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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税收执法的重要环节,税务稽查一直担负着极为重要的职责。尤其是xx年,***市国税局稽查体制改革,打破了传统的以人为主,以管为主,以收为主的稽查模式,推行一级稽查,稽查的监督、惩戒、教育力度显著提高。为将税收执法牢牢控制在依法行政的轨道上,稽查局今年工作的重点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追究责任制为契机,结合区局、市局开展的“目标化考核”工作,本着“严于治标,着力治本,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抓落实,抓实效。
首先,为从根本上解决“人情税”、“关系税”现象,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行为,为使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追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稽查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经过完善,先后实施了《***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职能责任》、《***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税务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制奖惩方法》、《***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税务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这四项制度,以稽查局的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以稽查工作流程为对象,确定了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款,明确了责任追究形式,通过以上措施,分解了税收执法权利,使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分清职责、明确责任,行之有效的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工作卓有成效,***市国税局稽查局进一步完善税收行政执法领导机构,加强了税收行政执法小组的力量,与此同时,稽查局开展的“月自查、季考核”活动,为每一名稽查人员设立廉正档案,及时稳妥的纠正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活动。通过自查、考核,稽查局全年共追究七人次,经济处罚合计100元。执行制度的刚性,使每一个税务执法人员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岗位有几项权利,行使权利的依据、程序,以及不按规定行使权利应承担的责任,从根本上提高了认识,规范了执法。
第三,为将行政执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屏弃形式,扎实开展,稽查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在市局纪检员的带领下,以事前告戒、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为原则,税收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根据领导的安排部署,采取事中跟踪检查的方法,抽查了159户企业,在跟踪检查中,既肯定了一些稽查干部认真塌实的工作作风,也反映了一些税收管理方面的漏洞,并将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挖掘、整理。在进行跟踪检查的同时,对已装订成卷的案卷进行事后抽检,在对116户企业的复查中,确认成绩,弥补不足,将税收违法、违纪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既维护了纳税人的权利,又为稽查干部敲响警钟。
第四,强化思想教育,立足本职,把反腐败工作寓于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一直是稽查局工作的重点,为提高稽查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执法水平,今年,稽查局目标监察办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税务人员勤政廉政建设”、“公民道德修养学法、知法、守法”、“稽查人员行政执法”等一系列考试,组织全体税干共同学习了郑培民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及李真受贿案、杨立峰重大经济犯罪案,并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在广大税干中掀起“学英雄,见行动”;“自查自纠,警钟长鸣”活动,结合国税稽查工作的实际,结合贯彻“三个代表”精神,深入学习,强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广大税干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自身做起,着力自己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提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通过学习,广大稽查干部的政治意识提高了,执法管理的理论水平提高了,这必然会带来税收执法公正性的提高。
第五,为从机制和制度上防范遏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明确各科室“科长负责制”原则,局长***相继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正建设责任状”,实行以岗定则。同时,稽查局目标监察办将“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征求意见卡”分发到各企业,根据反馈信息,充分肯定了稽查局广大干部的执法行为和执法公正性,充分肯定了稽查局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六,为检验稽查局行政执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稽查局的工作实际,以稽查工作流程为重点,以执法岗位的确定、执法环节的衔接、执法行为的实施为中心,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措施,目标监察领导小组于xx年6月底、11月底两次逐科逐岗进行考核,通过检查证实,各科室基本能将各项考核制度落到实处,业务科室较好的完成了从稽查任务的下达、稽查检查的实施、稽查案件的审理、稽查结果的执行等项工作,办公室则在后勤保障、供需补给、上传下达、督查督办等方面出色的完成了一些事务性工作。通过稽查局一系列目标考核指标的完成和对自查中查实的不足之处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可以看出全局上下坚持统一流程,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全面发展。
xx年,稽查局领导干部克服任务紧、压力大,在纷繁的工作中,将纪检监察、目标管理和税收行政执法、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等工作全面运作,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引入激励和惩罚机制,并使其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执法监督工作的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全面规范,切实保证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了全市国税稽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 要: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多年,但内控机制效能发挥却并不明显。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目标,将组织治理与内控机制相结合,重点解决现行内控机制不足,形成较为系统的“科技+制度”的内控机制监督体系。本文从内控制度缺陷和内控监督机构管理不完善两个方面研究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
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通过“科技+制度”的预防腐败体系的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通过内控促廉系统的运行监督,有力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监控,初步形成了基于信息化基础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新模式。然而,现行税收执法监督与控制体系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其作用并未充分发挥,甚至有时流于形式。
一、内控制度缺陷
(一)税收执法依据不够科学,在执法中形成“制度陷阱”。
税收立法滞后,制度规定较粗,在许多新领域,税法没有调整到位,执法缺乏明确依据。由于没有明确规定,不同税务机关在对某一具体税收行为进行处理时,往往采取或绝对从严或绝对从宽的迥异措施,不仅导致执法上的不公正,也使得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失去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税法解释工作不到位,给税收执法带来较大影响。制定机关怠于解释或实施机关越权解释税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各基层单位的请示无法及时得到上级机关的明确答复,同一税项“释”出多门,甚至相互矛盾。各单行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的法律级次、隶属关系没有理顺,在法律体系结构上存在着分散、交叉、重叠、不统一的现象,甚至出现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法律间“打架”的现象。
(二)内控监督制度乏力。
在全局方面没有清晰的内控机制思路,导致权力分解设置不明确,制约机制无硬性约束,制约手段和技术没有及时跟上。从整体来看,对税收执法权力的制约呈松散状态,效果不理想。税收执法权力的设置不够明确具体,不同环节之间的权力界限及权力行使标准不清晰,使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失去基础。税收执法权力的设置不合理,使制约机制难以有效进行;执法权力的设置过于集中;权力在不同岗位或部门之间的运行缺少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加上制约手段的乏力,使权力制约机制的实际效果不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一项对稽查权力进行制约的重要制度。但从各地国税系统反映的情况和国税总局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重大案件审理流于形式,走走程序的问题较为普遍,对稽查权力的监督制约也就成为空谈。
为了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级局及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地税工作会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督察,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中央八项规定、上级局及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督察范围
各分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三、督察内容
(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督察
1.是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普法五年中**市国税局确立了“以信息化为依托、预防为主、实时监控、全面监督、纠追并举”税收执法监督新思路通过流程化管理、信息化运作使税收执法监督渗透到税收业务工作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促进了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有机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
一、以人控为着力点全面推行《税收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实现执法监督规范化标准化
五年来**市国税局把深化执法监督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突破口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先进理念从确定执法标准入手制定《**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以标准化执法检查促进税收执法科学化、精细化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力度
《税收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突出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标准化为执法者和监督者开展执法自查与执法检查提供了思路和方法解决了长期以来开展执法检查诸多困惑一解决了过去存在检查随意、监督乏力问题改变了广大干部对执法检查认识消除了干部存有侥幸心理、抵触情绪二检查标准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减少了与被查单位扯皮三检查标准给检查人员提供了检查方法逐渐摆脱检查深度过分依赖检查人员业务素质现象四根据标准检查能达到查深查透、全面完整检查效果
二、以机控为突破点实行网络作业、环节监控实现税收执法权网络监督
根据ISO过程控制原理市局以作业标准为蓝本充分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工作流为主线根据工作流运行特点逐条梳理工作流,设置监控指标将所有执法行为纳入监控又实时监控着工作流运行全过程实现了检查监督日常化
一通过自控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都应该按照作业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实行自控特别对执法中涉及自由裁量权、操作时限以及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作业标准执行而不依靠管理人员监督被动控制;二通过互控即工作流各环节间相互关联控制由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传来工作流信息进行分析当发现错误时即作为不合格工作流予以退回纠错对不按要求退回承担连带责任实现环节间流转控制;三通过机控即在工作流中寻找关键控点对可量化设定一定控制指标全程利用计算机进行自动控制执法行为实现了由“人工管人”到“机器管人”转变;四通过专控即检查控制将执法检查纳入征管信息系统通过有重点、有目标地定期或不定期日常、专项、重点执法检查检查系统记录超标信息随机筛选工作流处理情况以及对在税务稽查、大要案审理、群众举报、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反馈等发现执法问题均建立核查录入异常信息机制以此形成了层层控制、环环制约、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化立体监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失控问题保证了监控不留缝隙
三、内联外举提升执法监督质量
团队建设
地税事业要实现战略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必须以强大的执行力作为保障,而有效的执行必须依托团队的合力。当前,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打造和谐地税团队,是摆在税务机关各级领导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如何破解这一课题,笔者认为可从如下七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广辟执行动力
回顾**地税11年来筚路蓝缕的风雨历程,地税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收入规模从1994年18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8
8亿元,经过了十多年的艰辛探索,通过全体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地税完成了创业阶段的各项任务,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
至目前为止,**地税系统有3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评为文明建设先进单位,8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13个基层单位获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为了在新时期更好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地税事业加快发展。按照“忠诚奉献、公正勤廉、求是创新、兴税报国”的湖南地税精神,要求全市地税干部积极抓落实,将湖南地税精神融入到思想中,贯彻到行动上,时刻牢记地税精神要求,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二、勤挖执行能力
地税事业要实现战略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必须以强大的执行力作为保障,而有效的执行必须依托团队的合力。当前,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打造和谐地税团队,是摆在税务机关各级领导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如何破解这一课题,笔者认为可从如下七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广辟执行动力
回顾__地税11年来筚路蓝缕的风雨历程,地税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收入规模从1994年18亿元增长到20__年的8
8亿元,经过了十多年的艰辛探索,通过全体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__地税完成了创业阶段的各项任务,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
至目前为止,__地税系统有3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评为文明建设先进单位,8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13个基层单位获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为了在新时期更好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地税事业加快发展。按照“忠诚奉献、公正勤廉、求是创新、兴税报国”的湖南地税精神,要求全市地税干部积极抓落实,将湖南地税精神融入到思想中,贯彻到行动上,时刻牢记地税精神要求,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二、勤挖执行能力
强化全员培训、终身培训、分类培训、岗位培训的“大教育”理念,着眼于提高人、培养人,积极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全力打造“学习型”团队;要突出知识更新培训,认真抓好包括计算机操作、英语、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促使干部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增加干部的知识储备,使税务干部的现代管理意识增强,不断提高执行能力。
20__年国税局监察室总体思路
20__年监察室的总体思路是:结合省局和市纪委工作要求,按照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安排、整体推进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税收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证。
按照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努力,确保几项重点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般性工作按要求完成、整体工作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力争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具体讲,主要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风建设抓巩固。坚持“免评不免建”的原则,做到思想不松、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行风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巩固和提高。一是抓好工作结合。以行风建设为主线,同时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二是抓好工作重点。坚持“两个突出”:即工作着力点突出基层单位,突出办税服务厅等窗口部门。三是抓好日常基础工作。认真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和必备步骤,力争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把日常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促使基层时刻绷紧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这根弦。五是抓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强同市评议办、效能办、优化办等部门及行评代表、特邀监察员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二)“两权”监督抓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要“依托两个平台,抓好一个载体”。“两个平台”即: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主要依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这一平台来体现,公开办税流程、公开税源情况、公开执法行为,全方位接受系统内外监督;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主要依托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这一平台来体现,进行责任分解和分工,分类对口强化责任;“一个载体”即:对“两权”的监督主要通过税务执法监察这[:请记住我站域名/]一载体来实现。
坚持人机结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传统方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对税收执法权的监察主要依托ctais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初步建立岗位自控自查自纠、县市区局全面监控自查自纠和市局重点监控重点查纠的三级监控查纠体系。在各岗位、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局筛选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从ctais系统中提取重点数据,组成执法监察小组有针对性的开展实地检查。对行政管理权的监察主要运用传统方式实现,市、县两级选择行政管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监察立项,市局在各基层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执法监察小组有针对性的开展实地检查。
(三)廉政文化抓深入。按照丰富载体、创新形式、逐步推开、营造氛围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入开展。一是搞好廉政教育。择机、择地组织全体科局长进行一次廉政专项教育。继续做好局域网“廉政箴言”弹出窗口,适时推出廉政格言屏保程序、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二是发挥好试点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择机组织基层各单位到南和县局就廉政文化建设进行现场观摩,要求各基层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建工作,达到“多点开花、全面推进”的效果。三是采取适当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摘要财政监督法是调整财政监督主体在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的财政监督法是从部门意义上来讲的,所有与财政监督有关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归入财政监督法的范畴。[1]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财政监督法》法典,有关财政监督的法律规定,主要在《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行政监察法》和《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而这样的立法状况是不够理想的,这又导致了执法状况的不尽如人意,下面就我国财政监督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一点分析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法制意识《财政监督法》
一、立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1.问题
在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如何,不仅仅看该国立法的数量,法律制度是否齐全,更要看该国能不能把已有的法律制度有效地贯彻,实施下去,是否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监督机制监督法律的实施,目前我国的监督立法与实施是个薄弱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条款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
这种状况导致解释空间过大,监督手段弱化,给权力滥用者和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比如在预算监督立法中,1995年施行的《预算法》规定了各级权力机关和各级政府对预算监督的职责权限以及法律责任,但内容比较原则,笼统,没有体现在预算的事前,事中监督,同时也缺乏操作性;对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导致“小金库”屡禁不止,大量国家财政资金流失。[2]
基层国税系统干部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体,是税务行政行为的最终实施者。他们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国税事业的发展、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以及自身的执法公信力。因此,提高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对全面落实省局“依法行政深化年”8大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国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障碍
(一)观念障碍,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职权法定理念认识不够。对于依法行政的“依”的含义理解不够透彻,少数干部认为就是依照法律执法,也有人认为就是依赖法律解决问题,简单的理解为照章办事,没有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甚者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认为职权是来自于上级给予或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而不是依法设置和授予的。二是对权责统一理念认识不够。表现为看不到真正权力来源是公民权力的让渡,从而意识不到在接受权力时要承担与之对等的责任。有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只注重权力的行使,而忽略义务的履行。三是对程序行政理念认识不够。现实表现是以令代法、贪功诿过等。有些基层国税干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及执法程序一知半解,在实践中不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如用简易处罚代替一般处罚、应履行告知程序不告知等。
(二)体制障碍,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专业化分工上,基层国税部门原先的“征、管、查”职能配置不符合新时期税收管理方式的需要,与当前推行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不相适应,存在分权制约不平衡、业务运转不流畅的特点。二是在集约化管理上,原有区域间人力、物力、执法水平、任务压力的不平衡造成的执法差异不一致,执法尺度也不相统一,执法规范度和透明度不高。三是在信息化管理上,部分信息系统业务交叉、程序繁琐、互不共享;有的应用系统对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的技术支持不足,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存在着相互协调沟通不够。四是在风险化管理上,税收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充分,个别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规定不够清楚,有的文件之间衔接不够顺畅甚至相互打架,难以全面、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再加上有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执法环境和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率。五是在协作化管理上,基层国税部门征税往往是单打独斗,获取工商、海事、审计、财政、安监等单位协税护税环境支持没有制度保障,在综合治税环境方面也不尽如意。
(三)能力障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工作实践,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质不适应要求。近年来,新进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他们的理论水平较高,但由于工作经验匮乏,再加上各自专业不同,科学的、专业的、程序的法律思维还没有完全塑造起来,工作方法往往也不深入群众和实际,结果是就理论谈理论,不能经受实践的检验。二是思维陷入定势,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适应要求。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说话办事想问题离不开老套路、老章法。对解决工作实践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的具体思路过于简单化,有些基层国税干部一味的向领导汇报,而忽视了找出法律依据,依法公正处理的正确途径。有的在工作中已经感到老办法不能用,但新办法又不会用,所以经常出现对新问题无所适从的情况,缺乏靠法律、靠服务来引导、协调解决问题的思想意识,工作作风还没有转向为市场主体服务以及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工具思想盛行,目标价值和执法理念不适应要求。部分基层国税干部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这种法律工具化观念只片面强调法律是达到某种社会目的的手段,强调法律仅仅是治理社会的工具,忽视了法律的价值。在这样一个忽视立法理念的观念作用下,必然出现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的现象。
(四)制度障碍,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合力。各种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未完全理顺,在监督过程中的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方面的划分不明确。二是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目前,我国的各级人大未能真正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人民大众的监督没有权威性,缺乏现实操作性,群众对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行为的知情权难以保障;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三是行政监督法规不够健全。一方面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缺乏监督的程序规定,使得监督权难以落到实处。四是行政监督方式过于传统。我们现在通用的做法是偏重于追惩性事后监督干部的行政行为,如果缺乏过程监督和全面监督,就会造成许多干部形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职业心态和行为习惯。
二、提升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一是坚持树立法治理念。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强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着眼于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二是坚持权力约束理念。权力不是无限的,权力要靠制度约束,以权力制约权力。干部树立权力约束的观念在于从思想上预防权力滥用、侵害社会,从而形成带头守法、严格执法的理念。三是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真正把相对人当作权力主体,而不仅仅是管理的对象;充分尊重相对人的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等;要有善意的动机,能够站在相对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要有责任心,依据法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具体的相对人负责。
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简称“两权”)的监督制约,是地税机关避免权力腐败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是实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突破口,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着力点,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举。近年来,乌苏市地税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大了对“两权”监督制约力度,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普遍增强,规范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局连续5年无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行风建设连续5年在乌苏市名列前茅。本文将联系乌苏市地税局开展“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实际,就如何抓好“两权”监督制约作以剖析和思考。
一、开展“两权”监督制约的主要做法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乌苏市地税局“两权”监督共识基本形成,监督机制逐步配套,制约措施不断完善,监督效果已经显露。其主要做法:
1、以人为本,狠抓教育
行使“两权”的主体是地税干部,因而,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必须立足以人为本,下大力气提高地税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近两年来,乌苏市地税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局下发的“两权”监督制约“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始终把强化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作为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首要工作来抓。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实施“两权”监督制约重要意义的宣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从政道德教育、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使广大地税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教育对象上,把中层领导干部和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督促其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教育方式上,设计栽体,形式多样,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题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专题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月、季末廉政自查、“三学三比”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警钟长呜。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教育,广大地税干部正确行使“两权”的意识明显增强,行动上做到自觉接受“两权”监督,严格按章办事,初步形成了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违规“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的良好氛围。
2、健全机制,完善措施
建立健全“两权”运行监督机制和制度措施,使具体工作做到有人去抓、有章可循,是“两权”监督制约的治本之策。近两年来,为强化“两权”监督职能,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通过围绕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过程完善了税收管理、财物管理、人事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以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以民主来制约权力滥用,以公开来增添权力透明,不断推进权力公开化。在税收管理方面,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对收入进度、清缴欠税、执法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在财物管理方面,建立了资金审批、大宗物品采购、基建招投标、经费支出定期公布等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完善了竞争上岗、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政执法问责等制度。特别是通过落实“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这条工作主线,不断消除了“两权”运行的制度缺陷,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和服务环境,较好地为“两权”监督制约构筑了体制防线。
3、管理从严,按章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