队中的禁闭室)。与职业相关的还有颇具特色的商人姓名。大多数商人姓名的特征并不明显,但有些姓名则与其职业有关,常由形容词和名词组合而成。比如Гнилорыбов(гнилаярыба腐烂的鱼),Твердохлебов(твёрдыйхлеб硬面包)等,用以暗示从事卖鱼和面包业的商人。三是能够体现人物的社会阶层。在小说《外套》中,主人公是一位名叫АкакийАкакиевичБашмачкин(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巴什马奇金)的抄写员,他是一个卑微的九品小官,平时安分守己、克勤克俭、忠于职守,省吃俭用做了一件聊以过冬的外套,不料被强盗夺去,申诉无门,郁郁而终。姓氏Башмачкин来自于名词башмак(鞋),表明他的社会地位低下,是个受人践踏、欺凌、可怜又可悲的小人物。

三、俄罗斯文学作品中人物姓名语言文化的重要意义

充分利用俄罗斯姓氏结构特点,这一传统在俄罗斯文学作品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说,人物姓名中所体现出的语言文化,已经成为俄罗斯文学的重要标签,对俄罗斯文学乃至俄罗斯文化在世界上的兴起和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提升了作品的文学价值。从本质上讲,文学是一门艺术,一门由部分人创作、由大众来享用其艺术价值的艺术。文学作品的受众是群体性的,受众的范围越广,说明作品越成功,相应地价值就越高。在欣赏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最容易被受众记住的就是人物的姓名。如果作品人物的姓名生涩干瘪,那么相信受众会迅速对作品失去兴趣,反之则不然。俄罗斯文学之所以能够在世界文坛上长期具有很高的地位,与一大批文学巨匠创造出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他们姓名中包含的文化内涵是分不开的。二是促进了大众的理解研究。人名是各个民族和历史的一部分,因此人名文化也是研究一国语言和文化的重要信息源泉。俄罗斯文学作品中对人物姓名赋予了大量的文化含义,给外界研究俄罗斯的文学、语言和文化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平台。通过对作品中人物的姓名加以研究,有助于透彻分析人物形象、加深对原著的理解、领悟作者的创作意图以及爱憎情感等,进而对学习俄语以及更加深入地了解俄罗斯文化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三是推动了国家的文化传播。文学在一定意义上承载着向外传播国家文化价值理念的任务。俄罗斯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通过文学作品,特别是作品中人物的姓名,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目前,俄罗斯文化已经对世界上许多国家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文学作品往往充当了“开路先锋”的作用。通过对文学作品的喜爱,人们就会去探究在文学作品中更深的文化含义,而人物姓名就给他们带来了便利。

作者:周林 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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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夫妻的姓名权问题浅析婚姻法的私法性质

从夫妻的姓名权问题浅析婚姻法的私法性质

一、夫妻姓名权

夫妻姓名权是夫妻人身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夫妻人身关系中不涉及直接财产内容,而是更多的规定了与夫妻人格和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1]因此,这里提及的姓名权问题更多的与缔结婚姻所形成的这种特定身份关系密切相关。

辞海中对姓名的解释,即“姓名,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又称姓氏)是表示家族的字,名(又称名字)是代表一个人的语言符号。人的姓名,是人类为区分个体,给每个个体给定的特定名称符号,是通过语言文字信息区别人群个体差异的标志。正是有了姓名,人类才能正常有序的交往。”

追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多为男娶女嫁,男子在家中居于权力的中心,妻子依附于丈夫,自古便有“夫为妻纲”、“妻从夫姓”的说法。当女子婚后嫁入夫家后,便冠以夫姓,妻子的人格被夫吸收,没有独立人格。可知,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男女的地位从根本上是不平等的,双方存在尊卑主从关系,女方处于被歧视的地位。

随着旧中国的逝去,外来优秀文化的大量涌入使得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在扬弃中不断向前发展。受男女平权主义思潮的影响,夫妻的姓名权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围绕“姓名权是一种重要的人身权利,有无独立的姓名权,往往是有无独立人格的一种标志。”进行立法保护。如我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即是说,不论丈夫还是妻子,都可以保持姓名的独立,不必因婚姻而改变自己的姓名。在保护已婚妇女的姓名权和到女家落户的婚姻中男方的姓名权的同时,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当然,此规定并不妨碍夫妻就姓名问题另作约定。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无论是夫妻别姓、夫妻同姓(妻随夫姓或夫随妻姓),或相互冠姓,法律都是允许的。

另外,夫妻享有平等的姓名权还表现在子女姓氏的确定上。如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也体现了夫妻法律地位的平等。即父母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约定子女随母或随父姓。子女未成年时,主要由父母等其行使姓名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的内容体现。当然,在子女具备相应行为能力后,子女享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他既可对父母确定的姓名认可,也可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

二、姓名变更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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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姓名的文化内涵及其翻译方法

【摘要】姓名作为一种载体,不仅承载着无限的关爱、渴望与寄托,更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出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特点。正是由于这些文化内涵的区别,使得中文姓名和英文姓名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内涵也让中文姓名和英文姓名的翻译方法在原则上和方法上迥然不同。只有理解了中文姓名和英文姓名背后不同的文化内涵,运用合适的翻译方法,才能准确的在翻译中体现出姓名的内涵和本质。

【关键词】英汉姓名 文化内涵 翻译原则 翻译方法

姓名,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或者是一个代号,姓名背后往往承载着比表象多出许多的深层次含义:有时是一个美好的祈愿、有时是一段幸福的记忆、有时是一段难忘的时光、还有时,是一份虔诚的信仰。总之,姓名不光是一个特指某个人的代词,也代表了某些社会现象,蕴含着某些文化内涵,反应某些国家层面的价值取向甚至是,是代号和其背后内涵的结合与统一。

一、中文姓名与英文姓名的比较

1.姓名与文化内涵之间的联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对外交往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外语姓名走进了我们的生活,而英语作为世界上使用最为广泛的语言,英语姓名必然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并引起了我们极大的兴趣。

(1)国内姓名特点。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姓是一个家族乃至整个地区的象征,像一种符号,也像是一种烙印,串连着中国这种传统的,以宗族、血亲和群体为基本单位的文化。自古以来我们的文化中都躲不开三纲五常,这种思想的核心正是宗族、血亲主义。子女要绝对服从父亲、妻子要绝对服从丈夫,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丈夫去世后,妻子必须服从自己已成年的儿子。这样的思潮衍生出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女性在结婚以后往往会有意的弱化自己娘家的姓而强调夫家的姓,也就意味着女性在结婚以后完全脱离娘家而成为夫家的附属品。姓的作用在《国语》中如是说:“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封建家庭观以及其文化氛围,决定了代表着共性和依从的“姓”应该放在个性的“名”之前。

(2)国外姓名特点。在英语国家,局面就完全不同了。英语民族多没有经历过森严的宗族、血亲制度,而对于血缘关系也并没有如中国传统文化里那般在意。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英语民族对于家庭的概念也并不像中国人这样紧张。至于谈到价值取向,和中国一直推崇备至的共性主义相反,他们更推崇的是个人的意志和自由,更重视个人的独立和意识。所以在这些地方,取名字是往往把“名”放在“姓”的前面。

相应的,在英语民族里,姓的产生要比名晚得多。英国人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名,没有姓。直到11世纪日耳曼人入侵英国之后,英国人才慢慢有了姓。而在美洲,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萨克逊人直到被诺曼人征服时,还只有个人的名字,而没有代表家族的姓氏。”象征着美洲原住民长时间受白人奴役的美国黑人,更是在南北战争后才有了自己的名字,而他们的姓是可以经常更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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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损害在先姓名权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 在市场经济的不嗤贫下,姓名权这一本作为人身权一部分内容的权利所蕴藏的经济利益、市场利益被不断掀开。为实现产品利益的最大化,注册商标申请人往往会借助于特定名人的姓名来注册商标,借此增加产品的知名度。但是,没有姓名权人同意这一前提下,擅自使用该姓名进行商业利用如注册商标权显然是对姓名权的侵犯甚至破坏。以“乔丹案”为例,从法理上分析注册商标对在先姓名权损害的构成要件及其影响因素,遵循诚实信用及平衡利益原则,完善审查机制以及引入商品化权概念,以更好解决两者间存在的冲突。

关键词: 商标注册;在先姓名权;“乔丹”商标案

中图分类号: D923.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7)02-0036-05

2016年,迈克尔・乔丹诉中国乔丹公司一案终审判决,为商标注册与在先姓名权的矛盾与纠纷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解决标准。在“傍名人”现象越来越普遍的市场经济现状下,迫切需要合理完善解决商标注册侵犯姓名权可能出现在各个环节的问题。即使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不被允许或被撤销,但是由于主观认识限制以及现有的注册程序的有限性,难免会出现成功注册商标的结果。而随着该注册商标的运营和实践,若干年后将其撤销所花费的时间以及效益成本巨大。因此,本文从“乔丹”案出发,分析案件裁判中的思路,解决商标注册与在先姓名权之间的问题,在保护权利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乔丹”案件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

(一)基本案情

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乔丹公司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等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但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该院判决维持商评委裁定。此后,迈克尔・乔丹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被驳回。2015年,迈克尔・乔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16年12月8日宣布终审判决,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撤销,应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就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二)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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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与姓名权冲突案件的类型化分析及规范路径选择

【摘要】

近年来,商标注册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商标权与姓名权权利冲突的现象屡见不鲜。《商标法》提供了“因具有不良影响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和“保护在先权利”两种规范路径。实践中,两者的适用存在标准不一、区分不明的现象。将此类案件进行类型化区分,理清权利冲突本质,归纳规范途径适用规律,将有助于协调商标权与姓名权的关系,平衡权利主体利益,也有助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规避权利冲突风险。

【关键词】

姓名注册;权利冲突;类型化分析;规范路径选择

一、引言

近年来,商标权与姓名权发生权利冲突的现象愈演愈烈,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比较常见的,是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即“名人”,因自身姓名被商事企业申请注册为商标或进行使用,而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或进行诉讼。例如著名NBA球星MichaelJordan(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之间的姓名权诉讼,著名歌唱家腾格尔与商评委、“腾格尔”酒业有限公司之间的行政诉讼等。这些案例表明,随着姓名权商标化使用的推广,商标权与姓名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已不容忽视。

如何准确判断商标权与姓名权冲突的本质原因,并且选择适当的冲突解决路径,对平衡商标权人和姓名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二、名人姓名商标抢注行为中的权利冲突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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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姓 第7期

河南卫辉市是汲姓故事的起点,它地处中原腹地,西依太行,南临黄河,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不论是太子汲的悲情还是其后裔的幸运,这里都是汲姓在历史长河中写出的第一笔。图为河南卫辉市太行山风光。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普天之下的汲姓宗祠大概都会悬挂这幅“八字对联”——汉廷旌直;兖吏匿孤。对联用语生僻,读起来也非常拗口,外人要想弄清楚它的意思,则非要向汲姓长者询问不可。

原来,对联上、下联分别对应着一位汲姓名人。“汉廷旌直”指的是西汉名臣汲黯,他不畏权贵,耿直敢言,被汉武帝称赞为能与国家共存亡的忠臣。“兖吏匿孤”则是指北魏孝文帝时担任兖州从事的汲固,他侠义心肠,曾冒死救下友人李式的幼子——李式被政敌诬陷下狱,满门抄斩。

这种“崇尚节义、勇敢正直”就是历史上汲姓人固守的宗族精神。在汲黯、汲固二人之后,汲姓名人还有宋朝时在战马上高呼“敌若不破,誓不生还”的名将汲靖,以及在明朝担任邯郸县丞,“刚直不阿”的汲明学等。

如果我们再往前追溯,就会发现汲姓的先祖同样有名,他便是春秋时期卫宣公的儿子——太子汲。太子汲是宋国储君,虽属皇族贵胄,但他的命运却十分凄苦:父亲卫宣公十分厌恶这个儿子,不仅夺走了他美貌的未婚妻,还与近臣合谋要将他杀之而后快。后来,多亏太子汲的弟弟公子朔“私相通告”,暗中给他报信,太子汲才躲过一劫。

恼羞成怒的卫宣公迁怒于公子朔,一面将他枭首处死,一面还要将公子朔的妻子羁拿问罪。听闻这个消息,已在逃亡路上的太子汲毅然返回,他在途中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公子朔的家人。

太子汲死后,后人为了铭记他,便放弃了原来的姓氏——姬姓,改以太子汲的封地“汲”(今河南卫辉)为姓。春秋晚期,汲姓族人开始一路迁徙,足迹遍布河南、河北、山东等地。

由于汲姓族人大多“急公好义”,性情坦率而正直,因此每到一地都能深得人心,成为当地望族。在今天国内最大的汲姓聚居地之一的山东省菏泽市汲堂村,人们依然可以看到气势恢宏的汲姓宗祠。历史上的汲堂村不仅诞生了汉代汲黯这样的名人,从这里走出的汲姓子孙,在社会各领域都取得了非凡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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