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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思路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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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以“创建和谐平安”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做好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服务质量;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按市、县综治委安排部署,按期完成我县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项目建设,早日完成建设任务;扩大矛盾调处覆盖面,完善人民调解网点建设,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化解能力,进一步维护基层稳定。

2.围绕服务民生,深化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扩大影响力,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和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二是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指导和管理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提升全民法律素养。今年是完成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目标关键的一年,要在总结过去几年普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不足的原因的基础上,吸取经验,再接再厉。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落实好今年法宣工作要点;二是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增强工作实效;三是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四是丰富普法载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加强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整合力量,联合推进,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办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特殊群体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一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矫正质量。积极搭建平台,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公益性劳动基地、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好教育矫治工作;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困难帮扶工作,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协调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其提高就业和谋生能力。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和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安置帮教基地;通过远程帮教视频会见系统平台,把工作预先延伸到监狱,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服刑人员亲戚朋友共同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5.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一支过硬队伍。一是抓好宗旨意识教育。开展宗旨、法制和廉政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强化作风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创优中争先,在争先中进位,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队伍推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6.加强司法行政保障工作。一是加强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司法所)建设,大力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力量,重点落实好副科级司法所长、人员编制以及经费保障、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等工作;三是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衔接,结合“县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力争上级支持,争取尽快开工。

7.积极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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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__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确定的任务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奥运安保“为切入点,以抓好工作落实为着力点,通过强化责任,发挥职能,较好地推动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组织完善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健全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人民调解厅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二是注重强化各级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活动。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落实了人民调文秘杂烩网解工作乡级“六有”、“四规范”、“六上墙”,村级“五有”、“四落实”标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制定了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实施细则,结合“奥运安保”、“冬季亮剑”严打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主动安排了三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解活动。五是认真组织民间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健全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8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1件;邻里纠纷19件;合同纠纷3件;赔偿纠纷1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1件;宅基纠纷3件;其他纠纷1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二、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和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认真安排律师接访值班,引导全县律师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保障了我县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县法援中心紧紧围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指导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程序等相关内容、公证有关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在此基础上,指导公证、律师、司法医学鉴定机构,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积极为城区拆迁改造提供法律服务,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办理公证事项103件,各类法律案件256件,开展司法医学鉴定62例,解答法律咨询17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8件。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全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针对接待形势,组织了六名司法所长参与全县奥运期间人员法制培训班工作,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制定了我县开展奥运法制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全县关于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四法一条例”的普及,积极为全县企业和广大职工学法、用法搭建了有效平台。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法律明白纸、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县法援中心协调法宣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局等部门在雄州集贸市场现场悬挂横幅集中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咨询,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受理程序、事项等基本知识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决定》、《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 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法律宣传资料,发放了维权联系卡,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活动中张贴法律宣传标语200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9个。选派普法骨干深入乡村开展了法律进村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800余份。六月份,积极组织对“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活动。12月4日,认真组织了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局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积极打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声势。协调雄县政法报、县电视台、通讯机构及时了活动信息。协调19个县行政执法部门制作悬挂了法制宣传横(条)幅58条,制作法制宣传展板28块。二是设立11个法律咨询站点,开展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60余人次。三是出动了法律宣传车18辆次。四是协调组织了秧歌队、腰鼓队等法制文艺演出。五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温占芳、县人大副主任刘玉峰、政协副主席常福山等县级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李增良书记并做了重要讲话。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

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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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情况总结及工作思路

一、以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层次为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律师工作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发展。全市执业律师总数已经达到54名、律师事务所6家,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律师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广大执业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反映社会诉求,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今年我市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选派了9名执业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组建“市巾帼维权人才库”,参与妇联处理的婚姻家庭案件;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到下基层“三解三促”、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崇高的奉献精神。2012年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104件、民事案件39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9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86家。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差异性发展中谋求新突破。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方向,今年我们将重点放在满足乡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上,在服务乡镇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中,成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法律助手。开展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调查有无基层法服人员充当社会咨询机构人员出庭“”现象,帮助完善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规定,加大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惩戒力度,净化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环境。2012年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共诉讼事务1223件、非诉讼事务16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34家。

二、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在深化法治平安建设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全面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履行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按照市、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5:2:1的比例及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配备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以圆桌谈心对话为调解模式的“圆桌纠纷调解室”,建立针对婚姻、赡养、抚养以及遗产继承等涉及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的案件的“家事纠纷调解室”;成立全市首个以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老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共受理物业纠纷113件,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均为100%;市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6件,成功调解12件。市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511件,调解成功率97.7%。全市两级调处中心组织共接待群众583批次1363人,受理矛盾纠纷372件,调解纠纷370件,调解成功369件,调解成功率99.2%。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本市内已设立8家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72家村(居)调委会、5家专业性调委会、2家行业调委会、11家其他性质的调委会和8家刚调整设立的5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已全部备案在册。

二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所一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确保乡镇司法所机构单列、编制不减、工作不乱。今年年初我局制订下发《二0一二年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司法所2012年工作要点,制定司法所基础工作、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及法制宣传百分考核表,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并以此为依据,部署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带动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全面推动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三、以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为重点,在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矫正。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载体和矫正方法,健全教育矫正中心软硬件建设水平和功能设置,逐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与中心的衔接融合,提升管理的整体合力和成效。与电信等部门合作建立移动定位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力度,将有暴力犯罪前科、重新犯罪风险较高、监管难度较大的重点人员全部纳入定位监控系统,预计年底前将投入使用。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028名,期满解矫658名,移交公安36名剥权人员,其中今年接受248名,解矫196名,移交36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34名,其中缓刑279名,假释47名,暂予监外执行8名,所有人员中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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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10月中旬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集思广益,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精心谋划明年工作发展思路,以推动明年各项工作整体上台阶。

一、继续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中心工作。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地抽派人员参加征地拆迁、拆违、维稳等工作,保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及时便捷的特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协调交警、法院等部门,完善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的工作衔接机制,充实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的力量,塑造我区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误工补贴,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民调解机制的社会作用。2014年,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计划调解3000宗纠纷,成功率力争达到98%以上。

三、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政策。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一楼临街铺面的场地给法律援助处办公,以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

二是抓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抓紧印制《法律援助指南》,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让更多弱势群体受益。2014年,我局法律援助处计划受理各类案件900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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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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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目标,我局着眼于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局服务,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现对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04-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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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半年以来,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深化“服务型、创新型、管理型、发展型”司法行政系统建设,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胆创新,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回顾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起来我们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法制宣传工作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宣干部熟悉法律,有工作经验的特长,围绕中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的公信力。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考评。为了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根据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制定了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县普法办制定出台了《“法律六进”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了活动开展。对各级机关部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把农村普法作为工作重点;对社区居民采取“四个一”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反对不正当竞争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单位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以及执法内容宣传栏,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和“依法办事单位”争创活动,建设了一批文明单位。今年是省级普法验收年,县普法办认真贯彻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3、将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相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推动了经济社会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

二、公证工作

2012年上半年共办理各项公证46件,其中涉外民事11件,国内民事35件。公证人员重点抓好了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工作。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联系卡、赶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证法律制度,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扩大业务领域。我处在三月一日公证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与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宣传股密切配合,以“公证进万家,受益你我他”、“弘扬公平正义,共建和谐逊克”为主题宣传口号,发放宣传单三百五十余份,在奇克镇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87人次,逊克县电视台对这次宣传活动进行了滚动播出,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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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年终总结及下一年思路”司法工作计划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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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工作思路

我局继续围绕“强管理、重服务、夯基础、树形象”的工作目标,积极实施法治文化多元融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提升、法律服务软实力提升等四大工程,努力为构建平安、法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实施“法治文化多元融合提升工程”。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孟河镇小黄山村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进程。指导、推动有条件的镇(街道)和村(社区)因地制宜地打造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理念的熏陶。充实法治文化专业队伍。调整“法制副校长”,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发挥“法制副校长”在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推行“专业化、多元化、品牌化”三化模式,壮大由律师、法制副校长、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专长制定服务“菜单”,由村(居)民点单服务,提高法制宣传针对性;打造农村法制宣传队。根据村、社区现有业余文化活动团队的情况,为其提供法制文艺小品、唱词、剧本等,让群众自排自演,在丰富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实施“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提升工程”。

强化村(社区)调委会和“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以“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的思路,培育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典型。一是把好场所建设关。加强对场所建设的指导,确保调解场所相对固定;二是把好案件质量关。建立典型案例评议制度,组织调解员开展典型案例评议,以案分析、以案研究,促进共同提高;三是把好流程优化关。规范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立案受理、结案回访等流程,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强化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专业咨询机制。组建一支建立由退休法官、律师及各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接受镇(街道)调委会的咨询或应邀参与调解,为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智力支持;二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相关部门、专家库与各镇(街道)调委会的应急联动机制,对可能激化或酿成严重后果的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突出矛盾纠纷,由相关部门、专家库成员和事发地镇(街道)调委会联动化解。

实施“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提升工程”。

多层次打造社区矫正管理服务基地。在与区法院、检察院联合建设德春、常蒸等管护基地的基础上,探索在镇(街道)建立二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一个集劳动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服务基地,确保社区服务活动的经常化、有效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使刑罚执行与矫正管理有机融合。强化特殊矫正人员的管理。落实“人户分离型”社区矫正人员区别措施。对户在外、人在我区的矫正人员,健全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等的交付衔接机制,完善评估、接收、监管、帮教等环节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对户在我区、人在外的矫正人员,办好异地委托矫正手续,加强与托管地沟通,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矫正动态,从而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实施“法律服务软实力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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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思路

2012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司法鉴定服务提升年、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检查、综合考评等活动,通过巩固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推进司法鉴定科学管理,增强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能力,提供司法鉴定优质服务,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品牌,来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司法鉴定事业良性循环发展的长远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基础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完善保障措施

按照省司法厅制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考评标准(试行)》要求,各鉴定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办公设备和仪器设备,建立固定的执业场所,独立的接待室、检查室、档案室,形成合理的产业规模,有规定的资金,配置标准的仪器设备,公开机构的基本信息、管理制度和标识。进一步认真规范财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安排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实行统一收费,设立专门的财务会计账目和开具正式的发票。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措施,完善司法鉴定执业风险金、机构发展基金、鉴定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措施和制度。通过全面完善保障措施,形成内部合力和发展动力,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切实提升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综合实力,为实现司法鉴定行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牢固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品牌意识,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机构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水平

各鉴定机构始终应牢记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品牌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纪律和制度开展各项鉴定工作。管理上要遵照统一受理委托规范,建立统一受理委托制度,认真审查鉴定委托事项,按照规定出具鉴定委托书,遵守案件受理时间规定,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依照《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签定司法鉴定协议书。要遵照鉴定实施规范,及时建立完善和执行回避制度、鉴定材料管理制度、鉴定设备管理制度、指定或选择鉴定人鉴定等制度,对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要向专业领域和专家咨询,并将意见附卷,对终止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要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执行,对负责、疑难、有影响的、涉外鉴定案件建立集体讨论制度,记录并附卷。要遵照出具鉴定文书规范,明细鉴定文书制作的程序,提高鉴定文书制作的质量,及时建立鉴定人、复核人、签发人三级审核制度,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案件保密制度、重大鉴定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并按照规定《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制作文书,“三大类”以内鉴定机构制作文书要符合《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案卷评查标准》,另外在送达司法鉴定文书、登记鉴定人出庭情况、报告重大司法鉴定案件等情况时要及时,记录和报告材料要完整。质量管理上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开展质量跟踪服务,通过进一步设立技术管理人员和质量主管人员,落实质量把关和管理责任,确保鉴定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提高能力验证。“三大类”以内鉴定机构应按照《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配置鉴定仪器设备,积极参加能力验证,申报认证认可活动,切实通过考评审核、认证认可,提升本机构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完善诚信服务。鉴定机构要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和受理处理制度,进一步通过提高案件采信率,积极受理和查处相关投诉来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公平、公正的服务品牌。档案管理上应专门设立档案室,建立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实行分类管理,档案立卷、归档和接收符合规定,卷宗资料排列顺序不能颠倒。

三、继续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管理和专业培训力度

鉴定机构应进一步提高人才结构,鼓励司法鉴定人员撰写、发表专业论文,参与职称评定,通过提高鉴定机构高素质人才比例,合理搭配老中青人才梯次,巩固鉴定机构的内部实力。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建立定期学习和教育培训制度,全年学习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政治业务学习应不少于12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40学时。认真开展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建立完善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要包括司法鉴定人执业,办案质量、参加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遵守执业纪律,诚信情况等,考核标准规范具体,考核报告应于年底前报市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

四、加大司法鉴定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推进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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