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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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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1】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市局工作任务部署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上了工作重要议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出台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是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落实了交通工具和业务经费。

三是组建专门作业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员,负责整个工作的进度、质量、联络和协调。为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县国土局选派了三名工作人员派驻项目工程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技术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把握工作推进情况。

四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技术要求。为此,我们先后根据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次专题培训活动,分别在试点工作之初、全县土地所有权调查核实全面铺开之前、全县土地所有权测量登记和镇(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开始。每一次培训都是依照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规程,根据市局的部署和监理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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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好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在州农经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县确定首车镇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示范点,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经局具体负责实施;制定了工作方案,具体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综合协调组、维稳工作组、政策宣传组,并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政策的人员参与试点工作,特别是明确要求入村工作组要吸收村民代表、熟悉村情的老干部参加,确保工作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让老百姓了解、理解政策。为此,试点镇精心组织召开了由镇党委书记,分管副镇长,镇社会事务服务站长,村主干参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暨培训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通过采取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一本手册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目前,该镇已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一封信》1000余份、《政策宣传手册》1000余本。同时,还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展板、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试点镇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确权工作的主动性,为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

3、注重流程规范。今年7月份以来,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我县及时组织干部、工作人员分批次到首车镇对村组干部进行了政策和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和考试方式,参与工作的人员全部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熟悉掌握具体操作规程。为确保规范操作,我县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确权颁证工作流程,设制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问题统计表等表格,确保了登记规范、全面、详实。

4、确保阶段成效。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已经完成了班子组建、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四个阶段的工作,工作中做到了上级文件精神吃透到位,政策宣传普及到位,调查摸底户户到位,每阶段工作都稳扎稳打,确保成效。但是因为技术公司航拍图没有全面完成,导致后续工作进展缓慢。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积极性普遍不高,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一是乡镇积极性不高。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较多,乡镇担心激化矛盾。二是少数农民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消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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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调查方法

摘 要: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依法开展,规范统一相应的工作流程和调查方法是必要且重要的。文章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参照结合实践工作总结归纳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和调查方法,以期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调查方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142

1 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准备、宣传动员、资料准备、技术培训4个版块。其中组织准备指的是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序进行成立相应的登记发证领导小组来指导工作;宣传动员则是针对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了解不足的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如广播宣传、村干部访问等来宣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以此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为后续工作奠定稳固基础;资料准备则是收集第2次农村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农村集体土地以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村民据点分布资料等;技术培训则是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作业技术,以此来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践不会出现偏差。

2 申请登记

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能够依法进行,因此在正式开展工作之前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到县国土资源局或者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对应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连同法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等资料上交县国土资源局或者乡镇国土资源所。

3 土地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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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乡村土地确权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物权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个人与土地的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能够强化农民和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激发农民更加积极主动地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和稳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任务与内容

年底全面完成县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完成40%以上。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内容包括:依据国家、省技术规定,确定土地权属界址界线;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建设农村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认到每个土地使用权人。

三、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

本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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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乡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政办字〔〕103号)、《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国土资发〔〕129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到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至201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三、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界限确认以全国第一次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资料、图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点,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方向,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重新签订边界协议书,用于所有权登记发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现场标定和测量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以1:5000或大于1:5000比例尺为基础图件,作为所有权调查、发证和建库依据。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林场和其他国有土地,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界线,未土地登记发证的按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或实际使用范围认定界址,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土地权属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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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

根据县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就是通过查清承包地块实际面积、四至边界和空间位置,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向农民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管理,为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物权保障,为依法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原始依据,为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现路径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奠定制度基础。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月21至2015年1月25日)

1、成立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精、技术好、能力强的专职人员,组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办公室,并报上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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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在农村集体中的应用探讨

一、概述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这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确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确认土地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依法落实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的和内容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调查目的是查清各级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并明确权利主体,精确测量位置和面积,并根据相关资料,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所有权证书颁发给各级农民集体或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调查目的是查清各农户使用的宅基地状况,并明确权利主体,明确土地权利人,精确测量位置和面积,并根据相关资料,依照法定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使用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时此次调查的难点。宅基地牵涉面广,牵涉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宅基地矛盾也时有发生,所以,此次对宅基地调查除对测量工作要求比较高以外,同时应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高效完成各宅基地的签字盖章等核心工作,同时注意稳定工作,避免因为调查引起不稳定因素。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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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乡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政办字〔〕10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3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原有土地登记发证、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依据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全面完成本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年月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月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月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登记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镇、街道办事处企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镇、街道办事处与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三、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土〔籍〕字第2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59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登记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7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46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78号),《省土地登记办法》,《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政发〔〕8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政办字〔〕103号),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1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四、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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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金城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经验与做法

摘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自2014年7月开始,到2015年3月底全镇11个村有6个村通过了市级验收,2015年4月底有5个村通过了市级验收。全镇11个村,136个联组,473个村民小组,12572户承包农户,有12510户农户已签订了合同,仅有62户未签字,签字率达99.5%,有3个村农户签字率为100%。

关键词:金城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做法

1 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2014年7月27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农服中心、稳定、纪检领导任副组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农服中心、国土、财政、公安、综治、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指导督促村业务工作开展,汇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宣传培训,助力推动

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放“金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问答”、“给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通过大力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镇领导组织专人到各村对操作人员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政策和业务培训,并与国土所人员一道逐村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一个村民小组的外业勾图、内业数据整理和图表衔接工作,为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 抓好试点,典型示范

他们在工作中坚持抓好试点,打造示范典型。选择后阳、庄城2个村作为试点村,和镇国土所业务人员一道,到村进行工作、业务指导,帮助外业勾图、内业信息录入、外业与内业信息的核实,做到图、调查表、信息表即图属一体。图、承包关系表、家庭关系表完成后交镇国土所和农服中心初审,初审后的图、属性电子表交市测绘所,建立图形和属性关联关系,导入系统调试,建立图属一体数据库,让市测绘所勾画出土地承包示意图,一组一图、一户一图以村民小组进行公示。最后农户签字认可登记基本信息、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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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权铁证不留隐患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以来,湖南省株洲市先行试点、精心谋划,截止2012年11月,市本级完成权属外业调查 223 个村,2522个村民小组,共调查权属界线5429条,调查宗地5550宗,调查争议地84宗,调查率达100%。全市在湖南省率先通过了外业调查的省级预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土地管理的前提性、基础性和现实性工作,也是加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安国指出:“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能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确权、客观确权、依法依规确权,确保民众满意。”

株洲市总面积1.12万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全市共有1683个行政村(社区),约2.6万个村民小组。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边界不清,权属不明,矛盾错综复杂;原有的定界清册、图件已无法查询,历史遗留问题众多;株洲市林地面积较大,无论是图上还是实地权界均不明显,加上山高路陡实地指界很困难。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十分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株洲市委、市政府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列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出台了《株洲市本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列入专项资金分年下拨3500万元,支持此项工作;市政府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综合协调组、权属纠纷调处、政策研究、资金管理、确权登记发证监督、舆论宣传六个工作小组;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在株洲市电视台滚动播出相关宣传口号,在《株洲日报》、《株洲晚报》等媒体上宣传发动。

2011年11月,株洲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全市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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