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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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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司法行政总结

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执法、执业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系统共有7个集体8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24个集体59位个人受到厅局级表彰,其中市局荣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司法部表彰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年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公证处荣获市“十佳市级办事窗口”称号并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清市公证处荣获“全国优秀公证处”称号。

一、狠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放松,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攻坚活动,加强“两会”、“两节”及省、市党代会召开期间矛盾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2479件,已调处矛盾纠纷40102件,调处成功38117件,调解成功率95%,无出现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和矛盾纠纷引发的。全市“12348”电话共接受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群众1.4万人次。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全面建成12个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打造衔接大调解的重要平台。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51名,壮大了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推进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卫生、国土资源等矛盾多发行业中的全覆盖。三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在仓山区、闽清县先行先试检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11月11日,联合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调对接推进会,在全省九个地市中第一家启动检调对接工作,尝试刑事和解制度,拓宽人民调解的深度和广度。四是健全完善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去年全市共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96件,其中市医调中心接访医患纠纷投诉172件(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68件),立案81件,结案75件,结案率92.6%。市医调中心在现场应急处置、疏导患者情绪上始终保持中立第三方角色,为我市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实践。32字工作方法(迅速反应,冷静介入;引导调解,预防激化;坚持原则,灵活处置;案结事了,不留尾巴),受到省委书记孙春兰、省委副书记陈文清等领导及中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二、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发展后劲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司法部、省司法厅一项长期性的战略部署,是夯实司法行政发展后劲的有力举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思路,扎实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有新成效。去年推进4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其中新建合建的26个,已完工10个,已动工15个,未动工1个;购置、调整和改扩建的22个,已完工16个,已动工5个,未动工1个。实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包干督导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市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司法局加大了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土资源和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抢抓工期、抢抓进度,把司法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司法所队伍建设有新成效。严把人才“进口关”和“质量关”,采取公务员招录、接收干部和调任等方式,配备司法助理员342名,编制使用率94.2%,专项编制使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全力推动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工作,市局多次向市委组织部作专题汇报,在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已配备副科级所长128名,配备率74%,比2010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比。

三、狠抓社会管理创新不放松,进一步消除不稳定因素

创新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两类特殊社会群体的监督、管理及帮教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刑法修正案(八)》使社区矫正制度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169人,解除矫正2994人,重新犯罪13人,重新犯罪率0.18%。市局增设社区矫正处,鼓楼等6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科。招录社区矫正工作者317人,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按照社区矫正人员人均1500元标准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认真开展日常矫治、监管及公益性劳动,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进一步规范、统一社区矫正制度。其中市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行为处罚办法》出台以来,63名服刑人员受到治安拘留处罚,41名缓刑罪犯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在全省率先实行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对1138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实施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评估报告采信率99%,实现社区矫正向审前延伸。二是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共有安置帮教对象20138人,其中刑满释放16335人、解除矫正2313人、解除劳教1490人。在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下,市局在全省率先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实体“市曙光中途之家”,解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推动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建设,已建安置帮教就业基地28个,安置就业157人。各县(市)区还出台了对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的鼓励性措施。

四、狠抓法制宣传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增进法治城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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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点

2013年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需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努力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提供强大法律支持。

一、更加注重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1.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将以人为本、注重疏导、加强服务的执法理念切实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之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消解执法冲突,减少矛盾纠纷。以民主评议、开门纳谏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提升群众满意度。

2.健全司法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的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对在司法行政管理中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公示、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等制度,形成一整套覆盖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过错行为。

二、更加注重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4.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标准化管理制度,做到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实体规范、文档规范。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证者从事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裁量基准工作,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确保同案同处理。

5.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检查。按照《市司法局执法考评办法(试行)》、《市(县)、区司法局执法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执法考评工作。加强局纪检组监督,实现执法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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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打算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法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切实做好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制工作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中的指引、规范、服务和保障作用,不断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一)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同时,下发2012年度法制工作计划。

完成时间:一季度。

(二)开展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本年度的实际情况,修订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按实施办法进行通报。

完成时间:四季度。

(三)认真组织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完成时间: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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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实施要点

一、立足服务保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和创新

1、巩固依法行政创建成果,深入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在强化创建工作的同时抓好“回头看”工作。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为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打下扎实基础。

2、按照省、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长效考核评价机制的研究。坚持不懈地抓好教育引导,不断提升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理念,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基础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3、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配合争当排头兵活动,围绕涉及司法行政发展的难点、重点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做好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工作创新性理论研究。

4、组织业务培训,集中精力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积极配合市、县(区)两级政府搞好法制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系统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

二、加强监督考核,规范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和管理模式

5、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明确考核范围、内容、周期及考核方式,细化执法工作考核指标,不断调整和完善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风气。

6、做好系统各业务部门执法检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强化执法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执法检查活动,突出抓好司法所、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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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汇报

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营造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从行风评议工作一开始,我局党组就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针对极少同志思想上存在的不重视、消极情绪,首先从提高强化教育入手,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了“一加强,四结合”的做法,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我局对自查和征求的各类意见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区分责任,做到了评议主题鲜明,查找问题准确,整改内容明确,纠错措施有力。做到了三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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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

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营造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从行风评议工作一开始,我局党组就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针对极少同志思想上存在的不重视、消极情绪,首先从提高强化教育入手,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了“一加强,四结合”的做法,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我局对自查和征求的各类意见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区分责任,做到了评议主题鲜明,查找问题准确,整改内容明确,纠错措施有力。做到了三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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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政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文章标题:政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民间俗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法治社会,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对权利人来说,乃是人民法院应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裁判义务,将写在裁判文书上的权利转变为现实中的权利,因此,从严格意义来说“还债于民,兑现白条”就是执行法官的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权利人的权利仅仅是停留在法律文书上,就是“法律白条”。我们常常说: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而现实中,困扰法院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执行难。执行工作上不去,人民法院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程序没有完成,权利人的权利没有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就强烈。今天,在这里我给诸位演讲的题目是:还债于民,兑现白条——执行法官的神圣使命。

演讲者定位于“还债于民,兑现白条”的执行法官与共和国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一样,有着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而不是普通的公务人员,理应是社会的精英阶层和国家的栋梁之才。孩提时代我曾羡慕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人民法官。进出法学殿堂,长大后,我便成了你--一名“共和国法官”。

曾记得:初为“法官”之际,那油然而生的自豪,以及那为国为民的铮铮誓言。仿佛“天降大任”于我,仿佛“修身、持家、治国、平天下”--舍我其谁?坚信你只要尽心去做,就必然能开创一片晴朗的法治天地,就会排忧解纷,使世界变成美好的人间。但埋首其中,您就知道,一切的一切,决非您想象的那样简单,我们社会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无不处在平衡之中。作为一个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这时候,你才会懂得,“还债于民,兑现白条”该是怎样沉重的分量。法官,在我们中国,它是一个很辛苦、很清平的职业。法官的品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裁判的品质,因而法官的伦理道德修养强烈地影响着司法的形象与法律的尊严。具有悠久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要求人们能够知礼仪、明廉耻、有良知、诚实、信用、正直、不骄恣贪惰、奢侈放荡等,所有这些作为普通人应当具有的美德,法官显然更应具备。除此之外,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还必须遵循一些基于自己的职业要求而应具备的司法伦理道德,而执行法官在这点上尤为突出。

曾记得:“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执行局收到一封让人既心酸又愤慨的求救信。方善林老人在信中称:“我一个古稀老人,儿子媳妇住着高楼,我却蜗居在一间屋棚里,无人管无人问,我仅靠捡垃圾勉强维持度日。现我唯一的活路只能是求助于法官,磕请你们救救我!”面对这一处在生命边缘挣扎的老人的信,我们的执行法官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院长吴大圣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并就执行工作向社会作了郑重承诺:“法律文书写得再漂亮,如果不能把它规定的权利义务变成现实,那将无法体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正。我们将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提高执行能力,规范执行制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了兑现这一诺言消灭法律白条,推动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8月9日,时值高温酷暑,我院夏季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正式开始,一张执行大网向辖区的各个角落撒开。

曾记得:在杞梓里、在许村、在王村、在街口----在歙县辽阔土地的每个角落,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在警灯闪烁、警笛长鸣中奔向各个骨头执行案中的被执行人。我们的执行法官:或行进在狭窄崎岖的基根路上;或头顶盛夏烈日、身冒着39度高温、翻山跃岭;或为了等候当事人、潜伏待命;田间地头、蜈蚣岭出现了他们的身影-----艰苦的环境、玩命地工作,执行法官没有怨言,因为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还债于民,兑现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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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

一个民族的发展需要文化的支撑,文化已成为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系统的发展同样也需要文化的支撑,文化就是这个系统的生命。我国司法行政系统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积淀和过滤,已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系统文化。充分发挥其凝聚、融合、约束、规范、导向和激励作用,对于促进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法行政系统文化主要包含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四个方面。精神文化反映司法行政系统文化的本质,是司法行政系统文化的核心部分,反映人的信仰和精神追求。制度文化明确系统文化规范,是系统文化中要求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是系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相对于精神文化而言,制度文化更具有内在凝聚性、结构的稳定性和时间的延续性。制度文化体现为人们在精神文化引导下建立的一系列调整群体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及风险的制度和机制。它不仅对精神文化所倡导的价值观的实现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而且是精神文化转化为行为文化的桥梁,是司法行政文化体系的内在约束。行为文化体现司法行政系统文化要求,是人们在其系统行为中所体现出的一种文化,包括系统管理、行为准则、道德风俗习惯等等,是精神文化所体现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结果,是核心价值观在行为方式的外在表现。物态文化是以艺术语言、动作、图像等手段,形象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切文化现象和文化产品的一种文化。

任何文化都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并为其服务。司法行政系统文化产生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基础之上,从其共性和根本意义上说,其本质特征必然是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种行业文化和特色文化。司法行政管理的“三支队伍”(即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和从事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必须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观和做到在法律实践中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司法行政系统的宗旨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因此,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必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并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原则”,切实做到“四个结合”。

坚持法制化原则,切实把系统文化建设与时代先进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司法行政系统文化首先应该是一种法制文化。在系统文化建设中,必须把法制化原则贯穿于系统文化建设的全过程,渗透进系统文化建设的各个层次。应当在更加宽广的时代背景下来思考、定位和谋划司法系统文化建设。要清晰地把握时展的脉搏,紧跟时代先进文化主流。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引导时展的先进思想和理念,也是司法行政系统文化的旗帜。司法行政系统要不断吸收、借鉴当今世界最优秀的文化成果,来丰富和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文化的水平,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文化的辐射功能,扩大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对社会的影响,使其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系统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司法行政工作很大一部分是做人的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尤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对“三支队伍”的管理和对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劳动改造以及对劳教学员的教育、感化、挽救中,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人本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形成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塑造人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和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系统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在建设系统文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一方面把系统文化渗透到思想政治工作中去,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感染力;另一方面将思想政治工作寓于各种文化载体,丰富“三支队伍”特别是监狱劳教人群的文化生活,寓教于乐,寓教于情,进行理想、信念、道德、纪律和共同价值观的教育,增强系统文化的渗透力和凝聚力。

坚持科学化原则,切实把系统文化建设与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要遵循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律,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性质、宗旨、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不同层次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提炼的文化理念要内涵清楚、准确,既要具有质的规定性,符合司法行政工作方针、特点和要求,又符合司法行政的实际情况,具有操作性,能在实践中落到实处。同时,还必须站在改革创新与发展的前沿,以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来丰富系统文化的内涵。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是一次全方位的深刻变革,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未来发展走向,这为司法系统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使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不断推陈出新,超越自我。

坚持不断完善原则,切实把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建设与物态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当不断吸收其他系统文化的精华,兼收并蓄,吐故纳新。同时,由于司法行政系统经常接触一些亚文化和腐朽文化,因此还要积极抵制亚文化和腐朽落后文化的消极影响,使司法行政系统文化最大限度地体现时代特征和自身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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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能。各地要认真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派出庭)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4〕27号)精神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从*4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全市司法所达到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立起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全面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司法所。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每个司法所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目前编制不足的,暂配2人),乡镇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20平方米,城市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司法所的业务经费由财政供给,纳入县、市、区司法局财政预算。

*6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6年补助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6〕1148号)安排我市55个司法所国债项目,总投资337万元,其中来安县9个、琅琊区5个、南谯区6个,其他县、市各7个,每个所分别投资5.8—7万元。*6年新增中央专款和省级预分配我市61.1万元,为全市47个司法所配备装备。因此,各县、市、区要结合镇村体系规划,以国债项目建设为重点,确保全市重点乡镇所在地约100个左右司法所到今年底实现规范化。非重点乡镇的司法所国债项目可以调整到重点乡镇建设;没有列入国债项目的重点乡镇所在地司法所也要同步建设,先建设好,再争取列入下一批国债项目。所有建设项目务必于今年9月上旬开工,年底前完工。要通过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抓紧解决司法所的人员配备、办公用房、装备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水平和实际工作成效。

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是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能力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发挥管理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省里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建成市、县两级司法局局域网,并接入全省政法网。

各县、市、区要根据《滁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制定出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思路,安排工作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政法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县级政法部门信息通信专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法〔*6〕582号)精神,县级政法专网建设工程从今年7月启动,年底建成。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是全市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一部分,司法行政系统局域网建设必须同步。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司法厅《各市、县、区司法局机关局域网建设参考方案》的要求,完成专用机房、内部局域网和专用电话线路布线建设,并安排符合要求的电视电话会议室。局域网要配备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服务器、UPS电源等设备;完成到各县、市、区中心站1个2M的线路连接。要增强专业技术力量。根据省里的要求,市级司法局至少配备一名全日制本科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县、市、区司法局要有一名专科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要建以致用。本着“以建设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和“五个统一”的原则,加快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引进工作,做到边建设、边使用,保证投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网络安全运行。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密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不得擅自降低网络安全保密的标准,自觉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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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__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__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平安__”、“法治__”、“和谐__”建设的职能作用,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全省排头兵,全国中心城市一流”的工作目标要求,积极进取,做大宣传,扩大影响,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把握舆论方向,落实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弘扬司法行政系统的主旋律,着力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__”、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知晓率上求突破。

2、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对外宣传能力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的工作目标。

3、要以省厅和市局建立的主要新闻媒体为主阵地,突出《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__日报》、省市电视台等宣传主攻方向,及时充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改革的新突破、队伍的新风貌、工作的新举措。市局主要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和区县局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分别不少于20、20和80篇(条、幅)。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宣传实效

4、结合机关作风评议,大力宣传全系统作风建设的措施与成效,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构建“平安__”、“法治__”、“和谐__”进程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经验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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