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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我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规范化,促进我省学历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计划管理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和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共七类。
第三条 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第四条 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编制、下达、监督执行等工作,各招生学校和各级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对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要求,由省教育厅制定年度计划编制办法和编制流程。各招生学校按照计划编制办法和流程的规范要求,按时完成招生计划及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
第六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来源计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原则。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根据我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生源质量为主,陕西生源为主”,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近年来我省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法自主、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及招生来源计划。
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教育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一、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制订年度普法方案
1.制订学校年度普法计划。本着“客观具体,切实可行”的原则,依据局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制订与本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特别要注意计划的可操作性。
2.搞好校园法制氛围的营造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板报、校园广播为普法工作开展造势,使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到每一位师生心中,提高重视程度,坚绝杜绝认为法制教育可有可无的思想认识。
3.做好阶段档案的收集工作。对于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到每项工作有据可查,有踪可循,使每项活动的开展有计划、有记录、有反馈。
二、结合教育工作要点,做好师生法制教育工作
1.加强教职员工法制教育工作。各学校要组织好广大教职工的普法学习,每月开展普法学习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学习笔记。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由法制副校长主讲的法制教育报告会。要进一步贯彻法制教育“四落实”要求,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的作用。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切实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20__年“五五”普法将进入全面考核验收,为确保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一次通过,并为省、市检查验收奠定良好的基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决定于11月中旬对全县“五五”普法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试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强化基础性工作
1、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乡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06年、07年、0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乡制定了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为使计划落到实处,乡政府明确了普法成员单位的相应职责。全乡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机构的完善为全面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培训普法骨干,落实普法经费。2009年,我乡共举办2期骨干培训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条件。乡政府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我们先后征订了《新法学习读本》99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105本,这些书籍全部发放到个人。
3、成立××乡法制讲师团。今年9月份,利用新学生入学之机,乡政府抽调5名人员组成了××乡法制宣讲团,宣讲团由乡宣传、司法、学校、派出所组成,确保了向广大群众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地宣传法律。法制宣讲团自成立后,先后走进机关、学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数1600余人。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
今年,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干部学法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学法讲座和学法用法情况考核制度,保证干部学法落到实处。今年中心组举办2次法制讲座,重点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宪法》、《行政法》、《物权法》等内容。利用“周一利会”对全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6次。10月22日,组织全乡共161人干部职工、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竞赛,11月10日,组织全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8名参加了全市《宪法》知识考试。
结合“法律进乡村”和“送法下乡”活动,乡政府研究制定了《在全乡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确定了××、它吉克、老茶己邑慈碑、4个村作为法制宣传试点村,通过试点取得的经验向全乡推开。利用每逢街天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内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烟草专卖法》等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反宣传。为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2月份,我们利用农民工回家过年之际,与乡文化服务中心联系,在××村开展了“文化下乡”、“法制下乡”活动,把群众需要的法律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进行宣传,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今年3月25日,我们对村“两委”进行了一天的法律知识培训。到目前为此,我们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21次,受教育群众4068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8120余份,悬挂横幅60条,出黑板报88期。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河南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和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2月29日,河南省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到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十二五”规划为全省教育发展描绘出了一幅宏伟蓝图。这里,记者就规划中有关基础教育的内容作了一番梳理。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主要目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城镇和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配套措施
把学前教育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和建设,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政府办园为主、公办教师为主、财政投入为主的原则,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办幼儿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每个乡镇重点办好1~2所标准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以公办中心幼儿园带动辖区内幼儿园的发展。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以县、乡两级政府筹资为主,中央、省、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积极发展城市学前教育。大力扶持企事业单位及街道幼儿园发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城镇新区、开发区和大规模旧城改造,同步建设好配套幼儿园。
在区教育局领导下,我校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积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教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坚持普治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实效,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管理水平,为推进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懈努力。我校“五五”普法工作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普法责任制、普法管理网络及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每年召开普法工作会议,“五五”普法期间,每年开展专题检查活动,年底认真分析总结经验。为保证普法工作的实施,学校聘请了泉口派出所付警官为我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为全体师生作法制专题讲座和孩子谈心。学校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并落实好教职工的“五五”普法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学习《国旗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常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教育读本》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学习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校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设立公示栏等公开措施,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二、各项制度形成、宣传、执行到位,确保成效。
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素质教育和学校中心工作来开展,突出一个“新”字,在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内容、创新思维、创新理念上下工夫,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成效。 学校通过各项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反馈改进,各项工作得以进一步开展。学校制定制度内容由学校印发成册,保证教师人手一册。每学期利用行政会、教职工大会进行重温、学习与研讨,强化制度内容,保证实施的有效性。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学校反复研讨修改,最后形成决议。充分发挥国旗下讲话、少先队广播站、班队活动、晨会、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力求使全校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对教师及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学法内容,保证每月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的法律知识教育、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学校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学校在了解并准确把握在校学生的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需帮教的对象,在掌握被帮教学生心理状态的基础上,落实行之有效的帮教与管理措施。通过党员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法制辅导员、退休教师等与被帮教学生结对子,与学校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正面引导学生,防患于未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零记录。
1、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学校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之中,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班会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有关学校: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2号)精神,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高中段职普教育的协调发展,在总结近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提出我市2009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科学发展;坚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多元录取,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学校发展办学特色。
二、普通高中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考条件:报考对象为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初中毕业子女。下列人员不准报考普通高中:(1)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籍者;(2)高中(含各类职业高中)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3)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4)因在已往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因学业水平考试严重作弊取消考籍的;(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报名及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初中学校。区(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接收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校志愿或由他人代填报志愿。
2012年中考是市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后的第一次中考,为建立与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科学的考试评价体系,认真做好中考招生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有利于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高中学校办学自的原则,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2012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就2012年我县中考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2012年我县中考招生工作的具体思路为:要在充分考虑我县中考政策的连续性、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适应性和高中段教育现实要求的基础上,力求在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改过去单纯以考试成绩是唯一录取标准为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录取的形式。
二是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对全县初中毕业生生源预测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全县初中毕业生总数为412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0%以上,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乡年度普法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法律六进”作为重要载体。抓基础、抓提高、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创我乡“五五”普法新局面。
一、强化基础性工作
1、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乡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年、年、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乡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为使计划落到实处,乡政府明确了普法成员单位的相应职责。全乡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机构的完善为全面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培训普法骨干,落实普法经费。年,我乡共举办2期骨干培训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条件。乡政府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我们先后征订了《新法学习读本》99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105本,这些书籍全部发放到个人。
3、成立乡法制讲师团。今年月份,利用新学生入学之机,乡政府抽调5名人员组成了乡法制宣讲团,宣讲团由乡宣传、司法、学校、派出所组成,确保了向广大群众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地宣传法律。法制宣讲团自成立后,先后走进机关、学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数1600余人。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
今年,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干部学法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学法讲座和学法用法情况考核制度,保证干部学法落到实处。今年中心组举办2次法制讲座,重点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宪法》、《行政法》、《物权法》等内容。利用“周一利会”对全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6次。10月22日,组织全乡共161人干部职工、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竞赛,月10日,组织全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8名参加了全市《宪法》知识考试。
作者:孙和平 单位:湖北科技学院
如今,普通话不仅是中国的行政、贸易与教育的主要用语,而且在全世界得到高度认可与广泛应用,因此,推广民族共同语普通话,促进汉语正确规范的使用显得前所未有的迫切与紧急。普通话水平测试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是推普工作在新形势下的继续,是国家推普新方针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大了推普工作的力度,使推普工作有了重要抓手,促进了测试对象普通话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普通话教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建设,促进了科研和学术交流,支持和促进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为汉语国际推广做出很大贡献,是国家实施语言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高境界、大视野的到位认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我们的这项工作在行动上周密安排,踏实作为。
分层级,齐上阵,抓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综合管理
(一)构建校、院、班三级管理工作模式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4年成立,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校内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兼任校语委委员,语委下设语委办公室,语委办公室主任兼任语委常务副主任,配备专职干部一人,具体负责语委日常工作,校学生会设语工部,各教学院(部)设有语工专职干事,各班级有语工委员,形成校、院、班的语言文字三级管理工作模式。校语委自成立以来,以切实认真的态度和严谨求实的作风,积极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师生员工语言文字水平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测试站机构健全,人员齐整,设备到位2003年,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授权我校成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站挂靠语委办。语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汇报,测试行政管理工作列入语委办主要工作职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列入语委工作计划。普通话测试站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经过多年有计划的培训,现有国家级测试员4名,省级测试员26名,其中湖北省骨干测试员4名。测试机构在同级语委办领导下运转协调。去年我们向省语委办和测试中心申请成为机辅测试试点单位,已经获得批准。在学校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我们已与教师技能自主训练中心开展合作,计划在该中心建机辅测试专用机房和候考室等,把普通话培训、测试与教师技能训练相结合,为“以测促训,以训保测”拓宽路径。(三)注重综合管理,提升管理效应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我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教学委员会和语委每年召开一次语言文字专门会议,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学校每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都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要求,认真总结。在《咸宁学院文明单位(职能部门)考核细则(草案)》“环境建设”之“人文环境”中有明确规定:“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要求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由党委宣传部和校语委办认真检查落实。2.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学管理学校出台了《咸宁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咸学院发【2006】7号)文件,在《咸宁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咸学院教【2007】30号)、《咸宁学院教师行为规范》(咸学院教【2006】51号)等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语言文字水平能力的要求;2010年版培养方案构建的教师教育师范技能全程培训体系中,教师口语、三笔字成为教师教育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学校对与语言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开设了普通话课或口才训练课,课时、教材、师资等落实。在人文学院开设了《现代汉语》专业必修课,《演讲与口才》、《文字学》、《汉字与文化》、《应用写作》、《基础写作》、《硬笔书法》、《朗诵与演讲训练》等选修课;在教师教育专业开设了《教师口语》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大学语文》、《朗诵与演讲》、《口才训练》等课程,学生学习普通话,锻炼口才能力的兴趣非常浓厚。与此同时,语言文字工作还被纳入了学生毕业设计选题和师生科研工作中。3.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师资管理学校人事处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现场有学生的试讲)》等文件中明确将普通话合格列入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将普通话合格列入教师上岗条件。在《咸宁学院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咸学院教【2004】21号)、《咸宁学院校内试讲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咸学院教【2007】40号)、《咸宁学院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咸学院教【2004】10号)等文件中将普通话合格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列入评估教育教学质量、评选先进的条件。同时我们还将普通话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发出了《关于开展教职工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咸学院办发【2009】24号)等文件。4.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生管理学校将学习使用普通话列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咸宁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咸学院发【2006】7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师范专业学生达不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没有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均缓发毕业证书。”我校师范专业学生100%参加普通话测试,非师范专业学生也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参加培训和测试也达到80%以上。
强队伍,重过程,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一)不断加强测试队伍建设测试站有测试员队伍建设培养规划,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普通话测试中心举办的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习,选派人员参加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学习,考核合格率达到100%。测试员数量能够满足本站测试工作的需要,推荐选拔的骨干测试员能够按时参加省测试中心举行的培训考核,并且每年考核都全部合格,能够胜任测试组长或复审员的工作。我校测试员积极承担测试任务,除少数因外派出国任教或外出进修学习的测试员,其他测试员每年的测试工作量不少于6个工作日。我们建立本站测试员业务档案和测试组长、复审员工作记录,定期对测试员进行后续培训与考核,有奖惩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准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严格执行评聘分开制度,未聘测试员不得承担测试任务。测试组长或复审员认真履行《测试组长、复审员工作职责》,对本站测试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严把测试质量关,测试员严格按照《测试员工作规程》进行测试,无违纪事件发生。测试站有计划地组织测试员进行语言文字或测试工作研究,每年不定期开展研讨活动,有科研成果。近年来,我校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颇有成效,就科研课题来说,涉及到现代汉语规范研究和方言调查的科研立项,有国家语委一项,有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两项,有校级重点及一般科研教研课题多项。(二)严格测试过程管理我校成立测试站之初,同时兼顾咸宁市相关人员的测试,后来咸宁市也成立测试站,地方人员需要测评普通话则通过咸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我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就由我校测试站统一组织,独立完成测试任务。测试站严格按照《湖北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细则》组织测试,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控的措施主要是安排复审员到考场跟从测评和听取录音等办法。有完整、规范的测试档案,包括测试计划、测试录音、测试成绩、测试工作总结、测试员工作量记录等。测试站坚持“先培训后测试,不培训不测试”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布的《测试大纲》,对应试人员进行测前培训,因地制宜,分校区、分时段,切实把测前培训抓落实,抓到位。普通话水平测试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及《湖北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细则》,每年制定培训测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备案。按时向省测试中心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费用,没有超标准、超项目收费。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上交比例的通知》(鄂语测【2005】005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上交测试费,测试经费独立核算,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并接受审计,无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三)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工作效果好我校测试站根据上报省测试中心的测试计划,测试完成率达到100%,二级、三级测试成绩经省测试中心抽查,年度总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上报的一级乙等测试成绩,经省测试中心复审,年度总通过率达到100%,90%以上应试人员对培训测试过程和结果满意,测试的作用和效果得到绝大多数被测单位认可。
多途径,显亮色,开展提高普通话水平的各项活动
(一)学校将普通话学习与测试纳入教育教学体系2009年4月,学校出台了《咸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要求以“三字两话(画)”(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简笔画)等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技能为核心,搭建培训平台,构建教师教育全程实践教学体系。2010年7月,出台《关于构建本科专业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意见》、《咸宁学院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师范技能全程训练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就如何培养教师教育专业学生“三字两话(画)”等技能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在上述文件的要求和指导下,2010年春季学期,教务处组织教师对教师教育专业2007级本科、2008级专业学生进行了“三字两话(画)”等技能培训和测试,培训、测试工作扎实有序,收到实效。(二)依托测试站,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学校每年精心组织“推普宣传周”活动,语委办和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近年来,我们依托推普宣传周,延伸开展了“推普月”系列活动。学校组织部分师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上街散发推普宣传资料,纠查不规范汉字;举办了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华诵”朗诵比赛、“中华赞”征文活动、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等,宣传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三)服务地方,获得好评我校普通话测试站大力支持咸宁市测试站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我校测试员参加咸宁市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同时应咸宁市语委和测试站的请求,学校语委办和测试站多次选派尤翠云、孙和平、谢文芳三位国家级测试员、副教授和李爱国(省级骨干测试员、武汉大学博士)、王玉(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讲师)五位教师为咸宁市各单位讲授普通话与规范汉字培训课程。另外,我们还多次为咸宁市地方各种语言类比赛提供辅导,担任地方各种有关语言文字方面比赛的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