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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税收遵从行为。文章通过加强分层税收文化的建设,以期形成涉税主体“诚信纳税、科学征税、正确用税”的税收文化观来促进税收遵从行为的规范,对提升我国现阶段的税收遵从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税收文化;分层税收文化;税收遵从
一、问题的提出
从我国近年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不遵从现象相当严重,表现为纳税人偷、逃、骗、抗税情况普遍;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屡屡出现违规事件:国家审计署于2008年7月17日公布了16省区市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部门违规将71户企业的130.92亿元税款延期征收,占企业当期应缴税款的54%;而116户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的企业,有85户不符合条件,享受的税收优惠达36.31亿元。安徽阜阳耗资千万元建白宫式政府办公楼事件作为政府用税铺张浪费的一个典型案例暴露了我国政府的用税不遵从行为之冰山一角。
毫无疑问,税收不遵从行为将导致税款流失,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对中国税收不遵从行为所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很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不同角度不同方法的测算。有的专家认为。我国每年因逃税而损失的财政收入不少于1000亿元。有的学者认为。我国每年的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2500~3000亿元。也有研究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中国每年各类税收流失5700~6800亿元。有些学者曾以“1/3的支出效益大于零,1/3的支出效益等于零,1/3的支出效益小于零”来概括中国公共支出的效益格局,实际上也是用税不遵从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因此,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款流失,提高税收遵从度,成为我国税收领域里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对此的研究大多从单纯地依靠税收法律、税收制度、征管水平等强制性手段去思考,这种“法制”思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长远看来,却未能根本解决问题。“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种宗教、一个利益集团的税收文化观。总是或轻或重地影响到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因此,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税收不遵从问题有必要引入“税收文化”概念。古人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良好的税收文化氛围可以营造一种“近朱者赤”的“染缸”效应。可以潜移默化地熏陶和改变税务关系主体的文化观念,为提高税收遵从提供软动力。
二、税收文化与税收遵从的辩证关系
税收遵从是指税收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组织和个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服从。“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组织和个人”即纳税主体、征税主体和用税主体,“税收遵从”从遵从主体角度则可以相应地区分为纳税主体的纳税遵从、征税主体的征税遵从和用税主体的用税遵从。税收遵从本质上是对涉税主体心理状态及其行为的一种描述,反映了涉税主体对依法征税、诚信纳税、合理用税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它深受一个国家的税收理念、征税思想、国民的纳税意识和纳税心理等因素的影响。而税收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所构建的税收思想、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税收观念、税收知识、税收道德、税收修养和税收精神的总和。它由正式约束――税收法律法规,非正式约束――税收价值观念,实施机制的构成要素――用税人、纳税人、征税人等构成。征税人文化、用税人文化和纳税人文化作为税收文化的三个分层文化与相应的税收遵从主体之间可以表现为如下的关系:
摘要:税收文化是法律文化的一种,由于中西方文化在不同层面存在着差异,导致中西税收文化有很大的差异进而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税收结果。本文从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三个方面对中西税收文化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探讨建设我国税收文化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税收文化 差异 比较
1.税收文化的定义
税收文化在文化的分类中属于法律文化范畴,税收文化是指在纳税、征税和用税过程中所形成的税收法律、税收修养和税收精神的总和,是围绕税收工作而形成的,通过税收独特的经济行为来体现。纳税人、征税人和用税人是支撑税收文化的三个主体。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影响着我国税收文化建设的进程。
2.中西税收文化比较分析
2.1纳税人
西方有句谚语“人一辈子只有两件事是不可以避免的,一个是死亡,一个是税收”。在西方,纳税对于公民来说,不是一种义务而是一种权利,他们往往十分享受纳税的过程以及税收带给他们的福利。西方国家的公民具有很强的纳税意识,一般都能够主动纳税,尤其是企业,更是不敢超期缴纳税款或者逃税。并且西方国家的公民还具有很强的权利意识,他们善于也习惯于监督政府如何使用税款、在纳税过程中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维权意识。西方文化虽然追求个性的独立解放,倡导民主自由,但是他们更崇尚法律的威严。就税收文化中的纳税心理而言,不懂税法,甚至违法、偷税是一种不道德的象征,因此偷税行为在西方国家是普遍受到谴责和鄙视的。
而在我国,由于封建时期的税收思想深深的影响着人们,加之我国税收立法起步较晚,很多人的纳税思想仍然处于比较陈旧的状态。加之我国在税收方面实行的税收义务说,往往过于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了纳税人的权利,导致纳税人产生抵触情绪,人们觉得能少纳点就少纳点,能不纳就不纳。这些不仅加大了税收工作的难度,也阻碍了我国税收法律文化的建设。我国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也较差,在税收过程中权利遭到损害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此以往,更是加深了纳税人对于税收的抵触心理,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另外,我国纳税人很少主动去查问税款是如何使用的,有多少成果,当然这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用税人的不透明。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普遍征收营业税。从税率设置看,现行营业税采用行业差别税率,文化体育业按3%征收营业税,其他相关产业按5%或5%-20%的浮动税率征税,虽较好地体现一定时期内国家的产业扶持方向,但已经不适应新时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文化产业在同业之间也会因技术设备、服务水平及收费标准等因素而有较大差别,但都适用于统一税率,没能很好体现国家的文化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
现行增值税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存在重复征税现象,扭曲了政策的效应。文化产业的资产大多体现为知识产权、品牌价值、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形成过程中,智力投入往往占文化创意产品成本的绝大部分,但企业在纳税时对这些投入不能进行抵扣。这种重复征税,难免会使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扭曲和变形,加大了文化产业的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
我国对文化产业基本上实行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考虑文化创意产品需求在区域、服务对象等方面的差异,忽略了企业的不同经营对象和盈利水平,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效果的发挥。其次,文化产业税收优惠缺乏公平性。再次,尽管我国已经出台很多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文化产业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具有明显过渡性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定期减免为主,减免政策不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好处
考虑当前我国文化服务产业普遍征收营业税的情况,研究文化服务业增值税与营业税对接、转型的税制体系设计,重点对公益性强的文化产业实行免税或减税,具有现实意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文化产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行为,降低产品价格。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个产业之间环环相扣,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降低了消费品的税收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通胀压力;二是有利于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进而扭曲企业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就可以向专业化细分和升级换代迈进。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难点
当前环境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可能一步到位,而只能是先在某些行业试点,进而推广到全国。我国文化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面临的主要难点有:
(一)税率设计
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执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减税政策将使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中获得实惠。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表示,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完善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坚持用政策引路、用政策激励、用政策保障,继续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根据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安排、新部署,按照统一税法、规范税制、区别对待的原则,调整完善与文化体制改革发展要求不完全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公益性文化组织的蓬勃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指出,国家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先后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关税及其他税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未来一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执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减税政策将使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中获得实惠。这些举措包括:
各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
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摘要】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工作管理的需要,以国家权力为保障,按照法律法规像其辖区内的社会成员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税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政治、经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有机联系。税收文化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税收而产生的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理念以及行为规范等的总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税收文化承担着独特而又深厚的文化传统,以至于演变成今天的特定的税收精神、制度、价值观念和环境。本文论述了税收文化的内涵及基本要素,分析了影响我国税收文化建设的要素,并提出了相对的应对措施,旨在对转变税务机关职能,构建和谐税务关系做出切实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税收;税收文化;和谐税务关系;构建
1、税收文化的内涵
1.1内涵
税务文化是社会文化在税务工作领域内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它是由税务机关和公民共同构成的不同主体在长期的税收实践过程中累积形成的各种物质条件、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价值观念等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总和,并以提升社会价值观念为导向,以税务价值内涵、监管机制、行为准则、物质基础四个方面为着眼点。它涉及的主体有:征收主体,如税务机构;征收对象,如纳税人;政策制定者,如政府部门;协税人,税收研究学者、税务中介结构等。这四个主体内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税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门。
1.2组成要素
税务文化由税务价值、税务制度、税务行为、税务物质等四个不同要素组成。
税务价值是税务文化的精神源泉,是其存在、发展、有竞争力的内在精神。在税收实践过程中,税务部门形成的价值观念、职业道德、人才素质、精神面貌等精神文明的有形表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仅是税务机关组织使命的诠释,更是税务人员共同愿望与核心价值取向。
摘要:文化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化企业的税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同样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本文主要具体分析了当前我国文化企业税收政策的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建议,以此能够不断完善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文化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文化企业 税收政策 问题 建议
文化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快速推进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文化税收也是我国税收的重要部分,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文化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没有形成完整的文化税收体系,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单一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文化企业税收的发展,使得许多税收不能按时到账,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具体分析了当前我国文化企业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措施,以此能够完善我国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文化企业税收政策的问题
现在,文化企业税收政策比较分散,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缺乏一定的税收扶持激励政策。使得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到账,阻碍了税收的征收,这些都阻碍了文化企业的发展。下边具体分析了目前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中的不足。
(一)流转税率过高,优惠面比较窄
我国的文化企业税收的增值税和营业率税率比较高,2012年开始,上海市文化企业从以往的5%增至6%的增值税管理,并且从2012年8月1日起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厦门等10个省份与地区,再加之4%文化事业建设费,其总税率在已上升至10%之间的。对于自主经营的小型文化企业,文化企业税率比较高,征收的税率优惠面比较窄。大部分的优惠税率也有一定的范围限制,比如对于文化事业单位转化成为企业,就制定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对于党刊、党报等也适应。但是,对于个人经营或者企业直接进行的文化产业投资就没有税收优惠政策,这无形中加大了文化企业和个人经营的经济压力,缺乏一定的优惠政策,使得文化产业发展比较被动,经营文化产业的企业或者个人相对应减少,阻碍了文化企业的发展,同时文化税收的减少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缺乏完整的文化企业税收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各种新情况的不断出现,许多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应运而生。在社会物质不断丰富的同时,人们在文化领域也有了更高的需求。调动、挖掘、丰富与激发人的热情、激情、想象力与创造力,强烈呼唤着一种高品位的、优秀的行业文化出现。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单位可持续生存、发展和崛起的强大的精神财富和精神支柱。地税事业的发展必将通过税收文化来统一队伍的思想,形成一致的信念,并以先进的行业文化作为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来推进税收工作与改革不断进步。因此,加强税收文化建设是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也是税务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的实质表现。“税收文化”是文化概念在税收这一特定领域的延伸,它的形成依托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它是税务机关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管理理念、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它对税务机关完成其行政职能起到重要的影响。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如何建设先进的税收文化,为推进税收事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至关重要。
一、税收文化的内涵
税收文化,从广义上来说,是指人们在税收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在税收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基本精神和凝聚力,以及税务人员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物质文化主要是硬件建设,包括我们的环境、建筑、设备等工作和文化生活设施。制度文化主要包括我们现有的和今后改进的各项管理机制和管理程序。
精神文化是一种精神和意识,从税务系统内部而言,包括价值观念、道德观念、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人际关系准则等,这是税收文化的核心部分。
二、税收文化建设的方向
任何一种文化建设都只是一种载体,其最终目标都应服务于某一特定组织去完成其社会职能,偏离了这一方向谈文化建设有失偏颇。税务机关肩负着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管理经济等重要职能,为了履行职责,不辱使命,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这八字方针,简洁明了,内涵丰富,寓意深远,它描述了税收征、纳环境的最优化境界,经过几年的税收实践,八字方针已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体系,成为广大税务干部一致认同的指导方针。“法治、公平、文明、效率”应当是新时期税收工作当之无愧的一面旗帜,是税收文化建设前进的方向。
三、税收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税收文化作为一种文化意识,它渗透到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及方方面面,税收文化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一,团队精神。一个企业、行业或组织所具有的特殊精神风貌称之为团队精神。组织行为学认为,团队精神是一种意识现象,它指某一特定组织为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长期形成并为组织成员所认同的一种健康、向上的群体意识。西方管理界,尤其是美国十分重视培养团队精神。在国内许多大公司也越来越重视树立团队精神,展示企业形象,比如海尔集团以“敬业报国、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激励员工奋发向上,打造品牌,在国内家电行业独树一帜,闻名遐尔。在开展税收文化建设中,国家税务总局要根据税务机关为完成其社会职能应具备的精神风貌,提出税务的行业精神,展示税务机关特殊的精神风貌,这种税务行业精神的凝聚将支持税务全员的意识,使他们协调工作,不遗余力地为实现税收目标而努力工作。二,税收行为规范。它属于制度文化。它可以用文字表达,也可用习惯的理念约定俗成或其他方式为税务人员所感知,使人们自觉按此规范行动。比如,现有的税务机关的规章制度,岗责体系,工作规程、限时承诺制以及税务人员的行为准则等,它对税务人员的行为标准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税收行为规范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变量,它要适应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健全、完善。税收行为规范的基础是税收共同价值观。三,税务职业道德。道德属伦理学范畴。它对人的约束主要依靠内在的信念和外部的舆论,是软约束。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比,道德调整的范围要广的多,因为很多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违规行为,因此道德建设十分重要。开展税收文化建设,应在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早在1988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务职业道德是:“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税”其核心是廉洁奉公、依法治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税务职业道德决定了税收文化的道德倾向,它符合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职业道德倡导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基本要求,是职业道德在税务工作中的具体化。追求税务职业道德是税务人员实现工作目标的起码要求,也是税务机关履行社会职责的底线。
一、税收文化的内涵
税收文化是与税收相关的文化,是人们在税收实践中产生的并反映税收实践的观念意识,是客观税收过程在社会成员心理反应上的积累和沉淀,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里由学习和社会传递获得的关于税收态度、道德、思想、价值观等观念的总称。税收文化建设实质上是一个以新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战胜旧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的过程。建设现代税收文化,实现税收文化的现代化,就是要把人治型、威权性、神秘性、封闭性、随意性的传统税收文化改造为具有法制性、民主性、参与性、明确性等特征的科学规范的现代税收文化。
二十余多来,我国的税制和税务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税收文化的进步和改变自然也包含其中,而税收文化的创新与进步又为税制优化和税收管理现代化提供了新的价值观念、理论和知识的支持。因此,只有通过现代税收文化的构建,才可能引导人们从文化层面去探讨更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现代化。同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税收管理体制,不能简单地去移植西方的制度,要在继承、借鉴、比较的基础上,针对国情民情来构建我国现代税收体系,并注意培育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税收文化,以使我国现代税务管理体制根深叶茂,源远流长。
二、我国税收文化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财税体制的规范、税收征管的完善、税法的普及以及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我国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逐步取得成效,已初步形成了良好的税收文化。然而,由于税收文化是由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等要素构成的,当这些不同要素的发展速度不同时,就会出现税收文化的混乱和税收文化滞后现象。它主要表现在:由于纳税人与征税人的地位不平等造成征税方权利大于义务而带来的征税权的随意性或由于纳税人义务大于权利而带来的纳税意识的漠然性。
造成我国现行税收文化不健全的主要原因在于体制环境。首先,“抑商”的文化传统阻碍了税收文化的完善。其次,受前苏联财税模式、“非税论”和“税收万能论”思潮的影响,我国对税收的职能始终界定不清,税收文化便无从发展。再次,我国各级政府间税权关系不清以及政企不分的现状,仍未能提供一个促进税收文化发展的体制环境。最后,税收立法工作的滞后和税种体系结构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税收目标的实现,不利于良好税收文化的形成。
三、现阶段税收文化建设主要内容
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中,使税务干部认知税收文化,营建税收文化,自觉代表先进税收文化,从而模范实践“三个代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税思想、税收观念、职业道德、法律制度、行为方式,形成税收文化系统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先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发挥先进税收文化的指导推动作用,才能促进我国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高新技术开发区对税收文化的新要求
首先,高新技术产业内涵的不断发展要求与其对应的税收文化不断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现代文化引导的经济实体。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必须具备国家科委《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由此表明高新技术企业的内涵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与此相适应,税收文化也应该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变化过程中,如此,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与高新技术的税收文化才能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其次,代表中国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重要成果的高新技术产业区要求其税收文化同样具备先进性。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以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条件为依托,重点依靠国际、国内科技和经济实力雄厚的集团,充分参考和借鉴先进科技力量、资金运营和企业管理手段,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包括税收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改革措施,实现系统的逐步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产业集群区域。现阶段,我们要进一步依靠科技的创新和文化的创新,营造出吸引优秀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创业的良好环境,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基地,从而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中发挥辐射和领头作用。在这个过程中,税收文化的创新和进步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文化渗透在整个税收过程,税收又与高新技术产业区的经济紧密联系,国家通过税收的调整对高新技术产业区的发展进行引导,促进经济结构和生产布局的优化组合,缩小贫富差距。所以,高新技术产业区的税收文化应该具备同样的先进性,以保证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特点相适应,同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高新技术开发区税收文化建设的思路
第一,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的特点,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收集机制,并及时在税收文化、政策上进行调整和反馈。建设与高新技术行业特点相适应的税收文化,要求我们始终关注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特点,在对高新技术行业实施税收过程中,应把国家要求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转型思想放在首位,以税收工作的调节为手段,强调企业、国家的共同发展,促进社会公平。高新技术产业区的税务工作人员除了做好日常基础税收工作外,还应注重行业研究,及时调整税收规划,提出与国家经济发展及高新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对策建议。
第二,利用税收文化的力量,指导税收政策制定,发挥税收对高新技术行业发展的调节指导作用。要合理运用税收文化,指导税收政策制定,抑制高消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的行业的扩张,扶持高新技术行业发展,努力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快速转变,从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社会。从具体税收政策上来看,对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行业加以限制,提高对环境保护的专项税收,减免企业在科技研发上的税收,促进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的投入,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来代替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促进企业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加快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从而更好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建立专业小组,对高新技术区的经济发展特点进行研究并对有代表性的税收问题提出解决议案。高新技术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传统税收政策无法应对的问题。如近期由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电商征税论”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让苏宁与淘宝的利益矛盾公开激化,而且一场围绕传统实体零售与电子商务零售的战斗也已打响。与此相应,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同样的一幕也在上演。2013年3月23日,美参议院投票,以75比24压倒性的结果,通过了对来自外州互联网零售商的网上销售征收互联网销售税的提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也在2013年3月7日很及时地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宣布“将从2013年4月1日起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并试行电子发票”。再比如,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谌在2013年3月“两会”前提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并将二氧化碳排放纳入征收范围,即所谓的碳税,并计划将征收机关由环境保护部门改为地方税务机关。
以上例子都表明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我国税收文化指导税收工作及时跟进的必要性。所以,高新技术产业区有必要由税收部门建立专业小组,对高新技术区的经济发展特点进行细致认真的研究,并最终对有代表性的税收问题提出解决的议案,以及时适应经济的变化并指导其健康发展。
作者:刘光宇单位: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摘要: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
关键词:信息文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
一、信息文化的内涵
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