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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律常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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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与校园安全

[提要] 中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其中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也直接影响着其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校园安全。经过调研,我们发现现在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常识状况令人堪忧,严重影响着校园安全。因此,有针对性地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基础薄弱的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才能促进中高职学生自身素质的完善,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技能型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关键词: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校园安全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状况与校园安全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8日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状况及原因分析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存在欠缺。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一个人掌握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其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可能像法律专业学生那样掌握得有深度和广度。但从自身的综合素质方面来讲,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还是应该掌握多一些法律知识。虽然可以通过法律基础课和专业法律课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但这些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是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一是学校在课程设置时专业课设置太多,挤占了相关法律课的课时;二是学生从就业的角度上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相关法律课重视不够,学习法律课程的目的不是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而是为了应对考试;三是相关法律课程中有关法律的知识虽然全面,但都过于笼统概括,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刻,对法律的认识一知半解,处于感性阶段,缺乏理性的认识,很难有效地掌握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律意识。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欠缺。目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是通过课堂式的学习,在课堂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完之后,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遇到问题时,如何维护合法权利就慌了手脚。例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不假思索,就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最终造成比较的严重后果;有的学生在购物消费时不知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有的学生毕业找工作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等等。这些情况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学生平时不注重维权权意识的培养;二是学校在学生权利维护方面缺少引导;三是社会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存在欠缺。因此,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还存在一定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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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校园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宣传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法律进校园”活动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体制,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接上级指示精神后,校领导班子立即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学校“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袁校长为组长,刘书记和两名副校长为副组长,行政其它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还特聘请了双滦分局刘柏峰同志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法治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制订了《全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全校依法执教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计划》、《全校师生依法执教责任制实施和检查方案》《全校教职工法制建设年度通用考核标准和专用标准》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法制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五五”普法,依法行政责任状,做到任务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领导小组定期集中组织全校师生,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体制的健全,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提供了可靠地保证,打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纷纷表示,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二.搭建多种平台、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生法制教育宣传网络。主要做法:

1. 在教学楼前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强化师生法律意识,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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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建设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

摘要:高校的安全与稳定不仅事关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还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密集的人口,复杂的社会关系给高校安全建设带来了诸多的难题,为了突破这一瓶颈,除了需要社会以及学校加强安全防范,还需要从大学生主体出发,通过宣传和教育等方式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深化法律意识。因此本文将以平安校园建设为切入点,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平安校园;校园安全建设;大学生法律素质

一、平安校园建设的内涵

学校作为学生接受知识教育,完成社会化的重要公共领域,校园环境安全与否直接影响着学校的长足性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的正常开展。因此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建设平安校园成为了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平安校园建设的实质在于,在学校领导和管理阶层的努力以及广大师生的共同参与下来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在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基础之上推动校园管理的理性化,秩序化和和谐化发展。在平安校园的建设之中,抢劫,盗窃以及凶杀等案件成为了阻碍校园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相关数据显示,参与这些案件的人员除了有社会不法分子之外,还有许多在校生,因此,对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培养成为了平安校园建设之中的核心环节。

二、培养平安校园建设之中大学生法律素质的作用

(一)有利于实现理性化校园建设

建设平安校园的目的在于为师生提供秩序井然,公平公正的学习和工作环境,通过专业知识的教育以及开展各种讲座活动来促使师生形成理性的态度和认识,面对生活学习和工作之中的各种烦恼以及矛盾能够真正的做到客观冷静的对待,并采取沟通和协作的方式进行矛盾的有效解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提高师生的分辨能力和判断能力也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点。当师生面对极端事件以及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采取理性的态度进行是非的分辨以及准确的判断,并学会利用自身已有的法律知识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有利于促进校园的秩序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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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人未持有合同文本问题探究

【摘 要】校园人未持有合同文本的现象较为普遍,原因主要有校园本身的局限性、人缺乏证据意识、合同知识、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方面,校园人未持有合同文本会产生无法确定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和人未能获得足额的报酬等不利的后果,学校应加强宣传教育、人应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和明确校园的责任主体和举证责任归属。

【关键词】校园;合同;合同文本

校园,是指商家为了扩大影响、扩大销售面和增加销售额,在大学校园内通过学生销售其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等或协助其扩大宣传,从而给大学生提供培训和工资的一种兼职工作。简言之,校园就是商家充分利用大学生的人才资源和广大消费市场发展的一种新型营销手段。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旨在双赢的新型市场发展模式,商家在付出低成本的同时获取高收益,学生在获得报酬的同时收获实践经验。校园主要是由商家(被人)、人、第三人组成的三角架构。商家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人追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第三人则追求服务利益的最大化。三种不同的追求在促成校园模式生成的同时也成为三者矛盾的源头,而合同就是定纷止争解决矛盾的关键所在,它是维系商家与人的关系,明确其权利义务的证明,是第三人寻求救济,明确责任的依据。但是,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做过校园的人中有58.06%没有签订或者未持有合同。因此研究校园问题的产生、后果和解决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校园人未持有合同文本问题的原因

(一)校园本身的局限性

校园人的怠工及企业对校园人的不正常的频繁更换是校园的一大特色,这是由于人身份的特殊性与企业的盈利性所决定,人是由学生组成的群体,繁重的学业任务使其很难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的校园这份工作上,也正是基于这点决定了人的暂时性、短期性,于是使其忽略合同的签订或者持有。校园并非简单的双方模式,它涉及主体的众多。在校园中会出现学生间的多次转委托的情形,关系呈现复杂化。

(二)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在校全部时间都投入于专业的学习,他们注重专业技能的培训而轻视法律素质的培养。校内外接受法律教育的机会较少,所受的法律教育十分有限,大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的有限法律教育主要来自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这一公共课程,对该课程不够重视,并且该门公共课中对法律法规内容不全面,很难让同学们从中学到校园的内容和有关维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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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模拟法庭进校园“零犯罪”法制教育

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势在必行,它关系到学生们能否健康成长。法制教育,旨在培养中学生确立初步的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办事的意识以及法律至上的观念。要使中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

“模拟法庭进校园”是我们学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项新举措,它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形式,为创建“零犯罪校园”提供了法律保障。该举措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时得到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逐步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网络和体系,可以防止空洞的说教。实践证明,“模拟法庭进校园”是一项深得人心、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方式,下面我就具体说说我们学校的做法。

一、“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活动深得人心

“模拟法庭进校园”是指在教师或者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的指导下,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在学校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

“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中,学生可以通过亲身参与,综合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握好案情与法律间的关系,做到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二、“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开展特点

1.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 ,贴近学生生活,更少说教

“模拟法庭进校园” 是青少年法制宣传的重要措施和方式,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和趣味性为一体,使学生亲身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更好地理解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明白“实施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的道理。让学生身临其境,在庄严神圣的法庭氛围中感受法律的神圣、威严、公平、公正,从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对真实法庭审理过程的演示,摆脱了单纯以说教为主的教育模式,使学生能够亲身实践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的生活,令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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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侵权行为的治理研究

摘要:本文对校园侵权的内涵进行了界定,论述了校园侵权类型之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提出了校园侵权的法律治理体系。

关键词:校园侵权 法律治理 法律责任

青少年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然而,近年来频发的校园侵权事件不仅对学生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还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对校园侵权法律治理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校园侵权内涵的界定

关于校园侵权的内涵,国内外学者从各自的研究视角出发做出了不同的界定。本文将校园侵权界定为:行为人故意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内,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人身或财产的违法行为。

二、校园侵权类型之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校园侵权大致可以分为刑事性质、民事性质和行政性质三种类型。

1.刑事性质的校园侵权之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所谓的刑事性质校园侵权,是指行为人在校园内实施具有暴力内容且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发生在受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若作法律推定,该关系主体是受害人和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教师、学生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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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校闹”背后的法律问题分析

“校闹”是当代学校教育管理遇到的一大难题。“校闹”的频繁上演,不仅干扰正常教育秩序,而且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校闹”背后有哪些法律问题亟需进一步解决,如何依法处理“校闹”问题,将会成为学校后续管理和教育的指挥棒,意义非常重大。

校闹法律制度教育管理2011年1月6日,对于淄博市某中学的学生来说,是个梦魇般的日子。当同学们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来到学校时,惊骇地发现学校门口不知何时扎起了灵堂,原学校初二女生玲玲(化名)的尸体横放在校门口,尸体旁边堆满了花圈和烧纸,自称是死亡学生亲属的十几人围在校门口悲痛欲绝地哭嚎着。据死亡学生家长称:玲玲在校被同学打,受伤后晕倒在学校卫生间地面上,校方没有及时救治,延误治疗导致死亡。家长认为孩子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校方则称孩子没有与同学打架,发现孩子晕倒后,学校及时送到医院并通知了家长,玲玲入院后第二天病情又突然加重,医生说是脑出血,院方诊断是脑出血死亡,校方及时进行了救治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孩子出现问题,家长便大闹学校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小到孩子在学校与同学打闹,老师惩罚孩子,大到孩子在校园内受到伤害,在上放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其情形大有步“医闹”之后尘,愈演俞烈之势。“校闹”不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而且对在校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处理不好“校闹”问题,将直接影响学校后续管理和教育,损害教师工作积极性,降低教育质量。引发校闹的深层次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专从法律的视角展开分析。

一、家长“校闹”背后的法律问题分析

1.家长法律观念不正确,想当然地认为“学校出了事就该学校负责”的潜意识使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学校对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根据《义务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第38~40条之规定,校方对在校学生承担两方面的职责:(1)教育、管理职责。例如体育课上教师没有组织教学,放学学生打闹造成伤害,校方要承担责任。(2)安全保障义务。校方提供给学生的教育设施必须要保障安全,如下雪天,楼道积雪校方却没有及时清理导致学生磕掉恒牙,校方要承担责任。

寄宿制学校,孩子在寄宿期间,家长的监护权发生转移,校方要承担部分监护职责。如寄宿制学校的小强晚间在宿舍将小亮眼睛扎伤,小强的赔偿责任是由寄宿制学校承担。

2.校方对自身职责时空界定不明,缺乏法律维权的证据储备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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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建设探析

摘 要:现代社会在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质量都得到不同程度上的提升,违法犯罪现象也呈现出也来越多的趋势。为在真正意义上避免大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的现象,必须促使大学生树立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校园法律文化建设在其中作为一个重要手段始终存在。本文首先对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的背景进行分析,然后对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的意义与途径进行探究。

关键词:校园;法律文化;违法犯罪;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进,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与进步,在这种环境与背景之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呈现出不断完善的趋势,法制教育的地位也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大学在社会文化中处于核心位置,不仅可实现对法律文化的有效传播,同时也作为主体对法律知识进行普及。在这种环境与背景之下大学生必须实现对法律的充分认识,为在真正意义上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法律价值以及法律信仰进行有效提升必须实现校园法律文化建设。

一、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的背景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正在逐渐实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传统的价值体系与规范体系都在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冲击,西方个人主义价值对我国的思想文化造成极大的冲击,西方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人生观以及价值观正在通过多种渠道像社会主义国家进行输送,这种观念对个人主义进行片面的强调,但存在对他人利益忽视甚至贬低的现象。市场经济也存在消极的一面,在这种消极影响下,部分人出现过分对经济价值进行追求而忽视精神价值的现象,有些大学生会受到拜金主义以及享乐主义的影响,在盲目追求物质享受的情况下自身能力也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满足,这也是导致违法犯罪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互联网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实现对人们视野的有效拓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各种黄色以及暴力文化普遍存在于互联网之间,这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起到消极影响。尤其是对于思想还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来说更是一种不良影响,最终导致大学生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游戏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存在,现阶段已经作为一种休闲方式实现对大学生的有效吸引,但部分不良网络游戏也会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在虚拟世界里大学生的现实社会身份会被隐藏,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就会逐渐丧失,失去行为约束后对大学生就会做出一些违法行为,尤其是网上诈骗、虚假信息以及制造计算机病毒等现象尤为严重。

二、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的意义

首先,校园法律文化建设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大学生素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所以说,法律素质是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学生法律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是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就能完成的,大学生法律综合素质是大学生对法律情感态度的综合体现。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可以把法制教育贯穿高等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对法律知识的硬性理解和对法律知识的软性表达才可能产生对法律的感情,法律感情往往是法律信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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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情况的调查分析以及法律防范对策

摘 要:最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最近几年中呈现出逐步增多的趋势。本文试从法学角度对校园暴力进行界定,针对保障校园安全问题,从校园暴力的几种现状出发,提出防范校园暴力的相关立法、普法防范、执法防范、司法防范等构建校园暴力的法律防治体系的几个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校园暴力;调查分析;法律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1-0069-04

最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最近几年中呈现出逐步增多的趋势。有关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被媒体曝光,{1}诸如此类的画面令人触目惊心。除此之外,老师殴打学生事件和学生殴打老师事件也在各大新闻媒体上被曝光。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已经成为社会聚焦的敏感性话题。

为了充分了解校园暴力的产生原因、真实情况以及处理方式,结合本城市和各旗县的地理分区,笔者采用自编问卷的方式,对赤峰地区的几所学校校园暴力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420份学生的问卷调查,经过剔除无效问卷和空白卷外,共获得有效卷385份,调查问卷的有效率为91.67%。

本文试从法学角度对校园暴力进行界定,针对保障校园安全问题,提出构建校园暴力的法律防治体系的建议。

一、校园暴力的现状

(一)校园暴力总体发生情况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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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难题及建议

1依法治校,建设法治和谐校园的需要

依法治校,建设法治和谐校园是这几年来高等院校的建设重点。其中校园法制文化建设作为法治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中必不可少的部分。高等院校除了承担对大学生最基本的道德教育外,还承担了预防、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大学校园频发安全问题,甚至流血事件,使得高等院校法治教育工作责任更重。因此以高等院校建设法治校园,就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社会的构建过程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而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法治建设,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两者关系密切。和谐社会是目的,法治建设是手段。大学生作为法治建设的生力军,更要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他们将来会是新的立法者和执法者,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他们。因此为保障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3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3.1法律基础课程形同虚设

在中学阶段,在高考科目外的科目都是副科,一切科目都为高考让路。因此,学生并不能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自身仅有法律常识也是七拼八凑从网络从报纸上而来。在大学阶段,公共必修课中设置了法律基础相关课程是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高校一般有两种设置课程方式,一种是设置法律基础课程,单独讲授法律基础知识;另一种是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的相关内容,后讲授法律基础相关知识,如果时间不够,法律基础的知识只是一带而过。此外,授课老师也多为思想政治专业教师,对于涉及专业性强的法律知识自然无法深入解答;而授课方式也多为照本宣科,本身枯燥的法律加上门外汉的学生,法律更显得生涩难懂。因此,大学阶段最重要的法制教育手段都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大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自然薄弱。

3.2大学生对法制教育认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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