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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服务方案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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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纳税新课题

【摘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在完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实现税负减轻、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收筹划给我国现行税制带来了许多新课题。税收筹划与偷避税有着根本的区别,税收筹划应遵循一定原则和方法。

【关键词】税收筹划 原则 方法

税收筹划行业在国外早已合理合法地普遍存在,它涵盖了对个人的税收筹划、区域性的税收筹划和跨国投资的税收筹划服务。而在国内,税务筹划却一向是令税务管理部门反感的字眼,税务局想多收税,而税收筹划则是为了帮助企业少纳税。正因如此,税收筹划在我国并没有走上社会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在完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实现税负减轻、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狭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的非违法的避税法律行为,利用税法特例(税法中因政策等需要对特殊情况所做出的某种优惠规定)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纯经济行为。广义的纳税筹划则是指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负和缴纳费用,防范、减轻甚至化解纳税风险,以及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充分保障而进行的一切筹谋、策划活动。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收法规、税收政策上做文章,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税负,多获利益。它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不损害国家利益,相反,通过节税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后劲,从而使税收能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偷税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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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

【摘 要】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要素,对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致关重要。当前不少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足,对税收筹划的事前预测与着力点把握不当。企业应该提高对税收筹划价值的理性认识,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掌握税收筹划的知识方法。本文以税收筹划的作用、在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出发点,以实例分析了税收筹划可以产生的经济效应,并提出了完善策略。

【关键字】企业;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意义

1.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筹资、投资、组织、交易等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利用税法规定,使企业减少、递延或免除纳税义务,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

2.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并抑制和减少偷逃税款的行为发生。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上升到一定阶段的体现。企业从事税收筹划的初衷确实是少交或不交税,但在做这方面的安排时是通过合法的形式;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效益最大化。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促使企业要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能力,企业需充分研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营原则,制定最低税负方案,以便于达到降低了税收成本,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目标。

二、目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国内企业对税收筹划普遍认识不够,战略定位不高

目前税收筹划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国内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少缴税,没有能从战略的角度在规范涉税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往往是合同签订完毕后,才交财务部门执行,并要求财务部门降低税负,造成经济业务的运行与税收筹划脱节的现象。如果经济业务不从决策开始进行整体考虑,那么税收筹划不会形成空间,甚至还会对财务人员造成减税压力,背离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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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销售企业税收的规划

1 零售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和意义

税务筹划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自主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日常企业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我们所谈的零售企业是通过不同渠道集聚来商品和服务,大批量采购后再小批量销售给消费者的活动,它是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的企业,正是这样的企业联结起来生产和消费,完成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蜕变,使其商品价值真正体现,也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因此,现代零售企业是我国经济繁荣发展的保障,没有销售,生产就没有了意义,它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主宰,一旦流通产业遭到破坏,将直接影响其他工业、制造业,波及到国家经济安全,所以零售企业税务筹划至关重要。

1.1 零售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事先规划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在节税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它的特点如下:

1.1.1 合法性

税务筹划的前提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之为导向来进行的节税活动,因此税务筹划并不能违反税法,企业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可以少缴税的前提是依据法律可以这样做。

1.1.2 服从整体效益性

并不是税务筹划符合预期的减轻了税赋负担就是最优选择,当其方案实施后影响到企业整体收益下降时,就得舍弃此方案而选择第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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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分析及其规避

【摘要】 文章从“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可能面临的几种不确定因素入手,分析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存在的原因,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并进行分析探讨,得出现代服务业规避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的途径,从而实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

【关键词】 风险分析 博弈 风险规避

一、增值税纳税筹划之风险分析

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使得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实际获得的收益与期望收益产生的差异,从而形成的不确定性。现代服务业正处于“营改增”的转型过程中,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各种难以预测现象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进行不断加剧,使得纳税筹划风险增强。结合目前现代服务业所处的税收法律环境,其不确定事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不透

“营改增”之前现代服务业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营改增”后,改为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征收条例和增值税条例在课税对象、纳税时间、发票使用及管理机构等方面均有重大差异,那么原来习惯按营业税征收条例进行纳税处理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是否适应了增值税的税收条例规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及“营改增”范围的逐步扩大,目前的增值税条例也会不断地修订,这更增加了现代服务业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难度,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政策的变化或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这种风险会加剧。

2、增值税纳税操作不熟练

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活动,是在税法和相关政策的边缘上操作。现代服务业企业处于“营改增”过渡性阶段,对这类企业的某些涉税交易事项,税法规定不是很明确,再加上税务筹划人员自身能力水平的制约,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纳税人难以适从。如增值税税收优惠,为了平稳推进“营改增”政策,减轻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现行的增值税条例中规定了多个免征增值税项目和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同时为了避免因减免税而破坏增值税抵扣链条环环相扣的完整性,均规定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为此,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睁大双眼,仔细研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政策的运用不当,丧失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同时也不要因纳税操作不当,造成因小失大,顾此失彼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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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统集成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合法、合理降低税负、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对我国系统集成企业来说,如何使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已成为系统集成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文章从系统集成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概述出发,分析了系统集成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加强系统集成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系统集成企业 增值税税务筹划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法国家现行的前提下,在纳税之前,企业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对一系列财务活动的谋划和安排。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税务优惠筹划,即利用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操作,这种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纳税人节约成本,同时也对国家有利,具有零风险的特点。二是税务弹性筹划,税务筹划的基本便是利用税率的弹性和征收征管执法中的弹性,具体可在税率、税额幅度、优惠幅度等上进行操作。三是临界点筹划,我国企业普遍利用相关临界点,如税率分级、优惠分等进行税务筹划,如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筹划。

系统集成企业涉及主要业务: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集成(包括背投屏幕拼接、LED显示系统、远程网络传输系统、摄影系统等);智能会议室、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项目建设(包括DCN教学会议讨论系统、同声翻译系统、表决系统、投影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等);综合楼宇智能弱电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监控及周边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UPS供电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计算机网络建设、服务器集群系统及安全应用;远程教育系统集成等。

二、系统集成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实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个集成项目,其中有外购硬件、外购软件、自产软件、委托开发、项目集成、人工费、培训等,既有产品的销售,又有提供相关的服务(如委托开发、项目集成、培训等)。对于一个集成项目项目,若与客户只签订一个销售合同,税务机关会认定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进行分析:案例1:一集成项目,签订一个销售合同,对外报价500万元,合同毛利率15%,其中:外购硬件300万元、外购软件50万元(外购产品的销售毛利率5%)、自产软件50万元(未登记为软件产品)、软件开发50万元、项目集成费40万元、培训10万元。另外,外购硬件成本285万元、外购软件47.5万元,均取得17%增值税发票,人工成本为52.5万元,差旅费、市场等费用20万元、售后服务20万元。分析:对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公司,税务机关会认定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且产品销售为500万元,因此交纳增值税。应缴增值税=(500-332.5)/1.17*17%=24.34万元,应缴纳附加税=24.34*12%=2.92万元,项目利润=500/1.17(报价)-332.5/1.17(外购成本)-24.34(增值税)-2.92(附加税)-52.5(人工成本)-20(市场等费用)-20(售后服务)=23.4万元。

项目利润率=23.4(项目利润)/500(合同额)*100%=4.68%。案例2:同上述集成项目,除自产软件150万元(已登记为软件产品)、免费提供软件开发、项目集成及培训外,其他条件均同上述案例。分析:该销售合同也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且产品销售为500万元,因此交纳增值税。应缴纳外购商品增值税=(350-332.5)/1.17*17%=2.54万元,应缴纳自产软件增值税=150/1.17*0.03=3.84万元,软件公司销售自主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应缴纳附加税=(2.54+150/1.17*17%)*12%=2.92万元,项目利润=500/1.17(报价)-332.5/1.17(外购成本)-6.38(增值税)-2.92(附加税)-52.5(人工成本)-20(市场等费用)-20(售后服务)=41.36万元。项目利润率=41.36(项目利润)/500(合同额)*100%=8.27%,通过对比分析:项目利润率案例2比案例1提高3.59%(8.27%-4.68%),原因:登记的自产软件税率为3%,节省增值税150/1.17*14%=17.95万元,占合同额的3.59%(17.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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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企业提倡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1-000-01

摘 要 下文主要通过介绍了当今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通过对它的分析和阐述,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依据,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键词 税收筹划 必要性

一、当今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节税行为的一种,而且其还是当今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其目标是因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来决定的。主要指的是,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千万不要盲目地只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从而忽视由于其筹划方案的实施而造成的其他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的减少,一定要全面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故为了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使当今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负责人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的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

(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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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纳税筹划设计主体的因素分析

【摘 要】 纳税筹划的设计主体包括纳税人和受托人。我国目前小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往往不寻求筹划。其他各类企业对于涉税零风险层次的筹划,都会考虑将自主筹划与筹划相结合。但是对于减低税负和满足企业经营战略层次的筹划,都是以自主筹划为主。我国纳税筹划设计主体出现了自主筹划为绝对主体、筹划仅占很微弱的格局。笔者认为,鉴于我国近些年在改革发展中各地争税源导致的税收法治约束弱化以及纳税筹划政策空间缩小等状况,受托筹划的主体地位难以得到突破性的发展,而纳税人自主筹划会在纳税筹划的设计主体中占绝对优势地位。

【关键词】 纳税筹划;设计主体;自主筹划;筹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或其委托人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采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方法,规避、减轻、转移、推迟纳税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纳税筹划的具体行为分为设计和实施两个阶段。关于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主体,毫无疑问的应是纳税人(含纳税人或纳税人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但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主体,不仅包括纳税人,还包括受托人(含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个人)。自行筹划(“自产”)和筹划(“外包”)是企业设计纳税筹划方案的两种途径。

一、对现行纳税筹划设计主体的调研情况

为了掌握纳税筹划主题的客观现状,笔者走访了部分税务机关、中介机构,并按照1:2:4的比例对120家在京的大、中、小型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80份。享受过涉税中介服务企业的情况如下。

纳税人对涉税中介的需求与其已经享受过的涉税中介的服务是有一定差异的。对于纳税人最需要涉税中介哪些服务,纳税人选择的排序是:对法定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做的鉴证业务放在了需求的第一位,体现出对有偿服务的被动接受。而对纳税咨询的需求排在第二位,体现出纳税人需要涉税中介贴心、高效的服务,希望涉税中介帮助纳税人协调沟通问题、发挥桥梁作用的愿望。仅有几家规模较大的国地税混合户有对涉税中介纳税筹划的需求。

笔者也走访了8家涉税中介(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他们反映,尽管鉴证业务是注册税务师的法定业务,从业务量上看,涉税中介的业务量主要来自这些法定业务,但是法定业务的收入额却不是涉税中介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涉税中介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介于权益服务与信息服务之间的协调、沟通涉税事宜的服务。纳税筹划也不是税务或会计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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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中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重要的影响。但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涉税难题,不同的企业往往采用不同的办法,有按税收政策正确运用的,也有偷税漏税最后被税务机关发现处罚的,更有由于对税收政策的不了解多缴税款的,无形中加大了部分企业的税负。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目前许多中小企业都意识到税收筹划对降低企业税负的重要性,也迫切需要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那么,在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中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首先,要明确中小企业的特点。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行业种类繁杂,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投资规模小,资金、人员少,竞争力、抗风险度差,个别企业的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往往重经营、重效益,而忽视对企业财务的重视程度,忽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运用。再加上这些企业往往经营规模不大,在企业内部的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都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有的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很不规范,有的独资小企业甚至不设置会计机构,临时从社会招聘一些兼职会计,目的就是出出报表,交交税,根本无从谈起规范管理、规范经营,即使设置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确、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大,造成对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

其次,要明白企业从开业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经营行为一开始就发生了纳税义务,同时也就意味着涉税风险的产生。企业经营者为了能使企业健康发展,持续经营,就必须使涉税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这就需要进行税收的筹划。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税务筹划,其本质是指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成本,谋求最大税收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由于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当前随着税收筹划在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的普遍应用,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重视。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资金、人员素质、融资渠道与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巨大差异,其税收筹划的方法和风险也有所不同。

现阶段导致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1、税收筹划的基础不稳定造成的风险。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也就是说,需要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的税务诚信以及经营管理的模式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认为企业仅需要简单的会计核算,对会计核算的完善程度根本不重视,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甚至企业还有偷税、漏税的故意行为以及违法经营的行为,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2、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所导致的风险。税收政策变化是指国家税收法规时效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家的税收政策总是要做出相应的变更调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失败,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不规范所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合法性往往还需要当地税务执法部门的认同。这就在与税务机关的认同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执法部门对政策的认知程度以及操作的规范性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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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企业中的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

摘 要 本文从税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研究当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实现税收筹划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

关键词 企业 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当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当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延迟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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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10-000-02

摘 要 本文从“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增值税税负影响的分析入手,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要点和方法主要从选择纳税人身份、选择税目、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项税金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关键词 营改增 交通运输企业 增值税 纳税筹划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试点以来已一年有余。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现有的12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扩大到全国。“营改增”最为直接的影响和效果是通过合理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来实现国家减税、企业减负,以促进经济发展。做为税改的一份子,交通运输企业受到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此次税制改革中,交通运输企业必须认真学习财税政策,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规避风险,降低纳税成本。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影响

对于“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而言,不论提供何种服务,税改后其税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从事运输仓储、报关、其他物流辅助业务的企业税负下降较大。

对于“营改增”后,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而言,税改后其税负有可能比税改前高,也有可能比税改前低。税改后企业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成本费用率和成本费用可抵扣率的高低。企业成本费用率和成本费用可抵扣率越高,税改后企业的税负越低;反之,税改后企业的税负越高。

二、“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要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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