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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制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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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兽医卫生法制论文

1现状

自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我国畜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1996年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都是由畜牧业创造。其中,人均蛋肉类的拥有量已经超出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和发达国家的距离逐渐缩短,呈现出齐头并进的姿态。我国的畜牧产品不仅满足了我国自己的需求,还走向了世界,世界肉类增长量的80%都来于中国。1997年出畜禽、蛋肉类总之高达18.25亿美元,其中冻鸡肉5.55亿美元,生猪2.98亿美元,猪肉1.95亿美元。重要的出口企业主要位于上海、天津、吉林、山东、河北、四川、辽宁、北京、大连、青岛等省市,主要出口到中东、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畜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畜牧业成为出口创汇的主产业之一。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飞速进步,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畜牧产品卫生质量有了严格的标准,这也导致了兽医卫生质量的提高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而我国兽医卫生的落后也制约着我国畜牧产品的出口。欧盟为了一统欧洲市场,且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其兽医工作委员会对第三国畜牧产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提高了标准,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条件。而我国的畜牧业产品出口到欧盟是出口创汇的一个主要来源,其中包括水产品、禽肉、肠衣等上万吨的产品。我国根据92/116/EEC理事会《关于鲜家禽肉贸易卫生的71/118/EEC指令的最新修正》,对禽肉生产企业进行了严格且高标准的考评。由于我国兽医卫生条件不达欧盟的标准这一考评结果,所以自1996年起,我国畜牧产品被禁止出口到欧盟。这条禁令一出,我国畜牧业一系列不利于畜牧业发展的连锁反应也随之发生。比如我国的畜牧产品同时遭到了其他国家的排斥,出口价格一降再降,前景不容乐观。甚至有些国家比如南非、日本等国家也纷纷效仿欧盟,要对我国的禽肉生产企业进行考察。这一系列的反应使得我国畜禽产品出口面临巨大的压力,国家遭受严重的外汇损失。

2对策

加强理论研究。人的卫生、动物卫生、植物卫生合称三大卫生,在我国经济发展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不仅为社会的生产发展同时也为人类的健康服务。因为动物卫生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所以兽医卫生工作需要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来规范与约束。理论指导实践,没有理论的实践不能称之为实践,只是做无用功,故而理论对于实践工作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加快兽医卫生理论的研究与探讨,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兽医卫生理论体系。为兽医卫生法的立法、执法提供有力的科学理论依据并指导兽医卫生体系健康、蓬勃发展。加快立法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效后,《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被废止,同时失效的还有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了使兽医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不失去连续性,尽快建立与动物防疫法相配套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已是当务之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不能满足兽医卫生有法可依的要求,所以加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辅相成的一系列以动物防疫法为核心的法规的制定,是兽医卫生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以便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使兽医卫生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3结语

虽然欧盟下令进口我国的畜牧业产品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但不可否认其合理性和合法性,这对我国的兽医卫生法制建设也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面对其他国家的拒绝,我们更加会意识到自己在兽医卫生法制建设中的不足,而加快完善我国的兽医卫生法制建设,是保证兽医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有效途径。

作者:何成英 单位: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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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制度探讨

摘要:我国卫生监督机构的档案管理逐渐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档案管理工作的完善能够有效地推动我国卫生体制的进步。该文主要是对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管理制度;问题

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影响是非常大的,可以说,卫生监督机构属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随着卫生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卫生监督机构也出现了极大的变化,而卫生监督机构的档案管理也发生了一定的变革,笔者此次主要是对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阐述。

1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概念及作用

卫生监督档案也被称为卫生管理资料档案,它能够真实地反映单位在实际的管理活动中所行使的一些权力,通过开展卫生管理活动而形成的一种文字、文件形式的材料,也就是说卫生监督机构属于卫生监督单位开展卫生管理工作的一个真实的记录手段,它还能够及时地反映单位在卫生管理工作的活动历程。

2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监督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上,并根据管理的全部内容和项目。确定资料归入卫生监督档案当中。要根据监督单位规模及类型的不同来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3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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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对策研究

摘要:[目的]提高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方法]运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上海市徐汇区2002―2004年1 499份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现状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了解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性原因[结果]提出提高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的对策。[结论]关键词: 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卫生行政处罚文书;文书质量;对策中图分类号: R 197.323文献标识码:A

卫生行政处罚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现场卫生监督、卫生行政处罚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依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卫生行政处罚文书不仅是卫生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稽查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客观依据。在卫生行政诉讼中,执法文书又是重要的证据。因此,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的质量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2005年徐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运用文献评阅法、现场调查和焦点组访谈等研究方法,对上海市徐汇区2002―2004年1 499份卫生行政处罚文书案宗进行整理和分析。我们先期建立了文书材料完整性、证据材料合法性、适用法律正确性、文书制作规范性等对文书质量评估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草案),并在本课题内进行了实际运用和验证。从而我们对徐汇区2002―2004年的文书制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有了更深刻地了解,并由此提出了提高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的科学对策。

1先期建立的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草案)及其运用验证

课题组在对原《徐汇区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质量评审标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文献评阅、关键知情人访谈,结合卫生部有关规范执法文书的规定,拟订了《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草案)》。该草案由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构成,为使该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课题组组织了涉及法律专家、卫生法学专家、卫生执法人员的3次专家论证会。论证专家对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代表性、科学性、重要性等进行了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构成和相应的评分细则。为对每项指标赋值,采用Delphi法收集7位相关专家的意见,经过3个轮次的论证,确定每项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系数[1]。

运用该评价体系得到了徐汇区2002―2004年的文书制作现状。通过从对行政执法文书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分析,发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存在有6个问题:① 案由分类不规范;② 违法主体认定不确切;③ 执法程序不规范;④ 法律法规引用不规范;⑤ 文书体例和格式不符合要求;⑥ 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之间存在质量差异[2]。

研究人员对28项影响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得分的评分指标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对回归方程各项系数进行t检验。最终分析结果显示,有23项文书评分指标与卫生行政处罚文书的得分相关。

根据不同指标相关程度的大小,发现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中存在的6个主要问题,最重要的一组影响指标有4项:第20项(适用法律条款准确齐全)、第18项(引用法律、法规准确)、第12项(违法主体认定确切)、第6项(符合法定流程);次要影响的指标有3项:第11项(证据符合法定形式)、第19项(引用法律、法规完整)、第4项(文书时限符合法律规定) [3],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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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界限

一、正当防卫的本质与形式

近代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是将本来应由法律保护的利益在法力所不能及的紧急情况下,赋与公民奋起自卫的一项正当权利,它本身意味着对国家刑罚权的一种补充。大陆法系刑法理论通常认为正当防卫属于阻却行为违法性的事由之一,而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同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本质上就不具有违法性。无疑这两种主张的视角是不同的。在刑法学领域里(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亦同)。对待同一问题,其视角或侧重面相异,往往就会导致形成不同的学派。不仅如此,作为刑法理论还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反应出,其理论体系是否严谨,逻辑结构是否合理,内涵是否体现刑法机能等问题。针对正当防卫(典型的违法阻却事由之一)的本质,德国与日本通常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目的说,认为正当防卫行为是被国家认可的实现社会共同生活这一目的一种手段。(2)法益权衡(优越利益原则)说,认为这是以牺牲价值较低的利益而挽救较高价值的利益。(3)行为的社会相当性说(折衷说)认为,在历史所形成的社会伦理秩序范围内,可理解为将该秩序所能允许的事由正当化。所为阻却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行为的违法性,就在于该行为本质上就不具有违法性,或者说欠缺其可罚的违法性。***大?仁著 :《刑法概说》(总论)有斐阁,1992年,改增版第326页。**(4)维护生活权利委托说,即由刑法规范委托国民自己保护生活利益。***野村稔著:《刑法总论》成文堂 平成2年初版第218页。**由上述观点不难看出,尽管从不同的角度论证,均认为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伦理,法律规范下)的确是不具有违法性的。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既然如此何不直接将其界定为“正当或者合法行为”,却一定要纳入“阻却违法性事由”之中呢?笔者认为,对此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第一,就犯罪与刑罚的体系而论,真正纯正的正当合法行为不必要纳入该体系。因此,正当防卫是由于本质合法而区别于其他本质与形式均合法的行为。特别是正当防卫人的主观意识,其防卫意识(对不法侵害的认识,预测)-反击意识(反抗,拚斗的决意)-加害意识(故意防卫过当)在具体的案件中,并非都截然一清二楚抑或固定不变。第二,就逻辑结构而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与犯罪的构成要件在形式逻辑上,存在着逻辑方面的竞合关系。即对我国的刑法理论而言,正当防卫客观方面的行为形态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形态存在着竞合关系,对日本刑法理论而言,则正当防卫行为满足犯罪构成三要件之一的“构成要件该当性”。所以,正当防卫非一般意义上的“合法行为”,应当纳入刑法理论体系之中。而且,将正当防卫界定为“阻却违法性的事由”较之界定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更为准确。尽管这两定义是分别从正面和反面作出的,但由于“正当防卫”概念本身已经一语道出其合法的真谛,再从正面界定,无异于同语反复,不仅于事无补,反面充分暴露出刑法理论非严密精深之弱点。新刑法不可否认地纳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新的价值观念,但是,其中残留的非科学的理论视点以及动辄矫枉过正的思维定式,严峻地提示我们确有必要深刻地对刑法理论视点与结构不断进行反省。

二、规范与机能

以下我们通过与日本刑事立法及理论之比较,来探讨新刑法第20条所体现的法律规范与刑法机能。

日本现行刑法第36条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样规定“对紧迫的不法侵害,为自己或他人的权利不得已所为的防卫行为不予处罚。对超出防卫程度的行为,视具体情状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DAILY-六法1997》三省堂 平成9年版 第830页。**为了弥补紧急情况下刑法权行使的非及时性,更好地保护公民对凶恶犯罪的正当防卫权利,日本国会于昭和5年(1930年)颁布了特别法-《预防惩治强盗犯罪的法律》(原名所称“盗犯”,泛指抢劫及抢劫杀人,抢劫,携带凶器入室等犯罪-笔者),其中第1条为“正当防卫的特则”,即针对以下情形:为排除对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以及所面临的危险,将犯人杀伤,适用刑法第36条的规定。1、为防止抢劫或取还被抢劫物。2、为防止携带凶器者或逾越毁坏墙壁,橇锁入室或闯入被看守的宅院,建筑物,船舶。3、令无故所为上述行为的行为人退出该场所。对前述各种情形,在排除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及所面临的危险时,防卫者因恐怖,惊愕,激动或狼狈在现场将犯罪人杀伤的,不予处罚。

而我国新修改的刑法第20条第3款则明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姑且不论实事本身与法律规定在逻辑上的矛盾,仅就生命价值而言,法律允许将不法侵害人“杀伤”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无疑存在着质的界限。此次刑法修改,一方面强调“罪刑法法”,强调刑法的限制机能,即国家刑罚权的谦抑机能,强调保护罪犯的司法人权,同时却又制定了第20条第3款这样放任的规定。根据刑法理论常识,杀人,抢劫,犯罪均属于结果犯,在不同的犯罪阶段存在着不同的犯罪形态,而所谓“正在进行”这样的限定,即从实际“着手”至结果发生之前(如果结果已经发生,则不属于“正在进行”,不符合正当防卫时间)无论采取何种防卫行为(方法,力度)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均不属于防卫过当,对此没有任何情节规定,何况,该条文中还有更为模糊的“行凶”这一词语。无过当防卫权尽管是直接授权予被害人和其他公民,表面上似乎不违反限制国家刑罚权这样的刑法谦抑原则,但实质上体现了无视罪犯人权的思想。

法律条文所蕴含的法律规范,同时拥有三方面的机能,其1,宣告立法旨意;其2,制约法官擅断;其3,引导,规制人们的行为。以其规范性,明确性使行为人能够预期自己的行为合法与否,而行为人判断其法律规范的准确度,除了文化观念,伦理道德,的因素以外,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立法技术,即法律条文中文字用语的准确性。往往因一字之差,就会导致法律的命令规范,禁止规范及义务规范的范围相距甚远,何况“罪刑法定”的意义就在于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性质,例如,根据1979年刑法对正当防卫条款的规定,人们能够清楚地认识到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的行为人在行使其权利时也必须注意控制自己防卫的方式及反击力度,否则,一旦防卫过当,便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根据1997年刑法对正当防卫条款的规定(特指第20条第3款),无疑启发人们树立无过当防卫的认识,其将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丝毫也不难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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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讨

摘 要: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从卫生法学教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强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234-03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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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研究

论文摘要 本文以行为法经济学为视角,对我国新刑法中的无限防卫权制度进行法学及经济学理论分析,试通过方法论的创新来阐释无限防卫权的价值、意义及功能,以期进一步厘清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当中,围绕无限防卫权的各种论争的根源所在。

论文关键词 无限防卫 刑罚制度 行为法经济学

一、引言

无限防卫制度在我国自创设伊始就一直是学界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所在,时至今日,关于无限防卫权的种种论争也依然没有平息。对无限防卫权立法的价值与意义,我国刑法理论界不少学者予以肯定,也有学者指出该立法存在种种缺陷,实践中容易导致公民对其滥用等弊端。笔者在本文中,将通过行为法经济学的理论拓展研究视角,将传统法学理论的基本范畴与行为经济学的分析范式相结合,以期对无限防卫权的理论研究作出有益尝试,就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提出可取建议。

二、无限防卫权的传统法学理论分析

无限防卫权从本质上来看,是属于正当防卫权的极限形态,其针对的是正在进行中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暴力犯罪,在此情境之下,受侵害人基于自身的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责,不处刑罚。在这里笔者尝试从无限防卫权与刑罚的关联性角度,从传统法学理论的角度对无限防卫权加以分析。

无限防卫权与刑罚的关联,其根本在于:无限防卫权这样一种制度设计,使得一种损害他人的行为拥有了正当性,不属犯罪,因而不会被处以刑罚。这就与他种致害行为发生的情境之下,被认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处罚的行为构成了明显区别。然而无限防卫制度与刑罚制度从本质上说,都是属于刑法法律体系下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的界分是在一个总体规则体系下的两种不同的行为判定机制,二者的终极立法价值目标也应当是在一个总体的价值标准参照之下的。

在此种界分之下,我们可以从互为表里的两方面来考虑以下问题:一方面,从终极意义上来讲,无限防卫制度与刑罚制度的正义性是否是统一均衡的;另一方面,从立法实践的角度上来看,二者在制度设计与实效上是否是协调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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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城市区域性职业病预防控制战略要点

【摘要】在遵循职业卫生法理的原则下,结合辽阳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战略的高度研究了当前以致今后,职业病危害的发展与对策。对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提出了科学的方法和 建议。其科学观点来源于;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老科技人员的经验和智慧,制定了辽阳市职业卫生工作的科学方法和对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制定要点具有普遍性,涵盖了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预防控制的基本措施方法,详解了国家职业病预防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制定职业病 预防控制 战略要点

中图分类号:R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11-341-02

【Abstract】Combining Liao sun is actual while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occupation health legal theory, in tallying up empirical foundation, studied from the strategic height current with the result that from now on, occupational disease harm of development and counterplan.Put forward the method and suggestion of science towards preventing control occupational disease from endangering, .Its science standpoint comes from;Be engaged in the experience and intelligence of the ol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ersonnel of occupation health work, drew up the science method of the Liao occupation hygiene in sun City work and to the prevention control of 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measure.Its establishment important point has catholicity and covered the basic measure method of nation and place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control and knew well to solve the related law laws that the national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controls,

【Key words】Developmentoccupational disease control and pveventiun strategic points

本文研究探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市职业病危害状况,主要针对我市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研究做出的:中长期战略性对策和途径。本文是在《辽阳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检测》、《辽阳市职业病预防控制战略研究》两个课题研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综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与辽阳市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国内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形成的宏观战略思想。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可直接为政府在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方面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的理论研究成果。其理论可以指导职业卫生科研开发,研究理论的学术价值和指导作用,可以提供给我市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使用。

1 职业病预防控制的战略要点

1.1 前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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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卫生支出领域的新探索

公共卫生支出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是近两年的事情。特别是2003年爆发的“非典”暴露了中国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支出领域存在严重“缺位”。2009年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简称新医改)中明确规定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政府实现了在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的责任回归。那么,在市场经济转轨背景下,政府该如何履行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职责并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需要研究者厘清一些基础概念、理论并提供实践层面的智力支持。基于此,河北经贸大学王晓洁博士所著的《中国公共卫生支出理论与实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书,对中国公共卫生支出领域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探讨,为新医改顺利实施奠定了一定理论基础。

从中国财政支出理论研究的传统体系看,公共卫生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03年以前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是被忽视,因此在各种财政支出的理论专著和教科书中很难觅到关于公共卫生支出的专门论述。可以说,2003年的“非典”是一个契机,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都开始重视对公共卫生支出问题的研究。对公共卫生支出问题的研究,有利于中国当前正在进行的公共财政框架建设,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尤其是随着新医改的推进,政府重新确立了在公共卫生领域的主导责任,实现了政府职能的回归。但是,政府如何履行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责任,还仍然存在许多制度设计和技术方法层面的未解之谜,理论与认知层面的一些问题也有待于进一步深厘。

王晓洁博士对中国公共卫生支出问题关注由来已久,并且是国内较早涉及该论题的研究者之一,也一直关注并跟踪研究该论题。本书是在她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与时俱进研究这一问题的集成之作。品读本书,有四个特点。

第一,本书提出了一个研究公共卫生支出问题的系统分析框架。研究任何问题,都需要把所研究的对象放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框架内,才会方便研究问题、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否则,对研究对象的分析就会陷入一种支离破碎、混乱的状态。本书首先提出了这样一个全面、系统的研究公共卫生支出的分析框架,以后的研究就在这个框架内进行。研究框架首先分析了政府为什么要负担公共卫生支出。其次,以此为理论基础,提出了政府应负担多少卫生支出,对中国公共卫生支出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实证分析,在实证分析基础上,采用公平和效率标准进一步对中国的公共卫生支出问题做出判断。最后,针对公共卫生支出存在的问题,给出了配套的改革措施。

第二,注重对比法的运用,客观还原公共卫生支出的本来面貌。本书的一个研究特色是运用大量翔实的数据,采用纵向对比法分析了中国公共卫生支出从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到2008年规模结构的变化趋势;采用横向对比法分析了不同国家在公共卫生投入上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指标,从而构建了一幅清晰的公共卫生支出脉络图,便于读者客观判断中国公共卫生支出现状。

第三,注重实证分析,研究方法上注意推陈出新。本文采用基尼系数法对中国各省的公共卫生支出进行实证研究,在对基尼系数判定时本文认为:公共卫生支出属于一种政府行为,目的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那么在进行公共卫生资源分配时本身就应当体现一视同仁的公正原则,所以判断是否公平的标准就应当和收入分配的判断标准有所区别。故该书在衡量公共卫生支出公平程度时给予了不同的含义:0.1以下为高度平均,0.1~0.2为相对平均,0.2~0.3为比较合理,0.3以上为差距偏大。采用泰尔指数对公共卫生支出地区间公平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对公共卫生支出效益的研究,采用误差修正模型并截取了1978~2009年的数据,计量分析了中国公共卫生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这类研究在国内也属前沿。

第四,立足中国特色,提出的政策措施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提出了在公共卫生支出领域应坚持政府责任“到位”而不“越位”原则、坚持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原则、坚持财政补贴的“国民待遇”原则、坚持“注重公平、兼顾效率”等四大原则,符合当前中国的现实国情。在坚持四大原则基础上,本书提出了公共卫生支出领域的改革构想:从理论上对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事权进行了划分;确立了财政支出在公共财政眶架内向公共卫生领域倾斜的基本思路;提出了解决公共卫生支出城乡结构偏差的有效措施是建立农村“偏向型”的公共卫生支出体制。最后,本书紧密结合新医改的实践,重点关注了中国医疗卫生领域改革的重点和前沿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改革的法制化进程,理顺政府和公立医院的关系,多渠道探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等等。

该书具有较高的理论及政策参考价值,我愿意把该书推荐给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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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作总结计划

一、前期工作总结

在WHO西太区循证决策网络的活动框架下,在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的指导下,在*省卫生厅的直接领导下。*年4月以前,*循证决策网络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并修订实施阶段计划:*年9月,完成实施阶段计划并提交WHO和卫生部,*年11月,按照WHO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实施阶段计划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办提交WHO。

2.与中国全科医学中心约定技术支持事宜,包括Cochrone图书馆的共享,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系统回顾、Meta分析等技术培训,以及有关重大决策循证委托研究等事宜。

3.完成网络团队建设,组成包括卫生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卫生政策研究者以及政策实施着者在内的30名跨专业、跨部门的网络成员。每个网络成员签订了《网络成员承诺书》,并制定了网络成员公约,明确了各个成员在团队中的作用和职责。

4.围绕优先领域城市医疗保险开展循证工作,收集相关文献168篇,采用定量文献分析方法对国内外医疗保险的筹资方式,补偿模式以及覆盖水平进行了分析,提出政策建议6条,并提交*省劳动局社保处、*省医疗保险中心、*省卫生厅等相关政府机构。

5.与美国犹他州卫生信息中心达成合作意向,就在*建立服务于循证决策的区域卫生信息网达成一致意见。聘请犹他州信息中心主任徐午博士为*网络国际支持专家。*年9月,在*成都召开*区域卫生信息/临床决策系统(RHIO/CDS)建设国际研讨会,讨论了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对循证决策的支持和数据利用模式。

6.参加了泰国会议。*年12月13日—16日,由世界卫生组织主办的“以循证活动促进发展中国家卫生服务的国际对话”会议在泰国坤敬市举行。我省郑小华教授、项目助理赫强和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古熙代表*网络团队参加了会议。*代表参加听取了全会的专题发言并参与了讨论。在分组讨论中,*被分配到“卫生财政小组”。*代表向WHO官员、资源专家及其他国家的代表介绍了*网络的优先研究领域—“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与社保医疗衔接”的循证进展。各国代表对*代表的发言印象深刻,给予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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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文书的质量控制,使其充分发挥在卫生行政执法中的依据、工具、手段作用,以及在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作用,是卫生监督机构应该解决的问题。高质量的卫生执法文书可以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1]。卫生行政处罚文书的质量控制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而一套普遍适用的执法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能在该工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目前针对执法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尚不多见,尤其是有关各指标的权重,更鲜见报道。鉴于此,上海徐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合作,开展了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目的就在于采用科学的方法构建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以准确客观地评价卫生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从而提高卫生执法效率和胜诉率[2]。

1构建原则

1.1科学性原则

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制作过程以科学性为原则。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权重系数的确定建立在专家论证和统计分析基础上,每个环节都采用量化的方法,这样定性的内容转化为定量方式,提高了文书质量的可比性、可验证性以及规范程度,进而使得评价指标体系更客观。

1.2合法性原则

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来制订,不得与之相违背。

1.3系统性原则

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覆盖面要广,能全面完整地反映卫生执法文书的质量,同时突出重点,针对诉讼中容易出现的关键问题来确定指标。指标体系要做到结构层次鲜明,各指标逻辑上相互联系,但内容须相互独立,即尽量避免重复信息,一个内容对应一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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