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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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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业六进六服务活动方案

为加强与社会各界群众沟通,宣传国家卫生法规、政策,普及健康知识,为百姓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根据郑州市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去年以来日常组织医疗服务走村入户进社区、进乡村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大型综合性“六进六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医疗服务、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卫生服务活动、卫生慰问活动,同时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积极开展卫生慰问老红军活动,真正把健康送到群众家门口,送到老红军身边,让他们享受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以此来促进自身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使广大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建设健康和谐__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要以“六进六服务”为主题,即:“进社区为居民服务;进农村为农民服务;进企业为员工服务;进学校为师生服务;进工地为民工服务;进疗养院为老红军服务”。各单位在活动中要大张旗鼓,大造声势,让活动主题深入服务单位,深入群众心中,力求做到人人受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六进六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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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分析与启示

一、案例介绍

县卫计局审计人员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下属一家卫生院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通知书下达以后,驻局纪检组收到县纪委转来件,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后发现反映部分属实,A卫生院财务开支上存在严重违规,审计人员将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委,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A卫生院院长行政撤职处分。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过程分析

(一)变相列支各类补贴,多种风险并存

审计中发现A卫生院违规从成本中直接列支或者通过往来款列支各类补贴,存在无政策依据的项目发放,违规支付职工的补贴部分通过往来列支,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导致账务失真,混淆了成本和工资薪酬,使账目不能如实反映工资补贴发放总额和计算职工应税所得额。这种无视处分规定和法规制度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绩效分配的公平性还引起税务风险,并严重违反了县纪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规定的津补贴发放执行要求及卫计委“九不准”的规定。

(二)公务接待管理不严,违规超标列支

审计组在对A卫生院公务接待费审计时,通过抽查凭证发现实际公务接待金额数大于财务报表科目归集数,因此审计组仔细审核汇总原始凭证反映的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发现A卫生院由于未建立有效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粗放,涉及业务招待费管理方面内容缺乏时效性,报销凭据不规范,公务接待费仅凭发票报销,无事前审批流程。

(三)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资金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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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打击非法行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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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

调整和充实**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邓红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余开**、县卫生局局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局、县乡企局、县商务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广电局、县科技局、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职业病调查,实施对职业病患者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信息网络平台,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负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完善职工健康监护措施;负责配套尘毒作业场所监测设备及健全监测体系,搞好尘毒作业场所的监测,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县安监局:负责把好职业卫生安全准入关,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县劳动保障局:负责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工伤保险的管理;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体系;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对职业病患者的法定救助责任。

县发改局:负责按《**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作为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管理,督促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办理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手续。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计划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过程中,严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预评价报告书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认可书的建设计划审批关。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的,不得批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计划。

县建设局: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要督促项目设计单位增加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时,要征求卫生部门意见并将职业卫生审查意见载入审查会议纪要;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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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学生就餐情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精神,按照《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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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土地执法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区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

通过开展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违法用地做到查处整改到位,拆除复耕到位。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强制执行,该做出党纪政纪处分的,监察机关要做出处分决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二、实施范围

检查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用地图斑,监测时段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区政府召开相关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开展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政府和相关街道(园区)签订《区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处理整改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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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职业病防治发展意见县

一、切实加强领导

调整和充实*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邓红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余开*、县卫生局局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局、县乡企局、县商务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广电局、县科技局、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职业病调查,实施对职业病患者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信息网络平台,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负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完善职工健康监护措施;负责配套尘毒作业场所监测设备及健全监测体系,搞好尘毒作业场所的监测,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县安监局:负责把好职业卫生安全准入关,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县劳动保障局:负责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工伤保险的管理;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体系;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对职业病患者的法定救助责任。

县发改局:负责按《*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作为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管理,督促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办理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手续。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计划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过程中,严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预评价报告书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认可书的建设计划审批关。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的,不得批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计划。

县建设局: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要督促项目设计单位增加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时,要征求卫生部门意见并将职业卫生审查意见载入审查会议纪要;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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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打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2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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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21号)及广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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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监督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的通知》(卫监督发〔20*〕140号)以及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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