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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年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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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加强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根据卫生部《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卫生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浙江省卫生厅、金华市卫生局有关要求,每2年组织一次全市乡村医生考核。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受聘于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三、考核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的单数,由考核委员会成员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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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的现状研究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26.001

农村医疗保健队伍素质的高低和数量多少,直接影响着农村卫生工作质量的好坏和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的高低[1]。

资料与方法

根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乡村医生发展历史、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湖北省某县的乡村医生为调研对象,该县在我国的农村卫生史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该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和革命老区,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先驱县之一,其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比较健全。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确定某县为调研对象后,对三乡镇78名乡村医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纵观问卷的内容,主要分为四大维度:乡村医生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情况等。发放调查问卷78份,有效问卷78份,回收率100%。

结 果

乡村医生的基本情况:①性别情况和年龄情况:被调查的78名乡村医生中男65名(83.3%),女13名(16.7%)。说明当地乡村医生以男性为主。年龄45岁及以上所占比重最大(53.9%),年龄在25岁以下2.6%。②接受教育和培训情况:乡村医生的最高学历主要集中在中专和初中水平,中专以上10人(12.9%),中专及中专以下68人(87.1%)。76.9%乡村医生的累计培训时间在2年以上,说明该县的培训情况基本到位。③从医年限和资格资质情况:大多数的乡村医生的从医年限都在10年及以上(85.9%)。78名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9名(11.5%),无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69名(88.5%)。说明该县执业助理医师化水平低。

乡村医生的经济收入情况:该县乡村医生的年收入主要集中在10 000元以下,其主要来源是卫生服务收入和农副收入,比例分别为71.1%和27.5%,政府补助仅占总收入总和0.2%。说明行医收入是目前乡村医生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由于该县乡村医生收入偏低,在乡村医生收入满意度自评中33.3%对自己收入不满意。

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①服务情况:调查结果表明:乡村医生主要从事诊断治疗、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工作。且仅29.5%乡村医生从事孕产妇保健工作。②有利于乡村医生在其岗位上安心工作的条件。安心工作条件中列前2位的是:发放养老退休金、改善工作条件,分别占93.6%、55.1%;业务培训和提供防保补助并列排在第3位(46.2%)。说明发放养老退休金是乡村医生最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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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郊区家庭医生按新农合人头支付费用的探索

摘 要 上海郊区农村在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过程中实行按新农合服务人头付费,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服务质量,但目前在机制、体制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有待在改革中加以完善,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家庭医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支付方式

中图分类号:C 文献标识码:R19-0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06-0025-03

新农合按人头总额预付方式,通过经济杠杆作用,调控医疗行为,减少医疗费用浪费,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从而提高了新农合整体运行的绩效。家庭医生承担着农村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在新农合按人头总额预付和“钱随患者走”的机制作用下,为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竟争和患者的选择创造了一定条件。为探索深化家庭医生制改革,2009年我们选择上海市浦东、宝山、金山、青浦等4个区开展了“家庭医生制按新农合人头支付方式”的改革试点,报告如下。

1 家庭医生制按新农合人头支付的实施情况

2010年,上海共有9个郊区(县),147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1 642个村卫生室。农业人口150万,参加新农合的占98.9%,有乡村医生3 520名,其中执业医师占5.4%、执业助理医师占71.6%。

2010年我们依托社区卫生服务原有的卫生信息化、中医药服务等优势,在10个家庭医生制服务试点区中,选择了浦东、宝山、金山、青浦4个区作为开展“家庭医生制按新农合人头总额预付”试点区。改革的目的是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导引,以政策为导航,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农村居民长期、稳定的健康伙伴关系。并立足全人群健康服务管理目标,积极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更好地实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家庭医生制按新农合人头支付改革试点是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为主体,以家庭为单位,从单纯的医疗服务,向整体服务、全过程服务、全方位服务转变,为家庭成员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基本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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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调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医院、公共卫生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魏桥镇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责任科室分工,抽调了解乡村医生管理情况、业务熟练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谁查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

二、宣传发动

对乡村医生进行调查摸底是一项十分敏感、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要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层层安排,做好摸底对象的宣传告知工作。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发放明白纸、乡村医生以及亲友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乡村医生了解政策,积极支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好政策,熟悉工作流程,顺利完成任务。

三、调查摸底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针对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岗乡村医生。指目前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许可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执业许可的护理人员纳入本次调查摸底范围。

(二)离岗乡村医生。指现为我县户籍,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且离岗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人员。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登记或持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许可且具有乡村医生实际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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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增强乡镇医疗队伍建设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作用,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全面实施,不断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保障乡村医生权益,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管理指导;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实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行政村实现村卫生所(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一体化规范管理机制。

——到2013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8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20%。

——到2015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2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40%。

——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使乡村医生补助水平与村干部补助水平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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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完善补偿和保障政策,强化管理和指导,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体目标是:

年,完善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建成,配备相应人员;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村卫生室新农合和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基本建成;3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2013年,全面完成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合理用药率达100%;乡村一体化管理率100%;建成基于健康档案的信息系统,实现与新农合、药品监管的互联互通;8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2015年,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水平,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

1.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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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强医”是中医药发展战略

“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是发展中医事业和推动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局长于淑芳说,近年来,山东省本着“人才强医”的战略,大力实施“5155”工程,积极推动农村中医工作的健康发展。过去,山东省12万乡村医生中,以中医为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不足3 万名,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水平普遍低下,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制约着农村中医工作的开展和中医事业的发展。

“如何培养适应中医药发展需求的各类中医药人才,抓好农村基层的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是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近年来着重解决的问题。”于淑芳说,山东省政府先后下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努力提高农村中医药队伍素质和中医药服务水平。

从2002 年起,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全省实施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5155 工程”。即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为全省培养500名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学科带头人,10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病技术骨干,5000名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知识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乡村医生,向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推广50项中医适宜技术。

“由于广大乡村医生长年工作在农村工作第一线,承担着为广大农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大任务。因此在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我们把重点放在了乡村医生的培养。”于淑芳说。

为确保“5155 工程”的顺利实施,山东省中医管理山路采取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细化各项环节,选拔、吸引、任用乡村医生。在政策上,他们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与乡村医生资格认定和注册挂钩,激发了乡村医生学习中医的积极性;方法上精心编写教材,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地介绍简便易行的“土单验方”、适宜技术和家庭中医保健知识。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教学大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培训基地是乡村医生培训的重要场所,其师资水平直接关系到乡村医生的培训质量。为规范化的管理,保证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在培训工作中,他们狠抓了“四个统一”(材、学大纲、统一培训学时、统一发放合格证书)。在教学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中医药知识培训与技能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和临床使用相结合、自学与面授辅导相结合)。保证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避免了“上而不学,学而不会”现象的发生。

于淑芳表示,实施“5155 工程”人才培养战略,创造人才效益,并不是简单罗列人才,而是要优化整体结构,充分发挥人才群体的倍增效应。在做好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同时,他们同时加大了对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科专病骨干的培养力度。采取脱产进修、专科骨干高级研修、名老中医带徒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了对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骨干的培养;通过由省卫生厅审核确定培训基地、各市卫生局具体实施的方法培养了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

据悉,目前山东省已有近5万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2.7 万名获得了合格证书,已培训县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学科带头人200余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病技术骨干400余名。向2 万余名乡村医生传授了50 项中医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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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论文:新时期乡村医生的社保探索

本文作者:于可人刘广德工作单位:苏州市急救中心

调查对象对所辖12个市(区)范围内2004年通过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并获得具有执业资质的全部乡村医生(在职或退位)有关社会保障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体调查。调查方法在通过召开乡村医生座谈会,进行类似模拟调查的基础上,系统设计统一的调查方案与表格;所有参与调查人员都是熟悉市、县级市(区)、镇(街道)分管业务工作人员,通过市级会议进行简易培训、明确调查目的与填写口径等,在各地自查复核基础上,市级由质量监督员进行复核校对,有较大问题的进行重新核对,必要时,市卫生局深入现场进行复核校正,无误后交由计算机进行统计学处理。

人员结构2004年全市获得江苏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应该解决社会保障的人员总数为4471人,其中:男性2280人,占51%,女性2191人,占49.0%,在职注册人数3841,占85.9%,离职人数630人,占14.1%(详见附表一)。目前,全市在村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的卫技人员总数是4744人(包含:招聘的大学生、镇卫生院下派人员),其中:在职乡村医生占总人数81.0%。年龄文化在职3841名乡村医生中,年龄≥50岁的2175人占56.1%,年龄40岁-721人,占18.7%,年龄≤40岁的945人,占24.8%;大专及以上学历111人,占2.9%,其中:张家港市最高达11.3%,高中、中专968人,占25.1%,比例最高的张家港市为50.9%,初中及以下2762人,占72.0%,比例最高的为相城区、园区,分别为86.9%,86.3%。保障类型各市(区)解决乡村医生社保时间集中在2002-2007年;实行最早的地区是昆山市,2002年市政府确定解决这一问题;市(区)政府有具体文件的为五市二区(吴中、相城);全部按照“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的为张家港市,解决“二险”(养老+医疗)保障的为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解决“一险”(养老)保障的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其他混合型的有园区、新区、古城区。保险人数全市乡村医生应参保总人数4471人,根据有关标准已解决社会保障4189人,占总数的93.7%(不含园区征地保障人数),其中:解决“五险”占19.0%,“二险”33.8%,“一险”占30.4%,买断工龄的占10.5%,未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的人数有282人,占总数6.3%。(详见附表三)表三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情况统计表2.5资金来源解决全市乡村医生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五种渠道:市(区)财政、镇财政、村集体、用人单位、乡村医生个人。具体做法各地并不一致,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依据劳动法由用人单位与乡村医生个人共同负责,纳入卫生院之前工龄补缴部分由财政、村集体、乡村医生个人按比例负责,未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的,由财政+村集体+个人共同解决,市区部分区由村集体在征地中“五险”一次同步解决。方案对乡村医生最为优惠的是常熟市、相城区、古城区(详见附表四)。

资料提示,即使在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苏州地区,村级卫技人员仍然以乡村医生为主,在职人数3841人,占总数81%,个别高达100%。昆山市虽然引进了大量外来大学生、下派卫生院执业医师,其比例也在49%。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的质变必然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量变过程,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乡村医生仍然是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主要力量,妥善解决这支队伍的社会保障,对稳定队伍,吸引更多全科卫技人才到农村基层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及长远意义。由于历史上村集体经济和合作医疗较为巩固,使乡村医生队伍比较稳定。但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未能充分体现,附表二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年龄结构,40岁以上人员占74.8%,其中50岁以上占56.1%;二是文化结构,中专(高中)以下文化占97.1%,其中:初中以下文化占72.0%;三是多数地区出现基层卫技人员短缺,乡村医生“超期服役”现象明显。上述提示,要迅速解决乡村医生队伍结构问题。首先对年龄大、文化低的要加快调离岗位,其次对年龄小、文化高的要进行学历再教育,再次要充分利用苏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抢占农村卫技人才市场制高点。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早在2002年,昆山市政府率先施行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2003年苏州市政府第34令,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后逐步推广,经过五年努力,按照城镇标准,基本妥善解决了全市乡村医生社保问题,覆盖率93.7%,即使没有解决的人员,仍享受最低“农民保障”、或“征地保障”标准。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消除了卫生部门最后一个社会保障空白点,也为解决全国百万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提供了可资借监模式。苏州乡村医生社保问题之所以得到较好较快解决,是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市政府及部门领导多次结合农村卫生现代化主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乡村医生社会保障问题,督促各地加快解决,卫生行政部门妥善解决来信来访。由于乡村医生队伍工龄跨度大、隶属单位的变迁、社保政策调整、资金保障来源等,具体解决起来比较困难,但各地还是比较好地解决,共同特点:一是保障标准:按市政府提出的参照城镇保障标准;二是参保资质:为2004年获得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认可资质的在离岗成员;三是保障政策:对不符合社保年龄政策的,则按下岗工人买断工龄办法,给予一次性补偿(即每一年工龄,给予一个月平均工资,常熟等地区一次性优惠更高),符合参保者,按劳动法有关要求执行;四是资金筹集:纳入卫生院管理者,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共同负责,具体标准按照社保要求,即:用人单位每月缴纳本人工资(不低于1200元)标准的30%,个人负责11%;在纳入卫生院之前的补缴部分,由财政、集体负责补缴费用的20-80%,个人负责80-20%;五是保障内容:主要有三种形式,即:“五险全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张家港市;“二险同步”(养老+医疗)———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单一保险”(养老)———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等。研究还发现,苏州乡村医生社会保障虽然总体解决较早较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截至目前,还没有真正实现100%全覆盖,尚有极少数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市区,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全市乡村医生按照城镇社会保障标准仅早实现全覆盖,为实现农村卫生现代化,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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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师继续教育现状与改革

摘要:文章分析了我国乡村医师继续教育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有效的提升和规范乡村医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探讨,提出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师队伍的整体医疗水平及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乡村医师;继续教育;改革

分析了解乡村医师继续教育现状,可寻求到适合乡村医师继续教育的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师队伍的整体医疗水平及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提供理论依据。

1乡村医师继续教育现状

1.1缺乏适宜的继续教育形式

目前乡村医师学历相对较低,一些地区仅为中专以下学历,因此中专学历教育是当前乡村医师主要继续教育模式,以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实用知识、医疗技术和实践能力为主,结合乡村医师的自身特点,实行半工半读,采用集中面授、课堂教学和个人自学等多重手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此外,对于已取得中专学历的乡村医师,通过宣传、引导进行专科层次的继续教育,目前许多高校在各地均分布了若干教学点,由高校制定教学计划,各教学点负责乡村医师日常的教学安排及管理实施。主要学习形式包括2年全脱产及业余函授学习,但由于乡村医师学习时间难以统一、半医半农的双重身份、经济不宽裕、缺乏规范化要求、医务繁忙无时间和精力等因素,这种现有的普通医学院校的学历教育模式不适合乡村卫生人员的教学特点,影响了乡村医师继续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高校在为乡村医师制定教学计划时已经从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以及难度高低等方面做出适应调整,以便乡村医师进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偏重于理论知识,而乡村医师的工作偏重于实践经验,这就使得他们在进行资格考试时出现了较大偏差。目前一些学校以及一些办学机构针对这种情况开设了适合乡村医师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培训,因此这也成为乡村医师继续教育的另一种形式。在由学校承担的培训中由于师资场地器材等教学资源不足往往更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比较讲究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于技能培训则重视程度有所不足而由医院承担的培训中由于医院工作重心在于医疗加之学员自身重视不足等因素因此学员得到的实际操作和技能训练机会并不多。乡村医师继续教育的第三种重要形式是短期培训,目的是针对性提高乡村医师的业务水平和拓宽知识领域。乡镇卫生院是乡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通常以例会的形式进行,很少有组织专家教授到农村实地培训、函授和远程教育的形式[1]。由此可见,继续医学教育虽然有了长效化机制,但教育形式还是比较单一。

1.2乡村医师继续教育进程缓慢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涵盖了从乡村医师的职责、管理、惠医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和建设队伍质量等多方面内容,全国各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乡村医师培训规划,通过在岗培训、在职学历教育等继续教育形式来进一步提高乡村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资料显示,2008-2013年乡村医师人员逐年增加,数量增长了23.79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总数和所占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分别增长了143.56%和98.76%,表明乡村医师继续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队伍的总体素质得到了提升[2]。然而,乡村医师继续教育还处在起始阶段,虽然2008年至2013年期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2013年乡村医师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占比为22.48%,甚至还未达到200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大多数乡村医师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这项要求,这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到2025年乡村医师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这一目标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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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加强卫生指导意见

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发[2009]21号)要求,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争取把个人承担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农村卫生和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万农业人口执业医师人数达到1名、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到1.5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以上,平均期望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岁。

二、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三)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农民数逐年稳中有升。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按规定落实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加强新农合即时补偿工作,确保一次报账率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开展大病统筹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总额预付以及分段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探索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四)提高新农合监管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乡经办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市县乡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含20万)县级经办机构配6至8名专职人员,每增加10万农业人口增加1名,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编制由县(区)政府解决,乡级经办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按县级人均不少于0.5元、乡级人均不少于1元,分别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新农合制度发展逐步提高。探索工作经费县级集中管理模式。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实行县级网上审核,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三、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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