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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按照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
根据档案工作特点,明确重点区域。按照工作职责,划定消防安全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创建“划定区域、重点防控,群防群治、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
1.开展消防宣传教育:①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图画等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学习县直消防先进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2015年1月)。结合“6.9”国际档案日、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档案消防知识“六进”活动。②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专业培训(2015年3月)。③在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备器材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悬挂张贴各类认识标识、操作使用标识和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标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设置疏散警示、指示标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警务改革的意见》和省公安厅“全省探索社会化消防警务新机制有效预防火灾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区消防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建立“防消结合”巡防机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推进火灾预防关口和灭火救援关口前移、提高勤务实战化水平为出发点,以夯实消防基础工作、提高部队战斗力为落脚点,着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消灭火灾,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高山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王铁军、*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亚平为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各派出所教导员、教育、民政、卫生、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巡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巡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大队长高为刚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三支消防巡防队伍,一是有安监局、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消防大队、消防中队有关人员组成的专职消防巡防队;二是以公安分局巡防大队为主体的兼职消防巡防队;三是以各社区治安联防队为主体的兼职消防巡防队。
三、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目标
1、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实现火灾预防的关口前移。
下面是我们文秘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五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第二季度,为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大队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全面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泰宁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傅小军大队长担任组长,监督员王剑飞、沈伟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
2016年4月3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党政机关、电力通信等单位。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
一、工作目标
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以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着力点,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形式,牢固树立人人参与消防的理念,努力提升全乡群众和社会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二、组织领导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乡消防宣传“七进”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由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村(居)及乡级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这个中心,把宣传教育内容与本乡实际相结合,丰富活动形式和教育内容,切实让全乡单位、群众从消防宣传活动中学到知识、提升意识,成为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受益者。
(一)消防宣传进机关
1.乡政府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到年底对机关各部门、各社区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各村(居)委、镇直机关各单位:
2014年,全镇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化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传,切实加强我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社会预防、控制、处置火灾整体能力,不断提高消防信息化、现代化、正规化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工作责任
1、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到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消防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考评、有总结、有奖惩。
2、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年终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将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向镇政府专题报告。
二、坚决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1、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并切实加以整改,整改率要达到90%。派出所要狠抓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整治工作,严格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合格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结合季节性火灾高发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共同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商部门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停发营业执照或不进行年审。派出所要把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延伸监管,抓好出租房屋和农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市消防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彻底排查,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各类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从6月20日至7月31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夏季消防检查专项领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以之前成立的为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群众生活、生产经常性集聚场所(诸如各类超市、宾馆、槟榔橡胶加工厂,网吧、娱乐活动广场等)
1.检查其是否存在着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
为切实加强全乡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落实我乡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确保火情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14年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乡2014年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分析研判形势,收集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并将分析评估情况报告乡政府。按照“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单位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为切实加强全委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委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县政办《关于印发蒙城县喜迎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政办〔2012〕6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委火灾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保卫战自即日起到党的十闭幕后5日止。
三、工作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委的范围全面开展,突出以粮店、农渔场、宾馆、液化气等单位为重点。
四、实施步骤
一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网络。全县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县消防大队在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农村消防工作;各乡镇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乡镇消防工作,并负责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火灾灭火救援工作;各乡镇依托警务室,进一步划分责任区片,组建消防专业队伍;村企业设立消防值班室,并组建义务消防队,对本村消防安全进行检查,负责本村火灾扑救工作。形成四级农村消防工作组织网络。每个层次的消防组织机构,要按照“四有”标准,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用品,组织、制度、职责等内容要统一标准制订。
二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乡镇长是本乡镇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派出所长和警务室负责人是责任区片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行政村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奖惩。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乡镇、行政村,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一票否决”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失职、渎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编制农村消防安全规划。各乡镇要结合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在编制村镇规划时,必须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否则,不予批准实施。对于已经制订而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村镇规划,要及时予以补充。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要求,2008年,50%的建制镇、集镇,20%的自然村完成消防规划;2009年70%的建制镇、集镇,40%的自然村完成消防规划;2010年,建制镇、集镇的消防规划全部完成,50%以上的自然村完成消防规划。
四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坚持将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建设“改水、改路、改电、改灶、改房”等同步建设。对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庄,应当根据村庄规模建设不少于2个室外消防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可以利用河流、坑塘、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不少于1处消防取水平台;天然水源缺乏的村庄,可以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统一规划,根据消防用水需要设置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结合村庄整治工作,农村道路、桥梁应能保证消防车道行,村庄内道路宽度不应小于3.5米。村庄房屋建设应按照《农村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逐步提高耐火等级,保证防火间距,并按规定敷设室内外电气线路,确保用电安全。各自然村都应设置保证火灾报警的通信设施。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对农户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改善用火条件。
五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应逐步加大政府消防队和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提高乡村扑救火灾的能力。根据我县实际,应着力发展五种形式消防队伍。一是依托乡镇消防办公室,在乡镇政府抽调5名工作人员,组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配置一辆农用消防车已配备,6-10套消防服装和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桶、消防铣、手持式灭火器,1个档案资料柜。二是依托乡镇警务室组建区片专职消防队每个警务室6名保安人员兼职消防队员。配置一辆农用消防车,6套消防服装和消防器材,6-10个档案资料盒。三是依托各村委会组建农村义务消防队每个村民组至少1名村民参加。配备6套消防器村,一台农用柴油喷灌机,6-10个档案资料盒。四是乡镇辖区内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员选调3名企业员工。配置3套消防器材。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企业内部消防设施。五是农村中小学抽调3名教师兼职本学校义务消防队员,配置3套消防器材。
六深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依托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用报警器、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大力实施农村消防标语工程。每个行政村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固定消防宣传图版3块以上可利用村舍墙面;要统一印制农村防火公约,张贴到每个农村居民家庭中;要在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和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设置消防宣传栏、防火标志;依托农村公路两侧建构筑物、村庄内沿路房屋设置宣传墙标。三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内容,每学期应当安排不小于2个课时的消防教育课程。公安消防、农业、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协助乡镇,共同搞好农民消防知识集中培训。努力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农民扑救火灾和火灾自救能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推动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依法落实责任,结合公安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要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方案要求,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活动。宣传部门组织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在其政务网站或自办刊物刊载《纲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