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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耕还林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研究基本理论分析
1.1“转移说”转移说的研究主要基于农户调查抽样数据和统计数据并结合经验分析法得出结论。农户资料调查主要是在研究区域内随机选取样本县、乡、村、户,进行农户走访获取研究需要的调查数据。第一手的调查数据可信度较高,但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研究区域往往是较小范围的,而且调查数据的信息量较为分散,加上调查往往带有农户很强的主观意愿,结果分析有一定难度。“转移说”观点主要认为退耕还林工程造成农村退耕农户耕地耕种面积减少,进而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其中年富力强且素质较高的劳动力就会另谋生路,造成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问卷调查的数据也证实退耕后外出打工人数明显增加。同时,调查中也发现农民工外出打工主要从事体力劳动,报酬较低,且不稳定。部分当地政府根据这些问题为外出劳工设立技能培训项目,比如农户科技培训、农户劳动力技能培训等。这有助于农民工较为容易地流向建筑业和商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服务性非农行业。
1.2“非转移说”非转移说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利用农户资料调查结合倍差法或者基尼指数法(DID)进行归因分析退耕还林究竟对劳动力转移有无贡献。DID法的输入参数是基于退耕政策实施前后两期的家庭特征调查数据(家庭人口规模、坡耕地面积、户主受教育水平、男性劳动力人数、未成年人口数及老年人人口数等变量)、宏观经济变量、反应集体经济状况的变量(人均收入水平)、村级虚拟变量(地理位置、气候、当地就业传统、耕地状况、交通条件等)。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DID方法可以检验参加退耕还林与否对家庭收入及外出务工人数的影响。另外,基尼指数法是用来评价收入均衡程度的指数,作为经济平衡的主要指标之一,可以有效反映居民收入差异和经济发展差异。全部DID模型研究均发现退耕还林政策没有对劳动力转移造成明显影响,但是发现非农收入的比重有所增加。对这一现象主要有两种解释:①原先在外打工的非农劳动力延长了在外工作时间导致收入增加;②原本在外打工的非农劳动力在工作时间大致不变的情况下,获得了更高的工资收入。通过基尼指数法发现退耕农户的基尼指数小于非退耕用户的基尼指数,表明大多数农户还在从事传统的栽种,因此得出政府对劳动力转移的预期尚没有实现的结论。
2退耕还林工程对劳动力结构调整影响的研究
是否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林业、以土地为基础和非农劳动力供给的影响反映的是退耕还林工程对劳动力供给的整体影响,而退耕地造林面积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时间对农户林业、以土地为基础和非农劳动力供给的影响反映的是退耕还林工程对劳动力供给的边际影响。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其退耕地造林面积越多,参与该工程时间越长,农户剩余耕地就越少,林地越多。相对而言,农户耕地减少,其收益受损,因为耕地可种植粮食,1年内多少都会有收益,而林地多种植的是经济林,2~3年内没有收益,所以农户参加退耕还林工程损失的收益由退耕还林工程补助来补偿,国家的政策设计也正是这样制定的。但是农户要拿到补助,还必须达到一定的造林成活率以及保存率,必然增加林业劳动力供给。农户参加退耕还林工程,获得补助之后,耕地减少,林地增加,种植业劳动力供给减少,林业劳动力供给增加;但是由于同样的面积上种树种草所耗费的劳动力还不到种植粮食的1/3,所以退耕还林工程之后,农户在林业和种植业上的总劳动力供给相对减少了。总地来说,参加退耕还林工程后,农户在以土地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上是减少的。此外,农户参加退耕还林工程后,林地增加,获得退耕还林工程补助。由于退耕还林补助标准高于同等面积耕地收益,所以农户获得补助后,一是农户家庭总收入相对增加,农户家庭抗风险能力相对增强,农户有能力从事“准入门槛”较高的非农业活动。图2列出了1999~2008年农户以土地为基础和非农业的劳动力供给报酬率。农户增加非农业的劳动力供给,这也是符合“经济人”假设的,而且农户获得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后,间接减少耕地对劳动力的需求,释放的劳动力会向劳动力供给报酬率比较高的行业流动,从而增加非农业的劳动力供给。
3结语
退耕还林工程不仅是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覆被变化的有效政策驱动力,同样也是改变地区社会经济条件,改善人民生活生态环境的有力措施。该项工程提高了退耕农户的非农业收入。本文的对比分析表明现在还不能判定该工程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起着根本性的推动作用。总结说来“转移说”的学者基于调查统计数据认为劳动力转移是一个必然趋势;“非转移说”认为主要受农户家庭的户主受教育水平、家庭人口总数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关于今后是否有可能起作用还待进一步观望。两种观点不能简单对立起来,因为是否造成劳动力转移可能有区域差异的,退耕还林在各个地方实施的最终效果可能不一样。
作者:李贵远单位:贵州省毕节市林业种苗站
1研究方法
基于2006—2011年的统计数据,借助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宁夏隆德县的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综合效益进行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
1.1指标体系的建立本文根据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状况,借鉴有关研究成果,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全面性和合理性等因素,对指标进行筛选,建立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方面的16项指标(表1).
1.2数据获取表1中除林草产业蓄水量(D14)、林草产业CO2固定量(D15)、农作物CO2固定量(D16)参照以下方法计算外,其他数据均来源于2006—2011年的《宁夏统计年鉴》.
2结果与分析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所选的指标进行处理和运算,发现各指标存在很高的相关性,对它们进行综合评价,适合于因子分析.对选取的16个指标进行因子分析,经正交旋转后,前面3个主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为91.489%,代表了原始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表2).通过进一步计算,可得主因子载荷矩阵,进而得到因子得分矩阵(表3).由表3可知,公因子1在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和其他人口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1看成是社会结构调整因子;公因子2在林草产业CO2固定量和林草产业蓄水量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2看成是生态环境效益因子;公因子3在农业产值和农业收入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3看成是农业经济总量因子.根据以上分析,可以从社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效益和农业经济总量三大因子来简化计量综合效益,建立因子得分函数。采用因子加权总和计算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综合效益评价值,并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确定其权重。
2.1隆德县后续产业效益显著且阶段性差异明显由图1可知,隆德县在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之后,后续产业发展取得了较显著的综合效益.随着时间的延续,综合效益逐步发挥,而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中药材、沙棘加工、花卉、蔬菜等后续产业在最初的2a里发挥的效益相对较小,甚至其某些方面会出现一些负面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后续产业在开发、组织和管理、资金和技术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而2010年发挥的效益是2006年的近1.6倍,整体呈显著增长趋势.2007—2008年的综合效益增长最快,增长的分值为1.12,这主要是因为设施农业在2008年初见成效.2008—2010年增加的分值相对于2007—2008年期间降低了1.11.总之,2006—2010年间的增加分值,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逐年增加.在不同阶段各效益对后续产业综合效益的贡献度不同:2006—2007年间,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2007—2009年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2009—2010年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后续产业实施之初,由于资金和技术的缺乏,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开发缓慢,发展氛围不浓,多数农户从思想上只重视眼前的粮款补助,而未意识到后续长远发展,经济效益在短期内无法得以体现;由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成功实施,使得生态效益十分显著;2007年以后,随着政府对劳务输出的有效组织,生态移民搬迁与劳务产业相结合,使尚未完全脱离和未脱离土地的农民逐渐摆脱了对土地的依赖;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府的有效组织,特色种植业、设施农业和劳务等产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逐渐显现出来.
2.2经济效益后续产业的经济效益主要反映在后续产业推进后,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产条件的提高而增加的已变为经济形态的那部分效益[6].其中,最突出的方面是对国内生产总值、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以及各类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影响.
1研究区概况
1.1辽宁省自然条件概况辽宁省(38°43''''~43°26''''N,118°53''''~125°46''''E)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境内东西两侧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为辽河中下游平原区,南部邻黄渤二海,海岸线总长度2920km。研究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东部地区雨量充沛,西部地区干旱少雨。全省位于长白、华北与蒙古植物区系交织地带,森林植物种类丰富[13]。
1.2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资源概况辽宁省自2001年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工程区由试点阶段的3市4县(彰武县、北票县、凌源县、建昌县)发展到15市74县,工程覆盖1115个乡县11517个自然村,涉及659592户农民。辽宁省林业厅将全省划分为3个模式类型22个模式组153个模式,同时采用聚类分析法确定了43个优选模式。针对辽西北、辽东山地及半岛丘陵区、辽中平原区三大地貌区分别选定了相应的造林模式和管护方法,以保证工程的建设成效。截止2013年末,辽宁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13.57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约占总面积的21.7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占到62.66%,封山育林占15.61%;生态林占全部退耕还林工程林种类型面积的72.11%,经济林占22.81%,灌木林占5.08%[1]。
2研究方法
2.1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及测算评估指标体系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各项生态效益监测方法参照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办退字[2013]16号)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测算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6个类别11个评估指标,分别为涵养水源(调节水量和净化水质)、保育土壤(固土和保肥)、固碳释氧(固碳和释氧)、积累营养物质(林木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提供负离子、吸收污染物和滞尘)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物种保育)。
2.2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分布式测算方法将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按照县区划分为74个一级测算单元,每个一级测算单元按照不同退耕还林工程植被恢复类型分为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个二级测算单元,再按照退耕还林林种类型将每个二级测算单元分为生态林、经济林和灌木林。最后结合不同立地条件的对比观测,最终确定666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评估单元。基于生态系统尺度的定位实测数据,运用遥感反演,模型模拟等技术手段,进行由点到面的数据尺度转换,将点上实测数据转换至面上测算数据,得到各生态效益评估单元的测算数据,以上均质化的单元数据累加的结果即为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的测算结果。
2.3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辽宁省的3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和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网络(CFERN)所属4个森林生态站、30多个辅助观测点以及300多块样地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指标体系连续观测与清查数据。还包含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中心开展的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种植被恢复类型中各退耕还林树种面积、树龄等资源清查,以及权威机构公布的社会公共资源数据[1]。
3结果与分析
摘要分别从土地资源价值、退耕还林的公共品属性等角度重新认识了我国退耕还林政策,并对退耕还林的补偿方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土地资源价值公共品退耕还林政策
1土地资源经济总值与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的过程就是资源价值转化的过程。
古典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对于自然资源来说,没有凝结人类劳动,所以没有劳动价值。但是,自然资源,如土地资源是有效用的,能够满足人类的一定的欲望,给人一定的享受,所以具有效用价值。土地资源又是稀缺的,稀缺性使土地资源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了经济价值。因此稀缺的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来源于其使用的效用。广义的价值是相对于个人的爱好、欲望、利益或志趣而言的。除了效用考虑以外,有些价值来源于资源的本身。比如,有些野生动植物的存在,可能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效用,但是其存在有其存在的理由,人们从伦理的角度,善意的角度看待它们,愿意支付一定的货币来保护它们,也是一种价值。
根据价值的来源以及效用的实现方式等不同,土地资源的经济总值应包括土地的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
直接使用价值,是指对土地资源直接消费所带来的价值。它分两类:一是作为资本品,比如用于农田、工业用地等,是生产要素之一;另一类是作为消费品,这主要指消费土地资源的一部分,如天然的生物资源的消费,不包括劳动产品。这部分价值是靠市场来实现的,是市场价值的大部分或全部。
间接使用价值,指的是对土地资源的资本品和消费品的使用起到维护作用,或着改善周围生产环境的价值,这部分价值并不是直接用作资本品和消费品的,它是间接的。比如退耕前的土地用来耕种农作物,是把土地当作资本品使用的,退耕后,变成了生态林地,木材不能砍伐,不能给人们带来经济收入,所以直接使用价值为零。但是生态林能够净化空气,保持水土,有利于周边的农业生产、人类的居住,具有很大的间接使用价值。这部分价值是外部性的,不能通过市场来实现。往往需要政府制定税收和补贴标准,依靠行政和法律途径来实现。
【论文摘要】:分析了西吉县退耕还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促进当地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论文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宁夏西吉
西吉县位于宁夏南部,是一个农业大县,属于国家级的贫困县,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在实行退耕还林以前,“十年九旱”,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程进展顺利,同时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与生态的双赢。首先“绿了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工程区林草覆盖率逐年增加,使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其次“富了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实施使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并进行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再次,“育了人”,通过工程实施,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近年来,西吉县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和历史意义。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阶段必须进一步针对新的问题与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退耕还林的顺利开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退耕还林目的认识不足,规划和计划不当
退耕还林主要是针对西部的生态改造,国家对退耕者实行粮食、现金、种苗费等方式的补助,通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达到使其退耕还林的目的,既是“以粮食换生态”,也是对人民既得利益的补偿。但由于规划和计划不当,造成财政补助经费短缺,补偿不能够及时兑现。
1.2对退耕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造林质量不高
一是生态条件恶劣,种苗量不足或质量不优,加之“有人栽,无人管”,林粮间作,管护粗放,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二是在部分退耕地区,农民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还林时经济林、生态林比例不合理,造成经济林比例偏高,难以实现生态目标。
1退耕还林对农村经济影响分析
1.1退耕还林工程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退耕还林工程通过专项补贴激励农户参与工程实施,促使农户坡耕地还林还草。这种激励政策,直接促使农用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促进了农用地资源的重新配置。本课题选取了退耕前的2001年、退耕过程中2005年、退耕任务结束后的第一年2007年以及2010年4个时点对各地类进行对比分析耕地与林地在2001—2005年和2007—2010年这两个时期内表现出了此消彼长的趋势,2001—2005年退耕前期耕地面积减少林地面积相应增加,但是退耕后期2007—2010年“退林复耕”的现象明显。产生以上变化的原因有:一是退耕林农获得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比较收益在大幅度下降,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越来越无法满足退耕林农的生活需求;二是近年来粮食价格上涨,种粮补贴增多,退耕补贴相对较少,以致于林农种树收益与种粮收益差距明显,农民为了经济利益扩大耕种面积将已退耕为林地的土地复耕;三是国土部门与林业部门之间耕地保护与退耕还林两项政策在基层执行时,往往不能落实贯彻,存在拆东墙补西墙现象。
1.2退耕还林工程对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农民纯收入的影响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区域内耕地面积减少,林地面积相应增多,造成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致使非农行业就业人数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逐年波动上升。二、三产业相对于第一产业的高产出使农民的人均年纯收入逐年提高。通过对涞水县农户的的实地抽样调查,退耕后农户收入结构中非农行业收入占61.07%;所调查的农户家庭中,从事非农行业的从业人员占51.31%,从事职业主要以建筑、采矿、运输和餐饮业为主。相对于农业生产,外出务工为农户提供了更为丰厚的报酬。表1显示了1997—2010年涞水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状况,可知涞水县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实施后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退耕前1997年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为1828元,退耕启动时的2002年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为2142元,而到2010年农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了3769元,退耕前年均增长4.76%,退耕后年均增长8.32%。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剩余,促使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转变,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了农民的收入。2.3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村产业结构及农业内部结构的影响通过对涞水县1997—2010年全县各产业年产值情况的定量分析(图3)可以看出,退耕前农村经济收入中第一产业产值略高于二、三产业,但总体水平差别不大。退耕后第一产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呈波动下降趋势;退耕前二、三产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维持在65%左右,2002年退耕工程实施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持续上升,到2010年其值为76.16%。在退耕前农业生产是涞水县农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退耕工程实施后,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相应变化,在确保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规模化水平,以现代农业为依托,充分发展特色农业,农业产值得到一定提升,但相比于二、三产业提升幅度不大。当地依托“野三坡”等旅游资源优势发展服务业、特产加工业,极大程度地丰富了二、三产业。涞水县二、三产业比重逐渐占据农村经济的主导地位,农村经济由农为主型转变为非农为主型。
2涞水县农村经济转型的灰色关联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政策性地改变了涞水县的土地利用结构,由此引发了涞水县产业结构以及农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的转型并促使农村经济转型。为探究涞水县农村经济转型过程中各行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的关联程度,本文依据涞水县1997—2010年统计年鉴,对主要产业收入与农民收入情况汇总进行灰色关联分析。通过林业收入与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高关联度可以看出,退耕工程的实施不仅仅有利于改善津京地的生态环境条件,而环境的改善所带来的综合生态效益,也有利于整合当地特有的旅游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因此,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是极其必要的。第二产业收入、第一产业收入、牧渔业收入、种植业收入对农民收入的关联度相对较低,这些产业收入对农民生计改善的贡献较少,尤其是种植业仅为0.49,反映了当地农业生产能力较低,且各行业未能利用退耕成果综合发展,如大量的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势必会造成农业上的劳动力不足,而土地资源分布较为分散,无法规模利用,有很多闲置荒废现象。因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要继续强化优势产业,同时要做到以优带落,规避优势产业没落对农村经济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3结论
摘要:文章就**县退耕还林工作的实际操作程序逐一进行了分析,以此来说明县级退耕还林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县级退耕还林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
关键词:县级;退耕还林;操作;程序
**县地处**主峰西侧,**省东部边陲,属**上的一个山区小县。全县辖**个乡镇,**个行政村,**万人口。总面积**万hm2。退耕还林从2002年开始在**县实施,全县有**个乡镇、**个行政村、**个农户参与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涉及面非常之广。实施3年来,累计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造林0.4752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万hm2,荒山荒地造林**万hm2,封山育林工程**万hm2。2003年春季接受了**省退耕办抽查验收、2003年秋季接受了国家退耕办实绩核查,成活率、保存率以及面积核实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级退耕还林主管部门对**县退耕还林工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深入广泛地开展退耕还林宣传发动工作
(1)成立退耕还工作领导组,召开宣传动员大会。2002年初。**县接到省、市退耕办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并及时组织县领导组成员单位、县退耕办成员和各乡镇的乡镇长、林业员、土地员、重点农户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同时邀请省、市专家搞了退耕还林专题培训。
(2)与此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退耕还林组织机构,在本乡镇辖区内通过黑板、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政策宣传。
(3)通过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使**县每一位退耕农户都充分了解到了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钱粮补助政策,掌握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要求与技术标准,认识到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在广大农民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形成了干群齐参与的建设氛围,**县100%的农户都是志愿报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全县有5000余农户主动申请承担退耕还林工程,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健康快速推进。
2逐级填写自愿退耕还林申请书
一、榆林退耕还林有关法律特别是问责机制建设情况
榆林退耕还林工程始于1999年,2000—2001年经国家确定搞退耕还林试点工作,200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大面积实施,十四年来国家共安排榆林退耕还林计划任务811.62万亩,截至2012年底,已全部完成。在推进退耕还林的过程中,榆林高度重视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执行,严格执行造林质量追究制度,严肃退耕还林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陕西省退耕还林(草)检查验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从严处理。目前,退耕还林在我国的西部地区普遍存在,退耕还林问题在西部各地区既有地域性的差别,也有大致相似的共性。榆林退耕还林还草中存在的法制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就在于,能够深入分析榆林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复杂状况,进一步明确榆林退耕还林中对地方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重要作用,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增加社会对退耕还林还草问题的关注,特别是严格落实问题机制方面,让榆林退耕还林还草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国内外对退耕还林还草中深入、系统地研究,在国内将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人们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的研究和关注。
二、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尽管近年来我国西部地区等的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工作成就,但是,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相应的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缺陷。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部分,重点探讨这些地区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如何执行问责机制的,如何紧密结合法律法规执行的。
一是,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责任有待于进一步明晰。有的地区在实施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过程中,存在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交叉的问题,在一些职能的划分等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职责划定不清楚等问题,直接就会导致了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责任主体的模糊。也就相应的导致了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往往容易产生和出现相互推诿甚至是扯皮的问题和现象。在同一个行政执行部门的内部,由于存在不同的层次和层级之间的人也往往容易出现和产生一定的职能交叉,责任权利不明确和职责模糊等问题和现象,甚至会出现了“责任真空”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就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关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国家的《退耕还林条例》等都已经进行过明确的规定,对于各方面的责任和职责进行了一定的划分,但是,从实际的法律实务和操作的角度来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落实仍然存在划分过于简单等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同一个职能部门的不同层级之间的权责利没有进行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在灌木的管理、种苗造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现实的问题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
二是,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最早实行的问责机制可以追溯到2003年,并且在各地相继建立健全,但是,从目前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执行来说,仍然存在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执行不够严格,甚至是比较乏力的现实问题。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行政问责主体往往是局限于同一个职能部门的上下层级之间的集体式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其中,又往往是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为主。这就相应的导致异体之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难度相对较大。而对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内部体制机制来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也是仅仅局限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内部,从外部社会的角度来说,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其的公正性、可操作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察。主要是因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内部之间,存在着长期以来形成的较为复杂的人事关系,如何进行公正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处理,相对的也显得比较困难。因此,会导致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不能很好的落到实处,即使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启动了,有某些人已经受到责任的追究了,但是,更多的是“走个形式”,责任主体没有得到应有的实质性的处罚。
三是,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法律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自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以来,各地方也纷纷的制定出台了有关退耕还林的制度、办法、规章等,但是,纵观各地方的政策性文件,对于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薄弱,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给予足够多的重视,没有相应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程序法对于退耕还林过程中发生的失职渎职等一系列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规定。目前实行的《退耕还林条例》由于法律层次相对较低,因此,在法律的执行强制性和规范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程序执行等方面就会相应的存在一系列不规范的方面。与此同时,现行的有些关于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呈现出明显滞后的现行,没有能够做到定期修订完善,对于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出现的一系列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现象规定不明确。因此,由于相对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作为坚强的后盾和保障,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无法顺利的实施,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中的随机性成分也相应的增大。
三、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法律对策建议
摘要:文章就左权县退耕还林工作的实际操作程序逐一进行了分析,以此来说明县级退耕还林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县级退耕还林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
关键词:县级;退耕还林;操作;程序
左权县地处太行山主峰西侧,山西省东部边陲,属太行山上的一个山区小县。全县辖10个乡镇,207个行政村,16万人口。总面积20.0772万hm2。退耕还林从2002年开始在左权县实施,全县有10个乡镇、185个行政村、4289个农户参与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涉及面非常之广。实施3年来,累计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造林0.4752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0.2046万hm2,荒山荒地造林0.2706万hm2,封山育林工程0.0198万hm2。2003年春季接受了山西省退耕办抽查验收、2003年秋季接受了国家退耕办实绩核查,成活率、保存率以及面积核实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级退耕还林主管部门对左权县退耕还林工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深入广泛地开展退耕还林宣传发动工作
(1)成立退耕还工作领导组,召开宣传动员大会。2002年初。左权县接到省、市退耕办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并及时组织县领导组成员单位、县退耕办成员和各乡镇的乡镇长、林业员、土地员、重点农户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同时邀请省、市专家搞了退耕还林专题培训。
(2)与此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退耕还林组织机构,在本乡镇辖区内通过黑板、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政策宣传。
(3)通过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使左权县每一位退耕农户都充分了解到了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钱粮补助政策,掌握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要求与技术标准,认识到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在广大农民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形成了干群齐参与的建设氛围,左权县100%的农户都是志愿报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全县有5000余农户主动申请承担退耕还林工程,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健康快速推进。
2逐级填写自愿退耕还林申请书
一、研究过程与方法
1.调查区域与问卷设计
陕南地区位于陕西省南部,北靠秦岭、南倚巴山,汉江自西向东穿流而过。该区域由秦岭山地、大巴山地和汉江谷地组成。陕南地区是我国退耕还林最早实施的试点区域和重点区域,〔1〕因此,本文选择该地区作为研究对象。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对陕南地区商洛、安康和汉中三市多个乡镇的农户实地调查问卷。该项调查的时间为2012年1~2月,调研样本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并综合考虑了样本地区的社会经济水平、地理区位、地形地貌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进度、支持力度等方面的差异。调研样本总数为291个,其中退耕户114户,非退耕177户。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户个人及家庭特征,具体涉及农户家庭户主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配置情况等;第二部分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情况;第三部分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情况。
2.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1)概念界定。
生态农业认知是指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的主观认识与感知,是人脑存储的对生态农业生产的最终印象与知觉。目前生态农业在我国已经有多种发展模式,作者在陕南地区广泛调研得知,该地区农户选择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主要有以下8种:设施生态农业、猪—沼—果、生态养殖、稻鸭共育模式、生态旅游农业、高山反季节蔬菜、食用菌生物链循环模式、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开发模式。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退耕还林等政策的不断推进,在我国农村大力推广发展生态农业显得越来越迫切。而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决定了农户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的意愿和具体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行为。不同类型的农户对于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认知水平必然不同,因此,只有在深入分析不同类型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差异的基础上,找寻提升农户认知水平的政策着力点和一般规律,才能有效提升农户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程度。
(2)理论基础。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该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态度是个人对自身行为进行评价的结果。因此,农户会基于自身所具备的常识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利弊进行评估,这种常识显然与农户所具有的相关知识、教育水平和生活阅历有关;同时主观行为规范也会影响个体行为态度,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会受到对其有重要影响的农户或群体态度的影响,诸如已经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或是对生态农业有所了解的亲朋好友会引导并提高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农户认知同时受到外界条件所决定的个体行为控制的影响,退耕还林工程是外界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农户深入了解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提供了激励并且创造了条件。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势必影响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农户所具有的生产技能、所处的地理位置也会通过影响其行为控制进而影响其相关认知。据TPB理论,农户行为认知会影响农户的行为意向,进而会对农户行为产生影响。退耕还林工程会通过影响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进一步影响农户关于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行为意向,最终影响农户是否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这一行为;同理,外界条件所决定的行为控制变量,诸如农户所具有的生产技能、农户所处地理位置、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以及政府相关政策除与农户认知相关外,也会影响农户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