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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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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加强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根据卫生部《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卫生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浙江省卫生厅、金华市卫生局有关要求,每2年组织一次全市乡村医生考核。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受聘于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三、考核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的单数,由考核委员会成员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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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调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医院、公共卫生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魏桥镇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责任科室分工,抽调了解乡村医生管理情况、业务熟练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谁查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

二、宣传发动

对乡村医生进行调查摸底是一项十分敏感、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要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层层安排,做好摸底对象的宣传告知工作。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发放明白纸、乡村医生以及亲友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乡村医生了解政策,积极支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好政策,熟悉工作流程,顺利完成任务。

三、调查摸底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针对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岗乡村医生。指目前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许可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执业许可的护理人员纳入本次调查摸底范围。

(二)离岗乡村医生。指现为我县户籍,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且离岗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人员。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登记或持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许可且具有乡村医生实际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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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的现状研究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26.001

农村医疗保健队伍素质的高低和数量多少,直接影响着农村卫生工作质量的好坏和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的高低[1]。

资料与方法

根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乡村医生发展历史、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湖北省某县的乡村医生为调研对象,该县在我国的农村卫生史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该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和革命老区,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先驱县之一,其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比较健全。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确定某县为调研对象后,对三乡镇78名乡村医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纵观问卷的内容,主要分为四大维度:乡村医生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情况等。发放调查问卷78份,有效问卷78份,回收率100%。

结 果

乡村医生的基本情况:①性别情况和年龄情况:被调查的78名乡村医生中男65名(83.3%),女13名(16.7%)。说明当地乡村医生以男性为主。年龄45岁及以上所占比重最大(53.9%),年龄在25岁以下2.6%。②接受教育和培训情况:乡村医生的最高学历主要集中在中专和初中水平,中专以上10人(12.9%),中专及中专以下68人(87.1%)。76.9%乡村医生的累计培训时间在2年以上,说明该县的培训情况基本到位。③从医年限和资格资质情况:大多数的乡村医生的从医年限都在10年及以上(85.9%)。78名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9名(11.5%),无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69名(88.5%)。说明该县执业助理医师化水平低。

乡村医生的经济收入情况:该县乡村医生的年收入主要集中在10 000元以下,其主要来源是卫生服务收入和农副收入,比例分别为71.1%和27.5%,政府补助仅占总收入总和0.2%。说明行医收入是目前乡村医生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由于该县乡村医生收入偏低,在乡村医生收入满意度自评中33.3%对自己收入不满意。

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①服务情况:调查结果表明:乡村医生主要从事诊断治疗、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工作。且仅29.5%乡村医生从事孕产妇保健工作。②有利于乡村医生在其岗位上安心工作的条件。安心工作条件中列前2位的是:发放养老退休金、改善工作条件,分别占93.6%、55.1%;业务培训和提供防保补助并列排在第3位(46.2%)。说明发放养老退休金是乡村医生最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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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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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增强乡镇医疗队伍建设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作用,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全面实施,不断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保障乡村医生权益,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管理指导;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实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行政村实现村卫生所(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一体化规范管理机制。

——到2013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8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20%。

——到2015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2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40%。

——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使乡村医生补助水平与村干部补助水平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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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论文:新时期乡村医生的社保探索

本文作者:于可人刘广德工作单位:苏州市急救中心

调查对象对所辖12个市(区)范围内2004年通过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并获得具有执业资质的全部乡村医生(在职或退位)有关社会保障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体调查。调查方法在通过召开乡村医生座谈会,进行类似模拟调查的基础上,系统设计统一的调查方案与表格;所有参与调查人员都是熟悉市、县级市(区)、镇(街道)分管业务工作人员,通过市级会议进行简易培训、明确调查目的与填写口径等,在各地自查复核基础上,市级由质量监督员进行复核校对,有较大问题的进行重新核对,必要时,市卫生局深入现场进行复核校正,无误后交由计算机进行统计学处理。

人员结构2004年全市获得江苏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应该解决社会保障的人员总数为4471人,其中:男性2280人,占51%,女性2191人,占49.0%,在职注册人数3841,占85.9%,离职人数630人,占14.1%(详见附表一)。目前,全市在村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的卫技人员总数是4744人(包含:招聘的大学生、镇卫生院下派人员),其中:在职乡村医生占总人数81.0%。年龄文化在职3841名乡村医生中,年龄≥50岁的2175人占56.1%,年龄40岁-721人,占18.7%,年龄≤40岁的945人,占24.8%;大专及以上学历111人,占2.9%,其中:张家港市最高达11.3%,高中、中专968人,占25.1%,比例最高的张家港市为50.9%,初中及以下2762人,占72.0%,比例最高的为相城区、园区,分别为86.9%,86.3%。保障类型各市(区)解决乡村医生社保时间集中在2002-2007年;实行最早的地区是昆山市,2002年市政府确定解决这一问题;市(区)政府有具体文件的为五市二区(吴中、相城);全部按照“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的为张家港市,解决“二险”(养老+医疗)保障的为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解决“一险”(养老)保障的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其他混合型的有园区、新区、古城区。保险人数全市乡村医生应参保总人数4471人,根据有关标准已解决社会保障4189人,占总数的93.7%(不含园区征地保障人数),其中:解决“五险”占19.0%,“二险”33.8%,“一险”占30.4%,买断工龄的占10.5%,未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的人数有282人,占总数6.3%。(详见附表三)表三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情况统计表2.5资金来源解决全市乡村医生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五种渠道:市(区)财政、镇财政、村集体、用人单位、乡村医生个人。具体做法各地并不一致,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依据劳动法由用人单位与乡村医生个人共同负责,纳入卫生院之前工龄补缴部分由财政、村集体、乡村医生个人按比例负责,未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的,由财政+村集体+个人共同解决,市区部分区由村集体在征地中“五险”一次同步解决。方案对乡村医生最为优惠的是常熟市、相城区、古城区(详见附表四)。

资料提示,即使在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苏州地区,村级卫技人员仍然以乡村医生为主,在职人数3841人,占总数81%,个别高达100%。昆山市虽然引进了大量外来大学生、下派卫生院执业医师,其比例也在49%。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的质变必然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量变过程,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乡村医生仍然是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主要力量,妥善解决这支队伍的社会保障,对稳定队伍,吸引更多全科卫技人才到农村基层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及长远意义。由于历史上村集体经济和合作医疗较为巩固,使乡村医生队伍比较稳定。但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未能充分体现,附表二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年龄结构,40岁以上人员占74.8%,其中50岁以上占56.1%;二是文化结构,中专(高中)以下文化占97.1%,其中:初中以下文化占72.0%;三是多数地区出现基层卫技人员短缺,乡村医生“超期服役”现象明显。上述提示,要迅速解决乡村医生队伍结构问题。首先对年龄大、文化低的要加快调离岗位,其次对年龄小、文化高的要进行学历再教育,再次要充分利用苏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抢占农村卫技人才市场制高点。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早在2002年,昆山市政府率先施行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2003年苏州市政府第34令,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后逐步推广,经过五年努力,按照城镇标准,基本妥善解决了全市乡村医生社保问题,覆盖率93.7%,即使没有解决的人员,仍享受最低“农民保障”、或“征地保障”标准。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消除了卫生部门最后一个社会保障空白点,也为解决全国百万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提供了可资借监模式。苏州乡村医生社保问题之所以得到较好较快解决,是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市政府及部门领导多次结合农村卫生现代化主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乡村医生社会保障问题,督促各地加快解决,卫生行政部门妥善解决来信来访。由于乡村医生队伍工龄跨度大、隶属单位的变迁、社保政策调整、资金保障来源等,具体解决起来比较困难,但各地还是比较好地解决,共同特点:一是保障标准:按市政府提出的参照城镇保障标准;二是参保资质:为2004年获得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认可资质的在离岗成员;三是保障政策:对不符合社保年龄政策的,则按下岗工人买断工龄办法,给予一次性补偿(即每一年工龄,给予一个月平均工资,常熟等地区一次性优惠更高),符合参保者,按劳动法有关要求执行;四是资金筹集:纳入卫生院管理者,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共同负责,具体标准按照社保要求,即:用人单位每月缴纳本人工资(不低于1200元)标准的30%,个人负责11%;在纳入卫生院之前的补缴部分,由财政、集体负责补缴费用的20-80%,个人负责80-20%;五是保障内容:主要有三种形式,即:“五险全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张家港市;“二险同步”(养老+医疗)———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单一保险”(养老)———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等。研究还发现,苏州乡村医生社会保障虽然总体解决较早较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截至目前,还没有真正实现100%全覆盖,尚有极少数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市区,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全市乡村医生按照城镇社会保障标准仅早实现全覆盖,为实现农村卫生现代化,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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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完善补偿和保障政策,强化管理和指导,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体目标是:

年,完善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建成,配备相应人员;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村卫生室新农合和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基本建成;3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2013年,全面完成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合理用药率达100%;乡村一体化管理率100%;建成基于健康档案的信息系统,实现与新农合、药品监管的互联互通;8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2015年,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水平,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

1.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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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强医”是中医药发展战略

“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是发展中医事业和推动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局长于淑芳说,近年来,山东省本着“人才强医”的战略,大力实施“5155”工程,积极推动农村中医工作的健康发展。过去,山东省12万乡村医生中,以中医为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不足3 万名,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水平普遍低下,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制约着农村中医工作的开展和中医事业的发展。

“如何培养适应中医药发展需求的各类中医药人才,抓好农村基层的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是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近年来着重解决的问题。”于淑芳说,山东省政府先后下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努力提高农村中医药队伍素质和中医药服务水平。

从2002 年起,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全省实施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5155 工程”。即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为全省培养500名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学科带头人,10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病技术骨干,5000名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知识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乡村医生,向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推广50项中医适宜技术。

“由于广大乡村医生长年工作在农村工作第一线,承担着为广大农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大任务。因此在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我们把重点放在了乡村医生的培养。”于淑芳说。

为确保“5155 工程”的顺利实施,山东省中医管理山路采取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细化各项环节,选拔、吸引、任用乡村医生。在政策上,他们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与乡村医生资格认定和注册挂钩,激发了乡村医生学习中医的积极性;方法上精心编写教材,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地介绍简便易行的“土单验方”、适宜技术和家庭中医保健知识。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教学大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培训基地是乡村医生培训的重要场所,其师资水平直接关系到乡村医生的培训质量。为规范化的管理,保证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在培训工作中,他们狠抓了“四个统一”(材、学大纲、统一培训学时、统一发放合格证书)。在教学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中医药知识培训与技能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和临床使用相结合、自学与面授辅导相结合)。保证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避免了“上而不学,学而不会”现象的发生。

于淑芳表示,实施“5155 工程”人才培养战略,创造人才效益,并不是简单罗列人才,而是要优化整体结构,充分发挥人才群体的倍增效应。在做好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同时,他们同时加大了对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科专病骨干的培养力度。采取脱产进修、专科骨干高级研修、名老中医带徒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了对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骨干的培养;通过由省卫生厅审核确定培训基地、各市卫生局具体实施的方法培养了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

据悉,目前山东省已有近5万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2.7 万名获得了合格证书,已培训县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学科带头人200余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病技术骨干400余名。向2 万余名乡村医生传授了50 项中医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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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印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功能,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六统一”规范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统一行政管理

1、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机构标准。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标牌统一,建设标准、设备配置符合《省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考核评估标准(试行)》要求。村卫生室按照《关于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实现“一村一室”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统一村卫生室命名,统一标识标牌、统一机构印模和工作制度。

2、明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作为独立的医疗机构,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债权债务、民事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统一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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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129号)精神,切实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发挥乡村医生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方便群众、功能实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把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村卫生室建设作为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科学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完善服务功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设施,改善诊疗环境,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强化管理指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是指在乡村执业、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下同)。其主要职责包括:

1.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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