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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细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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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限购令”宽严有别

总体来看,各城市限购政策与“新八条”规定一脉相承,都是以提高户籍门槛为重要手段,对本地居民“限三”,对外地居民“限二”。不过各地政策显然存在差别,如限购范围大大小、力度强弱等诸多方面都有不同。

全国各地不断推出“限购令”,限购风越刮越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八条”),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据了解,目前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南京等17个城市推出了限购实施细则。

为了让购房者对各地的限购措施有个整体的认识,此次本刊特地对已经公布的各地限购实施细则进行对比。

限购细则密集出台

最近一周以来,不断有城市推出“限购令”。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月23日,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青岛、贵阳、南宁、长春、成都、南京、济南、太原、石家庄、哈尔滨、宁波、无锡、厦门等在内的17个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其中,有包括北京在内的14个城市选择在2月的中、下旬推出政策。此外,广州市政府原则通过“新国八条”实施细则,不日将对外公布。

“加大力度”成为升级版“限购令”的关键词。据了解,各地区主要是从扩大限购范围来达成这一目标的。如山西太原市扩大了限购对象,将限购房屋范围从“新建商品住房”扩大到了所有住房,二手房也被纳入限购范围。再比如广州则是限购区域得以扩大,将此前游离在外的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也纳入了限购范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无锡已于2月20日推出了细则,这预示着,限购范围由一、二线城市向三线城市扩大,限购风潮已然形成。

成都和贵阳“最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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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铺开 促楼市降温

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在内的36个城市会率先公布细则后。一些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会陆续加入进来,可以预计限购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限购也会变得更为严格。

房产限购风越刮越猛。根据“新八条”要求,“限购令”将覆盖全国,这对投机性需求将形成致命打击。目前,明确提出将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已达36个,预计限购城市的数量还会增加。

国家统计局1月15日2011年1月宏观经济运行数据,1月份CPI涨4.9%,控制通胀压力仍然很大。考虑到这种局面,控制房价上涨成为当务之急,因此“限购令”的升级已成定局。

限购细则密集出台

种种迹象表明,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楼市势必刮起一股“限购”风。

专家表示,限购城市极有可能会达到60个以上的规模。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表示,“新八条”已经明确提出要扩大限购城市范围,由此看来,未来一段时间内包括部分省会城市和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将会陆续出台限购政策实施细则。

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可以肯定的有36个城市必须出台限购细则。根据“新八条”及相关规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尽快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这意味着,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总计有36个城市需要出台或更新住房限购政策。

近日传出住建部已初步拟定第三批执行“限购令”城市名单消息,该名单主要包括已出台“限购令”城市之外的大中型城市以及交易比较活跃的三线城市,诸如无锡、呼和浩特等。可见,限购城市的数量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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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进入第三波

无论厦门版细则最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惊喜,楼市调控加码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对于未来的楼市,是涨是跌?购房者是否还会坚定不移地选择买房?

1月26日,在距离春节还有8天的时候,国务院公布8条最新楼市调控措施,“新国八条”使得第三次调控最终浮出水面,其中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提至6成,限购令也推向全国,可谓史无前例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如今,距离“新国八条”的出台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眼下已至少有14个城市出台包括限购细则在内的一系列措施落实楼市调控“新国八条”,加上此前已经出台“限购令”的,目前全国已出台并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已经超过30个。由此可见,“限制”,毫无疑问地成为2011年房地产市场的主基调。

厦门版细则应声落地

2月21日,厦门市土地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了厦门版“新国八条”细则,针对购房者的购房条件进行了严格界定,尤其是在限购套数和二套房信贷方面,做了具体详细的阐述: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未购房但能提供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未购房也无法提供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厦门区域内的住房。

有业内人士分析,通过对比2010年和2011年厦门“限购令”,2010版规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已购房或是否拥有本市户籍,一个家庭允许再购买一套房,但从2011版的细则可知,厦门明显提高了购买资格的门槛。

2010年9月开始的“限购令”对楼市立竿见影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不少投资投机购房者纷纷退出市场,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国家仍然在强调严格执行二套房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基础上,以“升级版限购令”为关键在全国所有城市中启动第三波楼市调控。

到目前为止,福州版“新国八条”的相关细则还未见踪影,但各种预测早已满天飞,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榕版“新国八条”是否会把周边八县也一并纳入限购范围。有专家表示,从其他城市已经公布的细则看,2011版都比2010版来得严厉,而2010年福州出台的“限购令”已经是当时所有限购城市中最严的了,如果要进一步限制,极有可能是将八县纳入限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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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价格调控的限购令分析

作者简介:李波(1984.9― ),男,贵州仁怀人;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人文地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规划与房地产估价。

摘要:政府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部分城市和地区房价的过快上涨,不惜使用了强制干预措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限购令。本文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从限购令出台的原因及其内容出发,分析限购令出台的合理性,同时指出限购令对房地产市场及其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从理论层面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政策;限购令;房地产市场;房价

政府为了调节房价的过快上涨、抑制投资打击投机需求,出台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其中,限购令是最直接最严厉最有效但同时也是最有争议的一项调控政策。它的首次出现是在 2010 年 4 月北京市贯彻“新国十条”的实施细则中,随后上海、南京、杭州、广州、天津等城市纷纷响应中央政府的号召细化调控规则,出台住房限购政策。限购令的出台给房地产价格的调控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同时也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 限购令出台的原因及其内容

依据限购令形成的原因可以把它分为两类,一种是属于商家限购令,是商家利用市场的强势影响力而对消费者资格与交易标的的数量所做的限制。市场供给主体运用其强势力量对要求主体或买卖标的所进行的一些限制规定。这些限制规定宝货对主体资格或买卖标的数量的限制,通常不包括限价令。这类限购一般出现在垄断性行业中,但也会受到法律等相关政策的约束。而另一种是指政府限购令,即政府(广义上包括议会和法院)运用公权力对于买卖主体或买卖标的所进行的一些限制规定。政府限购令涉及到对买卖主体的财产投资于消费的限制,属于对买卖主体的契约自由之限制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的范畴。

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不是一种简单的商品价格的涨落,它还是一个关系着实现百姓“住有所居”美好愿望的民生问题。政府为了调节房价的过快上涨、抑制投资打击投机需求,出台一系列的调控政策。2010年4月新“国十条”其中规定,“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新“国十条”出台不久,北京也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首次采用“限购令”的手段之一出现在细则中。但其他各地政府对中央的规定落实力度都不够, 9月房价又有上涨。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出台了《对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提出四项要求》。 “限购”又一次出现在调控的诸多措施当中,第二轮调控也显示了中央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并且将问责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不力的省级政府,在此背景下各地“限购令”纷纷出台。

各地方政府从具体实际出发,出台了相应的限购细则。其具体的规定大致是,对购房主体以居民家庭为主体,区分有无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或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分别采取限购1套或2套和停购的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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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限购不限购地方政府说了算

有人认为,取消限购是因为那些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腰包瘪了下来;有人认为,取消限购是因为限购政策不但未消灭需求,反而积攒了需求;有人认为,取消限购是因为房价上涨单靠限购无法遏制……

楼市景气房价高涨时期,国民买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闭着眼睛下单,只要是房就买。随着房价的不断猛涨,楼市过于火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

如今,楼市遇冷,各地楼房成交量不断萎缩,库存量持续攀升,楼市陷入沉闷氛围中。于是,有些地方政府坐不住了,设法取消限购,打破楼市沉闷僵局。早前,一般都是暗中做一些松绑的动作,随着松绑的呼吁声,现在已经从“地下”转入了“地上。

近日,各地对楼市限购政策开始出台限制性松绑,有的甚至是直接取消。据不完全统计,呼和浩特、济南、南昌、武汉已经明文宣布松绑限购;广州、南宁、天津、无锡、海口、温州等城市的户籍政策也间接松绑了限购;关于厦门、杭州、长沙、宁波、沈阳、昆明等城市松绑限购的传闻频频出现,显露出了它们“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态势。多地的跟风效仿,有人因此预计,限购的多米诺骨牌开始倒了,下半年二三线城市或将大面积取消“限购令”。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出台“限购令”

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正式《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该通知颁布后,约49个房价过高的地级以上城市纷纷跟进这一政策,相继颁布相关细则,出台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后被统称为“限购令”。

搜房焦点网就曾盘点过各大城市“限购令”细则:

诸多城市实行“限购令”,开始围堵高房价,同时,许多购房者也因不能达到“限购令”的要求,失去了购房资格,特别是在北上广深等城市。限购政策至今,有些城市房价不但没有被遏制,反而继续上涨。所以有人笑称,买不起的依然买不起,买得起的也换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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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楼市关键词

新国五条、20%个税、离婚潮、限价令、房产税、过户潮、限价令、钱荒等词汇的高频出现都在传达着一个信息,2013年的房产市场充满多变色彩。

国五条细则

2013年3月25日,广东省首先推出“国五条”地方细则,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

由现在看来,国五条细则确实让房产市场冷一下温,当然,随之而来房产景象也够令人瞠目结舌。国五条细则出现的频繁度可想而知,想必是无可争议关键词汇之一。

房产税

一个“税”字,让太多的人惊慌失措。众多新闻资讯报道说,二手房交易征税20%的规定一直存在,但是在几乎所有交易中,基本是按照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情况进行处理的,基本按1%-3%收取。二手房交易中,税务被完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而这样的操作可以减轻二手房购房者所承担的税负。

从大部分城市概述性的调控内容中我们不难发现,众多细则均回避了20%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首套房贷比例、二套房贷利率如何调整等关键性问题。

至今房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仍旧困扰着广大二手房购买者。从中短期看,20%个税问题还有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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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的物权法审视

摘 要 近来,国内出现的房屋限购令和车辆限购令层出不穷,引起了广泛讨论。该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值得商榷,其功效与局限也需要反思。尤其是从物权法角度对限购令的合法性进行审视,才能更好的对各种限购令进行规范。

关键词 限购令;物权限制;平等保护原则

近来,全国各地一、二线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出台住房限购细则,落实中央关于房价调控的政策意图,笔者称之为房屋限购令。另外,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北京还出台了车辆限购令,即以摇号方式分配车辆配置指标,限制公民购买汽车的数量。这些限购措施貌似“猛药”,但却并未击中所要解决问题的要害,反而可能抵消法律平等上业已取得的初步改革成果。该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值得商榷,限购令的功效与局限也需要反思。目前学界多是从法理学或者法经济学角度阐述对此问题的看法,本文试从物权法角度对限购令的合法性进行审视,以期更好的对我国的各种限购令进行规范。

一、限购令在我国的现状

目前,我国出现的限购令主要有以下三种:

1.房屋限购令

根据国家措施和各地方的实施细则,房屋限购令的内容主要为:对购房主体以居民家庭为主体,区分有无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或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分别采取限购1套或2套和停购的措施。

2.车辆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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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为何不对汽车分层限购

限购令是对潜在购车者的不公平,但却是对更多不购车者的公平。

6月30日晚上9点,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会,宣布将从7月1日零时起,试行为期一年的中小客车增量控制,按照每月1万辆进行配置。

通告一出,立即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更多的是质疑与叹息。但是,只要广州市的限购令能做到科学、合理,我们就不应该一味地指责。

从此次限购令的宣布时机上,广州市政府无疑做到了最大限度的稳定原则,使得汽车市场遭遇的波动最小;虽然一些市民连夜排队购车,汽车厂商也连夜加班疯狂促销,但毕竟将波动限制到了3个小时。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州限购令的政策知情权与受益权基本上做到了广州市民人人平等。

不过,舆论最为关注的是限购令出台前后的公平问题:限购令出台后,会有许多人失去购车的机会。如果从购车群体考虑,这个不公平确实客观存在。

广州市实际人口1600万人,到2012年5月为止,该市中小客车保有量为167.4万辆。而2011年广州市新增汽车销售33万辆左右。限购令让将近1000万人的购车权利受到限制。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这1000万人中,会有很大部分不去买车。他们的权利公平又该如何考虑?

比如环境污染,沒有汽车的人和有汽车的人受到的伤害是一样的,但沒有汽车的人并不是污染源之一,因此在环境污染上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再如,交通拥堵。

对于这种不公平又该如何处理呢?广州市限购令的目标就是希望能够减缓交通拥堵、降低环境污染,因此,限购令是对潜在购车者的不公平,但却是对更多不购车者的一种公平的伸张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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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漳楼市迎来一轮景气期

厦门版令令的出台后,厦门楼市成交量持续萎靡,部分投资者开始转战没有出台限购细则的泉漳两地,加上厦泉漳龙四地“一小时生活圈”正在形成,泉漳楼市或将迎来一轮景气周期。

1月28日,新“国八条”正式公布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地区限购细则,加上银行收紧信贷等措施的影响,不少地区的楼市遭遇“倒春寒”,但是在市场浓厚的观望情绪下,这些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处于量跌价未跌的走势。限购令影响厦门楼市

近两个月来,厦门房地产市场在严厉的楼市调控下也收到了前所未有的震荡,2月21日,厦门版新“国八条”出台后,截止3月31日,厦门新建住宅成交量呈连续下跌态势。岛内外住宅成交量出现不同程度的萎靡。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厦门全市商品房成交2437套,其中住宅成交1061套,比1月的2489套减少1428套,环比下跌57.37%;3月份则延续下跌走势,全市商品房成交3381套,其中住宅成交923套,比2月份减少138套,环比下跌13.01%。

厦门国贸地产营销管理部总经理李琳芳表示,在“新国八条”等系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下,近期厦门房地产市场的销售状况确实发生不少变化。“在严厉的限购令、第三套房停贷等政策背景下,以投资为主的小户型产品已受到较大冲击,这部分产品市场的销售已明显趋向冷淡。”她还认为,随着市场开盘项目的增多,但在需求量不断萎缩,成交量不可避免的出现下滑的情况下,预计在今年年中后,厦门房地产市场会有一波低谷到来。

泉、漳两地楼市升温

虽然限购等措施让厦门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持续萎缩,但是刚性需求和投资需求依然存在,泉外I、漳州两地部分地区的楼盘就表现出了和厦门截然不同的走势,不少在售楼盘销售火爆,

泉外l±也产营销人士王伟认为,限购令在给厦门房地产市场造成影响的同时,也为周边地区带来了利好。“泉、漳两地没有出台限购措施,这吸引了部分原本打算在厦门购房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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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调控进行到底

2011年,也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产调控年”,大大小小的楼市调控政策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从年初的“新国八条”、房产税出台,至年终,“限购令”还将延期,一年将近,纵观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可以从中窥见房产政策调控的过程及对市场的影响。

政策频出撩人眼

2011年新年伊始,1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八项政策措施,其中强调的重点是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至60%及暂停省会城市居民购第三套房。

会议同时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此后,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福州、厦门在内的多个城市相继出台实施细则。

此前一天,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后一天,沪渝版房产税落地。重庆房产税征收方案五大要点:其中征税对象是独栋别墅和高档公寓,以及在渝的三无人员(无工作无户口无投资)购买的第二套房。个人新购高档住房征税税率为0.5%起。

3月2日,福州市《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福州房地产调控十一条意见(下简称“榕十一条”),继2010年10月福州出台政策限购一手房后,又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3月,应“新国八条”第一条要求,各地相继出台2011年房价调控目标,除北京以外,大多数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均未提到“降”字。福州峨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且新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楼面地价保持在2010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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