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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一)按照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与省交通、建设、国土、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及信息共享机制。
(三)州(地、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政府部门间的应急联动、联席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队建立健全接警处置等管理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指导协调,推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达标考核,进一步加强省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省区域性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
(二)依托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步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第一期建设任务。
(三)依托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加快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等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民用航空、水力、电力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的州、县,要采取政企联合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队。
随着石油、化学工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化学工业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化工产量的提高、品种的增加、应用范围的扩大,大大的改善和提高了人类生活水平,同时化学灾害性事故也随之增加。化学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常常在意想不到的时间、地点而发生。由于其突发性、扩散迅速,无自身防护能力的群众对有害气体的防范十分困难。因此,研究化学灾害事故的对策,对挽救受害人员的生命、减少损失是非常重要的。
一、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危险性与危害性
化学灾害性事故是指导致一种或几种有害物质释放的意外事件或危险事件,其能在短期或较长时间内损害人类健康或危害环境。化学灾害性事故包括可引起疾病、损伤、残废或死亡的有毒物质的泄漏、释放、火灾、爆炸等。
1.化学灾害事故,伤亡大、社会危害大
由于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如果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都是十分巨大且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如:1998年1月6日,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Ⅱ期硝铵装置发生意外爆炸,造成22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7000万元。2000年8月4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发生重大烟花爆竹药料爆炸事故,死亡27人,重伤2人。2000年8月21日,国内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发生爆炸,死亡22人,重伤7人。2001年8月3日下午5时许,兰州市东岗东路一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件,剧毒气体扩散至四周家属区,具体中毒人数难以确计。其中60余人中毒程度较重,被送进附近医院救治,住院人员中有十余名儿童。在我国也时常出现由化学事故造成的交通中断或大面积人员受灾的现象,如:1998年7月13日,贵州省湘黔铁路朝阳坝2号隧道因机车颠覆,化学石油气槽车发生火灾爆炸,造成6人死亡,20多人受伤,致使湘黔铁路中断21小时。2003年12月23日,重庆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突然发生井喷事故,富含硫化氢的气体喷射30多米高,大量硫化氢气体喷涌而出,造成大面积灾害,造成243人死亡、1万多人不同程度中毒,10万群众被紧急疏散。
2.灾害事故发生频繁
化学危险品事故发生的次数和火灾规模呈上升和重大化的趋势。在国内外由于对化学危险品使用的不当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逐年增加,同时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2000年内,发生在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的特大火灾7起,死43人,伤31人。2002年内,仅发生在加油站的火灾就有212起,死20人,伤118人,直接经济损失511.6万元,其中重大火灾5起,死7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68.4万元。2003年1月27日,济南章丘市明珠小区北区29号楼发生液气泄露爆炸,该爆炸单元1至5层共10户及地下储藏室全部坍塌,导致21人死亡,3人受伤,周围150范围内8栋楼房不同程度受到破坏。
3、扑救难度大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安监局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2010年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原则为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综合治理,依法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执法力度,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安监所和区安监局为监管主体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督促辖区重大危险源单位加大安全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并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及有关专家的支持和指导下,逐步完善和规范监控系统,强化本质安全。
2.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体系。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完善重大危险源点的处置方案,使预案(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与应急救援相匹配的专(兼)职救援队伍,并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学习、训练;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推进重大危险源工作场所的班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年组织综合性演练应不少于1次,每个危险源点的班组演练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质;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把重大危险源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预案完善、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以保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作用、富有作为,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作出贡献。
*年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立足事故预防、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体制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进一步提高救援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而努力。
*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事故救援方面: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现场指导和资源协调调度,进一步提高事故救援整体效果。应急预案方面:进一步健全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强化预案演练,提高预案质量,发挥预案作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省、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实现所有省(区、市)建立应急指挥机构、70%的市(地)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际协调应急机制,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机制。体系建设方面:矿山、危险化学品国家级基地项目立项,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项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启动建设。法制建设方面: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
*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共47项):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制定推进方案,交流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年实现所有省(区、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重点县和重点企业设有专门机构。
2.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间以及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与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国家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间的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传递和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有效。
3.理顺和建立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责权统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挥、有利施救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地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装备储备、培训演练等功能,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区域协调联动能力;制定国家投入形成的矿山、危化品基地资产管理办法,以资产管理为纽带,强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积极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督促各乡镇安办、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快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人员,配备装备,保障好工作经费。形成县、乡(镇)、企业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大中型高危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人员,推动中小型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抓好国务院安委﹝2013﹞8号、川安委﹝2013﹞6号、川安监﹝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乡镇、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3.建立部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以及应急救援资源调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
4.建立并规范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和防范应对工作。加快推进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平台。督促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5、抓好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按照规划任务分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规划明
确目标任务、建设项目等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规划落实。
摘要本文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为例,阐述了园区危险化学品源及重大危险源识别分类,归纳出园区消防风险因素。归纳了在推进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践过程中,通过消防安全评估、安全监督管理、事故运行机制等,积极建设科学完善的消防安全预案。文末重点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提高救援保障能力提出相应对策,以期能为修订更科学的消防应急预案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消防安全;建设与对策
1化工新材料园区简介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是浙江省乍浦经济开发区的主要功能区块之一,地处上海南翼,杭州湾跨海大桥北端,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74海里)距离都在100km左右。园区规划面积10km2,一期开发面积约4.5km2,经过近年来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英荷壳牌、日本帝人、以色列化工、德山化工、韩国晓星、新加坡美福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和嘉兴石化、三江化工、浙江信汇、嘉化能源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已相继落户,特别是近年来,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已成为港区第一大支柱产业,并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和循环经济体系,2008年7月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在嘉兴港区授牌,使嘉兴港区成为了我国化工新材料重要产业基地之一。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重点发展以工程塑料、硅材、表面活性剂、新型阻燃剂、聚氨酯等为主导的化工新材料产业,目前入区的化工新材料企业共37家。2014年园区首次从全国近500家化工园区中脱颖而出,跻身“全国十强”。但随着嘉兴港区化工新材料园区企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在看到这一产业为地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大量危险化学品存在给消防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目前,园区内共有化工新材料类国内外知名生产企业37家,储存企业6家,其中包括对乙烯储罐10万m3,丙烯储罐15万m3,二甲苯储罐16万m3、汽油储罐20万m3、沥青储罐15万m3等,另有环氧乙烷、光气等重大危险源。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储运过程中,诱发爆炸、火灾事故的因素多。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连锁爆炸、发生火灾后具有燃烧快、爆炸威力强,火场面积大,生产装置破坏严重,同时有多种化学物品被焚,火灾情况非常复杂[1,2]。嘉兴港区消防大队根据园区消防与企业消防的大量事故抢险经验以及现有的消防预案,在实际工作中对园区消防安全预案不断加以实践完善。
2园区危险目标分析
2.1危化品性质分类
中国化工新材料园区(嘉兴)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装置、设备种类繁多,经资料统计分析[3],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0年版)、《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进行辨识,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已知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种类主要包括醇类、芳烃类、烷烃类、烯烃类、酯类、酮类、醚类、酸、酸酐、油品等10类有机化学品及其衍生物、聚合物;以及液氯、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双氧水、五氧化二钒等无机化学品。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版)进行辨识,园区内剧主要有氯气、光气、三氯化磷、丙烯腈、五氧化二钒等。对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中重点监管的60种危险化学品目录。对园区中相关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析,其中涉及氯、氨、汽油、甲醇等27种。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按危险物质的类别和项别来进行统计分析。可知园区的危险物质分布种类较多,主要包括第3类易燃液体、第2.1类易燃气体,占比达89.51%。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腐蚀性物质则主要包括硫酸、氢氧化钠、四氯化硅、盐酸、乙酸、氯磺酸、二乙醇胺、一乙醇胺、烟酸、次氯酸钠、磷酸等。在整个区域内腐蚀性物质最大储存量37761.05t,在整个区域内占5.20%。
2.2重大危险源辨识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科学有效地控制我区范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保护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金融中心、交通枢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辩识与控制,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概率降到最小。加强对通过我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控,防止在我区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因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引起重特大事故对我区造成的危害。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与队伍的建设,搞好应急宣传与演练,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
1.2.2以人为本,先人后物:事故应急求援工作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优先抢救和保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1.2.3重点保护,严格监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我区重点地域,重点道路、重点单位的监控与保护,保证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居民密集区域、交通枢纽、金融中心和大型商业中心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全区区域、道路、单位重要性分级见附件9.6)。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事故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指挥协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一案三制”、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形成政府与企业联动,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地要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特别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列入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协调,理顺管理体制,认真抓好落实,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
2.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或明确应急管理的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有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我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在我区范围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维护我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界定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务院令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分为七大类,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发生的事故,统称为危险化学品事故。三、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类别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即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二)危险化学品由于泄漏、火灾、爆炸等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急性中毒、伤害或伤亡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有较大社会危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三)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四、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分工(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区人民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区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事故发生(行业)单位的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华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下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区长因特殊情况不在市内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临时总指挥,以上领导均不在时,领导小组成员递补担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二)应急救援机构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修订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建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演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重点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依据和方案;(3)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成员单位按应急预案立即营救受害人员;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发生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状态统一组织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5)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因应急救援需要,可紧急调用区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6)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危害进行的监测、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7)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做好社会秩序的稳定工作,督促事故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9)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2、指挥部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和解除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 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事故发生后,在指挥部统一调配下,由总指挥或临时总指挥指定成立抢险救援、事故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专门小组,分别负责以下工作:1、抢险救援组:负责对事故灾害分析和拟定处理对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抢救、控制危害源等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2、事故现场保卫组: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救援现场交通顺畅;并协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工作;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救护、治疗和卫生防疫等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抢险物资供应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5、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勘察取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6、善后处理组:负责协助、督促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受害方或受害人家属的接待安置、说服、疏导、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如下:区政府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调配。负责通讯保障和后备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警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分析,拟定处置意见,协调组织现场应急救援,情况通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110”报警、现场的警戒、治安保卫,负责组织人员救援和疏散工作;区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协助总指挥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联系,了解情况,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区卫生局:协助总指挥部与“120”联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行疫情调查,开展对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区司法局:负责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受害方或受害人家属的接待安置、说服、疏导、保险赔付等工作,为总指挥处理善后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区工商局:负责事故现场生产经营单位及市场流通环节的查处;市质量技术监督五华分局:负责协助事故的调查和有关设备、容器检验;区环保局:负责对泄漏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取样、检测分析,通报危险状况,制作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事故发生地供水、供气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负责并协调侦检堵漏抢险工作及相关事宜;市交警支队二、三、四、六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道路管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区总工会:负责做好事故单位、受害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将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做好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一旦接警必须按参加110联动的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按总指挥部的指挥统一行动。五、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一)应急救援程序1、事故报告与报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立即向区政府、区安监局报告。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警方法为直接拨打110、120报警电话,或拨打区政府值班电话3622562、3618557,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3605903、3626101。2、区政府、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我区抢险救援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应防护器材,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并在边界设立警戒线。(2)控制泄漏源关闭伐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局部停车、减负荷运行,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3)泄漏物处理泄漏物处理可采取围堤堵截、稀释与覆盖、破坏燃烧等方法防止液体外流、加速气体扩散、抑制蒸发。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1)先控制,后灭火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及时采取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的灭火战术。(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阵地扑救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品的名称和主要危害特性、火势蔓延的途径,燃烧的产物是否有毒。(3)正确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4)消除余火3、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事故中心区域的救援人员需全身防护,及时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危险化学品,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事故波及区域的救援人员主要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的危险化学品气体。受影响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是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和有关知识宣传,稳定群众思想情绪,做好基本应急准备。六、其他事项(一)本《预案》是作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实施应急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由指挥部视情况决定随机处理;(二)针对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的事故,我区视情况不定期由领导小组组织模拟演习,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三)区属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抢险救灾的人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渎职、失职者,将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302号令和昆明市政府28号令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五)本预案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修改、解释;(六)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12月6―7日,第二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国际研讨会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举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是于2012年3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确立的全国首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化工园区。本次研讨会围绕“新时期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主题,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6位专家进行了经验交流,分享和讨论了关于在新时期、新阶段,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应如何改进、应急培训和演练应如何开展、石化园区的应急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应急预案 新阶段 新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预案处张明和大家交流了应急预案工作的经验与思考,并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以下简称“88号令”)进行了解读。
应急预案“从有到优”新阶段
2003―2013年,是我国应急预案“从无到有”的阶段;2013年以后,工作的重心逐渐调整,应急预案步入“从有到优”的阶段,“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应急预案编制出来以后,大家都把它放在文件柜里,预案不好用、不实用,大家也不去看、不去用。”交流中提到,“从有到优”就是将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优化。“这里的优化不仅仅是指预案文本的优化,更强调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并通过应急预案各个环节的落实(如培训和演练)来实现应急能力的提升。”
新《安全生产法》中重申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的职责。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四大类应急预案作出了统一规定,对应急预案的定义、分类、编制过程、报备等都作出了新的要求,是88号令修订的主要思想和依据。
应急预案的普遍问题
近几年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教训暴露出了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如天津港“8・12”事故,暴露了企业和救援队伍之间信息不告知、应急预案不衔接的问题;宝源丰“6・3”事故,暴露了企业应急预案流于形式、不培训不演练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