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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该区域火灾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两沟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完成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立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次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开展各项治理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开展该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处置方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世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办、综治办、城管办、派出所、两沟流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结合“两沟”区域拆迁方案,制定两沟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近期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1.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可燃物品堆放、设施和违章建筑进行摸底,并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二是通过现场勘查,规划消防应急车辆通道,严禁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各镇街(开发区)要迅速组织村、社区、大型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召开一次针对消防车道的专项检查整治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各镇街(开发区)消安办、村(社区)消防工作站、各派出所要积极发挥自身地缘优势,充分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重点、要求,对辖区内涉及的消防车道开展一次摸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占用、封堵、侵占消防车道的火灾隐患,增强排查的广泛性和针对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10日)
各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对小区、主要道路逐一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1),建立检查整治专项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并填写《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5月20日报各镇街(开发区)消安办。各镇街(开发区)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及时汇总,并抽查2个村(社区)进行验收检查。对占用、堵塞、侵占消防车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提请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帮扶整治。
(三)总结完善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各地要在总结前期检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的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会同交警、消防部门合理、规范调整现有消防车道和停车区域,在相关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在确保消防车道畅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停车及其他生活需要。要加强与建设、规划部门的沟通,对于车辆密集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尽量大的考虑车位设计。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消防车道整治汇总表》(附件3)请于6月30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整治活动结束后,区消安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区消防工作水平,改善社区消防安全条件,根据《年区文明创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街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80%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重点解决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损坏、缺失,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健全社区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标识,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社区消防工作水平,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东街派出所副所长罗清武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安监站、物业站、经济办、城管中队、各社区主任、段警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筹备,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职责与分工
为有效预防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成果,夯实全区消防安全基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月日起至月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出租房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火灾事故,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突出火灾隐患整改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我区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严防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繁荣文明的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出租房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区消防大队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
三、治理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治理范围:全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出租用于他人经营和居住的房屋,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九小场所”。重点治理集体宿舍,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尤其是学生租住集中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出租屋。
(二)治理内容:重点整治出租房屋和“九小场所”存在的以下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业务股、工商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着力消除市场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20号)要求,现就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结合商品专业市场整合改造提升等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推进”的原则,加大对市场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无证市场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及区商贸旅游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治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治理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等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二)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整治对象为3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市场。
我市*街道被列为全省30个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粤办函〔20*〕700号)和江门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加大对*街道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年11月起至2009年12月,集中一年多的时间,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全面进行整治。依法督促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落实*街道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街道隐患整治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的市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街道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日常工作由*街道办负责。*街道办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的范围
主要以*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为整治重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好我县秋冬季防火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廊坊市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年11月下旬开始至*年4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沟通情况。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按时将“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报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区消防支队)年10月1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清剿火患”战役责任书》一式两份)年10月1日起至战役结束每天上午10时前填写《区“清剿火患”战役每日战况统计表》附件3上报前一天“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灵通信息。每月20日报当月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13日前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集中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下简称“战役”为确保战役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战役目标
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工作原则。深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看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审批手续,查“五大”活动中未排查整治的单位和场所。否失控漏管。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看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查“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章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地毯式排查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和小生产加工场所等“九小场所”和集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以下简称“三合一”建筑)重点整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乱搭乱建、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混合、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和在外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等火灾隐患。
三)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查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隐患。
为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结合推进“三城联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30日至7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通道和锁闭出口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确保整治范围内建筑物疏散设施100%完好、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100%畅通,确保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安全疏散、消防部队能顺利到场救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2日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居)要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整治活动确定的目标、范围、标准和要求,对相关场所进行逐一摸排,填写《市“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调查登记表》(见附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涉及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个核查,做到排查不留盲区、整治不留死角,确保事事都有登记、件件都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