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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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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煤矿机电论文

一、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现状

由于我国的煤矿长期以来都实行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因而即使目前煤矿机电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对于其现场的监理水平还是不够高。想要提升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水平,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人的管理,不仅要对一线从事煤矿生产的工人进行管理,而且要对煤矿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管。一直以来,对于煤矿机电安全的监理都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即仅仅依靠监控来对相关人员进行监管。笔者认为,想要切实地提升煤矿机电安全的现场监理水平需要在相关监管制度的执行上下功夫。只有切实的将煤矿机电安全的监管制度落到实处,才能保障煤矿的安全高效生产。当前有关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对于相关监管制度的重视度不够,一些煤矿的负责人包括从事一线生产工作的煤矿工人没有很好地意识到煤矿机电安全监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除此之外,一些煤矿机电安全监理制度自身也存在着不够严格的现象,较为常见的是对煤矿机电操作人员的规定不够甚至有意地留有缝隙,因而没有能够很好地做到对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二、如何提升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水平

1.对于煤矿相关负责人的监理。煤矿的相关负责人作为煤矿经营活动的主体,其对于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水平的重视与否直接影响到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水平。对于煤矿的相关负责人员来说,一定要做到对机电设备现场监理的高度重视。一定要多和机电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交流,多倾听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人员对设备的要求和建议。对于监理人员提出的意见要做到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于一些比较优良的意见要给予肯定与支持。煤矿企业的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组织煤矿机电操作人员进行理论与实践知识的学习,包括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等等一系列理论与实践知识。只有企业真正做到将技术、经济和组织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提升煤矿机电安全的现场监理水平。

2.对于煤矿机电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监理。当前很多的煤矿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机电设备技术人员的缺乏。因此,想要切实提高煤矿机电安全的现场监理水平就要在煤矿机电设备技术人员的培养上下工夫。一方面真正做到对煤矿机电设备监理人员的重视,另一方面加强对机电设备相关人员的培养。除此之外,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煤矿机电设备监理规章制度,而且要根据煤矿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

3.对于煤矿机电设备的监理。在煤矿机电设备的采购上一定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且加强现场的监理。对于煤矿机电设备的监理一定要注重标准化,通常来说对于煤矿机电安全的现场监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煤矿机电设备到货之后。对于煤矿机电设备购置的监理主要是集中在对其质量的把关上,相关的监理人员需要通过技术角度辨别设备的真伪;对于煤矿机电设备到货之后的监理主要是集中在对其质量的验收上,相关的监理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设备的验收工作,当遇到整机检查比较困难的时候,必要时可以对设备进行拆机检查。煤矿机电安全的现场监理还要注重设备的下井应用环节,只有通过全面检查,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才能下井使用。除此之外,对于设备安装的现场监理要严格按照工序进行,发现设备问题及时报告。而且对于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的监理一定要形成常态化,实行阶段性验收。

4.合理拟定煤矿机电安全监理计划。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煤矿机电安全的监理或多或少都要影响到煤矿的生产工作,因此想要提升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的水平,在监理计划的拟定上也要十分注意。例如在对煤矿的机电设备进行监理之前就要制定出一份严格、细致的监理计划,明确各个整个监理工作流程。在计划的编写上要特别注重对机电设备安全措施以及作业流程的监理,因为这两者都会直接影响到煤矿机电安全。除此之外,这个监理计划必须要经过负责煤矿安全、机电等有关部门主管领导的审核以及把关。主管领导要积极主动的配合监理工作,要安排专人陪同进行现场监理,尤其是针对一些特殊项目,如充电项目,其现场监理工作要由包括煤矿副总在内的主管领导进行陪同。除此之外,在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上要严格实行责任制,除了监理计划要有主管领导签字之外,一些重要机电设备的监理报告也要有相关主管领导的签字,只有切实的将监理工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提升煤矿机电安全现场监理的水平,从而保障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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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监理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关系

【摘 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显突出,由此也给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难度,导致工程在实施现场管理过程中问题颇多。正常的建筑施工应该在一种相对比较健康的可持续条件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安全、质量隐患遍布的施工环境中进行危险作业。本文就我国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问题进行讨论与分析,并着重谈及工程监理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关系。

【关键词】工程监理;现场施工;安全文明

监理工作是依据监理合同和业主的授权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即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在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单位的支持下,以合同为依据、经济为纽带的项目管理模式。对于如何进行监理程序,切实做好监理工作,本文主要结合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由于近代我国各方面发展的局限性,在监理制度的建立方面起步较晚,并存在诸多缺陷。近年来,我国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了终身责任制度,但业主对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资质要求方面仍不严格,单靠监理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显得有些捉襟见肘。据调查显示,大部分施工单位依靠挂靠手段进行执业,从表面上看资质等级、证书都符合要求,但实际上在现场技术管理方面能力有所不足。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仅仅只是在进度和质量的控制方面,而且随着工程管理制度的提高,将会逐渐减小监理单位的工作权利,使得监理工作形势恶化。

二、工程监理在现场安全施工中的作用

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方针,对各个工序施工,依据各工种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工作。首先安全工作即要落实到每一道工序、每个施工人员;其次安全责任是第一要务,必须坚持生产、安全一手抓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各管理人员及现场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在每一个管理、施工人员身上;最后是保证安全生产为首的原则,检查现场施工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现场,勒令停止施工,如不听劝,必要时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程监理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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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工程监理论文

1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工程监理企业和个人的作用存在认识不足。这种认识不足,不仅仅存在于业主和施工单位方面,甚至监理企业内部也普遍存在:a.建设单位方面:认为监理既然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来的,那么监理人员就应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开展工作,否则就是不尽责。个别建设单位甚至认为聘请监理人员只是为了完善工程建设手续,全然忽视了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还有另一个极端,部分业主认为,委托了监理人员来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就不会也不应该出问题,于是,工程一旦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责任就应该全部归咎于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有些建设单位片面地要求监理人员整天呆在现场,把主要精力放在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保证具体的施工操作质量上,甚至随时查岗,一旦发现人员不在岗,就轻则批评重则罚款。b.施工单位方面:认为监理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监工”,主要职责就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除此之外,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无权干涉。

2)在监理范围和授权上模糊不清。目前,很多业主把监理当作质量检查的工具,甚至把监理人员推到了施工单位的义务质量监督员的位置。尽管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中,监理人员担负着四控两管一协调的任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只授予监理人员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至于投资、进度的控制权(特别是前者),根本不让监理沾边。即使出于面子考虑,表面上监理被授予投资控制权,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也是流于形式,顶多让监理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盖章,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控制”。

3)建筑市场不规范,导致监理同行业无序不良竞争。目前,监理企业实际监理取费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作为业主把费用重点放在工程施工费用上,把监理费看成了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另一方面,监理市场竞争激烈,一些资质较低的监理企业为了争得合同,竞相压价,形成同行业之间的无序不良竞争。而这种恶性竞争导致监理人员工资待遇普遍较低,无法吸引高端人才,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再一方面,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实际工程中为了应对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存在阴阳合同的现象。从而导致价格低、人员工资福利少致使监理单位人才流失严重。

4)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同规模的建设项目,要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但由于目前监理费用因各种原因普遍较低,监理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不得不聘用大批没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的人员。又因为待遇水平较低,这些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难免出现消极工作,不积极进取的现象。在施工现场出现问题后,现场监理人员的“施工单位未通知”“施工单位没干完没检查发现”等回答比比皆是,使监理行业在社会上形成“门槛低,人员素质差”等不良印象。工程建设项目没有问题,大家都认为理所应当,一旦出问题,责任首先剑指监理,仅凭总监及少数专业人员很难扭转这种局面。

2解决当前问题的几点思考

监理行业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互相牵绊,互为因果,对行业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也导致了社会各界对监理的认识产生诸多误区,更进一步导致监理人员从业缺少荣誉感、缺乏归属感。在现实工作中,监理授权不到位使监理人员处于尴尬的位置,现场监理的工作没有威慑力,行使起来阻力重重。但是工程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又以各种理由将责任推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成了替罪羊。虽然监理行业在建设优良工程中功不可没,这是公认的事实,但要取得长足发展,单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大力支持。

1)国家应从法律层面提升监理单位的地位。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影响工程建设的潜在干扰因素数量多,来源复杂,而且多数超出了监理单位能力范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监理人员除现场质量监理之外的其他各项权利,例如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等各项权利,也形同虚设,得不到实际的授权。在实际工作中监理人员的工作往往只是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至于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基本是建设单位说了算,监理人员的存在,只是在相关资料签字的时候才体现出来,监理规范在实际执行中严重变形,缺失。如何提高监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话语权,让监理真正发挥其控制协调作用,我现场监理认为应从法律层面确立其在建筑市场中第三方的独立资格,让监理单位和人员真正地能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不脱离目前监理与建设单位的服务雇佣关系,监理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各种控制与管理就难以从本质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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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排水施工的现场监督管理探究论文

摘要:排水系统是城市市政设施得以正常使用的重要设施之一,确保其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在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政。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以确保工程能安全顺利的进行。

关键词:市政排水施工监理

一、现场监理工作考核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监理单位是根据业主的授权和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文件,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它所提供的产品监理服务是一种无形的产品,要想使监理产品真正达到高质量,必须用高质量的工作去保证。建设监理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人我国,虽然实施的时间不长,但在政府的大力扶植和各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可谓来之不易。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的建设监理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从全国范围来看,在不同省市、不同地区之间发展还很不均衡,如果与国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则差距更加明显,而从国家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形势来看,又迫切需要监理行业从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上有一个根本的提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当前在每个监理单位面前,既充满着机遇,又面临着挑战。未来各行各业的竞争是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的竞争,对监理行业同样也不例外。如果监理单位不能提供令业主满意的高质量的监理产品(服务),那么势必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被淘汰。

二、排水系统常见问题

2.1管道渗水,闭水试验不合格

2.1.1原因:①管道基础条件不良导致管道和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陷,造成局部积水,严重时会出现管道断裂或接口开裂。②管材质量差,管道在外力作用下产生破损或接口开裂。③管道接口及施工质量差,存在裂缝或局部松散,抗渗能力差,容易产生漏水。④检查井施工质量差,井壁和与其连接管的结合处渗漏。⑤闭水封口不密实,又因其井内而常被忽视。

2.1.2防治:①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管道基础的强度和稳定性,当地基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时,应进行换良处理,以提高基槽底部的承载力。如果槽底土壤被扰动或受水浸泡,应先挖松软土层后用砂或碎石等稳定性的材料回填实密实,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土方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坑槽底部排水降水工作,确保开挖,必要时可在槽底预留20CM厚土层,待后续工序施工时随挖随封闭。②所用管材要有质量部门提供合格证和力学试验报告等资料,管材外观质量要求表面无蜂窝麻面现象。③选用质量较好的接口填料并按试验配合比和合理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接口缝内要洁净,对水泥类填料接口还要预先湿润,而对油性的则预先干燥后刷冷底子油,再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认真施工。④检查井砌筑砂浆要饱满,勾缝全面不遗漏,抹面前清洁和湿润表面,及时压光收浆并养护。遇有地下水时,抹面和勾缝应随砌筑及时完成,不可在回填以后现进行内抹面或内勾缝。与检查井连接的管道表面应先湿润且均匀刷一层水泥原浆,等管道就位后再做好内外抹面,以防渗漏。⑤砌堵前应把管口0.5m左右范围内的管内壁清洗干净,涂刷水泥原浆,同时把所用的砖块润湿备用。砌堵砂浆标号应不低于M7.5,且具良好的稠度,勾缝和抹面用的水泥砂浆标号不低于M15。管径较大时应内外双面勾缝,较小时只做单面勾缝或抹面,抹面应按防水的5层施工法施工。⑥条件允许时可在检查井砌筑之前进行封砌,以利保证质量,预设排水孔在管内底处以便排干和试验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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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建筑工程论文

1建筑工程现场监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1.1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由于建筑企业在现场监理方面所花费的成本较低,监理机构想要获得更多的利益就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节省监理费用。因此,在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的时候,监理机构派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一般都是机构内部的技术人员,而这些技术人员没有接受过监理工作方面的培养,这就使得技术人员没办法合理有效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而有些监理人员因为没接受过监理流程方面的学习,所以往往是依据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这很容易导致建筑工程现场监理的目标没办法真正的实现。

1.2现场监理人员缺少必要的安全意识一些监理机构往往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快开始的时候才招聘监理人员,而且是在聘用后就将其直接派往施工现场,并没有对这些监理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方面的审查,以致现场监理的实施效果被严重的降低了。此外,监理机构派往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的任期是从建筑工程开始到竣工为止,这就使得监理机构使用的监理人员往往稳定性不是很强,很容易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没办法真正的落实。而且,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都不是很强,往往是只负责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并没有什么了解。这就使得监理人员没办法在行为和意识上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给予一定的重视,很容易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

2对建筑工程现场监理进行有效强化的方法

2.1开展基础型监管建筑工程的质量往往是从根本上体现建筑的价值,因此,在现场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质量的关键点进行有效地掌控,并全程监管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性,以便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1.1材料监理建筑材料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性资源,但是,最近几年建筑工程质量方面产生的事故却频繁发生,这使得人们再次对建筑材料的监管等方面给与了更高层次的重视。要想提高对材料的监理,必须要遵照以下几点:①要重视材料的选择,以便建筑材料能够满足建筑施工的要求。有些建筑企业为了获得更好地经济利益,一般都使用质量较差的建筑材料,这很容易使建筑工程出现质量危机,质量差的建筑材料的使用,也会使建筑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因此在管理建筑材料质量的时候,必须要从源头治理,使用科学技术对其进行检查,以便使建筑工程质量能够符合标准。②对材料的结合点进行控制。选择好要使用的建筑材料后,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建筑各个部分的结合点进行有效地控制,比如建筑工程用材标准、建筑材料的样式和建筑层次之间的关系等,在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时候,还要结合不同材料所产生的效果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给予一定的保证。③对材料进行施工监测。因为建筑工程的施工时间一般比较长、规模也比较大,且大多是使用混凝土、木材等容易破坏的材料,所以在监理材料的时候,必须要对建筑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进行监管,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1.2设备监理建筑设备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硬件支持资源,因此建筑机构要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就需要合理管理建筑设备的使用、配置。建筑设备作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硬件资源,在对其进行监理过程中,需要对建筑设备进行合理管理,并控制建筑设备的使用标准,以便使用最为适宜的建筑设备。另外,在对建筑设备进行现场调度时,需要对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位置进行合理安排,以免建筑工程的施工因建筑设备的使用不当而出现延迟现象。而且,还要强化对建筑设备的维护,以免使建筑工程因设备问题而出现中断现象。

2.2加强信息管理合同是联系建筑企业和业主的纽带,其的作用是为了确保两者的经济利益,在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的过程中,不但管理施工的各个环节,也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对合同权责进行定位、审核、分析,以便对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从而对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给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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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论文

一、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过程中的违规现象严重

在公路监理工程的施工现场,有许多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由于没有足够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而无视工程中的规章制度和一些施工规则,从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现象,直接影响了公路工程中的施工质量和效率。

2.施工计划临时变更

在公路监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施工计划会发生变更。由于公路施工中涉及到的部门组织过多。施工计划变更时,在很短的时间内,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所有的部门,而计划变更的信息传到所有部门的时候,施工队早已错过了最合适的计划实施时间,导致错失了很多实施更好计划的机会,这明显影响了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的进程和质量。

3.公路监理工程各部门之间需要更加高效合作

公路监理工程中的施工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高效合作,尤其是在大型的公路施工中,更是有各种繁杂的部门要进行合作工作,每个监理部门组织都有自己的工作任务,若是有一个组织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就会影响整个施工队的施工进程,可能导致工程施工时的设备、材料等都检查不力,从而降低了施工的质量。

二、强化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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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济南市文化市场社会监管机制的建设

[ 论文 关键词]济南市;文化市场;社会监管机制;管理机制

[论文摘要]文化市场社会监管机制是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市场的管理不仪需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经济 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能,还要注意引导和发挥社会上的各种力量,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社会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建立义务监督机制、举报奖励制度、文化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媒体舆论监督机制等。

一、济南市文化市场现状及管理模式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 发展 和国家政策的扶持,济南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领域的建设步伐,泉城的文化产业取得 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初步形成了图书出版、电影电视、娱乐、 网络 、音像、 艺术 品等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目前济南市文化市场的发展水平和繁荣程度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单位6307家,其中歌舞娱乐场787家、 电子 游戏经营场所65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130家(其中连锁网吧362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426家(其中连锁音像门店169家)、美术品经营单位1317家、动漫 企业 116家、其他文化单位2466家,吸纳从业人员9万余人,安置下岗职工3万余人。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实现营业收人19.05亿元。

文化市场在繁荣发展的同时,也要在管理上跟进。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济南市目前文化市场发展势头良好,而如何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是确保当前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重要问题。山东省文化厅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省文化市场建设的通知》(鲁文市「2007]4号)。通知要求全省文化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以实现全省文化市场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健全济南市文化市场的管理机制是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迫切任务。

但文化市场的管理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领域广,涉及到文化行政部门、经济部门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各部门职能不明确,职能混叉,造成文化市场管理中该管的不管,管理当中不免会产生一些疏漏。

鉴于文化市场范围广、布局分散、管理力量薄弱,不可能对所有的地区所有的行业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因此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还需要各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的监管,形成政府、文化行业、社会公众及媒体舆论共同监管的管理模式。这样一方面节省了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全方位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及时举报查处,净化市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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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管理

[论文关键词]现场监理意义工程施工要求

[论文摘要]做好现场监理工作,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以现场监理工作为视角,论述做好现场监理的重要意义,并对监理人员做好监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促使承包商把好质量关,促进工程进度

监理是经常性的检查工作。监理人员通过巡查和旁站监理,观察、检查施工情况和准备工作,检查施工过程的施工工序、施工工艺、人员和设备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效率等,并对那些影响工程的因素进行记录(记录尽可能详细,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准弄虚作假),从中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做出反应,对承包人发出指示,改善施工条件,提高和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承包商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完善施工工序,加快工程进度。

(二)监理是业主控制投资的重要资料

监理过程中的记录是工程施工的原始资料之一,具有系统性和不可间断性,是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的重要依据,是处理变更和索赔的重要参考资料,它是监理人对承包人班报、日报、周报和月报签认的依据,是进行投资控制的有力素材和工程质量评定的证据。它对防止不法承包商做假变更和假资料的索赔起重要的作用,对投资控制非常重要。

(三)监理工作是工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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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状况及展望

摘要:本文主要就当前我国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状况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并就未来的发展做了系统的规划。文章开头对公共场所做了简要的定义,并对我国现阶段对公共场所的分类做了系统阐述,同时重点介绍了我国现阶段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现状。其次对数学理论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质量评价中的应用作了介绍文章最后对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中的工作重心做了讨论,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对未来卫生的监管工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管理状况 工作质量 工作重心

1.引言:所谓公共场所就是指那些人群聚集,为公众提供一些服务性的活动场所;公共场所就好比是一个窗口反应了一个国家及其本民族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建设。就现阶段我国的公共场所而言,总的来说具有人群流动性大,容易导致有病患的患者与正常人之间混杂,一旦携带有病患的患者进入公共场所将一些公用的用具被污染后,这就非常容易传播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疾病,从而大大增加了正常人有患病的可能性。因此对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的好坏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本文章专门针对我国国内现阶段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状况做了研究与讨论。

2.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现状

我国的公共场所包括下列七类28种: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2]。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传染疾病的相关管理条例,对于我国公共场所中6、5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实施细则的检验方法(GT/T 18204. 1~18204. 30-2000)明确规定6、5类公共场所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的标准测定方法(WS/T 1999 -2001)以及对于颗粒物大小的明确要求,以及对6、5类公共场所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以及净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就目前我国的卫生监督管理情况而言,我国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工作还应该不断深入,卫生监督方法也应该不断改进和充实。

3.数学理论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质量评价中的应用

黄楚标等选取公共场所的研究对象对东莞市 68 家市直管的住宿场所从2009 年 ~2011 年连续3 年间的卫生监督进行了量化评分,其中将 2009 年的量化评分情况作为实施量化前的结果,将 2010 年和2011 年 2 年的量化评分情况作为实施量化分级后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应用 SPSS18. 0 统计软件对所有统计数据进行了分析处理,结果发现,随着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被监督单位的卫生信誉度等级越高,卫生状况越好,卫生监督员对该单位的监督频次也就越少。这样,卫生行政部门将集中有限的卫生监督资源,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存在问题较多的住宿场所上,切实提高了被公示单位的自身卫生管理能力、卫生意识。这说明卫生监督信息量化评级管理是一种有效的卫生监督手段,是现有常规卫生监督制度方法的补充。

4.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中的工作重心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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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与法律的互动:经济法理论研究的起点和路径

摘要: 管制(监管)与法律的互动不仅确立了政府管制(监管)在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而且直接导致管制(监管)研究将对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探索产生最为重要的影响。[1]这一命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论证:首先,管制与法律的密切联系决定了有关政府管制(监管)的研究是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地带;其次,作为国家干预重要方式的政府管制(监管)及其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决定了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本路径;再次,从管制与法律互动的角度,政府管制(监管)研究将对经济法有关国家适度干预的边界、经济法律的内在结构以及中国经济法体系框架构建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关键字: 管制 经济法 研究路径 适度管制 法律结构 法律体系

引言

转型期社会经济变革对法律的影响激发了中国经济法学者对理论研究的反思。通过对研究现状的分析,寻找新的思路和方法,进而使理论研究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大的突破,构成了反思的主旋律。其中,李曙光教授的《经济法词义解释与理论研究的重心》[2]一文(以下简称“李文”)受到学界关注。

“李文”提出,对政府“管制”及“管制度”的研究是目前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重心。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对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思路的拓展具有重要价值,但受主题所限,“李文”尚未论证以下问题:对政府“管制”及其“程度”的研究究竟与经济法具有何种联系,以至这一研究思路的改变会影响经济法理论研究方法以及开拓研究视野,并最终能够将现有研究引向深入?在“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3年年会暨第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以及200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科学发展观与法制建设研讨会”上,笔者提交的两篇论文曾对类似问题进行过探讨。[3]在此,愿以一己之见求教同仁,以共同促进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

本文认为,管制(监管)与法律的互动,不仅确立了政府管制(监管)在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而且直接导致管制(监管)的研究将对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探索产生最为重要的影响。对这一命题的论证将从如下三个方面展开:第一,管制与法律的密切联系决定了有关政府管制(监管)的研究是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地带;第二,作为国家干预重要方式的政府管制(监管)及其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决定了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本路径;第三,作为基础性研究,从管制与法律互动的角度,政府管制(监管)的研究将对经济法有关国家适度干预的边界、经济法律的内在结构以及中国经济法体系框架构建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一、政府管制(监管):经济学与法学研究的交叉地带

“李文”所使用的“管制”一词源于英文“regulation”,是管制(监管)经济学的基本范畴。[4]尽管也使用了类似的表达方式(如政府规制),但由于学科领域的差别,到目前为止经济法学界的主流研究尚未使用这一概念。[5]因此,将政府管制(监管)作为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重心,首先必须回答的是:这一概念如何可以被移植到经济法学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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