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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__司法所坚持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工作目标为指导,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为主线,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为__街道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做好法治保障。现将2015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小结如下:
1、人民调解方面:截至10月31日,我所共化解矛盾纠纷97起,涉及人数近千人,涉及金额1700余万元:其中,群体性10起;各类死亡赔偿(含工亡与非工亡)3起;工伤赔偿15起;各类劳资纠纷69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5%。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村社区调解案件200起。接待各类法律咨询450起,累计人数超过480人。
2、规范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在司法局指导下,街道所辖村、社区按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创建要求,统一设立人民调解固定工作场所、统一调解标识、规范调解程序、规范档案制作。同时,为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司法所组织参加了市区调解员培训、参加法庭庭审以及业务交流等形式的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做好警调衔接,实现了司法与公安双方的资源优势互补。今年与小港派出所__警务站配合,对人民调解派驻调解室进行了装修,上墙制度进行了规范,进驻调解员进行了明确。警调对接有效地将辖区治安民事纠纷引导至调解室,促进社区矛盾及早化解。
目前,街道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0人,本地6名、外地4名;矫正工作中,司法所严格规范化管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引导和教育转化工作,一年来,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表现良好。
1、源头严把关,管理严落实。__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精神,注重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流程。今年,司法所重点抓好落实审前调查工作和日常管理。司法所要求审前调查必须做好走访工作和现场笔录,并对每个被告人的详细情况要进行核对。对于存在瑕疵,不符合司法所接收条件的,司法所一律不予接收,在源头处从严把关。同时,司法所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各项流程的规范和自我监督。司法所今年通过规定每月报到时间,避免了管理工作的分散无序;同时,对需要外出请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必须本人到司法所进行请假手续的办理,并在返回后立即凭相关出行凭据进行销假。同时规定单位人员出差必须要单位开具证明。落实好矫正人员一人一档案的规范工作,使矫正工作有章可循。做好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思想引导,强调矫正纪律和思想汇报,防止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2、信息化建设抓效率。本年度__街道司法所积极响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关于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配合区矫正办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的全覆盖,努力实现文书传递、情况通报、日常监管教育网络化、全程化、无缝化,提高工作质量。__街道司法局所从2月起全面开展信息化核查和平台测试工作,自查宁波市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模块,及时反馈使用功能及平台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的建设意见。完成与区矫正中心的视频对接、平台手机定位、以及声纹识别记录等工作,加强对矫正人员的信息化监管。
3、充分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公益劳动及学习教育制度。司法所今年通过联系辖区4个社区,搭建了__护绿队、社区志愿者服务、护美__绿色志愿服务队等多个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司法所微信公众号“__司法点点通”服务平台、矫正人员交流qq群,不定期推送法律知识,推进法律学习、社区学习、公司学习、自我学习的多方位学习教育模式。平台的搭建和模式的推进,使以往社区矫正人员被动接受的状况得到了有效地改善,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基本都能做到每月社区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双八时间,促进矫正人员的教育转化。
工作总结
2005年上半年,我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积极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坚持高标准、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新的发展和新的突破,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版权所有
一、是“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
2005年元至6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五年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突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心,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干部学法力度,通过全镇的大小会议宣传教育,开展以《行政许可法》、《土地承包法》为重点法律的干部普法培训。
2、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力度。通过全镇各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利用上法制课的形式,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拓展法制教育渠道,开辟第二课堂,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协调兼职法制副校长进校园讲法,全面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
3、强化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我所以全镇的治安中心户长建设为契机,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工作。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年来台陈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着眼构建和谐社会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维目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农村中心工作,加强司法所服务大局意识,努力做好排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维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10月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台陈镇政府被授予依法治理创建省级先进单位,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坚持每月一排查一分析制度,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成功21件,调解率100%,各村调委会全年累计调解民间纠纷310件,调解成功306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所有调解案卷均按照县局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未调解成功纠纷均已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要求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
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方面
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帮教安置工作层次负责制,责任到人的措施要求,加大了组织协调力度。结合我乡社情复杂的实情,使帮教工作做到“五清”,心里有底,并协助村居委会、村、乡直单位解决了“两劳”回归人员生活、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为他们送法律读本与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帮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三是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理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四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截至年底,我乡共排摸出近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18名,并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98%。安置率95%。18名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为司法干部与解教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乡村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中心、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今年,我所继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们克服人员少,对象居住分散等多方面困难,进行“一帮一”的管理和教育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全所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现到期顺利解矫5人,6人在矫,目前,在矫对象均能按时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没有脱漏管现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矫正效果良好。
三、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方面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年,我所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通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抓重点单位的依法治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我们协调与乡各服务中心、站所,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政策法规,目前共开展各项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600份,宣传挂历800份,参加各项专项整治4次,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在对两委干部培训的基础上,2011年,近60名两委干部和镇政府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干部法法律知识考试。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掀起学法守法用法高潮。
开展法律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2场次,与顺义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一起利用农村更会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为提供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增加了知识。如“12.4”活动期间,镇普法办在集镇设法律咨询台,并悬挂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宣传标语,使过往司机和群众抬头即可感受到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
2011年,南市司法所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标语、专栏、等宣传阵地,以不同的方式大力宣传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4月28日,我们在南市镇依将村开展了一次题为南市镇进村入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平安创建法律知识培训的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展出展板40余面,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300余份,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单200余份,该次活动被兴平电视台法制兴平节目制作成专题平予以报道。4月10日,针对西平铁路取土,我们在南市镇陈良村举办了以宣传土地法和支持大项目建设为目的的法制宣传活动,历时5天时间。现场咨询1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受教育人数达300人以上。我们还在全镇范围内,针对提高“两率”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多种形式的宣传法律,共举办活动17场次。通过以上工作的落实,使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另外,按照年初的安排我们还着重加强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准备和资料整理工作,已基本就绪。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纠纷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规范了纠纷调解案卷、协议、报表等。2011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多次深入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成功调处了费家庄费建荣交通肇事逃逸案民事部分;周边村张宏武车祸两死一伤民事赔偿案等各类民事纠纷112件,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另外,我们还积极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并建成了陈文生态文明村法律顾问室和余村生态文明村法律顾问室。完善基层调委会工作制度,指导督促村级调委会正确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来,村调委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大量的简单民事纠纷在村一级得以化解。
三、安置帮教工作
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使他们顺利走上新生之路。今年来,我们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的归正人员和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落实相关帮教措施,为他们解决责任田、低保、住房等切身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与全镇22名帮教对象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帮教对象真正体会到了政府的关怀。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100%。
四、法律服务工作
2015年我乡以发展保稳定、促和谐,根据我乡的乡情出发,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在我乡开展了“平安自治村”创建活动,全力打造平安、稳定、和谐__乡,不断地增强村级两委成员的调解意识,不断的提高调解能力。随着辖区内工业园区招商项目的引进,使我乡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今年来我们先后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4起,调处160起,调处成功率97.5%,群众的安全度和满意率大大提高。
如何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突出“构建和谐新农村”这条主线,成为乡党委、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执政为民的试金石。本着上述的工作原则和发展的主线,我们司法所在今年的工作中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安全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个全局性、政治性问题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强化群众意识。开展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此我们坚持换位思考,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办、能办的,及时办;该解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一些一时不能解决的,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决不应付了事。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为使安全稳定工作做到基数明、底子清,我们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同时还采取平常经常排查、敏感期重点排查、重要时期专项排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做到“逐件列项、台帐管理、责任到人、限时解决”。
一是加大了领导力度。我们严格按照司法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兼顾,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妥善解决带有政策性、苗头性、群体性特点的稳定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主动性。
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紧扣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制宣传制度,充分发挥学校是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创新形式,健全网络,强化对农民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群众安全感教育的宣传,引导大家识大局、看主流、客观公正地评价司法工作。
(一) “平安自治村” 创建机制
工作总结
2005年上半年,我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积极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坚持高标准、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新的发展和新的突破,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
2005年元至6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五年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突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心,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干部学法力度,通过全镇的大小会议宣传教育,开展以《行政许可法》、《土地承包法》为重点法律的干部普法培训。2、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力度。通过全镇各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利用上法制课的形式,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拓展法制教育渠道,开辟第二课堂,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协调兼职法制副校长进校园讲法,全面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
3、强化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我所以全镇的治安中心户长建设为契机,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工作。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
全镇村(居)调委会基本达到了“六有”、“四落实”的工作目标;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目前,全镇共建有各级调委会40个,全镇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上半年调解纠纷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以上,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8人,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8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 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 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 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8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8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 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 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8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8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和非诉讼、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8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法律文书601件。 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 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2013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为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好地为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努力:
一、司法所建设
司法所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人,大调办及村(社区)、站所调解人员共计132人。配备了专门的调解室、办公室,工作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工作制度;3、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4、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二、普法宣传
今年我所在总结“六五”普法开端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多管齐下,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结合“普法宣传月”、“科技三下乡”、“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在村镇和集市开展宣传。二是结合调解工作宣传《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三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协调派出所到镇中小学开展法律讲座。今年,共举办大小型宣传活动9次,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0余幅,受教育人数达100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超过1200人次,收到良好的效果,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三、人民调解
一年来,我所建立健全了包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0个调委会,共计88名调解员,开展培训会3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司法局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始终是我所人民调解工作重点。今年,开展排查266次,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20起,调解120起,调处成功率100%,积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无一起纠纷因调处不力引发上访或转为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太和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名,在县司法局和城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所认真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切实发挥自身职能作用,2006年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城关司法所是我县首批申报规范化司法所的五个基层司法所之一,为加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工作,我所认真对照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规范化标准,逐项进行完善,所内现有办公用房五间,配备了电脑、传真机、电话、设置了6块规范的工作图板,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工作组织与制度,重新购置了30个档案盒,进一步规范了普法、调解、帮教等各项工作档案。设置了专门的民事纠纷调解庭,对欠缺的相关记录和材料及时进行了完善,使本所的软硬件建设工作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岗位大练兵活动
按照上级的部署,我所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制订了岗位练兵的计划,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期间,按照省厅下发的《安徽省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大纲》内容,每周不少于半天学习时间,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做到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有心得。坚持集体学习和在岗自学相结合,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边练兵,边工作。目前,我所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已经相继完成了一次业务培训,一篇司法工作专题调研报告,撰写了一篇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分析材料,一篇司法工作信息。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使全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我所及时就此次学教活动的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针对我所实际,制订了城关司法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学习计划,并发放了学习材料和学习记录本。每周五下午进行专门学习,并要求每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就每个专题,写出相关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加强责任感,增强紧迫感,认真扎实地抓好教育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依法治国,执法文明,服务大局,公平正义,党的领导”的理念。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人民调解工作
我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每月召开一次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明确专人,限时调处。全面掌握,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共调处民事纠纷13起。
一年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五五”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将2006年以来积累的普法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在大街举行了“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主席、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识的讲解,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我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