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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境与机遇——当代西方心理学的发展契机
当代西方心理学的多元化发展是建立在传统主流心理学发展危机的基础之上的。20世纪20年代兴起并风行心理学界的行为主义将实证研究范式在心理学领域内的应用发挥到了极致水平。他们主张研究外在可见的行为,采用严格的条件控制,使用精确的数据来解释研究结果。60年代兴起的信息加工认知主义,虽然把研究对象从外部行为转到了内部加工机制,但是在方法上却一如既往地传承了实证研究取向,认为需要严格控制条件以得到更准确的解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流心理学(行为主义和认知主义为代表)的这种科学主义研究理念受到了众多心理学家的追捧,甚至将实证研究方法奉为经典标准。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严重的问题:一味地追求实证研究造成了现代主流心理学忽视了文化的作用、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忽视了心理现象的复杂性、以方法为中心以及脱离生活实际的研究,等等如此的做法使得西方主流心理学不断遭到外界的质疑,同时也面临着包括来自自身领域的多方面诘难,这就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西方科学心理学领域的发展困境和危机。
遭受着来自心理学学科内部与外部多方面质疑与批判的西方心理学也意识到需要改变思维、超越自身发展瓶颈的重要性。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心理学对以往的研究视界、理论建构、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入的思考。“在困境面前,许多心理学家另辟蹊径,开始寻找一条不同于主流心理学的道路,因而导致了心理学的多元化趋势。”[1]西方心理学各分支领域的相互融合,加之整个社会科学领域新思想的不断涌入,新理论的相互借鉴,从而使得当代西方心理学出现了多元化发展的局面。其一,当代心理学的多样化研究取向,主要以进化论心理学和积极心理学为代表。其二,后现代主义的批判性取向,主要以社会建构论心理学、文化心理学、叙事心理学等为代表。
二、多元与批判——当代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主题
多元和批判是当代西方心理学的突出主题,多元化的发展所带来的新概念、新课题、新思路弥补了传统心理学的不足之处,成为传统心理学的重要补充内容。批判化的发展则是指后现代心理思潮的出现与盛行,为整个西方心理学带来了新的发展活力。
1、进化论心理学——研究思路的创新
进化心理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在心理学界的一个名词,是包括相关的理论主张、课题研究等相对统一的心理学思潮。通常认为,进化心理学是试图通过普遍的行为机制来解释人类为什么以某种方式行事的科学。进化心理学是在广义进化论和社会生物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借用达尔文的进化论和自然选择理论来揭示人类心灵的起源,解释人类的精神现象,把人类的心理属性看作是进化的结果。“进化论的基本假设有两条,即:有机体是在进化过程中由于自然选择的作用而历史地形成的;而历史地形成的有机体的一切方面,都对维持有机体的存在具有积极意义。这两条假设逻辑密切不可分离,二者的统一构成了有机体的各个方面及其与有机体、环境之间在进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历史同一性的说明”。[2]进化心理学家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人们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形成了如此的心理机能和机制而不是其它?为什么有些心理机制和行为本能是所有人类都共同拥有的?为什么人类和动物在某些心理表现上会出现如此的类似?为什么我们总是确信文化对人类心智的重要作用,而较少考虑到生物进化作用对人类心理发展的贡献?带着诸多疑问,进化心理学的假设指出,人类所拥有的许多心理属性都可以看作是在漫长的岁月中被选择出来的,而最早形成的一些心理行为机制至今仍在人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进化论心理学在心理学领域内掀起了此起彼伏的“进化研究”风暴。研究者开始更多地考虑到生物进化因素在心理变迁和心理解释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社会、认知、发展、人格、文化等各种各样的研究主题,开始逐渐进入到进化论心理学的研究议题之中。进化心理学确实从进化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的心理和行为表现的某些深层的结构与本质。“进化心理学的目标是揭示并进而理解心灵的构造和实质。它并非像知觉、学习、思维研究那样,是一个具体研究领域,而是心理学的一种思维方式,可以运用到心理学的一切领域”。[3]进化心理学对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认知科学、社会心理学等领域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自我保护与发展、人格特质、地位追求、配偶选择、后代抚养、关系维持等主题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新颖的解释路径。进化论心理学试图在人类发展的时间纵轴上展开对心理形成和发展的解释,说明进化在心理结构中的作用,在心理内容横轴上扩展和丰富自己的研究领域。
〔摘要〕在西方法学发展史上,主体性理论起了决定性作用。正是受主体性理论的影响,西方法学以文艺复兴为转折点,从神学转入形而上学,成为以自然法学为主、以抽象的理性人为主体的“理性主体性”法学。随着法学研究的科学化,19世纪中期出现了以法官发现、适用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官主体性”法学。到了20世纪晚期,随着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理论的批判,法学开始了对“个人主体性”的探索,与此同时,经济分析法学提供了一种颇具解释力的主体分析理论,这种理论可以称为“有限理性主体性”。
〔关键词〕西方法学,理性主体性,法官主体性,个体主体性,有限理性主体性
西方文艺复兴运动是西方近代思想史的界标,它带来人性、理性和法治的精神,从此,个人不再依赖神的指引,成为具有理性的自由人,人成为私法自治的权利主体,人类思想的进化从神学阶段转入理性的主体阶段。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现代主义思想对主体性理论进行解构,标志着另一个转折的出现。以主体性理论为向度,上述进程可以表述为“主体性理论出现之前的神学时代——主体性理论时代——后现代主义的反主体性理论时代”,当然,即使在进入第三个阶段的今天,主体性理论仍占据主流的思想意识形态。如果把主体性理论出现之前的神学时代看作是“神主体论”,则人类思想史可表述为“神主体性——理性主体性——个体主体性”,个性主体性阶段是后现代主义思想对理性的主体性理论的批判。用简明的哲学表述,这两个转换的标志分别是“上帝死了”、“人死了”。
受主体性理论的影响,法学以文艺复兴为转折点,从神学阶段转入形而上学阶段(法哲学),这一阶段以自然法学为主,以抽象的理性人为主体性,即“理性主体性”的法学,但这时的自然法学与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不同。随着法学研究的科学化,19世纪中期出现了以法官发现、适用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理学,本文称之为“法官主体性”的法学。到20世纪晚期,随着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理论的批判,法学出现了以“个人主体性”为研究范式的萌芽,主要以批判法学派为主。而经济分析法学则提供了一种具有建构意义的颇具解释力的主体分析理论。
一、理性主体性的法学——以自然法学为主线
西方主体性哲学肇始于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这一二元论的哲学命题。此后,笛卡尔式的“我思”在哲学史上以不同形式出现,诸如洛克的“心灵白板”,莱布尼茨的“单子”,康德的“先验主体”、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等等都是主体性哲学的表达方式。主体性哲学思维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法律人格的塑造上。近代的法学把人看作是整齐划一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把人都当作自由平等的“理性主体”。洛克在“论自然状态”时这样描述理性:“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育求助于理性的全人类,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独立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正因为人是有理性的,因而是自由的。自由主义理论论证的基础就是理性。
自然法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古希腊、古罗马到中世纪,再到17、18世纪古典时代的自然法,都是以理性作为人类行为的标准。亚里士多德在论述法律统治优于人治时说,“应由法律实行其统治,这就有如说,惟独神和理性应当行使统治;让一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因为人的欲望中就有那样的特性。热忱也往往会使拥有职权者滥用其权力,尽管他们是芸芸众生之中的最优秀者。因此,法律……可以被定义为‘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中世纪神法法学也离不开理性这一范畴去解释法律,但认为人的本性是没有理性的,因此不得不运用理性去设计各种可行的方法和制度,来对付堕落的人类,因此体现理性的法律是神用来对付罪恶的产物。可见,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与文艺复兴后的自然法学不同,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否认人具有理性,认为法的理性来源于上帝。
文艺复兴以后,理性虽走下神坛,却被启蒙哲学家抽象化,成为脱离经验世界的超验的绝对命令。康德认为,法律和道德不应当像以前的自然法哲学家所说的那样,建立在经验人性(the?empirical?mature?of?man)的基础上,而应当建立在理性命令基础上的先验的“应然”世界。黑格尔认为,一个自由的人是一个能够使其自然的情绪、非理性的欲望、纯粹的物质利益服从于理性的、精神的自我所提出的更高要求的人,理性的基本要求是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
摘要:自1892年巴斯塔布尔(Bastable,C.F.)出版《公共财政学》以来,百余年间西方财政学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其理论基础问题上则始终存在分歧。本文认为,财政学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包含有一定的政治学内容,是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财政活动主要的和基本的是微观经济活动,但也包含着派生的宏观经济内容。
关键词:西方财政学;财政学理论;理论基础
Abstract:Since1892Bastable(Bastable,CF)publishedinthe"publicfinance",morethan100years,WesternFinancehasdeveloped,buttheirtheoryonthebasisoftheproblemistherearealwaysdifferences.Thisarticle,fromthefinancepointofviewbelongstothefundamentaleconomics,butcontainsacertaindegreeofpoliticalscience,economicsandpoliticalscienceofcross-disciplinary;thefinancialactivitiesofmajorandfundamentalisthemicro-economicactivities,butalsoincludesderivativeMacro-economiccontent.
Keywords:Westernfinance;financialtheory;theoreticalbasis
财政学仅是经济学,还是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
最初的专著性西方财政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展开论述的,巴斯塔布尔指出,“从最初意义上看,财政科学是经济研究的产物。”(注:Bastable,C.F.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1892,P7.)汉特(Hunter,M.H.)1921年《公共财政学大纲》第一章第三节标题就是“公共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尽管作者接着于下一节“公共财政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也指出了财政学与政治学、历史学的密切关系,(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PP5-7.)但并不否定他的关于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观点。
与这种经济学观相反,西方财政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开始出现了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观。道尔顿(Dalton,H.)1922年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第一句就指出,“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3.)不过,由于英美早期财政思想传统的影响,直至本世纪50年代末为止,认为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看法在西方财政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主张随着社会抉择理论从60年代开始逐步被纳入西方财政学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社会抉择论从威克塞尔开始,就是主张政治程序进入财政分析视野的。为此,作为社会抉择学派代表人物的布坎南,在1960年《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一书“前言”中就指出,财政学是涉及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方面的学科。(注:Buchanan,J.M.ThePublicFinances:AnIntroductoryTextbook.Homewood:RichardD.Irwin,Inc.,1960,pvii.)此后尽管许多财政学著作不再指出财政属于何种学科,但由于它们所包含的有关社会抉择论的内容,总或多或少涉及到政治学的分析。所以,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财政学仅属于微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学兼有?
财政学仅是经济学,还是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
最初的专著性西方财政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展开论述的,巴斯塔布尔指出,“从最初意义上看,财政科学是经济研究的产物。”(注:Bastable,C.F.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1892,P7.)汉特(Hunter,M.H.)1921年《公共财政学大纲》第一章第三节标题就是“公共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尽管作者接着于下一节“公共财政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也指出了财政学与政治学、历史学的密切关系,(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PP5-7.)但并不否定他的关于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观点。
与这种经济学观相反,西方财政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开始出现了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观。道尔顿(Dalton,H.)1922年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第一句就指出,“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3.)不过,由于英美早期财政思想传统的影响,直至本世纪50年代末为止,认为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看法在西方财政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主张随着社会抉择理论从60年代开始逐步被纳入西方财政学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社会抉择论从威克塞尔开始,就是主张政治程序进入财政分析视野的。为此,作为社会抉择学派代表人物的布坎南,在1960年《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一书“前言”中就指出,财政学是涉及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方面的学科。(注:Buchanan,J.M.ThePublicFinances:AnIntroductoryTextbook.Homewood:RichardD.Irwin,Inc.,1960,pvii.)此后尽管许多财政学著作不再指出财政属于何种学科,但由于它们所包含的有关社会抉择论的内容,总或多或少涉及到政治学的分析。所以,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财政学仅属于微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学兼有?
宏观经济学是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的产物,在此之前西方财政学是谈不上以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的。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财政政策的成功运用,它逐步进入西方财政学中而成为其重要内容,就很自然了。这样,西方财政学除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之外,同时出现了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威廉斯(Williams,A.)1963年的《公共财政与预算政策》一书,就鲜明地体现了这点。该书体系分为两大部分,即“A编:微观经济学”和“B编:宏观经济学”,前者分析的内容包括税收、政府支出和预算范围等问题,后者则分析了经济结构、经济稳定与增长、预算与经济政策等问题。(注:Williams,A.PublicFinanceandBudgetPolicy.NewYork:PrederickA.Praeger,Publisher,1963.)纽曼(Newman,H.E.)1968年的《公共财政学引论》指出,公共财政学所分析的政府三大任务,即穆斯格雷夫所指出的效率、公平和稳定,前二者属于微观经济学,而后者即稳定任务则属于宏观经济学。(注:Newman,H.E.AnIntroductiontoPublicFinance.NewYork:JohnWiley&Sons,Inc.,1968,P223.)温弗雷(Winfrey,J.C.)1973年的《公共财政学:公共抉择与公共经济》,也将财政的微观与宏观问题分开论述,即该书第三篇为“微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税收与公共支出;第四篇为“宏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等的财政政策。(注:Winfrey,J.C.PublicFinance:PublicChoicesandthePublicEconomy.NewYork:Harper&Row,Publishers,1973.)此外,其后还有许多西方财政学也包括了财政政策的内容,表明传统地只局限于微观经济分析的西方财政学,已开始接纳宏观经济内容了。
但与此同时,许多西方财政论著仍坚持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传统。这点,只要看一看许多西方财政学仍然不包括财政政策的内容就可明了。布朗(Brown,C.V.)和杰克逊(Jackson,P.M.)1978年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就明确指出:“……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发展,是限制在微观经济学理论的知识范围内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尤其是一般均衡分析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使公共部门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应直接归功于微观经济理论。”(注:Brown,C.V.&P.M.Jackson.PublicSectorEconomics.Oxford:MartinRober-taon,1978,P7.)瓦格纳(Wagner,R.E.)1983年的《公共财政学:民主社会中的收支》一书,也将财政学研究对象归入微观经济学中。他指出:“公共财政学的研究有两个主要分支:公共抉择和运用微观经济学。……运用微观经济学,检验的是公民个人对公共抉择的反映。”(注:Wagner,R.E.PublicFinance:RevenuesandExpendituresinaDemocraticSociety.LittleBrown&Co.,1983,P4.)罗森(Rosen,H.S.)的《公共财政学》在1995年的第四版中,仍未将财政政策内容包括在内,并且也如同其他许多主张财政学仅属微观经济学的财政学论著一样,设有专门的微观经济学基本内容的篇章,作为全书的理论基础。(注:Rosen,H.S.PublicFinance.4thed,Homewood:Irwin,1995.)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财政学属于微观经济学的主张。
进一步看,就是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括宏观经济分析内容的许多学者,也仍将财政学的分析基点和重点放在微观经济分析上。在西方财政学界有着很大影响的阿特金森(Atkinson,A.B.)和斯蒂格里兹(Stiglitz,J.E.),在其1980年的《公共经济学教程》引言中指出,“最认真地说,(本书)不打算包括稳定和宏观经济政策内容。……在穆斯格雷夫时代,他可以在其《公共财政学理论》(1959)中包括210页的有关稳定政策的内容。然而,自那时以来,经济学出版状况变了,人们在文献中对该问题作了大量的精彩描述。所以,我们的重点仅放在(政府)目标而不是稳定政策上。”(注:Atkinson,A.B.&J.E.Stig-litz.LecturesonPublicEconomics.NewYork:McGraw—Hill,1980,pxv&P4.)尽管这段话表明了作者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含有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至少表明了作者仍是将财政学重点和基点放在微观经济学上的。对此,米尔利斯(Mirrlees,J.A.)在奎格里(Quigley,J.M.)和斯莫琳斯基(Smolensky,E.)1994年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总结性地指出:“在穆斯格雷夫的《公共财政学理论》中,他以三个政策目标:配置、分配和稳定等术语,概括了他的主题,……。该书以超过200页的篇幅研究了稳定问题,即我们现在称之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问题。在较后的教科书即阿金森与斯蒂格里兹的《公共经济学教程》(1980)中,宏观经济政策问题被排除了。……公共经济学,甚至公共财政学,被认为仅涉及配置和分配问题。而稳定问题则被留给宏观经济学及其教科书。”(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然而,西方经济学关于微观和宏观的划分,本身就存在许多问题而争论不休,这造成了西方财政学的争论和困惑。也是在奎格里与斯莫琳斯基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由戴门德(Diamond,P.)撰写的第八章名为“配置与稳定混一的预算”,资源的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问题,而经济的稳定属于宏观经济学问题,因而该标题清楚表明了作者将宏观经济分析和微观经济分析两大内容统一于财政的意图。(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摘 要:“艺术”与“文学”的关系一直是西方文论史上的一个永恒主题,但在文化源头上,艺术与诗、文学等是相同概念,到了十八世纪后半期,才出现了对艺术理论上明了、成熟和有一定逻辑联系的形态学分析。艺术和文学才得以分离,文学被认为是艺术的一个门类。本文主要通过对艺术形态学发展的梳理,来明晰“艺术”和“文学”的关系。
关键词:艺术;文学;关系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8-0073-01
艺术和文学的关系一直是西方文论史上的一个主题。在西方文论中“诗”的含义近似于中国文论中“狭义”的文学的涵义,而“诗”或“文学”又是艺术的一个门类。在神话的源头,“艺术”和“文学”是同一的。本文将通过对西方文论中艺术的形态分类进行梳理,来理清艺术和文学的关系。
一、“艺术”概念的历史变迁
“艺术”这个概念原来在古希腊是非常宽泛的,最初艺术和文学是同一的。在早期的神话中只讲到诗人们通常乞援的唯一一位缪斯:《伊利亚特》的起首“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愤怒”。这位女神在古代地府神教中不仅是艺术创作的化身,而且体现着所有一般深入到存在的深邃奥秘之中的认识活动。亚里士多德见解的涵义就在于:“因此,如前所述,艺术是遵从真正理性的创作习惯。”
在希腊时代,“缪斯”艺术远未包括艺术的所有样式,其中既没有绘画也没有雕刻和建筑的席位。在那个时代已经是科学知识形式、而不是艺术创作形式的历史和天文学也包括在这类艺术中。人的活动形式的分类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精神活动和物质实践之间开始出现的差别而产生。但这种分工没有硬性规定。以前的手工艺、技术都被称为艺术,如雕塑、耕地、炒菜。但人们对艺术世界的疆界,缪斯艺术和应用艺术的同源关系认识愈来愈明确,对缪斯艺术同科学的区别和应用艺术同手工技艺的区别的认识也愈益清楚。艺术的结合和它们同手工技艺的分离更加显著。柏拉图将它们对立起来,因为手工技艺是对理式的和物体的神的原型的“模仿”而摹仿性的艺术则是对摹仿的摹仿。亚里士多德那里“艺术”这个术语本身具有极其宽泛的涵义,但他使用较狭窄的涵义,即审美涵义,他在艺术的范围内使诸如音乐和雕刻或者是建筑师和音乐家的活动接近起来。亚里士多德系统对比了各种缪斯艺术,如诗和音乐。
到中世纪的时候。艺术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手工劳动的艺术即机械化艺术,艺人地位低。一类是动心智的艺术即自由的艺术。文艺复兴时期,社会风气出现了变更,开始把人世的快乐当做最重要的事。尤其是宗教改革后,发家致富不再是罪恶而成为侍奉上帝的表现。经济上富足的画家、雕塑家们不再甘心他们低下的社会地位认为他们从事的不是机械艺术也是自由艺术。为了挤进自由艺术的范围,他们重新想办法给建筑、雕塑等命名,最初被称为“七种艺术”。最后人们接受十八世纪巴多提出的“美的艺术”这个概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艺术”这个概念最初是由建筑、雕刻、绘画等凑合在一起的。起源是这些艺术家们为了把自己的社会地位提升到和其他知识分子平等的地位才把这些艺术放在一起的,而不是发现这些艺术有共同的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艺术一定是美的。
一
从近现代学科建设的意义上来考察,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学科已经走过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学术跋涉和知识积累历程。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外来学术文化资源,尤其是西方学术文化资源的输入和传播,构成了近百年来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学科建设的基本知识背景和主要学术源头之一,影响着儿童文学理论批评作为一种知识活动的现实走向。
清末民初,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学术建设最早的参与者们,在西方哲学、人类学、教育学、心理学、文艺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知识的熏陶和装备之下,以“儿童本位”为核心观念,以令人惊诧的学科跨度,完成了中国现代儿童文学知识体系最初的言说和构建。20世纪50年代,苏联儿童文学理论体系的移植和影响,在满足了一个时代的儿童文学理论渴望和需求的同时,也把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改造成了相对单一的意识形态话语,并且随着历史的演进日益显露出其学理上的贫弱与尴尬来。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期以来的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进程中,人们继续延续着这种集体学习的激情和渴望。从某种意义上说,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理论批评和建设,就其基本的学术依托而言,是人们不断借鉴外来学术资源、不断集体学习的结果。
最近30年来的中国当代儿童文学理论建设,在借鉴外来理论资源方面,走过了一条特殊的学术路径。起初,在新时期文学发展和文艺思潮变革的大背景下,人们对西方文艺学乃至整个当代西方人文学科都产生了朴素的热情和学步的冲动。神话原型批评、接受美学、精神分析理论、英美新批评、现象学、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批评,还有发生认识论、格式塔理论、系统论等等周边学科的理论学说,都成了新时期儿童文学研究者、尤其是中青年儿童文学研究者们所热衷的学习内容和知识领域。尽管这些学习和吸收所带来的理论转化和建设成果十分有限,而且其后也遭到了某些保守人士的抨击,但这一吸收和借鉴,对于那一时期儿童文学研究者们的知识更新和拓展,对于那一时期儿童文学的理论转型和建构,无疑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而若干年来,我们对国外儿童文学理论资源的直接关注、吸收和借鉴,也构成了一份虽然有限却也持续不断的出版清单。能够列入这份清单的译介著作主要有周忠和编译的《俄苏作家论儿童文学》(1983年,中译本年份,下同)、上笙一郎的《儿童文学引论》(1983年)、安徒生的《我的一生》(1983年)、布鲁诺?贝特尔海姆的《永恒的魅力――童话世界与童心世界》(1991年)、《长满书的大树》(1993年)、鸟越信的《世界名著中的小主人公》(1993年)、穆拉维约娃的《寻找神灯――安徒生传》(1993年)、麦克斯?吕蒂的《童话的魅力》(1995年)、约翰?迪米留斯等主编的《丹麦安徒生研究论文选》(1999年)、松居直的《我的图画书论》(1999年)、维蕾娜?卡斯特的《成功:解读童话》(2003年)、杰拉?莱普曼的《架起儿童图书的桥梁》(2005年)、奥兰斯汀的《百变小红帽:一则童话三百年的演变》(2006年)、松居直的《幸福的种子:亲子共读图画书》(2007年)、艾莉森?卢里的《永远的男孩女孩:从灰姑娘到哈利?波特》(2008年)、王逢振主编的《外国科幻论文精选》(2008年)等等。毋庸讳言,在最近20多年来的中国儿童文学理论建设进程中,这些著作都或多或少地参与、影响了(或将要影响)我们在儿童文学相关论域的理论思维和学术建设进程,同时,从学术文化交流的角度看,它们的出版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借以了解世界的愿望和努力。
二
或许,今天我们对外国儿童文学的学术译介工作已经抵达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就是:根据中国当代儿童文学理论建设的现实需要和学术走向,对当代外国儿童文学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更加自觉、更加系统,同时希望也是更加有效的译介和引进阶段。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几位研究者、译者和出版社共同努力,推出了“当代西方儿童文学和儿童文化理论译丛”第一辑(四册,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收入这套译丛的四部儿童文学理论著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版的欧美儿童文学理论著作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它们是加拿大学者佩里?诺德曼、梅维丝?雷默的《儿童文学的乐趣》(陈中美译)、英国学者彼得?亨特选编的《理解儿童文学》(郭建玲、周惠玲、代冬梅等译)、美国学者杰克?齐普斯的《作为神话的童话/作为童话的神话》(赵霞译)、美国学者蒂姆?莫里斯的《你只能年轻两回――儿童文学与电影》(张浩月译)。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结论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范式是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而管理学的研究范式是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关于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存在诸多争论,大体上可以分为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前者体现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后者体现科学性。其实二者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认识世界的西方大范式。
【关键词】管理学研究范式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俗话说,无规矩就不成方圆。纵观人类的发展史,从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再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人类经历了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人类的这些进步,一个又一个发明创造,经济不断发展都离不开管理,包扩人的管理和物质的管理。管理思想的发展按时间划分大致分为四个阶段:早期的管理思想、古典的管理思想、中期的管理思想、现代管理思想。
毋庸置疑,人类早期的管理思想至今还在影响着今天的管理思想,管理是一个一直在发展中的课题,不同时代的管理有着适用于那个时代不同的含义,但是很少全部弃旧立新,不能说过去的管理思想已无用途,现在科学的管理也是在建立在前人的思想的基础上的。之所以过去的管理思想还在影响着现在的管理活动,有多种原因:首先,事物的发展必须经过一定的过程和遵守客观规律,人类早期并没有一系列的理论概念,我们靠的是日常生活的经验,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经验之间,蕴藏的管理思想的萌芽。要怎样安排怎样分配才能更好的完成生产生活任务。这些生产生活中所积累的技巧和经验想法已经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中,当然每个名族每个地域的人会有不同的继承,所以我们现在的管理思想和管理行为中都会有自己名族的特点在内,也就是说早期的管理思想会对现代的管理思想影响。例如《道德经》上说:“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说的是天地是永久存在的,天地之所以能永久存在,是因为它不是为了自己的运动变化规律而存在,而是万事万物运动变化规律平衡的集合,因为他是和谐平衡的,让人生存,无私奉献,所以它能够永世长存,而现代管理思想中有关企业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的问题其中就有企业要有造福社会,回馈社会的责任,这就是个影响的例子;其次,现在所说的管理思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一路走来,从欧洲的古希腊神庙到中东的古埃及金字塔再到东方的长城,这些奇迹的诞生不仅仅是技术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有许多的管理经验。虽然时代一直在变,但是一些理论的有效性还是没有变,例如马基埃维利的思想领导原则和现代领导理论的一些原则的是相当类似的。还包括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巴贝奇对劳动分工的研究等等。
当今世界经济再次步入新的历史时期,现代的管理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运用科学手段来管理的是新的特征之一,包括很多学科要素在内,不单单是对于人行为的管理或者是对怎样提高生产效率来思考而是运用心理学、计算机、运筹学、统计学等学科手段来综合管理一个企业。第二是注重人的因素,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加强了人的培养,企业生产运营更人性化。职工的满足感,归属感成为了影响管理好坏的重要原因。最重要的一点是就是现代管理中的创新意识,现在的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企业和国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和机遇,适者生存,不仅要适应更重要的还是创新。根据形式不断改革管理体制。这些就是新的特征。
人类早期的重要思想到现在也能指导管理实践,比如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杰出的军事家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中比较有名的一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告诉我们要分析客观规律才能克敌制胜,这句话在现在的一些企业的竞争的到处都能体现;孟子主张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在当今社会中对人的管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孟子肯定了人性本质上是善良、美好的,荀子认为恶是人性自然需要善来改造。现代管理实践中需要把二者结合起来,人是复杂的动物,有两面性,对人的管理要运用不同的手段。15世纪著名的思想家马基埃维利提出了四项领导原则,这四条原则同样也在现代的领导实践中发挥着作用,比如领导需要得到拥护和领导需要团结群众等。以上这些就是我们可以吸取的早期管理思想之一。
无论是东方的管理思想还是西方的管理思想,都具有自身的传承和自己的特点。这和文化传统和思维方式的不同是分不开的。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偏向与理性的思考,逻辑推理,追求的是最根本的性质。在管理理论中,多数是以工作本身为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很少考虑人的因素,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提出了工作定额原理、差别计件付酬制等。而东方人更注重人的本身,诸如修身养性、忠孝义等词。把个体和外界都有联系在一起,强调事物都是相联系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倡导的先义后利的价值取向至今仍然对人们的观念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由于东西方的思想上的这些差异,导致东西方思想的发展也有诸多理念上的不同。西方的管理理念强调科学与效率,注重科学手段;东方的管理理念是以人为本,更加关注人的力量,强调自身行为的激励和修养,控制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激励环境,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能够持久地处于激发状态下工作。
虽然东西方管理思想有所不同,但是整个世界是在相互联系之中的,经济已经全球化势必会带来两种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当代东西方管理思想就是在不断的在互相学习交流中发展的。西方在强调科学方法,运用各种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加入了伦理价值观念和人际关系,科学严谨的同时,也不缺个性化,既追求卓越也追求和谐。东方当代的管理思想也越来越重视科学和严谨。用以人为本的态度来领导群众,用科学的指标来要求群众。把西方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取其精华运用到自己的管理实践中,升华为自己的特色。
作者:罗孝骏 单位: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一、西欧的价值相对主义论
西欧与中国对事物和他人或社会和国家的观点差异很大。西欧的人性始于我和你的区别。“我”和“你”在组成我们之前,首先是“我是我”,“你是你”。因此,看待事物的观点也是以我的眼睛看到的为优先,将你用你的眼睛看到的由我来接受则属于我在我的自由领域中选择的事项。进而,为了将我的想法传达给你,我所能做到的方法就是用严谨的论理传达意思。这又是因为只有论理才能保证客观性,各自所做的判断则有可能受到感情主观偏见影响,即源自相互之间的不信。在希腊智者派时代,毕达哥拉斯的相对主义哲学树立了自由与平等观,与其友伯里克利的民主政治制度一起确立了当时既政治又文化的共同价值观。当然,柏拉图二元论的形而上学的理念之存在也是为了说明现象界的普遍性而设定,并非将理念看作是实在的世界。在甚至将神也用人类之扩张概念进行思考的希腊传统中,这些价值相对主义或理念只是为了说明现实问题而引入的认识方法,其本身不应看作是真理。因为,从柏拉图之弟子———伟大的经验论者亚里斯多德的哲学突然转向一元论的目的论形而上学这一事实中,也能看出其也并非将师傅的理念所具有的二元论予以接受。①那么,为何西欧思想整体将价值的存在问题和人类的感性排除在学问之领域,并专注于分明的认识逻辑问题?从旨在认识现象之普遍性而开始作为其认识框架的柏拉图之理念在基督教时代遇到奥古斯丁后,被理解成与恶魔之国的地上世界所对应的天国,并实在于永久真理之世界。从此,真善美成为具有自我正当化依据的最高先决条件(Postulate),在法哲学世界里当为价值(Sol-len),成为与存在事实(Sein)世界相区别的,具有自我正当化依据的最高实在。虽然基督教信仰体系所沉淀的这些思维结构形成了超越和形而上学的悠久思维传统,但是,西欧人的现实思维结构则呈现与此相矛盾的侧面,因其仅接受非常经验的,具体的,分明被检验的。即,上述的形而上学存在论的传统是处于学问领域的学者所展现的普遍思维态度,而非大部分西欧人的精神世界。尽管如此,极度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考确实是西欧人共同的思考形式。由精英来构筑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等包含了知识阶级的这些思考,这与要确定价值基准的法制度之现实问题一道形成了多数困难。例如,虽然正义最重要的内容即为确定正义实质内容的价值基准,但因以对人类之极度不信为根据的相对主义,不得不将其抛弃,转向可经验、检验的程序正义领域。②在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中,重视程序正义,刑事法中的罪刑法定主义原则和宪法中的权力分立原则等都是因对人类和国家权力极度不信任引起的近代产物。除了通过感觉器官所经验的之外,并不能在精神世界中得以记忆或形象化。因此,西欧二分法的二元论并非是认识逻辑的科学思维方式,而是一种假装学问的问题。即,在西欧的学问史中,无论存在论还是唯物论,论议都得到多样化展开,其原因在于以一种观点统合全体的冒失。是因为要从人类多种侧面的一种观点出发,将人类的全体特性树立在普遍性之上这一难以实现的目标。随着科学的迅速发展,人类精神的神秘领域逐一展示真面目,世界的多样性与统一性处于何种关系也逐渐显露出来。尽管如此,西欧人文学和社会科学所坚持的之前学问态度并未丧失传统,因此,随着科学的发展,西欧人文社会科学将坠入桎梏中。那么,在中国的学问史中为何没有形成西欧那样多样的极端立场?为何在数千年间与同一主题相似的认识态度得以持续?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从与西欧相对比的中国思维态度之特征中找到。那就是要将人类社会的矛盾和纠纷或同化的理想从外部尺度即自然秩序中达到的思维态度。中国人将自然秩序理解成单纯的因果律的机械性秩序之上,目的论的和价值性生命现象,要在这里树立完美的人间秩序之模型。这一点不仅包括对人类的理解,还包括了要确立社会和国家以及人类理想的典型之天下思想。如此,作者要从中国的思维特性查找社会的平衡与均衡,即正义的原理为何,并探索其在现代产业社会中如何发展正适合的规范原理。首先,通过自然哲学的面貌展露无遗的《周易》来审视道德善之认识依据和社会正义如何被理解,之后再审视法家的社会正义观所包含的“律”的概念。
二、中国的“正”与“义”
《周易》『坤卦之六二爻曰:“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周易》『坤卦文言曰:“‘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讲述了坤卦顺应干卦的大生之德,由此生成的所有万物便无不端正和方。既然其根本为如此,就算未努力顺应干卦之道理,并无大碍。即,坤道只要顺应干道即可使得万物生长繁荣,因此使得坤道更加耀眼。在坤卦《文言传》中,敬和义已转移至社会价值的世界。《大象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思维框架,卦所象征的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之结构意思予以分析,接着,君子将其转化成人类社会的道德价值,从而联系社会成员的生活,作为反省的契机。即,将阴和阳符号重叠的卦分析称结构的官阶,将其意思予以说明时,比照认识可能的事务现象或人类之生活方式予以描述。此时,将比喻的事物之本质得到较好实现的状况设定为理想状态。换言之,《周易》的事物观不管是自然现象还是事件,多数情况下在价值的观点里予以评价和记述并登场,从而起到人类生活良好的里程标之作用。这不是给对象赋予价值后又将其作为生活指标的循环论证过程,而是自然现象和许多事物存在的关系结构自身意味着认识到在追求本质实现方面属于价值和道德的存在这一点。并非由人类赋予价值并成为人类生活指标。坤卦《文言传》的“直”是毫无歪曲天道而予以遵从,因此只要天理正确,其结果也总会正确。进而,符合存在法则的是正确的生活态度,其结果也总是在与周边的关系中适宜。如事物因直而方正,人类要反过来不断使得直,并且始终致力于达到方正。《文言传》作为这一人类实践之德目的即为敬和义。“敬”为朱子学学者非常重视的无间断和注意集中的生活态度,要求保存天理和消灭人欲,并要求时刻反省的生活。“敬”属于较为个人层次的自觉和实践的价值,相比较而言,“义”意味着理想的关系生活态度。因此,要通过内心之敬工夫使得显露在外的行动举止得以方正,作为社会价值基准的义之尺度得以内面化,从而持续性地纠正自身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以义将外部变得方正。《文言传》所完成的时期,即已开始将自然世界重新理解成道德的价值。③不将事物现象解体,以存在本身予以经验、观察并抽象化,从而认识本质,相较将事物解体和分离后经过整理构成新的假想,并把其说成是该事物的本质和普遍性的认识态度相比,是不具可比性的高难度认识方法。因为,前者是在以事物多样性和个体性为前提的根本基础上,以共同性的观点展望该事物的认识态度,其最终目的是要考虑事物本质和个别现象以及时空上与周边的关系等构成该事物的一体。所以,不仅无法严密和正确地认识事物,而且将如此构成的认识予以客观传达也并不容易。尽管如此,这种认识所具有的价值是,其与现实和实在处于最接近。中国哲学整体所展现出来的这一特征在正义之问题上也并不例外。“正”为“一”和“止”的意思合二为一的合意字。“一”意味着,所有事物在整个宇宙或社会经营中被均等地赋予各自的位置和功能,所发挥的结果在个体间或个体与整体间达到调和与平衡。“止”代表单纯到某一地步的意思,与一结合后,便具有了既不超过也不及于,并不偏向左右任何一侧,而处于最中心的意思。“正”是具有走向“一”之意思的“乏”之相对字,构成其目标和“本”。因此,“正”是所有一切的大本,是中庸和中和之状态,处于与均衡达到调和的最善良状态,是所有一切之最理想的追求对象,构成最理想之成就内容的最终目标和最高榜样。“义”曾用于指示人类容貌和行动举止的仪,后发展成该容貌和行动举止最适合的宜之当为规范,具有了行动举止适宜当为规范时予以评价的“善”之概念,具有了当为规范的规制力,从而也具有了调解行为符合规范的“格”之功能。如此看来,“正”与“义”分别具有自我完成和自他共成的一面,且具有了最善与最良的价值。若“正”具有自然内在的意思,“义”则具有较强的人为外在的意思。因此,作为规范基准的义应树立在自然的、本来的正为基础之上。④即,意味着伴随时代和场所引发的正、不正之偏差而言,义、不义的偏差要大些。结果,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是在各自缘起结构中经营生活的各个生命将其真面目充实发挥的时空里的存在构造。因此,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观具有自然主义的、经验的、历史的、关系的要素,具有尽可能向往不干涉主义⑤,并意图将人为操作性最小化的特性。这通过越接近以“大同社会”、“无为而治”、“以政去政”、“以刑去刑”或“止于至善”等来表现的理想社会状态时礼法制度和国家组织存在意义逐渐减少的反比例关系来看,可得以证实。
三、“律”的意思
“律”作为法的意思得以使用起于秦朝的商鞅。⑥虽然对此有不少争议,但重要的是律开始使用于战国时期,固定于秦朝。众所周知,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百花齐放从而导致治国策略多样化的时期。⑦其中,法家大体上通过从事现实政治的政治家或行政家确立理论,在一方面处于能够将其实质进行验证的特殊地位。改法为律发生在秦代,这分明是法家的作品。那么法家为何改法为律呢?当时具有法之意思的用语除了律外还有很多。宪、典、模、范、型、刑、命、令等等都部分地具有规范或命令、原则、根本等意思。律原先是音乐用语。⑧在古代,按照用竹或铜制作的管之长短确定音之高低和作为基准音。将长度各不相同的12个管予以排列,其中奇数的管称为律,偶数的管则称为吕。六律和六吕合称为律吕。“律吕不易”意味着这已经是得以确定的基准音,无法予以更换的基准性或根本性。⑨音“乐”是通过各自确定的音予以协调,从而达到整体调和,并给予乐趣。即,从“律吕既和”中可看出“律”本来的目的是达到“和”。⑩如同“礼之用,和为贵”,与在不丧失多样性和个体性活力的同时整体上达成和谐的根源性原则具有同一的哲学性。瑏瑡从言语始于具体事物的形象和作用,提升为抽象观念性来看,规范意味的律可称为是在后续发展中意思得以扩张而成。律被使用于法的意思,也可以同样的脉络予以理解。“师出以律”的律即为法的意思。《国语》『周语下“律吕不易,无奸物也,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瑏瑢《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意味着将参差不齐的分成类,再把相同的聚集后,在各类设定基准,并以此为规范,作出一律的归一。因此,律的均布性将多样化的现象分类为“类”,并确立其体系,在各等级内作出一律处理,而不是对全体予以划一处理的武断的绝对平等主义。在彻底经验和现实的中国思想中将实际多样化的事物现象以划一的方式予以认识和处理的可能性起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依据既存现实和本质追求最适合关系的智慧便是中国思想的卓越面貌。存在事实和道德善恶之相关问题在近百年来持续于新康德学派的存在和当为价值应予区别之大前提上的现代法学来说是无法冒失讨论的难题。虽然,西欧法学所讲的道德善之问题是在当为价值领域提出来的,但在判断对象为依人类行为所展开的存在事实这一点上,存在与价值的关系经常成为问题。现代法学的价值并不能够在因果上由存在事实予以正当化,仅依据之前的规范判断。即,依据既存现行法律,在价值领域内予以评价。存在并不能成为指向未来的当为之正当化根据,这一现代法学的确立信念是:道德价值评价的最后根据只不过是另外一个上位价值。就这一点来看,《周易》的存在和价值的关系展示了非常有特征的面貌。瑏瑣
四、正名论与社会正义
针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社会现象,正名思想作为一种分析手段而开始呈现。若对管子一书中阐述的真伪存在疑问,那么春秋初期最早并直接提出正名论的思想家则是孔子与老子。孔子的主张是正名,而老子的主张则是无名。由于当时混乱的社会现象,名称与实质呈现出不一致。实际上这主要是因为体系的混乱或者封建政治制度的瓦解而导致等级秩序的崩溃以及权力的滥用等。在严格的身份体制一直持续的西周时期,随着各种制度的整合性崩溃,权力关系的行使与名称上的等级无关,价值体系崩溃,因此日常生活中惯用的言语严重地被瓦解,作为表象符号的言语或者名称而产生,这与实质的关系受到质疑,当时的混乱状况原样地被呈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定命论。孔子直接主张的正名则在对子路问答中,即“子路曰:为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最后,孔子的正名则是通过政治行为(为政)而实现。即,他认为政治的中心环节是所有的事物应当按照原样彻底地体现,而不是根据安排、调整来进行。孔子所谓的“正名”,从语法的构造来看,与把其定位于“名”相比,则应当把其定位于符合名称的实际。这是由于“名”不是由某个特定人制定,而是根据共同体成员自然而然地形成,并且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持续。在这里,前提是根据民心事物法则进行正确的理解并命名。“名”是由“夕”与“口”而构成的会意字,这意味着冥冥之中通过言语来说明自身存在而形成的文字。因此,通过发达的语言,形成可以反映事物内在机能本质等含蓄性、象征性的意义。在这样的前提下,只有人间才接受这一内在价值的象征。在东洋各国中,避讳直接叫他人的名字也是同样的道理。正名的意义在学界中一直备受争议,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意义。正名意味着正确地进行命名。即,具有正文字的意义,郑玄的主张就相当于此。同时也可以解释为纠正错误的命名。瑏瑤并且,正名也可以解释为正确地确立名分。尤其是,孔子在其论语中严厉地斥责诸侯自封天子的各种形态,要求遵守符合自己身份的礼仪。瑏瑥这种情形下,可以解释为试图正确地确立政治性等级的名分。因生活的变化,事物的实质也在变化,名称不能反映其实质时,正名也会成为问题。这种情形下,虽然孔子以“名”为基准,试图控制“实”,但是不应只把孔子的思想视为陈旧、保守的思想。实际上孔子的正名思想包含着上述三种立场。孔子的定命论则是通过为政(即,政治行为)而形成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构造上,是为了与一切都是通过国家的统治行为而展开的社会经济环境相衔接。孔子说:“做官就是首先端正自己”。“正”不光是针对所有的人,甚至于连接人与人媒介的事物也应当在其位置上构建所有生命可以共存、最佳的状态。这不是人为地通过制度可以形成的,而是通过各种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生命现象,自然地形成并维持其相互间可以共存的最佳关系,这种相互间的协调与均衡构成了社会。孔子把这称为充满道德价值的社会,并且没有任意规制与要求的状态,即“大同社会”。这意味着是牧歌式的社会,与故意使用立法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小康社会不同。构成小康社会的统制体制若是王道政治的话,那么构成大同社会的原理就是无为而治的状态。最后,正名只要可能,人的自然本性即使没有以上的规制与滥用,也会自然而然地呈现,相互间也可以达到共存的状态。在《大学》中,这样的状态以“至于至善”的形式而呈现。正名中的“名”在悠久的人类历史文化中自然而然地得以形成,也可以称为“实”,与之相对应的是言命。孔子的“仁”即是根据人类生命的本性而形成的社会构成原理。而仁政是可以完全实现这一点的政治行为,并且达到所有社会构成人员可以和谐共存的最佳政治状态。因此,为了实行仁政,必要时可以严厉地执行刑罚,相反,也强调用刑慎重不滥。总而言之,仁政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以仁爱的方式抚慰百姓的统治。孔子被任命为鲁国的大司寇后,最先作出的就是对当时体制的批判,少正卯被处以死刑即证明了这一点。在孔子与子路的问答中,孔子从言、事与政治层面谈论了正名,正名最终只有通过为政才可以达到。上述引文中孔子的正名未被达成的社会现象可以通过言、事、礼乐以及刑政来说明,结果礼乐与刑政的不合理正在警示动摇百姓生活基础状态的危险性。最后,正名的实现决定了通过政治行为谋求人类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可以自然呈现的状态。这不是单纯地通过法制制度或者社会制度可以达成的,人类只有把世间的存在理解为道德性价值才可以明确地认识。《中庸》把构成人类社会的圣人功德称为“配天”。即,天地完美存在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具体地得以体现。而正名由于是在同样社会状态下所呈现的事物名称,因此这通过所谓仁政的为政而达成。孔子直到最后还坚持的“一以贯之”之道,即,忠恕之道也是仁思想具体化的规范现象之一。因此,对于孔子的正名思想,不能单纯地理解,并且也不能以社会中很容易确认的习惯性形态或者阶层性等级分工原理等方式狭隘地理解。最后,人类的生活在天地自然界中与其他万物一样,根据天道的存在原理应当共存地生活,并且这样的现象是以充满崇高道德价值的生活为前提,这一事实是定命论最重要的根据。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现代西方学者;股份制;资本主义;企业
论文摘要: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对股份制企业的由来、发展和运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论观点。两者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马克思是将股份制企业的存在放在一个资本主义总图景中来分析,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西方学者则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更多地从企业本身的角度议论问题。所以,在阶级本质和科学体系上,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是不一样的。但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的理论又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互补性。
基金项目:本研究为中国人民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中国经济学的建设与发展》子项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韩玉玲,女,山东邹平人,山东教育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对股份制企业的由来、发展和运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论观点。马克思是将股份制企业的存在放在一个资本主义总图景中来分析,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从整体上看,马克思是在确认企业表象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本质状况的分析,并更多地着眼于资本主义总体经济关系的分析和经济关系的演变。西方学者则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更多地从企业本身的角度议论问题。所以,在阶级本质和科学体系上,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是不一致的。但是,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的理论又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互补性。具体讲,两者的共同点和差异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马克思与现代西方学者对股份制理论研究的共同点
1、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都注意到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发展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增长和资本的个人所有制形式之间矛盾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马克思说:“股份公司是随着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而产生的,并席卷了它力所能及的一切工商业部门。”[1]因为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相当程度。工场手工业扩大了企业的内部分工,使得单个资本家需要更多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从而使得它开办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最低限额不断增大。马克思指出:“还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就不是单个人手中所能找到的。这种情况一方面引起国家对私人的补助⋯⋯另一方面促使对某些工商业部门的经营享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的形成。”[2]这些由过去独资性质的私人企业转化为国家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股或私人资本之间合股经营的企业。“这些公司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3]。所以,股份公司产生的首因是扩大再生产和资本集中的需要。18世纪产业革命兴起后,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创办一个大型企业所需的最低投资额也在不断增加。这时单纯依靠资本积聚已远远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追加资本的需要,单个资本的数量有限性与创办大型企业所需要的巨大投资额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资本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实行资本入股联合经营,创办股份公司。马克思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4]正由于此,从18世纪开始,股份制企业成了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形式。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认为,1840年以前的美国企业基本上属于传统企业,其原因是由于技术和市场两方面的限制。到19世纪70年代,技术的进步(铁路、电报的广泛应用)和市场的扩大,导致了企业规模的膨胀和现代工商企业的出现。现代工商企业首先是在“具有新的先进技术,而且有不断扩大的市场的部门和工业中出现、成长并继续繁荣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