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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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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司法局行政管理

[摘 要]本文是以某区司法行政管理系统开发建设需求为背景,通过深入系统的调研,针对某区司法局行政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其工作的特点以及需求,以软件工程的思想作为指导,设计和开发了行政管理系统,从而实现该区司法局行政管理电子化、高效办公的需求。

[关键词]司法局行政管理系统,ORACLE,Java

中图分类号:TP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4-0106-01

1 引言

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电子政务已成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纵观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力图通过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改革政府行政模式。近几年,国家有关部委对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相继做出了部署。其主要目标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二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工作成本。三是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模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四是促进由管理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变,提供便民、利民的优质服务,实现公正透明的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和完善决策机制。五是逐步推进和形成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针对某区司法局行政系统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研发,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实现某司法业务数据的智能管理、分析统计,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建立一个统一、完整、高效、安全的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确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社会提供高效、务实、透明、公正的司法行政服务,及时地掌握某司法业务数据变化,实现司法业务信息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电子化、智能化。

本课题主要研究以下内容:

1)建成一个集业务和管理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本系统同时向司法局内部局域网用户、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用户、政务网内的相关单位部门用户等三大类用户提供相应服务;既满足司法局目前所有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批等业务处理,同时还提供行政办公、消息管理、统计分析报表管理方面的功能,并对各功能模块进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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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经费管理报告

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要体现扶贫解困作用。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中央。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时加大,但在发放方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依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扶持,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下一步骤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

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证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证体制,经费保证缺乏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证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依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证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证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证的现状

目前,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年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证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时加强。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证。年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现有保证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证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证。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依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局部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排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证存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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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管理汇报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区几大家领导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同志百忙中出席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区几大家领导以及各乡镇、街道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司法行政干警的关心、爱护和支持。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领导将要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局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去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年,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区9个“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和突破,为推进平安市中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区荣获法治枣庄建设先进区。我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市中建设、法治市中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一)法治市中建设成效显著,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快速启动“法治市中”建设年活动,制订不同层面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细则,基本形成党政主管、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法治枣庄”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中,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永安乡等7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集体。今年3月,在法治市中建设中取得辉煌业绩的53个先进集体和93名先进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隆重表彰。继续完善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和任前考法等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在总结以往普法考试基础上,切实改进年度普法考试工作,区分行业、划分类别、扩大范围,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加突出,2632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普法考试。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知识竞赛、手抄报、法制论文等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切实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去年6月,与区法院在枣庄四十一中学组织举办“真实法庭进校园”,公开审理一起青少年盗窃案件,2800余名师生受到真实直观的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突出抓好“一室一街一校”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村创建办公室、建好普法一条街、用好村法制夜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一年来,先后8次组织开展“解千家事、暖万人心”普法实践活动,赠送书籍8600册,发放资料5.6万余份,解答咨询757起,化解纠纷138起。以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为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审查、修订经营合同1437份,解答法律咨询187人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论证63起,诉讼、非诉讼案件128起,避免和挽回企业经营损失180余万元。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去年12月4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在青檀路两侧,设立站点42个,制作彩虹门2个,200余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普及法律知识,发放资料、书籍12.3万份(册),解答咨询360余人次。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区电视台向全区作法制讲座,《市中通讯》开辟法制专栏,使活动更具新颖性、应求性和普及性。

(二)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大力加强区、乡(镇、街)、村(居、企)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推行调解主任职业化,落实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在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庭庭前调解室,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与区纪委联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区乡镇、光明路街道设立农村(社区)合同监管中心、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实现了与区直有关部门联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形成了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化解效能明显提高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4件,处置43起1290余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6起,处理医患纠纷12起,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案件35起。我局在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政务管理创新三等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注重在个性化教育矫正、心理矫正、教育学习、评估体系等方面求突破。全区520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动态分类个案,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与劳动部门和再就业培训指导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就业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提高安置率,全区45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司法所基础建设投入不断扩大,工作环境根本改善,职能和地位日益增强,工作效能愈加体现,作用发挥越来越突出,在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心目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光明路司法所被市人事局、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齐村、孟庄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永安、税郭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三)法律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服务大局、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拓展与规范并重,科学规划发展布局,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全区法律服务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较好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去年初,专门出台《关于为全区9个“十大重点项目”建设搞好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充分整合

职能、人力资源,努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区委于书记专门批示:“区司法局结合部门职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9个‘十个重点项目’建设提出的法律服务意见很好,应给予充分肯定”。组织开展文明律师所、公证处和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创建活动,法律服务诚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建立与部门的固定联系渠道,协助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妥善处理各类“急、难、险、重”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明公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单位,公证处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目标考核先进基层单位。基层法律服务“护农惠农”活动成效显著,直接受惠农民群众8000余人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纵向上,在11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基础上,又在22家企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横向上,与残联、妇联、卫生等部门联合成立了8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各站(点)为基础和纽带,覆盖全区、运作顺畅、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在3月12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全方位覆盖、多渠道便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维权网络成效》的典型发言,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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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依法行政管理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促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和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依法组织和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依法行政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提供的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4、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行政管理和服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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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执法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要的政务信息。

第四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局属各科室按各自的职责负责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实施。局办公室协调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以及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下列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

(一)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程序、工作流程;

(三)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项的受理科室、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以及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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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治理行政处罚管理意见

深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政发[]61号)要求。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行政处罚不当或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情况的发生,根据《关于开展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南政法发[]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对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具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各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1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区司法局设行政处罚职权执法主体1个。执法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中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法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10号)文件精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能设置。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定权改革和优化我区软环境建设,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行的约束和监督,形成公正准确、科学详尽、分层、决策和管理落实的行政处罚权机制,结合我部门行政处罚执法实际,制定《区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2划分最低限度处罚标准、中间限度处罚标准、最高限度处罚标准依据《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标准》中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的规定。划分为3档,即最低限度处罚标准、中间限度处罚标准、最高限度处罚标准。

(1)当事人同时具备下列三种情形。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处罚最低限度:

(一)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二)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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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野下司法行政档案管理问题研究

摘 要:如何在适应社会变革的新视野下,综合社会现实,对司法行政档案进行高效管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司法行政档案管理的发展历史、司法行政档案的类别演化以及新视野下进行司法行政档案管理的措施等三个方面出发,对我国司法行政档案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司法;行政档案;管理

司法行政档案是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所形成的包括文字、图片、音频以及视频等在内的所有资料的总和。司法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的成效与司法行政机关处理事务的效率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对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多加重视。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司法行政机关变革的日益深刻,司法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发生变革。如何根据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现实情况,以全新的视野看待档案管理工作,是所有行政司法机关所要面临的共同问题。

1 我国司法行政档案管理的发展概况

我国的司法行政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得到较为快速的发展。改革开放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及现代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这一时期到现今,司法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也顺着时代潮流,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横向上来说,经过接近40年的发展,我国各司法行政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在软硬件设施、管理方式以及管理理念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升,管理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从纵向上来说,全国各个省、市、地市、乡镇等的司法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的达标率大大提升,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体系都较为规范,管理工作基本趋向于合理化和科学化。例如最新的《档案法》对档案的内涵、M行档案工作的原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利用和公布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了依法治档的水平。

2 我国司法行政档案的类别

受到经济快速发展、文化日新月异、社会百花齐放的影响,我国司法行政档案的内容、类别以及数量等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司法行政档案的类别为例,按照时间标准来划分,我国司法行政档案的类别应该以1993年为分水岭,进行具体划分。

2.1 1993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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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形势变化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创新社会管理,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创造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

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保障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点突破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我们认为,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1.抓基层一线,配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一是司法所队伍。认真贯彻市两办文件精神,每个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3-5名政法专项编制的队伍,成为基层政府实施维稳、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坚力量。现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设,着重向基层倾斜人财物,积极争取直派所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局机关专业队伍。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援助中心、服务中心、矫正办的建设要加强。这三个机构是我们与公检法、维稳、工青妇合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已经成为直接引导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去年,我们共接待咨询19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序平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虽然我们的工作繁了、压力大了,但通过平台建设,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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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行政促进管理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形势变化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创新社会管理,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创造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

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保障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点突破

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最近省厅专题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加大投资力度。考虑长远发展的重要会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做的最好的不仅政法机构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一个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技术装备。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办理、矫正对象依法监管、律师公证监管等还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信息不灵、监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维稳系统相互联结的数字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把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一环,开创数字管理新局面。

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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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视野中的多维社会管理创新

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南通市以创新发展社会服务管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现代防控、新型社区服务管理、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外来人员管理服务、社会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组织领导以及社会管理新的手段等“十大体系”为重点,着sd力统筹管理、源头管理、规范管理、基础管理、信息管理、人本管理“六个方面创新”,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路径。做好这项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最近,胡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部门必须更加积极地拓展功能,多维度创新社会管理。

维度一:在更新观念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树立社会化的理念,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涉及面广,要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服务性、窗口定位,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服务平台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管理主体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平等型、主动型、开放型的社会管理模式。

树立柔性化的理念,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服务等大量群众工作职能,在社会管理中承担柔性管理、教育疏导和人性关怀的职责,要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把司法行政工作从“管”中解放出来,让服务理念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树立人本化的理念,实现由治理向自治的转变。要树立民生司法理念,将依法管理与人性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评价和感受。以特殊人群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社区矫正“绿洲计划”,试点开通服刑人员亲情电话,推出视屏问候短片,加强心理层面的矫治帮扶。积极发挥新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群体在普法、矫治、法援中的作用,强化“参与型”管理理念,实现从单一的行政型管理向综合参与型管理的转变。

维度二:在拓展功能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挥司法引导的功能。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帮办指导。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宣传和风险提示等,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后金融危机时期企业法律风险增大的情况,建立涉企普法讲师团、律师服务团等,组织挂钩联系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个性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

发挥司法服务的功能。加强与企业经常性的交流互动,建立涉企法律服务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用工荒”、特殊人群“就业荒”的局面,围绕以“扶心、扶困、扶技、扶业、扶学、促转变”为主要内容的“五扶一促”模式,实施社区矫治对象“基地计划”和“储岗计划”,搭建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就业推介三个平台,促进特殊人群和用工企业的“双赢”。依托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提供用工单位诚信记录查询,增强企业与求职者之间的信任,同时对五年内频发工伤、欠薪等案件的企业进行红灯预警,构建诚信用工、诚信劳务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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