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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履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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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消防规章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乡消防规划,并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消防业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应增加。

第五条市、区(县)公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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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层干部在企业消防管理方面应履行的责任

[摘 要]如果说高层干部是公司的大脑,中层干部就是公司的骨胳。如果骨质疏松或骨胳断裂,组织就会全身瘫痪。一个出色的中层干部,应当是“经营者的替身”,代表高层对某一个部门、某一个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中层干部在企业的消防管理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可是,有一些中层干部,却不能准确确认知自己在消防管理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在工作中常常出现不知不觉中作出与《消防法》相悖的行为。

[关键词]中层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6-0138-01

一个企业里看责任能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突出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关键还是要看干部。而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其位置在消防管理方面非常重要。

1 中层干部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1.1 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中层干部上有领导,下有员工,在一个单位处于上与下,宏观与微观的结合点上,既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又要指导本部门员工开展工作,可以说既是战斗员又指挥员。一项工作的推进,既靠领导班子的正确决策,也需要中层干部狠抓落实。

1.2 处于执行层的位置。一个单位领导班子作出的决策,关键是要通过中层干部去推动、去落实、去实践。尤其是一项正确决策的实施,最终能否产生预期的效果,与我们广大中层干部的如何执行、臬实施有着很大的关系。

1.3 处于中坚力量的位置。中层干部整体上能力水平都比较强,综合素质都比较高,是一个单位的业务骨干、中坚力量,代表着一个单位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对外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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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通知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高层建筑呈高速发展的态势,但是违章停车堵塞消防车道、违章搭盖占用消防登高面的现象越发突出,制约着灭火救援工作,已经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经排查,目前我区存在以下几个影响灭火救援能力的主要因素:一是违法建筑、违章搭盖和随意停放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居民住宅区尤为突出;二是市政消火栓建设不到位、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有待解决,严重制约灭火救援持续作战能力;三是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遮挡、封闭建筑外窗,严重影响火场排烟和人员逃生救援;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消防竣工验收后,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作为景观绿化、停车场等,影响灭火救援。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除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工作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形成“整改火灾隐患、加强自防自救”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切实履行职责,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扎实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治理工作,迅速在全社会形成全面消除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的强力态势。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火车站综管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消防大队要定期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开展检查,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报告区政府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抄告工商局和城市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理。建设局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财政局要将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园林局要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工商局和城市执法局要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函告,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房管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交警大队要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同时加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要发动和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对存在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的建筑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督促整改,同时报告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消防安全长效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除灭火救援障碍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治理工作中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各级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确有存在灭火救援障碍问题的单位,要依据职责督促整改,同时要启动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抄告相关职权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督促消除隐患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诚信监管机制。建设局要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评定,对擅自变更消防车通道、且不及时整改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动态管理。房管局要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核定资质等级中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建立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各级监察部门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实施跟踪督办,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一段时间大力开展以“消除救援障碍、打通生命通道”为主要内容消防宣传报道,对刊播治理工作的新闻、专题和常识性、警示性的公益广告作出专门安排。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好的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职责不清、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典型案例,以教育和警示全社会,推动治理工作的开展。房管局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在每个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处至少设置1个固定消防宣传栏,在居民楼楼道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常识,同时还要宣传一些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导致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积极警示居民不得随意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共同维护消防车道畅通,提高居民小区的灭火救援能力。各村(居)民委会要利用老人会、阅览室、文化站和乡村广播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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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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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方案

为落实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防控火灾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见》,特作如下规定:

一、细化和明确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各级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消防工作,当好参谋,协助本级政府抓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消防工作的专门监督机构,对消防工作实施具体监管。要认真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审批、火灾原因调查和火灾统计、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等法定职责;同时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和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73号令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日常的消防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隐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每季对辖区消防工作及形势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并向当地政府作书面汇报;加强对“保消合一”消防队的建、管、训、用;协助消防机构开展对一般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审核通过;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严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到位;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抓好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推进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管,对不具备生产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审核同意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不予竣工备案;指导各地编制地方消防专项规划;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保持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水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提前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规设计经消防部门指出又拒不改正的设计单位、不按图施工造成消防隐患的施工单位和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的要严肃查处。

4.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好“十一五”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消防重大消防项目的立项及其他建设协调事宜;在项目审批及实施过程中确保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5.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督,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在土地审批、用地指标方面优先考虑消防站建设并做好土地征用工作。

6.工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关,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条件企业的有关证照,对涉及消防安全前置的企业登记项目加强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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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防火安全整体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要求,制定我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消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市消防条例》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镇、各街道办事处防火委员会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延伸和扩展消防安全触角,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全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完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是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在各镇、街道的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街道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兼任。

(二)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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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省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对全省消防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与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

第五条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负全责;分管系统(行业)业务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所分管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监管工作负责;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对本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管等工作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行政、生产等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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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粮食局综治履职报告

我局综治工作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综治工作职责,半年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努力为的改革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现根据区综治办《关于上报2012年上半年综治履职报告的函》,就我局上半年履行综治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齐抓共管,明确职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就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状》中,就把“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另外,还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及粮食保管责任状》,切实做到了综治工作自下而上,齐抓共管,层层负责,落实责任。

二、履行职责

1、解决在岗干部、职工中的维稳问题

我局把了解到的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主要问题中,涉及稳定的“2003年已买断的抚恤对象上访”的问题,作为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局班子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制订了强有力的措施,明确了由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限期解决。

2、防火安全工作

我区90%以上储粮仓库是60—70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式仓,防火安全凸显重要。我局一方面要求所属各基层单位成立义务消防队,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指导所属基层单位健全防火工作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工作中,突出一个“防”字,各基层单位每月都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防火、安全生产、粮食储存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区局也会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所属各基层单位,检查防火制度落实,以及重点防火区域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由于防患措施有力,全系统未发生任何消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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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消防安全责任管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9〕3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各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

(二)坚持统分结合、共同监管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职责,其他各主管部门分行业、分系统负责。

(三)坚持层层把关、全程监管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各审批主管部门要严格消防涉及事项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坚决杜绝出现“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为。

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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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教整治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区教育局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学校工作;区民政局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内容;区新闻中心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监督指导;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内容;制订实施方法和考评标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15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认真做好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重要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我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分局局长杨崇友同志任组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刘家根、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杨刚任副组长,区防火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刚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区教育局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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