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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在各种考试中摸爬滚打过来的“将士”们,见到这八个字的时候,是否有一种遇到最熟悉的敌人的感觉?
“诗歌除外”――从中考到高考,再到公务员考试,哪一份语文卷子不用到这词组?
我们生活在一个不解风情、不懂诗歌的国度吗?答案是断然否定的。
白居易在其《新乐府序》里提到“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理论,有事即可有诗。我国最早的文学样式是诗歌,最早的诗集是《诗经》,那令我们骄傲的唐诗宋词元曲,如日月般璀璨,如恒星般生辉,光耀千年,深深滋养着所有的中国人。我们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俗语,据此理论,可以毫不自卑地说:凡受过诗歌启蒙的中国人,个个都是诗人。
可是,为什么在这个有着几千年诗歌传统的国度里,本该最受欢迎的诗歌竟如此不招人待见?
责怪历史的传承?责怪现实的发展?责怪人心的急功近利?分析起来,每一个小观点都可以写就洋洋洒洒数千字的长篇大论。然而,写者落花,阅者流水,花大力气做无用功并非诗歌的优良传统。何况,古今名家早有诸多关于诗歌本质的精辟言论,挑两位有代表性的来看看他们的说法。
宋代梅尧臣关于诗歌有名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五千年没有间断的历史文化造就了汉语的成熟,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诗歌语言更是极为精妙,浸淫其中数十载也未必能领略其伟大之一二,乾隆皇帝,热爱诗歌,作诗数万首,也未能成为杰出的诗人,也未必有一首诗歌能达到有口皆碑、妇孺皆知的程度――在诗歌堆里打滚着长大的中国人实在太挑剔了。
钱钟书先生在为外国人做演讲而写的《谈中国诗》中说:“中国诗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钱老先生说“中国人聪明,流毒无穷地聪明”,他自己对中国诗高屋建瓴的俯瞰阐释,将自己也归入了“流毒无穷的中国人”之列。
古典诗词是最美的汉语组合形式,也是传统中国人理想的气质体现,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古代的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诗韵飘洒醉长安。而今天,尤为幸运的是,古诗词谱曲中有不少都被谱成了流行歌曲,这其中最出名的当属邓丽君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专辑《淡淡幽情》,这张专辑完全是由古诗词谱曲组成,经过她充满古典美的音色打磨,供人传唱并历久不衰。再后来,以方文山的中国风为代表的音乐伴随着周杰伦独特的风格,如龙卷风一般席卷课堂,古诗词开始在流行音乐中潜伏了。
最早的流行音乐与古诗词
流行音乐诞生于近代开埠最早的上海,在人们的印象中,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流行歌曲充满西方的情调,是一种舶来品在中国的移植。所谓的现代流行歌曲在音乐上大量借鉴了西方现代音乐的元素,由此塑造“现代”感觉。如果仔细对歌词进行研究,我们会发现,这种现代新兴歌曲与古典诗词之间有密切而复杂的关联。现代流行歌曲中,中国传统古诗词汇集到一起,成为现代流行音乐取之不尽的资源。这种承续和汲取一直维持到当下,还常常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20世纪初,在西风东渐的背景下,西方文化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化,先进的新文化代替原来的旧文化。上海作为最早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出现了以黎锦晖创作的《毛毛雨》为开山之作的中国第一代流行歌曲。当时的流行乐坛还到处充斥着西方味道,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中国缺乏流行音乐元素。与此同时,较为流行的西方音乐形式不断传入中国,影响着中国流行乐坛。当时的流行乐坛多采用欧美流行的曲子,由中国文人“依声填词”。由于要考虑新思想的传播和传播形式的保守,古代诗词的身影频繁地出现在现代流行歌曲之中。
流行歌曲对古代诗词的吸收和借鉴没有固定的方式,最明显的就是直接选用旧体诗词作为歌词。这类作品在当时流行歌曲中占比不是很大,但要超过新诗作歌词的情况。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作品有《淡白梅花》(纳兰性德《眼儿媚・咏梅》)、《长亭柳》(纳兰性德《临江仙・寒柳》)、《湘江忆君》(卢仝《有所思》)、《良宵曲》(温庭筠《更漏子》)等等。其中大部分都集中于流行歌曲的第一阶段,反映了以黎锦晖为主的第一代词人面对匮乏的新诗资源及自身并不成熟的创作能力,不得不转向深厚的古代诗词寻求支持。比如由黎锦晖创作、王人美演唱的《淡白梅花》,现在听来充满了浓重的老上海百老汇色彩,原词的意境倒是淡了。
《淡白梅花》
词曲:黎锦晖
莫把琼花比淡妆/谁似白霓裳/别样清幽/自然标格/莫近东墙/冰肌玉骨天分付/兼付与凄凉/可怜遥夜/冷烟和月/疏影横窗
作者简介:张伟光(1977-),女,吉林白城人,白城师范学院文学院,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史。
摘要:中华文学、文化、文明历史悠久且灿烂辉煌,作为文学基本表现形式的诗歌和其他文学样式一样,经历了一个自觉、不自觉的自身文化的发展与变迁,同时也呈现出独具特色的文化特点,并由此反映出某一时代、某一群体独特的文化内涵。本文按时间顺序梳理一下我国古代诗歌的发展,进一步概括古代诗歌的特点并探讨其独特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古代诗歌;发展;特点;文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0-0000-01
文学一直被视为美的“语言艺术”,作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形态,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文学、报告文学、影视文学等都是文学作品的基本体裁。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诗歌的地位举足轻重,它可以看作是个体的喜怒哀乐情绪的宣泄或表达,可以看作是代表某一群体发出的呼声或控诉,也可以看作是一时代的缩影或聚焦,它与人们和那一个时代一起存在着并发出自己的声音。
中国有悠久的诗歌传统,从远古时代的最初萌芽到唐代的成长巅峰到近现代的改革创新再到当代艰难的发展,它不断变化自己的表现形式,呈现出与大时代相适应的特点,同时也坚守着固有的诗歌表达传统,这让一代代人们感受到诗歌精彩纷呈的表现力。
一、中国古代诗歌的辉煌历程
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曰:“讴歌自当久远,其名曰诗,未知何代。”这既可以看出诗歌产生年代的古老久远,又可以感受到作为具有审美功能的样式之一的诗歌与人类和时代紧密相连。
中国的“朦胧诗”兴盛于20世纪80年代初,最早的发轫之作是舒婷于1979年发表在福州《兰花圃》上的一批诗,其中有后来被广为传颂的《致橡树》《这也是一切》等。其时真名叫龚佩瑜的舒婷还是厦门灯泡厂的一名女工。她的诗作以新颖的构思、神奇的意象和独特的比兴,给在“”时代压抑已久的中国诗坛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这使众多诗歌作者和读者深受鼓舞和喜爱,同时也引来不少非议和反对。
由此,《福建文艺》(后更名《福建文学》)编辑部于1980年2月率先在全国组织了一场新诗大讨论。围绕诗歌可不可以抒发个人感情;抒个人之情与反映社会生活、表现时代精神的关系如何;怎样扩大诗歌的题材;怎样看待诗歌的社会职能;新诗应如何吸收外来形式,它与民族化、大众化的关系如何等等,每一期都辟出专版刊登争鸣与商榷文章,时间达一年半之久。这期间,诗歌界著名的“三个崛起”先后问世,即:谢冕发表于1980年5月7日《光明日报》上的《新的崛起面前》,孙绍振发表于1981年3月号《诗刊》上的《新的美学原则在崛起》,徐敬亚发表于1983年第1期《当代文艺思潮》上的《崛起的诗群》。此前,孙绍振更早在1980年4月号的《福建文艺》上最早在理论界发表了支持舒婷的文章《恢复新诗根本的艺术传统――舒婷的创作给我们的启示》。《福建文艺》及紧随其后的《诗刊》的新诗大讨论和“三个崛起”无疑给起步中的舒婷、北岛、顾城等新诗人以极大的支持和肯定。但反对派的声浪也正一浪高过一浪。
最早的反对派代表人物是公刘、章明等。章明以《令人气闷的“朦胧”》――发表于1980年8月号《诗刊》上的文章而“名满天下”:“也有少数作者大概是受了‘矫枉必须过正’和某些外国诗歌的影响,有意无意地把诗写得十分晦涩、怪僻,叫人读了几遍也得不到一个明确的印象……为了避免‘粗暴’的嫌疑,我对上述一类的诗不用别的形容词,只用‘朦胧’二字;这种诗体,也就姑且名之为‘朦胧体’吧。”此前,舒婷北岛的诗先后被人叫作“新诗”“难懂诗”“晦涩诗”“古怪诗”“某种品类”等。自从章明的“姑且名之为‘朦胧体’吧”之后,“朦胧诗”一词迅速被广大读者所接受并传扬开来。由《福建文艺》首开先河的各种新诗大讨论也在全国相继开展。但是,很快,一场全国性的“清除资产阶级精神污染”运动自上而下地开展起来。给“朦胧诗”以极大肯定的“三个崛起”首当其冲受到批判。尤其因为孙绍振(当年才45岁)提出了诗歌创作的新的美学原则,以其思想的大胆,理论的尖锐还有对传统美学观念表现出的与众不同的不驯服姿态,既引起全国理论界的关注,又受到最严厉的批判。断章取义截取的批判论据是“不屑于作时代精神的号筒”“不屑于表现自我感情世界以外的丰功伟绩”“甚至于回避去写那些我们习惯了的人物的经历、英勇的斗争和忘我的劳动的场景”“和我们50年代的颂歌传统和60年代的战歌传统有所不同,不是直接去赞美生活,而是追求生活溶解在心灵中的秘密”。孙的这最后一段文字被批得最多最狠,几乎达到体无完肤的地步。
但是,无论怎样大棒挥舞,“三个崛起”反而越批知名度越高。“朦胧诗”更在全国诗坛奠定基础,从此走向世界。这正如诗人蒋夷牧在1980年《用自己的声音歌唱》一文中所言:“十几年来,诗歌在宣传大话,编造假话方面充当了很不光彩的号手角色。暂且撇开内容不说,就风格和流派而言,诗坛几乎只能听到一种乐器――小号的声音。言不由衷的高调,声嘶力竭的呼喊早已使人厌烦。而舒婷同志却操着自己的琴弦,吹奏着富有自然气息和人情味的木管进入了诗坛……”
(选自2006年8月2日《天涯论坛・散文天下》,有删节,作者为福州大学教授)
摘 要: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杰出的小说家,同时也是位出色的诗人。他的诗歌可大致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他的早期诗歌大多带有自传性质,而到了中期,劳伦斯的目光转向了自然界,他用生动的语言表达对鸟兽花草的热爱。在劳伦斯的晚期诗歌中,他主要表达了对死亡和重生的看法。
关键词:劳伦斯 诗歌主题 爱情 自然 死亡
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是二十世纪英国杰出的小说家,他的小说《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等早已闻名于世,我国的读者对他的小说也十分熟悉。他的小说在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其实,劳伦斯还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他的诗歌创作贯穿于他整个的写作生涯,在他整个文学创作过程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正如劳伦斯自己所说,他的许多诗歌构成了他的情感与内心生活的传记。劳伦斯的诗歌是他生活经验和创作激情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他的诗歌意象鲜明、寓意深刻、措辞巧妙,诗歌技巧可与叶芝、艾略特等著名诗人相媲美。劳伦斯的诗歌是他一生欢乐与痛苦的记录,是他思想感情、人生哲学的重要见证。劳伦斯的一生是与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现存秩序充满矛盾的一生,也同时是他与夫人弗里达成功婚姻的幸福的一生。诗人劳伦斯是与小说家劳伦斯同步趋向成熟的,而这又与他人生的成熟正相吻合。所以想了解劳伦斯复杂又多变的一生,就应该了解他的诗歌。劳伦斯的诗歌涉及面很广,他在诗歌中描绘了生命、爱情、自然和死亡,这也正是他曲折生活的反映。赫利・摩尔在《劳伦斯传》中说他“在诗中表现了画家的眼力,也表现了诗人的眼力,不仅抓住了事物的形象,也写出了事物的动态;并且具有动力美感的一面”。劳伦斯一生的诗歌创作共有十几部诗集,其中著名的有《爱情诗与其它》、《海湾》、《瞧!我们走过来了!》、《鸟兽花草》、《三色紫萝兰》、《荨麻》、《最后的诗》等。在诗歌创作中,劳伦斯大多以自己的经历、体验入诗,以抒情为主体,具有浓郁的自我色彩,他的诗歌特点之一就是展现了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的心灵的内部活动。劳伦斯曾经长期是政治、文学、伦理等方面的争论焦点,也是二十世纪最独特、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在英国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仍被查禁。不过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世界人民摆脱习俗的桎梏,从艺术上、思想上接受了这位作家。劳伦斯自己曾说过,他自己要在三百年后才能被人们理解。艾略特也曾说过“劳伦斯的作品是现代文学流派所呈现的艺术魅力的最佳范例”。
从劳伦斯的诗歌内容上讲,他的诗歌大致分为早、中、晚期三部分。他的早期诗歌中充满了矛盾,充满了爱与恨、兴奋与恐惧、美好与丑恶等对立因素。爱情是他早期诗歌的重要主题,有一首题为《樱桃盗贼》(Cherry Robbers)的短诗中写道:
长长的黑树枝下,串串绯红的
樱桃像红宝石闪烁于
东方少女发间,宛若血
在每个发卷下滴落。
观看了山东省济南市第三中学白茂盛老师执教的《蜀道难》、山东省历城第二中学程环老师执教的《临江仙・夜归临皋》以后,想了很多很多诸如“意象”、“诗歌”、“诗歌教学”甚至“高中语文教育教学”等等问题。这些问题聚焦成一点,就成了核心的一个问题。这个核心的问题是什么呢,那就是:高中语文的诗歌教学,我们语文老师到底应该遵循怎样的教学规律?
一、从钱钟书先生的《谈中国诗》说起
钱钟书先生的《谈中国诗》,是他1945年12月6日在上海对美国人的演讲,原稿是英文。选入教材的文章,是作者自己根据讲稿节译的。钱先生在文章中运用比较思维的方法,谈了他对中国诗和外国诗的理解以及认识,归纳起来,就是以下几点:一是中国没有史诗,中国最好的戏剧诗歌产生远在最完美的抒情诗歌之后。中国诗歌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歌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二是中国诗歌“短”,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两三分钟。三是中国诗歌富于暗示,也就是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四是中国诗歌笔力清淡,词气安和。五是中国的社交诗歌特别多,宗教诗歌几乎没有,如是而已。钱钟书先生在文后说,中国诗歌并没有特别“中国的”地方,中国诗歌只是诗歌,它该是诗歌,比它是“中国的”更重要。从钱钟书先生的文章出发,我们再来看白茂盛老师以及程环老师执教的课,也就方便得多了。
二、总体印象
不论是白茂盛老师执教的《蜀道难》也好,也不论是程环老师执教的《临江仙・夜归临皋》也好,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技术规范等任何一个方面来看,都是做得很好的。他们在教学过程中,对诗歌的朦胧美、古典美以及音乐美等几方面都做了淋漓尽致地阐发,并且也都把对诗歌的多元解读作为教学的重点,设计精到严谨,很有新意,也很有深度。在每一个教学环节中,学生高度融入,参与度极高,自主探究学习的热情特别浓郁,课堂气氛非常好,值得学习,值得借鉴,同时也深受启发。
三、收获与启示
结合钱钟书先生的《谈中国诗》,谈谈自己的收获与启示。
首先是,在古典诗歌的教学中,我们要特别重视“诵读”这个法宝。很多教师都知道,古典诗歌教学要让学生反复诵读,加强诵读的指导,但是恰恰在这个环节上,我们的老师常常做得不够。白茂盛老师也好,程环老师也好,他们都在诵读的基础上,达成了教学目标,哪怕是对诗歌文本的多元解读,也建立在学生的反复诵读的基础上。可以说,没有什么比诵读更能唤起学生内心深处的生命律动和情感共鸣的方法了!
摘 要:文学与音乐皆是人类久远的艺术门类,它们几乎同时出现于人类社会的早期。人类社会历经数千年的风雨变幻,发展至今的过程,也是文学与音乐经历最初的共生同源,浑然一体,到后来逐渐分离的过程。时至今日,文学与音乐仍是最重要的两个艺术门类,现代社会中它们之间的渗透和融合日益紧密,关系也变的越来越密,两者交融取得的相得益彰的效果尤以音乐介入文学作品最为显著。
关键词:音乐;文学;共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8-0026-01
一、共生同源
关于文学和音乐的产生问题,无论是国内还是西方,大部分学者认为他们是同源而生的。在人类早期艺术的轨迹中,文学、音乐往往是和舞蹈相互融合、一同出现。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指出了文学与音乐的共生特征。《毛诗序》中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初步揭示了人的内在生命情态是如何通过人的声态和体态得以外化并经过言、诗、歌、舞的一系列的符号抽象的基本过程。音乐、诗歌、舞蹈作为艺术符号其本质都是人的内在生命情态的符号表征。①
中国最早的文学样式《诗经》等是用来配乐演唱的。虽然历经时空变换和汉语的衍化,很多诗歌的曲调已经逐渐散失,但是今天读来仍觉得语言押韵,句式规整,富有音乐的美感。汉《乐府诗集》是由两汉的政府音乐机构――乐府通过搜集整理文人歌颂统治者的诗歌和表现民间生活的民歌,制成曲谱以供演奏,最后结集出版的诗歌总集。中国文学史上后来出现的其他文学样式如:唐诗、宋词、元曲、楚辞巫歌,无一不是诗、乐之间的完美结合。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史就是一部音乐文学史。
西方人们普遍认为古代希腊诗歌、舞蹈、音乐三者皆起源于对繁殖之神――酒神(Dionysus)的祭祀活动。这种祭祀活动后来演绎出了古希腊最早的悲剧和喜剧和抒情诗的形式,也成为诗歌与音乐、舞蹈同源的最早证据。在鸿篇巨著荷马(Homer)史诗产生之前,古希腊就出现各种歌词。有农夫采摘果子时候吟唱的林纳司(Linus),人们祭祀时颂祷诸神的祭神诗(Daeaus),是用在葬礼上,吊挽死者的《哀悼诗》(Threnos)。《荷马史诗》更是行吟诗人收集传说和口头文学,配以乐器传唱而成的一部宏大的民族史诗,是当时西方音乐艺术与文学艺术珠联璧合的光辉典范。
俄国艺术理论家普列汉诺夫说“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上,劳动、音乐和诗歌是极其紧密地相互联系着,然而这三位一体的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劳动,其余的组成部分只有从属的意义”。“在原始部落那里,每种劳动有自己的歌,歌的拍子总是十分精确地适应于这种劳动所特有的生产动作的节奏”②这充分论证了文学和音乐从最初就是共生同源不可分离的。
【摘 要】“诗言志”是我国古代文论家对诗的本质特征的认识,也是现存古籍对文学观念的最早存录和表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诗人作诗的目的是为言志。然而是他的内心产生激荡,并有所感悟的情感是诗人作诗的动机。因此,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一开始就与抒情言志结下了不解之缘。与西方文学中的诗歌相比,中国古代诗歌没有产生古希腊那种长篇叙事史诗,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体的。
【关键词】诗言志 抒情言志 形象 艺术手法
在《毛诗·大 序》中,对于诗歌的写作目的与动机,提出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观点:“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诗人作诗的目的是为言志。然而是他的内心产生激荡,并有所感悟的情感是诗人作诗的动机。因此,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一开始就与抒情言志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与西方诗歌相比,中国古典诗歌偏重抒情写意
“诗言志”是我国古代文论家对诗的本质特征的认识,也是现存古籍对文学观念的最早存录和表述。因而朱自清先生推崇它为中国历代诗论的“开山纲领”,对后来的文学理论有着长远的影响。“诗言志”概括地说明了诗歌表现作者思想感情的性质。“言”,即说,吐露表达;“志”即志意,人们内心的志向、意念,即思想感情。它揭示诗歌不是记事、议论的,而重在内心志意的表现。“诗言志”的观念说明古人对诗作为文艺的本质特征已有比较清楚的认识。
与西方文学中的诗歌相比,由于中西方的文化背景、审美习惯、民族心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所以中西方诗歌从内容到形式上都存在着一些差别。欧洲最早的诗歌是史诗。史诗作为叙事诗,它本身便是神话艺术化的产物。马克思曾谈到古希腊神话正是荷马史诗产生的摇篮。荷马史诗一方面以古希腊历史曾经发生过的远征地中海东岸小亚细亚的战争作为素材,另一方面又大量融进神话的因素,表现战争中的人的英雄主义精神及人面对自然所焕发的巨大的生命力。从荷马的《伊利亚特》《奥德赛》,罗马诗人维吉尔的《伊尼德》,到中世纪的英雄史诗,从神的英雄到人的英雄,以力量、勇敢、强悍、智慧为特征的英雄成为民族崇拜的对象,从而表现出西方民族的人生理想。而且它还影响到其后欧洲各国的长篇叙事诗创作。但丁的《神曲》,弥尔顿的《失乐园》《复乐园》《力士参孙》,歌德的《浮士德》,从表现巨大的外部冲突的英雄史诗发展为揭示人内心冲突的人的史诗。
二、 抒情写意是通过具体的形象表现出来的
中国古代文学既然重抒情,不重模仿,就使它对事物的描写一般不采取工笔细描、追求逼真的写实方法,而是多采取简略点染、追求神似的写意方法。当然,抒情写意也不能完全脱离具体形象,但具体形象一旦与感情相结合,就改变了它的本来面貌,成了非写实的写意。
摘 要:中国新诗的发展是一个极其曲折的过程,20世纪初的中国诗人试图运用象征主义理论对新诗进行规范,他们通过对法国象征主义的介绍和引进,以期改变新诗浅白、直露的毛病,结果却陷入晦涩的泥淖。虽然这些诗人没有最终解决当时新诗的“非诗”化问题,但为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早期象征主义;新诗;改造;处境
中图分类号:I0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1-0100-02
从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新诗及其观念发展的内在逻辑一直是从“非诗”再到“非诗”,新格律诗在闻一多的倡导下致力于新诗的规范化,力图扭转新诗发生后出现的过于散文化等弊病,这种着力于新诗表象上的纠正,并没有获得实质上的成功。而差不多和它同时出现的早期象征主义则是对新诗“太实、太白、太直、太露”,过于“清楚明白”缺少诗味的纠正。但是早期象征主义的尝试存在很多尴尬,虽然当时的中国诗人做出了一系列努力,其结果仍然不能令人满意。
一、李金发“黑色幽默”的怪异
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李金发是个特异的例子,用朱自清的话说“李金发是一支异军”。朱自清所说的“异军”带有“异军突起”的意味,主要是指李金发第一个把“法国象征主义诗人的手法”“介绍到中国诗里”的功绩。但李金发的特异却不仅是他的这份功绩,历史和李金发开了个带“黑色幽默”色彩的玩笑。
李金发的第一部诗集《微雨》写成于1923年,《微雨》一出版便给国内诗坛带来了一种震撼,这种震撼有惊异,有肯定,有人就把李金发称为中国诗歌界的晨星,中国的魏尔伦,东方的波德莱尔,也有人觉得这是种“新奇怪丽的歌声”,但绝大多数人还是摇头表示看不懂,认为他的作品“太神秘、太欧化”了,令人难以理解。最有意味的是同为早期象征主义诗人的穆木天对李金发的诗歌也持反对意见,事实上,不仅在当时如此,即使很多年后李金发的诗歌也依然难以为人理解。周作人是当年大力推荐李金发作品的伯乐,但周作人对李金发作品的评价也仅仅停留在“国内所无,别开生面”上。
在今天来看,造成李金发诗歌晦涩难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象征主义诗歌与此前的诗歌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无论是以胡适为代表的为白话自由诗,还是郭沫若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抒情诗,甚至闻一多的新格律诗,他们每一首诗都有一个主题在里面,都有一个基本的“意思”,但象征主义没有,象征主义只要“感觉或情感”,倘若我们已经体味到诗中的感觉,却还要固执地寻求其中的意思,那么我们只能是失望。这就是象征主义之所以让人难以读懂的原因。而且,还应该看到,象征主义和中国古典文学中一直就存在的象征手法是有很大差别的。在新诗发展史上,虽然中国诗人很早就注意过象征主义,但只有李金发才是真正引进西方象征主义的第一人。此外,李金发的诗歌还存在过多地“借鉴”魏尔伦和波德莱尔的情形,这种生硬的接受也使得李金发的诗歌过于“欧化”,使人难以接受。
马雅可夫斯基(1893-1930)是俄罗斯20世纪诗歌史上最优秀的一位诗人。1912年,马雅可夫斯基以其独立特行的风格登上历史舞台,在他短暂的18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长诗十四首,诗一千三百余首,此外还有许多诗剧、电影剧本、论文、演讲稿等等。他所创作的诗作犹如一簇绚丽的花朵在诗林中绽放,给人以眩目的审美感受。马雅可夫斯基的诗歌早已为世人所熟知,评论文章很多,然而学术界对诗人早期诗歌语言和形式创新性的研究还明显缺乏。本文通过梳理学术界对诗人作品研究的不同切入点来探寻诗人早期诗歌研究的新视角,分析论证用形式主义诗学观来解读诗人早期诗歌创作特点的可行性。
学术界将诗人整个创作过程分作三个时期:早期,即未来派时期(1912-1917年);中期(1917-1924),即由未来派诗人向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诗人过渡时期;后期(1924-1930),即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诗歌奠基人的时期。
对于马雅可夫斯基不同阶段所作的不同风格的作品,学术界的评价褒贬不一。可以说,马雅可夫斯基从登上诗坛起就一直处在文艺斗争的旋涡之中,从他开始创作到现在,跨越了近一个世纪,对他各方面的表现和他的作品毁誉之争从未止息过,随着时代的变幻,风风雨雨,时起时落。马雅可夫斯基一方面被誉为现代优秀诗的楷模,一方面又受到反对者的非议和抨击。对于诗人中后期所创作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诗歌一般都持肯定态度,而对于早期的诗歌则众说纷纭。前苏联学者多数趋向于粉饰甚至否认马雅可夫斯基与未来主义的长期联系;而不少西方学者则与其相反,尽量抬高马雅可夫斯基早期的未来主义作品而贬低诗人后期的诗歌。在这一课题上,我国学术界的见解多数与前苏联学者评论相似。
上世纪20年代,马雅可夫斯基的作品被翻译介绍到中国,他的诗作在中国广泛流传,并产生很大影响。但凡接触过前苏联文学的人,没有不知道马雅可夫斯基的名字和他的著名诗篇的,研究者们也从不同的侧面对马雅可夫斯基的诗歌进行评论。一般来说,研究者们多从马雅可夫斯基的生活时代入手,梳理诗人的成长经历,来探讨诗人创作思路与创作风格的演变过程;也有文章直接从作品思想内容入手,分析阐述诗人后期诗歌主题内容的时代性与影响,并因诗人中后期的革命诗歌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而将其推崇为苏联早期最伟大的革命诗人,称他是十月革命时代的歌手,苏维埃诗歌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诗作《列宁》、《向左进行曲》等也被誉为长诗中的典范之作;还有不少评论盛赞马雅可夫斯基创造的政治抒情体诗歌,并从比较的角度论述诗人的创作风格对中国一代诗人的影响。
仔细分析这些研究作品,极易发现一个突出的现象,那就是研究者的评论较多集中在诗人中后期的创作上。诗人被“革命诗人”的光环所笼罩,众多文章都在努力剖析评论其诗歌的内容和时代意义,而诗人早期的诗歌创作或由于字句晦涩难懂,或由于没有具体内容而被搁置一旁,致使早期诗歌创作中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诗歌形式的创新性往往被忽略,这一方面的研究论文相对于前者要少得多。无疑,这一领域的研究亟需开拓。特别是对于像马雅可夫斯基这样一位以形式创新为艺术追求的诗人来说,仅用传统文艺学的研究方法,只根据作者的生平、社会环境等文学的外部因素来研究文学作品、分析作品的思想内容是远远不够的。他早期作品中对诗歌艺术技巧的重视,对新的艺术表达方式的追求与形式上的创新理应受到普遍关注。而要关注这些因素,必须得寻找合适的切入点,本文即尝试做这方面的探索。
综观前人的研究,笔者发现很少有研究者从形式主义的角度来谈马雅可夫斯基诗歌创作的实验性。而马雅可夫斯基所代表的未来派和俄国形式主义“可以说就是同一运动的两翼,一个偏重在创作上标新立异,在诗学原则和纲领上领异求新;而另一个则主要致力于对这些创见作理论阐发和说明,充当其在理论上的辩护人角色。”未来主义宣扬斩断过去,迎接未来,蔑视传统,崇尚创新;形式主义也是在寻找艺术中的新形式以取代旧形式,以截然不同于传统文论的理论姿态向传统的文学研究模式和方法提出挑战。
形式主义反对传统文学研究中根据作者生平、社会环境、哲学、心理学等文学的外部因素研究文学作品的做法,尝试探索一条分析作品内部构造规律和法则的诗学途径。它主张把文学研究的焦点聚集于作品自身,在文本的分析中解读词语的安排和加工的技巧。什克洛夫斯基在1929年发表的《散文理论》一书的前言中,公开了自己的这一文学主张:“在文学理论中我从事的是其内部规律的研究。如以工厂生产来类比的话,则我关心的不是世界棉布市场的形势,不是各托拉斯的政策,而是棉纱的标号及其纺织方法。”可见,形式主义研究文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实际上就是语言形式,形式是其研究的惟一对象。
形式主义的语言观与传统文艺学中的语言观不同。传统文艺学在研究诗歌时,主要关注诗歌所表现的内容,而形式主义则关注文学作品本身。他们认为语言本身就是一个客体,它有充分的权力成为诗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形式主义认为在诗语中表意功能退居第二位,而审美功能占居主要地位,语言的语音表现力和情感表现力大大高于日常生活和科学语言,而为日常生活和情感语言所共同具有的交际功能降到了最次要的地位。雅各布森在研究中发现诗歌的诗越强,诗语就越少指向外在社会现实环境,就越偏离实用目的,而只是指向自身,指向语言本身的一些形式因素。在形式主义看来,诗歌语言是具有自身价值的纯手段系统,同意义无任何联系,即使是没有意义的词语人们也需要。他们的这些诗学观念无疑对马雅可夫斯基早期的诗歌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