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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合同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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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合同消费信贷论文

一、合同相对性、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

(一)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

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是保证保险合同的一种,保证保险是《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险种,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有关保证保险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复函中有明确定义:“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投保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当投保人不能履行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按照其对投保人的承诺向被保险人承担代为补偿的责任”。

(二)合作协议在个人消费信贷保证

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首先是与银行就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有关理赔、保险事故等事项均是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下重点约定的内容,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中当事人的利益差异会导致就同一事项做出差异的安排,这种差异的安排固定在合同中哪些属于是有效的约定,哪些又是属于无效的约定是需要经过斟酌的,无效的约定写在合同里当然是没有必要的,也会给当事人行使纸面上的权利带来障碍,成为“镜中花,水中月”,当事人以为已经就相关事项做出具体的约定或变更,其实已经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生效条件,下文就具体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合作协议与保险合同条款下相同事项冲突约定的效力鉴别。

二、合作协议有关约定与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冲突的具体情形

(一)关于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

在银行、保险公司及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中,银行显然是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情况的发生,因为保险合同一旦解除,银行的贷款就失去了一层保障,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债务,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总是在发生变化的,银行当然希望是一个有还款能力的主体来承担贷款债务,保险公司自然的还款能力应该是有保障的,故而银行作为保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是无论如何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的;另一方面,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故而,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存在有关合同解除的约定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在实践中,银行总是试图在合作协议中限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的解除权,表面上看,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不得与客户解除保险合同的约定是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因为银行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保险合同的解除事宜与任一方作出约定而对其他方有约束力。笔者认为,在合作协议中,银行与保险人之间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保险合同下解除权是一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处分,保险人对解除权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保险公司放弃保险合同下的合同解除权是合作协议下的一项义务,且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没有加重投保人义务,对保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没有影响,故而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内容合法有效。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做一些理解,有一种合同叫做附条件合同,附条件生效或者附条件终止的合同,以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要件。那么在这样一种合同中,所附条件就很有可能指向其他合同,并且对附条件合同的当事人施加相应的义务,合作协议中如果明确约定保险人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否则合作协议终止的话,可以直接认定合作协议为附终止条件的合同,这样,附条件的合同显然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因而也是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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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和文学理论前景思考

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Bell)在《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一书中认为,现代工业社会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后工业阶段。后工业社会是以服务为基础的社会,最重要的因素并非体力劳动或能源,而是信息。中国当代的文化生态正处于转型时期,国内现代商业社会产生并流行的文化类型,以现代信息传播和复制技术为手段,以工业化、模式化为生产方式,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载体,以都市消费大众为对象,是一种娱乐性、休闲性的消费文化。 一、文化消费时代的特征 文化消费是指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文化消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文化消费呈现出主流化、高科技化、大众化、全球化的特征。在后现代消费社会中,文化作为一种“产品”,它的生产已经不是单纯为了文化本身,而是为了迎合、满足社会对文化的消费欲望,消费成了生产的原动力。消费社会关注的是商品符号价值的消费,即如何赋予商品更新奇更丰富的符号与概念。“消费社会的理论展现了社会形态从生产为中心的模式,向以消费为中心的模式转变。”〔1〕伴随这种变化的是人们消费逻辑和消费态度的变化,“个体越来越倾向于这样理解幸福的感觉:主要根据他们的消费水平相对于高消费层次的距离”〔2〕41。当今,消费社会已经从以商品形式占主导地位进入符号形式为主的时代,消费不再是一种物质的、纯粹的经济行为,而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符号消费的文化行为。人们的购买行为、消费行为不单纯是为了产品的实用,而是关注形式与品牌,品牌因之成了一种经济和声望的象征。文化消费也日益成为一种标志和符号。 多样化的后现代文化需求促进了文化生产的多样性,生产力的发展也实现了文化的批量生产和目的性生产,文化被贴上商品的标签并与身份、地位、品味等联系在一起,这种“商品”的批量生产与迎合的特定目的,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降低了自己的层次,这样,所谓商品附加价值诸如身份、地位、品味等也随之贬值,困境由此产生。“在消费社会里,消费的目的并非以商品为对象,而是消费商品中所蕴涵的符号价值。对商品的符号价值的消费构建了新的文化认同方式,引发了具有消费倾向的文化认同感。”〔3〕人们关注的不再是获得物品,而是通过消费实现自我、文化认同以及社会关系的意义。换言之,“我们是通过我们购买的东西和我们赋予所获得的商品与服务的意义来定义我们自身的”〔4〕456。“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5〕9。生产本身就是消费,文化的生产需要原料,而在后现代社会中,文化消费的原料已不再是文化本身,而是文化所制造的某种物质形态。这时,“文化”已不是特定阶层或少数贵族成员所占有,而是社会各个阶层都能获得。“批量”的速度性与“迎合”的目的性也加快了消费的步伐,人们往往因此疲于奔命于物质,却又发现自己始终处于文化精神的边缘。文化身份蜕变为消费价值,消费者不知不觉中成为商品消费的牺牲品。后现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和政治的泛化使文化更加具有多样特征,而经济全球化以及传媒技术、立体音像的飞速发展又使文化面临单一化的挑战。 二、后现代消费时代的文化特征 消费社会是生活同质化与多元化并存的社会,也是信息社会和高科技社会。消费主体的感官享受取代了理性反思,后现代文化消费体现为人们的追求和社会理想行为标准不再是工作或劳动本身,而是以消费为衡量尺度的生活方式。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思想却愈加平面化和浅薄。 首先,文化的商品化和人的异化。后现代消费社会将文化商品化和市场化,文化不再依据其内在的精神价值为读者所欣赏,而成为可供消费的商品,文化已同其他商品一样,成为具有可销售性和可展示性的众多商品的一类。正如杰姆逊认为,“到了后现代主义阶段,文化已经完全大众化了,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纯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距离正在消失。 商品化进入文化,意味着艺术作品正在成为商品”〔6〕162。这意味着后现代主义文化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了消费品。金钱和消费的逻辑渗透到文化市场的各个角落,充满诱惑的广告就成为世界性的言说方式,主宰着人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动机,影视广告在编织生活美好图景的同时,也将人们带入心甘情愿的消费时尚和承诺梦想生活的超真实中,整个社会引诱消费者成为“上帝”而顺理成章使金钱和消费变作社会的统治力量,从而演绎了整个社会浓厚的功利主义氛围和拜金逻辑。“消费社会导致了人的本质的歪曲、社会等级结构的变动以及文化文本和商品的相互占有。人成了商品消费和无休止的物欲追求的奴隶;在货币和商品面前人人平等的信条后面是身份、地位、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方面的等级化。”〔7〕消费文化的拜金主义倾向掩盖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消费文化使人产生错觉,以为主体与客体、个人与其消费的物之间已经融合无间,这种认同表明个人已完全被物化。消费文化提供给异化现实中的人们一种文化认同的假象,以此掩盖现实中身份的真正缺失。 其次,精神的平面化与感官愉悦。商品拜物教和消费至上的原则导致了文化价值的混乱与匮乏。 当消费而不是精神成为社会的主流,金钱和商品及其附加的符号象征成为人们生活的惟一意义时,价值的混乱就不可避免。极度生产以及资源耗费,强大的消费主义不断刺激消费的欲望,不但造成了世界性的能源危机,也使人类在当代物质过剩中处于精神的贫乏状态。消费文化不仅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使整个社会文化转向享乐主义。各种娱乐节目、无厘头影片蜂拥而至,张扬着感官的愉悦与欲望,空洞无意义的内容大行其道,层出不穷的是形式上的花样翻新、搞噱头、娱乐至上。当“玩”和“乐”成为社会的文化思潮时,也意味着整个社会人文精神的衰落以及传统文化价值的合法性危机。 再次,文化消费的一元话语。后现代社会消解中心性和秩序性,倡导综合性、无主导的文化。在后现代文化消费语境中,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模糊,各类文化不断走向融合,体现了文化一体化世俗化的倾向。“如今,休闲、娱乐与文化已交织在一起,文化活动与娱乐活动已不再被完全分离开,同时,商品消费和文化消费也融合在一起,业余时间被视为文化、消费与娱乐合而为一的时间。”〔8〕126传媒的迅速发展造成新的文化霸权,文化消费的一元话语渗透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大众文化不断从价值层面驰入游戏层面,在虚无主义和低俗游戏中消费感性,并甘愿被传媒的一元话语所支配。#p#分页标题#e# 三、文化消费时代的文学理论话语转型 后现代文化消费甚嚣尘上,文化的商品化,日常生活的片断化,精神领域的贫瘠化,文艺表现力的匮乏,视觉影像造成的冲击都使文学理论的原有价值不断遭遇解构和危机。文艺为了生存而沦为商品,逐渐丧失了批判和否定功能。“边缘”话语的非体系性、反本质性也对文学理论提出新的挑战。文化消费时代文学理论话语也经历着选择与变化,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文学理论的话语选择。处于后现代文化消费时代的文学理论,其研究范式业已发生变革。 文学理论不仅满足于基于当代文化发展的纯理论建构,已深入到对文化消费的研究。国内学者运用文艺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文艺消费的研究进入文化消费尤其是大众文化的研究,运用后现论和文本批评方法对媚俗、身体化、视觉化等消费倾向进行文化解读。文艺学视角的研究从某一角度进行深入分析,试图挖掘文化消费表象之下的社会文化根源,并较多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的批判精神,明显地表现出对当今文化消费现状的忧思与反省。关于消费时代人文知识分子的价值立场,有学者提出实现知识分子精英立场的合法转变,在意识形态层面消解精英知识分子的文化集权意识,打破经院文化独尊局面。人文知识分子应该主动进入大众传媒,发掘大众文化、民间文化的价值资源。 实现单一的精英话语向精英、公众话语的渗透、融合、交流与互动〔7〕。这些对消费理论的研究和大众文化的思考展现了文学理论的发展已走向自觉之路。 其次,文学理论的理性探索。90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在反观自身的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在密切关注文艺实践的动向和问题。在消费主义和商品拜物教的冲击下,原有的文艺体制运转曾失效,纯文学陷入尴尬的困境,文学理论批评界都在探索文学的出路问题。1993年开始的关于人文精神的论争更将消费时代文学去向何方的讨论推向高峰。论争的实质在于,如何面对和评价文化消费时代出现的新现象,以及知识分子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进行自我定位与身份认同。钱中文提出“新理性精神文学论”,旨在弘扬人文精神、倡导人文关怀的初衷。这一文论始终立足于重建文学艺术的价值和精神,他说:“新理性精神是一种以现代性为指导,以新人文精神为内涵与核心,以交往对话精神确立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建立新的思维方式,包容了感性的理性精神。 这是以我为主导的、一种对人类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实施兼容并包的、开放的实践理性,是一种文化、文学艺术的价值观。”〔9〕13学者们还对消费社会中传统文学与美学的衰落和大众文化的兴起进行了批判,对消费和消费主义进行了激烈抨击,认为“它们‘不断地引发自然、社会和文化上的各种生态灾难’,造成了文学的‘单向性化’。在此情况下,文学应当有对于消费时代的‘切实的生态关怀’,应当实践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结合统一,为人类营造一个‘绿色的精神家园’”〔10〕。这些争鸣都展现了文学理论工作者重建精神深度意义的情怀与努力,以及试图重塑社会启蒙者的身份追求与理论尝试。 再次,文学理论的话语转型。90年代中期开始,文学理论界出现了诸多复杂的变化,处于后现代文化消费的文化生态语境中,文学理论界切实地感受到了文化消费的主导地位,在传媒的迅速发展下,传统的文化构成发生了重大的变异,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逐渐消泯界限。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导致消费主义理念渗透各个方面,表现为文化间的冲突与融合不断加剧。文学理论在此阶段做出了各种理论话语探索,摆脱被边缘化的身份,以融入社会现实的发展以及应对全球化的挑战。文学理论界开始广泛关注大众文化的崛起及其对当代文化的影响。学者们比较客观地评价大众文化,从单纯地批判大众文化的媚俗性和商业性转向探讨大众文化的走向、如何引导和提升大众文化的品格。在西方各种文艺思潮、流派不断引进的同时,如何摆脱盲目西化的困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话语,“文论失语症”一度成为理论界讨论的热点,由此引出当代文论体系的建设、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以及全球化时代如何建构有中国文化特质的文学理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讨论都表现了文学理论的话语转型,以及学者们对文学理论现状的反思,也显示了20世纪以来中国文学理论研究中一直存在的古今、中西、体用等方面的文化冲突。随着90年代后期社会重大转型带来的各种问题,文学理论界进入跨学科的文化研究,学者们走出文学文本,文化批评成为展示他们积极应对现实问题的重要方式,体现了文学理论话语的实践化与当代性以及批评功能的增强。 四、文化消费时代的文学理论前景 后现代消费时代造成的人文精神失落,文化价值失衡,以及欲望化、感官化、无深度的文化生态语境中,文学理论何为?文学理论话语如何发挥其积极的批判价值与意义?在文化荒漠化和媚俗化的洪流中,当代人如何在精神消解的世界上重新建构?如何进行文化精神的启蒙与重建?在后现代文化消费时代,消费活动不再富于人性的、有意义的创造性的活动,而成为被异化了的活动。消费主义正在迅速地改变和塑造人们感知世界的方式,追逐消费的同时,也掉进了消费制造的迷阵。因此,民族的身份与文化认同逐渐被取代,并被全球化及其所倡导的消费主义理念所占据。文化消费以欲望满足为特征,本身具有虚幻性,导致人们生存意义迷失,从而瓦解了文化对整个社会的聚合力,使社会个体陷入认同虚无的文化焦虑。“当每个个体在灵肉濒临崩溃、身份焦虑的同时,只能在文明内部冲突的现实压力下寻求妥协的身份。因此,文化寻根就成为现代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意识和生存方式,个体就变成时刻追问自身存在根基的生存者。”〔3〕而所谓“身份焦虑”就是指身份的矛盾和不确定,即主体与他所归属的社会文化传统失去了联系,失去了社会文化的方向定位。 在当代文化生态语境中,文学理论界也同样面临着身份焦虑与文化身份认同的危机。焦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文学理论建设的某种困境,但也表现出文论界渴望突破难关、建构起富有中国特色的新文论话语的迫切与热情。时胜勋从身份的角度探索了当代文艺学学科反思的思想史意义,认为文艺学学科反思具体围绕历史路线和学理路线展开,文艺学学科理论反思否认有一成不变的文学和文学理论,对文学理论的自主性也加以质疑,学科建设经验表现出流动性特征,当代文艺学学科反思引发了文论身份的重组与重构,并为文论身份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问题域〔11〕。朱立元提出“立足现代文论新传统”、“借鉴和吸收中西文论资源”、“文学理论与文学实践相结合”的文艺学建设与发展方向〔12〕,陶东风提出重建“文艺社会学”,金元浦提出“文化研究”的文艺学构想,曹卫东提出“跨文化维度”的重建文艺学的构想,高小康提出“从文化批判回到学术研究”的文艺学构想,陈晓明提出“理论无国界”即“历史化与批评化相结合”的文艺学构想,杜书瀛提出“发展多形态的文艺学”构想等。#p#分页标题#e# 理论工作者们应审时度势,一方面不因消费时代的流行浪潮以及商品化、欲望化冲击而茫然失措,另一方面则应深入分析文化消费背后的运作模式,展开当代文艺思潮与文化理论批判,进行真诚地反思、分析与批判,指出当代文学面临的困境与危机,从而拓展文学理论的话语,发扬理论工作者见识敏锐,与时俱进的一贯风格,将颓废、充满欲望、无深度的文艺状况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承担起建构时代精神价值的重任。文学理论工作者应考虑如何建构更加活跃、富有人性和创造性的文学理论,从而改变文学理论的身份焦虑与认同危机。 近20多年来。文学理论不断拓展边界,逾越文学的领域,和人类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相交叉。甚至文学批评的对象,也涵盖了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包括文学与非文学。如今,文学理论界对西化和苏化的历史进行了反思,开始注重文学理论的本土思想资源,从而开始建立中国自己的现代化文论。从根本上说,文化认同是当代文化的自我重建活动,这种文化的自我重建活动首先要穿越物化的屏障,重建意义的深度模式。当前文学理论如能融合或吸收优秀的西方理论,努力寻找并阐释本土理论的文化价值与意义,运用充沛的理论资源,以历史、实践和当代为基础,成功地建构起自己的理论话语时,主体、自我的文化身份才能真正实现重建与新生。 如果文学理论仅是泛化的评介国外的理论,缺失自己的声音,还是会如走马观花,匆匆而过。如果一种理论术语架构比较完善的理论,没有在学术批评或教学实践中发挥真实有效的作用,那还是如纸上谈兵一样,与任何抽象、思辨的理论一样将会成为历史的过去。因此,文学理论研究应实现其实践的品格和科学的精神,积极介入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领域,结合批评主体的自我反思、生存或体验,从而促使接受主体发生转变,这样,理论批评的积极效果才会产生,理论界的现状才能真正得到改变。 同时,文学批评理论的价值也应得以发挥,引导接受主体去思考、体验、相遇,从而创造具有真正人文精神的理性话语。而且,在后现代文化生态语境中,理论存在状态是多元共生、众声喧哗,文学理论批评更需在文化研究和全球化背景中与时俱进,立足本国文化资源,吸收多元文化色彩和特质,从而发挥文学理论特有的审美价值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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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花费与文学论述的转换

作者:刘慧姝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广东广州

后现代消费时代的文化特征

消费社会是生活同质化与多元化并存的社会,也是信息社会和高科技社会。消费主体的感官享受取代了理性反思,后现代文化消费体现为人们的追求和社会理想行为标准不再是工作或劳动本身,而是以消费为衡量尺度的生活方式。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思想却愈加平面化和浅薄。首先,文化的商品化和人的异化。后现代消费社会将文化商品化和市场化,文化不再依据其内在的精神价值为读者所欣赏,而成为可供消费的商品,文化已同其他商品一样,成为具有可销售性和可展示性的众多商品的一类。正如杰姆逊认为,“到了后现代主义阶段,文化已经完全大众化了,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纯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距离正在消失。

商品化进入文化,意味着艺术作品正在成为商品”。这意味着后现代主义文化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了消费品。金钱和消费的逻辑渗透到文化市场的各个角落,充满诱惑的广告就成为世界性的言说方式,主宰着人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动机,影视广告在编织生活美好图景的同时,也将人们带入心甘情愿的消费时尚和承诺梦想生活的超真实中,整个社会引诱消费者成为“上帝”而顺理成章使金钱和消费变作社会的统治力量,从而演绎了整个社会浓厚的功利主义氛围和拜金逻辑。“消费社会导致了人的本质的歪曲、社会等级结构的变动以及文化文本和商品的相互占有。人成了商品消费和无休止的物欲追求的奴隶;在货币和商品面前人人平等的信条后面是身份、地位、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方面的等级化。”

消费文化的拜金主义倾向掩盖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消费文化使人产生错觉,以为主体与客体、个人与其消费的物之间已经融合无间,这种认同表明个人已完全被物化。消费文化提供给异化现实中的人们一种文化认同的假象,以此掩盖现实中身份的真正缺失。其次,精神的平面化与感官愉悦。商品拜物教和消费至上的原则导致了文化价值的混乱与匮乏。

当消费而不是精神成为社会的主流,金钱和商品及其附加的符号象征成为人们生活的惟一意义时,价值的混乱就不可避免。极度生产以及资源耗费,强大的消费主义不断刺激消费的欲望,不但造成了世界性的能源危机,也使人类在当代物质过剩中处于精神的贫乏状态。消费文化不仅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使整个社会文化转向享乐主义。各种娱乐节目、无厘头影片蜂拥而至,张扬着感官的愉悦与欲望,空洞无意义的内容大行其道,层出不穷的是形式上的花样翻新、搞噱头、娱乐至上。当“玩”和“乐”成为社会的文化思潮时,也意味着整个社会人文精神的衰落以及传统文化价值的合法性危机。

再次,文化消费的一元话语。后现代社会消解中心性和秩序性,倡导综合性、无主导的文化。在后现代文化消费语境中,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模糊,各类文化不断走向融合,体现了文化一体化世俗化的倾向。“如今,休闲、娱乐与文化已交织在一起,文化活动与娱乐活动已不再被完全分离开,同时,商品消费和文化消费也融合在一起,业余时间被视为文化、消费与娱乐合而为一的时间。”

传媒的迅速发展造成新的文化霸权,文化消费的一元话语渗透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大众文化不断从价值层面驰入游戏层面,在虚无主义和低俗游戏中消费感性,并甘愿被传媒的一元话语所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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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消费者研究探析

摘 要:

结合中国市场形态发展阶段特征,运用普赖斯“文献增长四阶段”理论和关键词词频统计与聚类方法,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者研究发展脉络和理论架构。研究结果显示,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消费者研究发展总体可以划分为:萌芽期(1979-1992)、成长I期(1993-2001)和成长II期(2002-2009)三个阶段;当前消费者研究理论架构由六大分支研究领域构成:消费者行为研究、消费者心理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相关研究、消费经济理论研究、基于消费者的营销理论和策略研究、网络环境下的消费者研究,围绕上述分支展开的相关研究构成了我国消费者研究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消费者研究;文献计量;发展脉络;理论构架

中图分类号:F0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2)04-0040-11

引 言

作为营销学分支的消费者研究引入中国,可以追溯到1933年丁馨伯翻译的教材《市场学》①。但由于当时中国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很低,消费者研究进展较为迟缓。建国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处于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由国家计划分配,消费者研究被严重忽视。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在三十多年间,我国消费者研究由弱渐强、从全盘引进到消化吸收,再到自主创新,逐步构建出当代中国消费者研究的理论框架。如今,理论总结的契机已然成熟。与此同时,我国当前正面临向内需主导型经济的转型,消费者研究的现实需求快速提升,理论创新的任务亦迫在眉睫。因此,本文采用文献计量法和内容分析法对我国大陆地区1979-2009年的消费者研究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并简要剖析其发展阶段、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以期为本领域的后续研究提供些有益和科学的参考。

(一)分析方法

本文的消费者研究(Consumer Research)是指围绕作为消费行为主体的人及其消费行为等所展开的一系列科学研究。对某一学科/领域发展状况进行总结的常用方法有内容综述、专家访谈、课程和学位点设置考察,以及课题立项情况分析,等等。其中,基于专业学术期刊论文的文献计量和内容分析是最常用、最权威的方法之一,可以较为客观、系统地掌握该学科/领域的研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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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消费问题研究简评

内容摘要:本文以中国知网收录的有关我国经济特区特别是深圳市居民消费方面的学术论文为分析对象,从文章数量、基金项目、学科分类、研究内容与主题、研究方法、研究人员等方面总结概括了经济特区消费研究的基本状况和特点,并就其理论与方法问题进行了剖析和评价。

关键词:特区 深圳 消费 述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整体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居民消费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并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专家学者的关注。笔者选取中国知网收录的有关经济特区尤其是深圳市消费方面的学术论文为考察对象,就其内容、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统计分析,以揭示我国经济特区消费研究的总体状况。由于深圳市是我国首个经济特区,消费水平较高,消费方式变化较快,消费产品丰富,选择它作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大体反映该领域的基本面貌。

深圳市消费问题研究概况

(一)论文数量

在中国知网以“深圳”、“消费”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及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进行精确检索,共收集该方面资料91份,除去与研究主旨不相关的论文以及新闻报道之后,共有56篇论文。详见表1、表2。

其中,2000年以前论文较少,共14篇,约占25%,2000年以后(含2000年)42篇,约占75%。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区市民消费研究日益受到重视。这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关,也跟居民消费收入水平有关,反映出市场经济大潮区消费问题的重要性。

(二)基金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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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边际消费倾向的几个辨析

摘要:鉴于杨汝岱和朱诗娥于2007年发表在《经济研究》第9期的文章《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吗? ――基于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的研究》存在较明显的错误,本文对边际消费倾向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并进一步明确收入差距影响总消费的理论基础(条件)。

关键词:边际消费倾向;收入差距;总消费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7-0067-02

一、引言

杨汝岱和朱诗娥于2007年发表在《经济研究》第9期的文章《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吗? ――基于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的研究》(以下简“杨文”)通过理论推导得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并不是缩小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总消费的充分条件(简称结论一),并进一步证明,当收入与边际消费倾向呈“倒U型”时,缩小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总消费(简称结论二)。该文存在三处错误,即:边际消费倾向的定义错误,结论一和结论二的错误。鉴于本文的研究范围,笔者仅对其前两处错误进行辨析。与此同时,在知名学者余永定等主编的教材《西方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也存在着对边际消费倾向的类似定义。由于消费问题和收入分配问题是重要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对其进行辨析有深刻的意义。

二、关于边际消费倾向的定义辨析

凯恩斯(1936)较早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对边际消费倾向进行了定义: 所谓消费倾向者,乃以工资单位W 计算的所得水准YW与该所得之用于消费支出者CW(亦以工资单位计算)之函数关系X,写作CW = X( YW) ;所谓边际消费倾向,也即个体每增加( 最后) 一单位收入所增加的消费量,数学定义(微分或差分)为: dCW /dYW(或CW /YW)。那么,很显然,边际消费倾向 MPC= dCW /dYW=X'(YW),即以收入为变量的消费函数的一阶导数。在这里,并不知道消费函数的具体形式,而且边际消费倾向的定义也与消费函数的具体形式无关。在“杨文”和余永定等的教科书中,都错误地把消费函数具体化为 Cw = a + bYw,这里a和b都是常数。通过对消费函数具体化为线性函数后,上述学者都把b定义为边际消费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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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消费价值模型的文化产品消费行为研究设计

摘要:近年来,人们在研究文化产业的同时,开始关注文化产品消费行为的研究。本文在充分的文献述评之后,从消费价值理论的消费价值维度入手,探讨了利用消费价值模型对文化产品的消费行为进行研究的可行性,并给出了具体研究的技术路径和方法,相信这将开辟文化产品消费行为研究的新视角。

关键词:文化产品 消费行为 消费价值

当前,各级政府都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下一轮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文化产业的研究成为热点。然而,目前的研究主要关注文化产品的生产,却对文化产业的终端—文化产品的消费的研究关注甚少。而只有深入理解文化产品消费者的内在需求,满足消费者多层次的价值需求,文化产业才能得到持续发展。

一、文化产品消费行为研究现状述评

1、一般消费行为研究理论相对成熟,但缺少对文化产品消费的针对性研究

有关的消费者行为的系统研究大约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的。如Nicosia(1966)、Howard和sheth (1969)、Engel、Kollat和Blackwell(1968)、Kotler(1999)以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为研究基础,分别提出了消费者行为的尼柯西亚模式、霍华德-谢思模式、EKB模式和“刺激-反应”模式。Sheth(1969)以处理家庭决策程序为基础提出了消费者行为的谢思家庭决策模式。Bettman以消费者处理信息的过程为基础,提出了贝特曼消费者选择信息加工模式。Sheth、Newman和Gross(1991)以消费者价值观为基础,提出了sheth-Newman-Gross模式。

以上消费者行为研究理论都针对一般的消费行为,但是缺少对文化产品的消费行为专门性、系统性的研究。

2、文化产品消费行为具有特殊性,需要给予关注和专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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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研究进展论文

一、旅游消费的早期研究工作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旅游消费的专门研究较为少见,主要的工作是附带在相关专题或系统研究中进行的。从国外100余年的旅游研究史来看,尚未找到专门系统研究旅游消费的著作。从近期研究动态来看,也未将注意力摆在旅游消费的系统研究上来。从国内的旅游科学研究情况来看,旅游消费的系统研究已经起步,但从严格意义上来看,相关学科所作的工作更多。

旅游消费的研究,已有工作大致可从两条线索中追溯:一是从消费经济学的角度,二是从旅游科学研究中附带或从其他相邻科学角度所从事的专题研究。

1.从消费经济研究中产生的旅游消费研究成果

从消费经济角度探讨旅游消费问题,在我国是尹世杰教授最先敏锐地感觉其意义,并率先倡导的。还是在80年代初期,尹世杰教授就指导研究生从事过这方面的研究,同时他也认为董辅@①较早就具有旅游消费经济思想,主要是旅游资源价值问题和旅游资源开发保护问题的研究。实质上,在80年代就有从基本理论研究入手进行探讨的,如龚晓宽、宋维真的研究,但是总的说来未形成体系,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另外,主要从消费文化的角度,涉及了旅游消费的研究,1994年底,由《消费经济》杂志社首先发起的消费文化的讨论中,就出现了许多观点,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旅游消费的研究,如尹世杰教授认为消费文化包括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人们精心创造的实物生活资料和精神文化产品,以及富有创造性的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的消费行为;周淑莲等则认为与旅游密切相关的茶文化、酒文化、服饰文化等是消费文化在消费品上的表现,风俗、风格、地方特色等是在消费方式上的表现。这些认识,与国内国外旅游文化研究的范畴有十分类似之处,当然,也是各有侧重。值得指出的是,消费文化对旅游文化的较细致的研究也有成果,如梁琦对生态旅游消费的研究;近年来兴起的闲暇消费研究,也有不少涉及了旅游消费问题,如曹茉莉的工作;从旅游消费的分析入手进行部分预测的研究工作也有开端,如池进的工作。

2.从旅游科学进行的旅游消费研究的成果

从旅游科学的角度研究旅游消费现象,已有较多的成果。主要工作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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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消费哲学

长期以来,价值消费是一个被忽略的课题。这并不奇怪,在传统的价值学框架中,价值消费完全是处在一种被动、受动或无足轻重的地位上——价值既然是对需求的满足,价值消费当然不过是价值的归宿而已。甚至,一些同志动辄便把价值消费与不劳而获、与索取联系起来[1]。事情是否真是这样呢?当然不是的,在科学的价值学体系中,价值消费决不是无足轻重的,而是有着与价值创造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视和研究价值消费,是价值学中一个极具理论和实践意义课题。人类的价值消费分广义、狭义两大类。广义的价值消费包括生产性消费,这种消费与创造性实践活动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主体利用原料工具在创造新的效用价值的同时,也部分消费了客体原料工具的效用价值,消费了主体的效用价值——能量体力等。对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已作过经典论述[2]。与这种包含生产性消费在内的广义消费相区别,是狭义的价值消费,即以满足人类物质精神生活需求的个人消费。“个人消费的产物是消费者本身,生产消费的结果是与消费者不同的产品”(马克思语)[3]。本文将基于笔者的系统价值学框架,重点对这种狭义的价值——效用价值消费的意义作些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家。价值消费的价值学意义价值消费是我们理解把握价值的属人本质及二重性构成的重要根据。在价值学中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就是价值的“合法性”问题。作为价值学的一个元问题,应当说,价值确有人类本位主义约定的一面;设若站到动物立场上(不是站在动物保护主义立场上)或泛生命论的立场上,人类的价值体系将失去存在的合理性。但目前所出现的价值“合法性”追问,很大程度上却源自传统价值学对价值内涵理解的狭窄与片面,源自对价值属人本质的忽视。国内唯一的《哲学大辞典》“价值”条的释义便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的本质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4]正基于此,有同志提出质疑:“人吃饭与牛吃草,就它们都是生存需要,都是有机体从外界摄取物质和能量的过程而言,两者并无什么区别,为什么前者可称为‘价值关系’,而后者则不能称为‘价值关系’?……既然阳光、空气、水等自然物对人的有用性可称为‘价值’,为什么它们对动物的有用性就不能称为‘价值’?”[5]如果我们延用“价值是需要满足”的定义,面对这种质疑确实无以言对。是的,如果仅仅是动物式地消费享用现成的自然对象,人类有什么理由一定要将对自己有用性的东西称作“价值”呢?显然,问题不在于价值的属人特性,而在于传统的“价值=需要满足”定义本身并没有揭示人的需求与动物需要之间的区别,从而没能揭示出价值的属人特性。真正属人的价值,并不在于它对人的动物性“需要”的满足,而恰恰体现在它对人的超越动物性的特殊需求的特殊满足上。诚然,人的多数需求也都基于其基本的生理—生物需要,人象其它动物一样会产生种种吃、喝、性等生理需要,会产生追求追逐某种“有用性”对象的行为动机。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吃、喝、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6]而在现实中,人类的诸种生理动机,都已不是以动物本能需要形态出现的,而是已经转化为人的文化性的或社会性的需求了。“需求”和“需要”是不同的。人能抑制“需要”,面对本能需要的对象自觉地说“不”。这使人与其需求对象之间的关系,已不是纯粹自然形态关系,而是一种经过文化浸透或社会过滤的价值关系了。象人的“性”需要,已演化为婚姻和爱情;君子好逑,却要靠文化社会力量去追求。因本能冲动而强迫对方发生的叫“”;“”虽然也是需要的满足,但对于文明人来说,却是一种犯罪的负价值行为──受害人不需求“”。象人的“食”需要,则演化为烹饪和饮食文化。这使人的吃大有学问,即使饥肠辘辘也不能“茹毛饮血”;“茹毛饮血”虽然也是需要的满足,但对现代人来说,却也是一种野蛮的负价值行为──现代人不需求“茹毛饮血”。至于“衣”,有时甚至是文明的“累赘”——烈日当头时根本不需要穿衣,但对于文明人来说,衣服却非穿不可,在文明场所同样是一种令人耻辱的负价值行为──文明人不希望在文明场所里看到,如此等等。由此可见,人的需求是超越动物需要的;正由于是超越动物需要的,才是属人的。换句话说,人是能自觉根据客观的规律和规范,能动性地满足自己需求并享受性地运用自己感官的高级动物。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的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7]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这段歧解丛生的论断,笔者认为,所涉及的正是价值需求与创造的属人本质。马克思的“内在尺度”,便可理解为人的需求动机,这种动机主要不是来自动物本能,而是来自社会文化系统;满足这种需求的对象,大都不是原生形态的自然物,而是人按“内在尺度”生产的社会文化产物,也即人类所创造的价值客体。因此,所谓价值,就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特殊消费需求创造对象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价值概念所揭示的正是人类能动创造性与受动享受性相统一的类本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消费是人类生存的本质特征之一[8],也是人类类本质的文化规定之一。虽然“阳光、空气、水等自然物”能自然地满足人类的生理需求,但它们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从严格意义上讲,它们只具有前文化效用价值;它们的价值属性只是其自然效用在人类价值系统中获得的系统质,就如同它们并不具有商品价值,但有时作为稀缺资源却能在商品交换系统中获得商品价值属性是一个道理。而对于大多数自然物来说,即便它们仍以自然形态满足人类的需求,实际上却已经具有文化属性了,因为在它们满足人类消费需求的效用价值(譬如动植物的营养价值、药物价值)背后,同样有人类发现、记载、传播等等一系列文化活动,更不用说对它们的人工栽培养殖或采摘加工了。让我们还是以“吃”为例略加讨论吧。今天,就人类的本能而言,除去吸乳,几乎已毫无辨别与获取食物的能力了,假如没有亲人的哺育,大概连一天也不能生存下去。因此,相对动物来说,人的吃,已经完全文化“化”了。满足人的“吃”的需求,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麻烦在于人不能随意地吃——人的吃不仅要有特定场所、特定时间,甚至还要用特别餐具、特别桌椅,还要讲究特别礼仪;同时,人类的食物还要经过特别加工,要做出各种花样和味道来。特别值得惊叹的是,人类在创造消费品的同时,也创造了自身的消费能力;人类不仅“文化”了吃的客体,也“文化”了吃的主体——人的味觉系统或消化器官。尤其是在“吃文化”发达的中国,各地的饮食口味真是千异百怪。象四川火锅的麻辣,北方人简值难以忍受,更难以理解:如此的味道竟会是一种享受!人的“吃”迥异于动物之处恰恰由此体现出来:在如此繁复的有关“吃”的门道背后,包含着的正是从动物立场上看来千奇百怪的文化形态!因此,人类吃的确不仅是食品的自然价值,更包括它的文化价值。人吃的是文化,这句话并不夸张。为了满足这种饮食文化需求,人类付出多少艰辛的探索努力,其间又包含多少创造性的劳动啊。因此,对于人类来说,最重要的价值并不是效用价值,而是人类的创造力,是文化力,或者说,人类的本质力量。马克思所说人比任何动物高明之处,正在于此。当然,这种创造力,难以容纳到目前的“一般价值”概念中去,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它并不直接满足人类的需求,尤其是基本生活需求。但它却的确是“价值”,因为它是关涉人类生存发展的“价值”,是创造效用价值的“价值”。这样,从人的消费需求特殊性出发,价值的属人本质与特征便不难把握了。科学的价值内涵所包括的,决不是单纯客体主体化——满足主体需求的内容,同时还包括主体客体化——能动创造需求客体的内容。这便是价值本质的二重性构成,其核心构成是文化价值的二重性,它除去通常的价值——“文化效用价值”概念外,还包括反映人的创造性本质的“文化价值”概念。阳光空气,作为纯自然物,之所以没有价值,就是因为它缺少文化价值内涵。价值的合法性就在于这种科学性价值本质的规定中。限于题旨,本文中所涉及的价值主要是效用价值,不过多涉及价值二重性问题[9]。价值消费的认识论意义既往对价值消费的消极性认识之所以是片面的,还在于它没有认识到在价值消费过程中,同样伴随着认识;价值消费是人类认识—价值—实践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科学性认识的验证,一是对价值性认识的验证。为了表述的简捷起见,其下我将结合一个价值消费模型作些初步阐述。人类科学认识的目的是发现和把握客观规律,不断在生产中合规律地创造价值客体,同时,不断在消费中合规律地享受客体价值。那么,对于创造主体来说,把握规律,创造出价值客体(消费对象)之后,他的科学认识结束了没有呢?一般情况下没有(这里说一般,是因为科学试验,工程试验,以及战争等等社会实践活动,是没有独立的价值消费阶段的,实践过程结束,认识过程也结束)。完整的认识—实践过程,还需要等待客体价值消费的结果。所谓实践检验真理,不仅仅指客体的创造实践,还包括客体的消费实践——具有科学认识意义的消费活动,同样有着实践品格。如果在价值消费过程中,客体出了问题,那么,创造主体的科学认识便需要修正。譬如一座大桥,施工和使用都符合设计要求,但在使用期内坍塌,那么,显然就表明大桥的设计本身有问题,需要总结教训,修正认识。而对消费主体的单纯消费过程来说,也同样有一个科学认识问题。譬如食品消费,如何保持营养,合理进餐,譬如家电消费,如何使用维护等等,都需要掌握规律,并需要在消费实践中验证这些规律,以正确消费和享用客体的效用价值。不遵循规律的错误消费,是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的。从这个角度讲,消费主体同样是科学认识主体。在某些情况下,创造主体应当指导消费主体,避免错误消费所产生的负价值效用。人类价值认识的目的是发现和判断客体效用,不断在生产中合目的地创造效用价值客体,同时,不断在消费中合目的地享受客体价值。那么,对于创造主体来说,把握效用,创造出价值客体之后,他的价值认识完结了没有呢?一般情况下说来同样没有。完整的价值—实践过程,或者说实践检验价值的过程,还需要等待客体的消费实践结果——具有价值判断意义的消费活动,同样有着实践品格。对于价值认识来说,消费过程的检验更为重要,因为只有能满足主体消费需求的客体才有价值。如果不符合消费主体的需求,创造主体的价值认识便需要修正。譬如某种新款服装的设计与制做皆精良,但消费者不满意,那么,这就表明服装的设计方向有问题,便需要修正认识。而对消费主体的单纯消费过程来说,也同样有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譬如食品消费,什么食物口味最佳,譬如家电消费,那一品牌质量最好,都需要价值判断,并需要在消费中验证这些判断,以满足对客体效用价值的消费需求。不重视效用判断的盲目消费,同样是有极大危害的。这里的盲目消费,便包括轻信生产者对产品质量效用的扩大宣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价值消费不仅能在消费实践中检验真理,判断价值,而且能在消费中发现新的问题,能推动真理和价值认识的深入,促进人类的认识在价值—实践中不断深化。价值消费的认识论意义不容忽视。价值消费的实践论意义价值消费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同样占据着重要地位。只强调实践,不考虑目的的实践论是片面的、有害的;认为实践品格高于消费的观点,也是不正确的。价值消费源自消费主体的需求动机或消费取向,终止或结束于主体消费需求的满足。其中,消费取向是关键所在,主体不需求的客体当然不会消费,而不被消费的客体价值自然便无法实现,所谓价值创造也失去了意义。因此,客体的价值创造和生产必须重视研究和把握消费者的消费取向。人的价值消费,即使其动机来自生理需求,在现实中也往往会表现为截然不同的消费取向。不同消费主体的这种不同的消费偏好、消费动机、消费趣味即不同的消费取向是怎样产生的呢?从表面上看,它是个体生理心理以及观念差异所致,但实际上,个人消费取向或现实消费动机大都来自客观的社会、文化、历史、时代、国别、民族、地域、群体、时尚等等生存环境因素的影响。譬如服装的消费,这一民族的服装,不为另一民族所喜好;这一时代的服装被另一时代所唾弃;即使同一时代的时装,一旦过了时髦期,也会变得无人问津。个人消费取向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客观的制约因素和变化规律[10]。承认并把握这些复杂的因素和规律,对于价值创造与生产有着重要意义。当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在资源奇缺、被迫禁欲的非常经济时期中,这个问题并不突出,人们的价值需求与价值生产、供给是直接统一的。但在现代社会中,无视消费取向的多样性与变化性,却是计划经济人为导致商品短缺的理论症候所在。因为在市场分工的背景下,企业所生产的效用价值客体,都是以通过交换满足社会消费需求为目的的,产品的效用价值只是交换价值的承担物。而社会的消费需求却是难以被“计划”的,因为你的“计划”跟不上“变化”。有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例证举的好:前些年全国掀起一个“呼啦圈”热,但“热度”刚刚升温,突然“呼啦”一下没有了,你说,这让国家怎样计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硬性按计划生产的产品,便必然不能满足社会的消费需求,并造成市场上需求产品的短缺;而产品的效用价值实现不了,企业的产值便失去意义,企业必然亏损。这便是计划经济体制所固有的缺陷,它既是经济学的,也是价值学的。那么,价值生产者是否只要能把握住社会的消费需求就可以“大干快上”了呢?结论也是否定的。同样的效用价值客体,它们的效用价值实现“量”却是大不相同的。消费不仅制约着价值实现的“质”,还制约着价值实现的“量”。西方经济学中被称作维也纳学派的所谓“边际效用价值论”[11]观点值得重视。从这派代表人物维塞尔否定马克思商品价值二重性学说角度讲,它确实是一种庸俗经济学,但他所发现的边际价值效用递减规律,却是符合价值系统性本质的[12]。所谓边际价值效用递减规律,就是客体效用价值实现量随着消费主体拥有数量的不断增加而不断递减的规律。当价值客体增加到一定数量时,新增客体的价值便为零甚至负数。维塞尔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是以主体对价值的“注意”、“兴趣”递减为依据的,当价值客体大量囤积,主体对它们失去“兴趣”时,客体便变成“自由财物”,价值也消失了。这种依赖主观兴趣确定客体的价值变量的立论方法显然是有缺陷的。实际上,人的价值需求递减规律是真实存在的,它是并不以主观兴趣为转移的。象食品,第1个烧饼与第5个烧饼对消费主体来说其效用价值确实不同,过量的烧饼对消费主体来说确实也将丧失价值,甚至变成负价值——处理烧饼要付出代价。这种价值边际效用递减是由人的生理需求限度决定的,它可以被人类所感知。而有时,某种食品营养价值的边际效益甚至不为消费主体所感觉,需要科学把握。现代医学已经证明,胆固醇食用过量对中老年身体不宜,因此,含有大量胆固醇的蛋黄,过量食用,便会产生负价值效用。边际效用规律不仅适用个体消费,也适用社会消费。譬如目前国内彩管和彩电生产能力大大过剩,这过剩的生产能力,便没有价值或只有负价值。再譬如,中国一些城市目前正在盲目上大项目,结果是高速路上没有车跑、开发区里无人开发、豪华商厦里见不到顾客……,这不仅造成了财富的极大浪费,还成为城市发展的负担。可见,在社会各个领域中,都有一个最佳边际价值效用或效益的“度”需要我们去把握,要尽量避免因缺少边际效益分析而导致的巨大浪费。这里,我们不妨就城市人口规模的边际效益“度”举一个通俗的例子。譬如一处大套房,4口之家居住较宽敞,但收入低,支出房租后,生活不富裕。他们不满足,便想法增加人口和劳力,结果全家增加到了7口人。虽然挣钱多了,但住房却很紧张,于是不得不另盖一处套房,不得不增添一套新的家具和厨具,还不得不开辟新的道路和水源,并增加相互交通工具等等。这样算下来,其生活并不比以前舒服多少,反而资源被浪费了,生活质量下降了(天天要往返交通,减少休闲时间),环境质量下降了(减少绿地,增加废气),倒不如原来4口人通过提高文化素质,增加收入经济合适。即使要增加人口,也顶多是招进一个高级人才,形成5口之家:既不需要成倍增加住房和交通投资,也不需要增添家具和厨具,只需增添一个人的衣服和食品支出便可以。这样,全家便能增加净收入,并可大幅度提高各方面的生活质量。这里的5口,就是这个家庭的“边际”人口规模。问题是,我们许多大中城市的政府,并不知道从价值消费角度把握自己城市的合理“边际”规模,而是争相建设“大都市”,其后果确实堪忧。因此,如何既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价值的消费需求,又能实现价值效益最大化,是价值实践所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之中,边际价值效益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学课题,更是价值学的一个极具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当然,对于人类来说,价值消费并不是终极目的。人类在消费效用价值的同时,一方面再生并提升了自身的价值,以创造出更多更新的价值,另一方面又被刺激和培养起新的价值需求,从而推动了新的价值创造。人类的价值创造与消费就是这样相互作用、互相“创造”的;消费对于促进价值创造具有积极意义,价值创造对于刺激和培养消费需求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我们的模型所示:价值消费更新了消费主体,图中的“消费主体”变成“消费主体’”;价值消费“消灭”了“旧”的价值客体──图中作为“消费对象”的“客体1”变成了“无价值”的“客体2”,同时又产生了新的消费需求对象──“客体1’”。人类的价值实践就是这样经过价值消费的双向作用而不断进步并促进人类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价值消费的实践论意义同样不容忽视。*本文系笔者价值系统论稿之五,论稿之一:《价值学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试探》(刊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1999第2期转载),论稿之二:《试论价值的多重本质》(刊载《社会科学辑刊》,1999年4期),论稿之三:《试论文化价值二重性与商品价值二重性》;论稿之四:《价值—实践论》。[1]参见:《论价值关系与实践——认识关系的分离》《广东社会科学》,1996年5期70—74页。[2]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72年第一版93页。[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08页。[4]《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10月版581页。[5]赖金良:《主客体价值关系模式的方法论特点及其缺陷》《浙江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57页。[6]《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4页。[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97页。[8]人类生存的本质特征,还有文化创造能力(劳动),还有社会性等等。[9]人类的实践是一个价值二重化的创造过程,客体的效用价值与文化价值同时生成。传统价值学的主要理论困境就在于缺少价值二重性概念,只将以满足需求为内涵的效用价值提升为“价值一般”,无视以人类创造力为内涵的文化价值的存在,难以解释性质不同的价值现象,更难以与商品价值二重性概念兼容。参见拙着《审美价值系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10]参见拙著《审美价值系统》中对人类生存环境对价值取向制约的论述。[11]参见〖奥〗弗.冯.维塞尔箸《自然价值》商务出版社,1997年北京出版。[12]参见:《试论价值的多重本质》《社会科学辑刊》,1999年4期。本文刊载于《山东海洋大学学报》1999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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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文化研究论文

关键词:消费文化消费主义研究取向

[摘要]:

我国消费文化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概念所指游移,研究取向不明。本文从我国消费文化研究的实际出发,梳理了消费文化的三种界定及其理解分歧,阐明了消费文化的三种研究取向,有助于消费文化研究的健康发展。

目前,消费文化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领域,不同学科的学者纷纷从各自的学术背景切入消费文化研究。“消费文化”以及相关的“消费社会”、“消费主义”,不仅成为学术论文与学术专著题目的关键词,而且成为高校与科研院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关键词。不过,从总体上看,消费文化研究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问题尚待澄清。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不少研究者往往在不同的涵义上使用消费文化概念,加上研究取向不明,对消费文化的价值评判时有南辕北辙的现象,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对话,不利于消费文化研究的传承创新与深入发展。因此,本文拟就消费文化的学理内涵与研究取向加以扼要分析,以期对消费文化研究有所裨益。

一、消费文化的不同界定

我国的消费文化研究,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前期。最初,“消费文化”被理解为“居民消费中所体现的文化”[1],也就是“消费者在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等方面的价值观念”。[2]1994年,《消费经济》杂志组织了专门的消费文化讨论,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在讨论和此后的研究中,国内学者对消费文化作了不同的界定。其中,比较重要的观点可概括为三种类型:

其一,从广义的文化概念出发,认为消费文化是“文化在人类消费活动中的以特定方式存在和体现的‘全部社会传统,即全部知识和习俗的总和’”[3]。对此,尹世杰作了具体论述:消费文化“是消费领域中人们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们消费方面创造性的表现,是人们各种合理消费实践活动的升华和结晶。消费文化包括优美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人们精心创造的实物生活资料和精神文化产品,以及富有创造性的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的消费行为。”[4]

其二,强调消费文化是人们消费活动中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规范。魏杰认为,“如果给消费文化下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那么就应该是指: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判断、指导思想与行为准则,以及反映在物质产品上的文化层次和文化趋向。”[5]后来有论者说得更明确,“所谓的消费文化,实际上也就是人们在长期的经济生活中所形成的对消费的一种稳定性的共同信念,即约束居民消费行为或消费偏好的一种文化规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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