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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读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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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稳步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资格审核,实现不错补、不漏补,应补尽补。通过补贴发放,减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支出,增长技能本领,推动稳定就业。

二、实施步骤

1.政策宣传:8月26日—8月30日。各乡(镇)、村要进一步强化雨露计划政策宣传,通过微信、QQ、村级广播“大喇叭”等方式进行“无接触”宣传,保证宣传全覆盖,提高雨露计划政策知晓率。

2.对象摸排:9月1日—9月10日。一是县级扶贫部门负责从数据库中提取16—26周岁贫困人口名单;二是教育部门负责提供2020年秋季考入中职、高职等学生名单,并随时提供高中阶段中途就读中高职或技工学校的学生名单;三是人社部门负责提供2020年秋季在本地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名单,以及通过本地技工学校推荐到外地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名单。

各乡(镇)要组织所属村(屯)人员对本村“16岁—26岁”贫困人口、2020年秋季考入中职、高职等学生名单、2020年秋季在本地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名单及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逐村逐户进行排查,逐一进行审核,精准确定补助对象,确保不落一人。

3.审核环节:9月11日—10月31日。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开展逐村逐贫困户摸底排查,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要及时对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中、高职学员学籍信息进行比对,精准确定补助对象,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补助支持,做到 “应补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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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和市县惠农政策落实集中整治活动的相关要求,自“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以来,市惠农政策落实督查组、市民政局和县民政局多次对我镇的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低保资金使用及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查,对我镇存在的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对象分类施保不准确,拆户、拼户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反馈。我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扎实抓好全镇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城乡低保实地管理的要求,将城乡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范围,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之中,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城乡低保工作负总责;包村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所包村的低保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各村城乡低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在村的城乡低保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边查边改,完善机制

针对我镇存在的低保对象不准,村干部享受低保、拆户、拼户施保的违规现象,全镇各村、组全面进行了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村民个人申请、村民民主评议、评议小组评议,村委会初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各村组先后召开群众会议96场次,充分发扬民主,把农村低保评审工作“阳光操作”,向广大农户印发了《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指南》读本3000多份,向各村、组印发了《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关于贯彻落实城乡低保“调、减、免”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125份,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明白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有效化解了农村低保申请、评议、审批工作中诸多矛盾、纠纷,杜绝了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对象分类施保不准确、拆户、拼户施保现象。经这些动态调查,全镇农村低保户由原来的1518户4198人减少到1211户4198人(其中整户停保1891人,户内减人105人,整户新增1465人,户内增人531人)。初步确定一类对象271户714人,二类对象514户1805人,三类对象426户1679人。

规范程序、健全资料

我镇在这次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中,注重抓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健全建立档案资料,做到了镇上有档案柜,村上有档案盒,低保对象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低保一户一档,镇、村、组有低保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记录、低保花名册、一村一公示板,有公示影视资料。镇、村都成立了低保评审小组和评议小组,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了“三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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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1号要求,结合区实际,提出全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紧扣重点领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做好“十四五”规划信息公开。9月30日前,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区政府网站汇集展示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规划,展示全区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个专题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单位)〕

(二)做好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围绕区委五个《意见》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驱动、扩大开放等重大战略,加强政策。持续抓好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征地、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

(三)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信息公开。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区府办发〔2021〕16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推进情况、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动态调整,梳理清单所列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工作举措,做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对象、类别、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品种、限额、余额、期限、利率、偿还计划等信息。加强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推动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依法规范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单位)〕

二、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一)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要结合《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区市县、园区下放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区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下放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编制本地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针对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按要求抓好标准指引落实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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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效能监察工作汇报

根据省、市《关于开发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村镇规划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照《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考核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成立了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玫考核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各类规划编制规范合法。一是认真组织完成了各乡镇的总体规划修编。上半年我区邀请了市、区部分专家讨论通过了镇、镇总体规划修编,局部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使两镇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更符合当地实际及规划编制技术规范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我区严格按照《省村庄规划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村庄规划编制,注重当地特色,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尊重吸收群众意见,使村庄规划编制更具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区各乡镇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审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暂行规程》审批。未发生不办手续,不走程序的现象,全区各乡镇规划区内“一书两证”、“一书一证”发放率100%。

四、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更加透明。在推行政务公开、阳光政务同时,针对我区城乡规划建设职能,通过张贴公示栏、宣传单、网络信息等途径将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廉洁务实的长效机制。从2003年至今,我区未发生领导干部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违法乱纪、损害、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上半年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治理建设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学习《惩治与预防腐败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促进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行政和拒腐防变能力。在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搞大拆大建,因地制宜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同时扩大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

六、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得到扼制。一是宣传规划政策法规。年初将市政府5号文件精神以问答形式予以解读,印成2000余份宣传单,分发到我区各乡镇,并组织规划助理员深入到村讲解宣传。二是组织查处违章建筑。根据我区城乡规划区内农民严重不按规划建房的违法行为,及时在区城管大队成立了规划监察中队,组织骨干力量,严查违章建设行为。目前这股“无序乱搭乱建”之风基本得到控制。通过宣传教育与查处纠正,农民对规划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深,规划意识得到了增强。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⒈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还存有死角,参与的积极性不高。⒉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经验交流方式单一,信息反馈迟缓。⒊城乡规划建设队伍业务不精,有待提高。⒋城乡规划监察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和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⒈继续抓好宣传和落实。⒉健全工作机制。⒊组织对乡镇、街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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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政府城市低收家庭核定执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根据民政部《关于积极开展乡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09]86号)省民政厅等厅局单位联合下发的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方法》民发[2009]12号)和市民政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市乡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民字[2009]131号)文件精神,第一条为规范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保证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乡村低收入家庭认定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富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规范的乡村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乡村低收入家庭。主要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已婚和未婚的成年子女、已成年但因病因残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

(四)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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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规范

为开展好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使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省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工作操作规范》。

一、做好广泛宣传工作

乡镇要搞好组织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次年年满58周岁的女性、60周岁的男性进行重点宣传。对省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中女性次年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进行重点宣传。村级要入户向重点宣传人群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个人申报宣传告知单》。

二、做好窗口申报录入

凡次年符合奖、特扶条件者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到乡(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人口计生窗口进行申报。申报模式为:常年申报受理(1月1日至12月31日)和集中申报受理相结合(分片集中或分时段集中),由各乡镇自定,每年的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当年奖扶、特扶对象申报截止时间。申报人必须本人见面申报。

(一)奖励扶助申报人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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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__调查队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3〕51号)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山东省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国统制〔2013〕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改革目标

建立指标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标准统一、城乡可比的居民收支等相关数据,提供全体居民及分城乡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有关信息,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

(二)改革内容

1.调查对象。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调查对象为__区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本调查。

2.调查主要内容。一是统一调查指标,完善调查内容。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建立城乡可比的、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二是统一抽样方法,提高样本代表性。三是统一调查过程,规范调查行为。通过统一的调查网络,采用统一问卷和记账格式,直接采集原始数据。四是统一数据处理,改进调查手段。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以网络直报为主渠道,以统一的数据处理平台为保障,努力实现住户所记收支账册或调查员现场采集的收支资料通过网络直接报送。五是统一数据。住户调查数据按年度和季度,季度主要全体居民现金收支数据,年度不同收入层次居民收支数据,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数据等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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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对象核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乡村低保工作的标准化、动态化治理,完成乡村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依据上级文件要求,经研讨决议:在全县集中工夫开展乡村低保核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乡村低保核对工作的目标和意义

此次核对工作的目标和意义非常明白,就是要严厉对照乡村低保有关政策,对已享用乡村低保待遇的人员进行具体查询,将那些不再符合低保前提的人员清出低保步队,维护乡村低保的公平、公道,纯真乡村低保享用人员及家庭,然后进步县政府的公信性,维护社会不变,保证我县乡村坚苦群众的根本生涯,促进我县乡村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二、乡村低保工作近况

我县乡村低保工作自开展以来,对处理我县乡村坚苦群众日常生涯坚苦,维护社会不变起到了非常主要的效果。但因为各种缘由,也存在一些不足,截止2012年元月,我县共保证乡村低保8890人,因受总量限制,在日常查询和接到的群众告发中,时有发现“情面保”、村干部自己或亲属享用低保景象,给乡村低保工作形成非常恶劣影响,以及生涯前提较困的广阔农民群众对此存在不少意见。

三、核对工作的重点

此次核对工作重点清查低保对象中能否包括以下人员:

1、家庭日常生涯消费程度分明高于本地乡村居民最低生涯保证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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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核查通知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作为重大民生惠民工程抓好抓落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准确,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定试行办法》,开展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核查工作,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促进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达到制度健全,资金落实,管理有序,操作规范,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核查范围

2013年月份前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三、核查时间

2013年3月25日——5月20日

四、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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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农家书屋建设工作意见

各乡镇党委:

2014年以来,农家书屋作为一项由政府规划和组织实施的惠民工程,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我区广大农村迅速展开,不断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文化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农家书屋的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用好是目标。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区已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今年上半年正在对以往乡镇自建的78个农家书屋进行全面提升,预计到8月份,我区所有农家书屋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如何管理和使用好农家书屋,发挥出书屋的最大效用,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局拟在全区开展五星级农家书屋创评活动,现就创评工作意见如下:

一、创评目标

通过五星级农家书屋创评活动,将农家书屋的管理分为基础设施、图书管理、日常开放、活动开展和环境卫生五个方面,有的放矢,逐步到位,力争2010年创成率30%,2011年创成率50%;2012年创成率100%,用三年时间实现五星级农家书屋全覆盖,把农家书屋建成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喜爱的“知识殿堂”、“学习园地”、“文化之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评选标准

(一)基础设施

1、农家书屋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配备3组以上书橱,有供读者阅读的桌椅(不低于5人座)。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自建的书屋不少于1200册),品种不少于750种(自建的不少于600种),报刊不少于1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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