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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考察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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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原则及途径

【摘 要】结合抗浮设防水位的定义及相关规范规定,以具体工程为例,探讨了场地抗浮设防水位如何确定,阐述了影响该场地地下水的因素,并对地下水位期和地下水位年变幅等参数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了一些指导性结论。

【关键词】抗浮设防水位;水位确定

抗浮设防水位是指基础砌置深度内起主导作用的地下水层在建筑物运营期间的最高水位,是工程结构设计,尤其是纯车库或地下广场式结构设计的一项重要参数,通常由勘察单位在详勘报告里予以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勘察单位的工程经验不一,同时受勘探资料的数量及准确定的影响,在相邻场地上各单位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有时可能差别较大。而抗浮设防水位对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均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设计管理工作中应充分认识、理解抗浮设防水位的概念。下面以济南某办公楼工程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过程为例,阐述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原则及途径。

一、抗浮设防水位确定的原则

(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7.1.3条:

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第8.6.2条规定:

1、当有长期水位观测资料时,场地抗浮设防水位可采用实测最高水位;无长期观测资料或资料缺乏时,抗勘察期间实测最高稳定水位,结合场地地形地貌、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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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加快流感预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确保全校师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防范“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工作。

二、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在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面提升我校卫生保健工作。

1、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与流行是政治纪律,学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3、疫情报告零时间,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4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控常识。利用广播、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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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H1N1流感接触者观察管理方案

为指导各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尚未出现甲型H1N1流感广泛社区传播流行的地区。

一、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而存在感染可能的人群,具体包括以下任一情况者:

(一)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

(二)与病例共同生活、工作或有过近距离(一般指2米范围内)接触的人员;

(三)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

(四)其他由卫生专业人员判定的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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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原则及途径

【摘 要】结合抗浮设防水位的定义及相关规范规定,以具体工程为例,从确定原则、确定途径两方面探讨了场地抗浮设防水位如何准确确定,从而为设计、施工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关键词】抗浮设防水位;水位确定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抗浮设防水位是指基础砌置深度内起主导作用的地下水层在建筑物运营期间的最高水位。 抗浮设防水位是工程结构设计,尤其是纯车库或地下广场式结构设计的一项重要参数,通常由勘察单位在详勘报告中予以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勘察单位的工程经验不一,同时受勘探资料的数量及准确性的影响,在相邻场地上各单位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有时可能差别较大。

而抗浮设防水位对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均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设计管理工作中应充分认识、理解抗浮设防水位的概念。下面以千佛山大厦工程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过程为例,阐述一下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原则及途径,希望对其它项目的类似工程能有所帮助。

需要考虑抗浮的情况

对于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在建成之后的使用阶段,一般抗浮是没有问题的。在地下室的施工阶段,当地下室的侧墙已经施工完毕,如果场地没有采取降水措施或者已经停止了降水,即浮力就已经产生,这时如果荷载由于过小的话将是相当危险的,但如果高层建筑采取了桩基,桩基本身是能够承受拉力的,如果这时桩基能起作用,也是没有问题的。

抗浮问题比较严重的是纯地下车库或地下广场式建筑,上面没有楼房,一般只覆盖了些土做绿化,这种情况在工程的使用期间的抗浮验算一般是通不过的,这时就应考虑抗浮设防需要抗浮桩或抗浮锚杆。如果使用期间的抗浮验算没有问题,不需要采取抗浮措施,但是,一定要注意施工期间的验算,也就是当地下室的侧墙已经做好,顶板和上部荷载尚未完全施加时,千万不能因为施工已不再需要降水而将其停了,如果停了肯定要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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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穿刺引流术治疗高血压脑出血40例的护理体会

关键词 高血压 脑出血 护理体会

资料与方法

2006年7月以来采用微创穿刺引流术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40例,男24例,女16例,平均61±8.6岁,病程1~15天,均经头部CT确诊,其中脑室出血2例,左颞叶出血6例,右颞叶出血2例,左基底节出血26例,小脑出血4例。

临床表现:均为突然起病,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神志清楚者3例,余均有不同程度神志障碍如嗜睡、昏迷等,且均有相应的神经系统损害的定位体征如偏瘫、失语及颅神经损害等表现。

一般治疗:在行颅内微创手术的前后均按脑出血处理,给予降低颅内压,调整血压,防止再出血,防治感染,注意营养、液体、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的维持。

操作方法:颅内血肿微创清除技术是使用电钻将直径3mm的YL-1型一次性颅内血肿粉碎穿刺针直接穿刺到血肿内,建立起一个清除血肿的穿刺通道,应用配套的血肿粉碎器经穿刺针放入到血肿中心,通过它用液流来冲刷粉碎血肿,并通过它将血肿液化剂均匀地喷射到血肿的各个部位,达到彻底清除血肿的目的[1]。

结 果

40例中,基本治愈25例,好转10例,未完成治疗者2例,死亡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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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之条件分析

就附条件不所附条件的内容,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所附负担,二是所附期间。就所附负担,以我国台湾地区和德国的规定较为详尽,基于前述之主体功能角度,就其内容可作以下几方面的类型化处理。一是回复损害型,即基于狭义被害人立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和支付财产或向公库缴纳一定值金额;二是社区服务型,即基于广义被害人——社会秩序维护的立场出发,向指定公共团体或社区提供义务服务。三是保护观察型,即基于被不人立场出发,为保护被害人安全或预防再犯之目的,被告自愿完成戒隐或精神治疗或遵守检察官指示之事项。

日本刑诉法中虽未规定所附条件,但实践中通常也发展了以下三种处理方式:一是放弃。即对于被告不附任何条件或负担,单纯予以不处分,或对被告附加与所犯案件相关之一定负担,如命令悔过书,向被害人道歉,给付损害赔偿金等,但这些条件看似附加负担,实则并无国家刑法苛责意味存在,严格而言,仍非增加负担。二是保留。即给予犹豫处分时,不附带任何条件或负担,仅提示被告如以后再犯,仍将予以提起公诉。三是不交付保护观察。即对被告暂且不予,而是交给保护观察官施以包括“保护观察”和“更生紧急保护”处理,并由保护观察官代替检察官对被不人实施监督。 [1]

不难看出,德日等过所附条件都是紧紧围绕前述之附条件不之制度功能,即防免再犯、回归社会和回复损害等目的而设。反观我国所附条件[2],未免有些东施效颦。或许是基于修法的“技术”,也或许是为了与实体法的接轨,这里所附四项条件中的前三向就是刑法上对于缓刑犯的要求,殊不知附条件不和缓刑尽管有着某些共通之处,但二者制度设计之功能目的大相径庭,如此“照猫画虎”,附条件不所承载的制度功能恐将落空。就第一项条件言,“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基本义务,而非另外所附加之“负担”,否则,是否意味着未受附条件不约束者,即可不遵守法律法规?至于“服从监督”,履行了所附条件就是“服从监督”,没有必要循环论证。如被不人拒绝履行所附条件中的“社区矫正”,即同时违反了这里的“服从监管”,那是否要给与双重的不利后果呢?在这个意义上,“服从监督”未免有“画蛇添足”之嫌。

就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言,即“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基本上定位是对被不人“迁徙自由”的限制,其可能的理由不外乎为了防免被不人“躲藏、隐匿或逃亡”,笔者将其归纳为“防免逃匿型”或是“便于侦查型”,与附条件不之制度功能相去甚远。当然,这两项可考虑作为“考察机关”的考查要求,比如说接受社区矫正时应遵守的规定,而不应作为所附条件。

事实上,真正能称得上所附条件的只有第四项,即“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第一项是公民义务,第二项、第三项恰恰可以成为这里的“考察机关的要求”。但是,这里的立法难免过于精简,“如何按照哪个考察机关的何种要求,并接受何种矫治和教育”等问题,仍需要立法和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即便如此,“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也只是考虑到了被不人的“再社会化”的问题。至于对被害人和社会所受侵害的“回复”功能,则未有触及。有调查表明,在我国台湾地区,有高达83.1%附条件不案件中,基于回复被害人的考虑,附加了“向被害人道歉”这一条件。[3]我国很多检察院在试点附条件不的制度设计中,也都考虑到了回复被害人的损害。基于侵犯“法官保留原则”的顾虑,我院的《实施细则》未规定具体。但实践中,几乎无一例外考虑到了对于被害人损害的回复。

还有必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考察机关”是谁?谁来考察的问题。固然学校、社区和戒毒场所等都可以承担,但是由于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健全,这些监管难免会流于形式。同时,基于考评制度和错案追究等制度要求,最终的监管职责还是要落到作出附条件不的检察官身上,但这无疑又会增加本已非常繁重的检察官的工作负担,干扰检察官的办案效果。以笔者所在检察院为例,近三年来,受理案件数每年基本维持2000宗以上3000人左右,人均办案数80余宗120多人,换句话说,每三个工作日就要完成一宗案件的阅卷、提审、补证、、开庭等所有审查工作。如此,检察官是否有精力监管则不无疑问。基于此,我院采取了“曲线救国”的过渡措施,即“对不人,同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4]尽管这里有增加被不人负担之嫌,但是不得已而为之权宜之计。其一,取保候审有公安机关执行,不仅可以减轻检察机关监管的压力,而且也可有效保证监督的效果;其二,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附条件不所附条件与取保候审有交叉或重叠之处,大大弱化了取保候审可能给被不人带来的额外负担;其三,取保候审期间以“考察期间”届满为限,此前只是启动了附条件不,尚未作出不决定,从而并不产生法律上的正当性问题。

就第二层含义所附期间言,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期间的类型,二是期间的设计。对于前者,包括考察期间和履行期间两个层面,各国和地区立法例也有所区别。德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了履行期间,没有规定考察期间;我国则相反,只规定了考察期间,没有规定履行期间;日本则既没有规定考察期间,有没有规定履行期间;而我国台湾地区则两种期间都做了规定,其立法理由为“激励被告遵守检察官命令,并改过向善”,即通过一定之期间,考验被告是否真心悔过向善,并配合缓撤销之规定,使得缓期间有预防再犯之功用。

之所以会存在这么大的差异,主要还是与各地立法所附条件有关。德国所附条件都是具有给付性质的积极条件,故需要履行期间。而我国所附条件基本上是只需被动遵行的消极条件,故需要考察期间。而日本由于在刑诉法层面并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因此,在立法层面自然也就不存在期间的问题。实践中,基于前述之三种类型条件,两种期间都存在。我国台湾地区也是基于具有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两种类型,故而存在两种期间。当然。此举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批评,认为两种期间是否可以统和。[5]对此,笔者认为也需要回到条件本身来考察。如条件包括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内容,自然需要设计相应的不同的期间,一般而言,具有给付性质的积极条件期间比起消极条件要短,如若一味遵行考察期间的的要求,即在考察期间届满前完成给付,则可能导致回复损害的不力。如具有给付性质的“赔礼道歉”,自然应规定较短的履行期间,如若被不人等到漫漫的在考察期间加满前才履行,则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则难以回复。反之,如若统一按照履行期间来要求,则可能因时间太短,不能有效“矫正”和“教育”而易致再犯。基于此,但从条件的考察期间的“匹配”角度言,我国的规定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基于附条件制度设计的“回复损害”功能考察,所附条件,自然不能单纯的停留在被动遵行的消极条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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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汇报

2009年3月份,墨西哥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很快蔓延,波及很多国家,并出现多人死亡。为了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南通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队伍

为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科学管理,我中心建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我中心还组建了四个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业组和三支应急处置队伍。同时应急值守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试行)》、《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甲型H1N1流感疾病预防控制方案(试行)》。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及时制定了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为提高甲型H1N1流感防控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我中心多次对疾控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业务培训,4月29日,我市疾控中心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防疫、消杀科全体人员共32人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5月9日,我们对疾控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组织各专业组及3个应急队伍成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技术培训,5月12日,又对疾控中心全体职工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健康知识测试,合格率100%。5月15日,召开了海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培训会议,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防保科科长及乡镇卫生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后进行了相关知识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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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汇报(市)

2009年3月份,墨西哥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很快蔓延,波及很多国家,并出现多人死亡。为了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南通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队伍

为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科学管理,我中心建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我中心还组建了四个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业组和三支应急处置队伍。同时应急值守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试行)》、《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甲型h1n1流感疾病预防控制方案(试行)》。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及时制定了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为提高甲型h1n1流感防控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我中心多次对疾控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业务培训,4月29日,我市疾控中心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防疫、消杀科全体人员共32人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5月9日,我们对疾控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组织各专业组及3个应急队伍成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技术培训,5月12日,又对疾控中心全体职工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健康知识测试,合格率100%。5月15日,召开了海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培训会议,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防保科科长及乡镇卫生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后进行了相关知识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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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防控中心甲型H1N1流感工作汇报

2009年3月份,墨西哥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很快蔓延,波及很多国家,并出现多人死亡。为了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南通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队伍

为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科学管理,我中心建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我中心还组建了四个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业组和三支应急处置队伍。同时应急值守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试行)》、《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甲型h1n1流感疾病预防控制方案(试行)》。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及时制定了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为提高甲型h1n1流感防控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我中心多次对疾控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业务培训,4月29日,我市疾控中心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防疫、消杀科全体人员共32人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5月9日,我们对疾控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组织各专业组及3个应急队伍成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技术培训,5月12日,又对疾控中心全体职工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健康知识测试,合格率100%。5月15日,召开了海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培训会议,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防保科科长及乡镇卫生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后进行了相关知识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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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汇报材料

2009年3月份,墨西哥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很快蔓延,波及很多国家,并出现多人死亡。为了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南通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队伍

为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科学管理,我中心建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我中心还组建了四个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业组和三支应急处置队伍。同时应急值守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试行)》、《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甲型H1N1流感疾病预防控制方案(试行)》。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及时制定了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为提高甲型H1N1流感防控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我中心多次对疾控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业务培训,4月29日,我市疾控中心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防疫、消杀科全体人员共32人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5月9日,我们对疾控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组织各专业组及3个应急队伍成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技术培训,5月12日,又对疾控中心全体职工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健康知识测试,合格率100%。5月15日,召开了海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培训会议,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防保科科长及乡镇卫生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后进行了相关知识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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