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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纳税筹划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纳税,获得税收利益。纳税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海关通行的海关制度,合理利用保税制度可以很大程度的为企业进行税收优化。
关键词:纳税 保税制度 税收筹划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纳税,获得税收利益。纳税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风险。纳税人依照税法的具体要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围绕税种和企业经营方式,规划企业的有关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尽可能地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负。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发生货物虽已进境,但却不一定在该国市场上销售的情况,这就意味着货物缴纳关税与否,需视该货物决定为进口还是复运出口而定。如果是后者,那么,将该货物置于某种可以免纳进口关税的海关监管之下,不仅符合进口商的利益,而且还能促进该国的转口贸易和出口贸易。这正是保税制度的本质所在。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海关通行的海关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保税制度可以简化手续,便利通关,有利于促进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等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保税制度的主要形式:一是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保税仓库、保税区、寄售代销和免税品商店;二是为加工制造服务的进料、来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集团。
保税制度为各出口企业提供了延迟缴纳进口货物应纳税款的优惠,从而相当于从海关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实现这种可能性的关键环节是出口企业能否将其进口货物向海关申请为保税货物。如果能够申请,从批准日起暂时免征进口关税,而后视货物经储存或加工或装配后是否复运出境,再决定需不需要补缴税款。显然,作为用进口货物加工出口商品的企业,不论其进口货物最终流向何处,都能在批准日到补缴税款之间的期间内占有该笔税款的时间价值,从而能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和效果。
以前在我国,进口货物要成为保税货物,基本上只需进口公司作出复运出口的许诺或保证即可,因此海关负担着很大的风险。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目前,海关总署正促令各地海关采取有力限制,加强风险管理,其措施之一是收取保证金,即在海关批准进口货物为保税货物时,向进口公司收取相当于该公司应纳的进口税款,如进口货物最终实践诺言复运出境,海关则向进口公司按银行利率给付利息,并退还收取的保证金。如进口货物最终销往国内,海关则向进口公司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并将保证金转化为税款缴入国库。其措施之二是在海关审批进口公司的申请书时,必须考核该公司的信誉度,若信誉良好则给予批准,若信誉不佳,则不给予批准。这样一来,上面提到的节税方法在当前已不适用。
从宏观上看,保税浑然如一整体,但从微观上看,保税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现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则其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纳税筹划的就是从这两个环节开始的。在这两个环节中,既是进口公司又是出口公司的外向型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我们纳税筹划的突破口就是这个栏目。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米/米、吨/立方米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还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度量衡单位容易测量,而自然单位要具体测量则很困难,所以,可以利用第二、三种形式作出避税筹划。
摘要:2009年1月1日我国在全国所有地区和行业全面推开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改革。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新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既发挥了消费型增值税的优点,鼓励了固定资产投资,又使得企业更加重视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探讨适应新增值税制度的筹划方法。文章有针对性地阐述了包括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出口退税、兼营、混合销售、税收优惠等方面的主要筹划方法。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税收筹划;纳税人身份;计税依据;混合销售;兼营;出口退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至3%;等等。这次改革是自1994年我国推出增值税制度以来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次变革,预计可减轻企业税负1233亿元。半年过去了,转型效果初现:消费型增值税刺激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2009年1-5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累计完成53520.3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9%;其中新建固定资产25330.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8%。同时,新的增值税制度也使得企业更加注重通过税收筹划来获得更大的利益。本文将对新的增值税制度下的主要筹划方法进行探讨。
增值税的筹划可以从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等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没有进项扣除,所以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尽然。对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可以通过计算增值率和抵扣率来判定。
(一)均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水平,对于我国企业基础性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围绕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控制度设计框架问题,择取具体两个方面,展开了简要的分析论述。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框架
所谓税收筹划,是独立纳税人在具体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要素投资收益活动,以及多种多样的理财实践活动过程中,针对自身实际面对的纳税业务实践活动负担展开的前期性策划控制活动。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条文体系背景之下,我国企业可以在充分遵守我国税收事业领域现存法律法规条文体系的基础条件下,参照企业自身在现有生产经营发展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背景下实际具备的专有业务特点,针对企业现有的纳税实践行为计划展开的适当类型的优化处置行为,并在现有税收领域法律条文和税收领域基础制度规制的实践背景之下,有效降低企业在单位性生产经营实践活动周期之内发生的税金支出数额,降低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强度。从具体化的实践效能获取状态角度展开分析,企业在科学有效组织开展基础性税收业务筹划的前提条件之下完成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建设规划工作,能够保障和促进企业内部现有的基础性生产经营活动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改善优化,为我国企业经济事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创造和提供稳定且坚实的实践支持条件。有鉴于此,本文将会围绕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控制度设计框架展开简要的分析论述。
一、税收筹划问题的基础概述
(一)税收筹划概念
界定所谓税收筹划,有时也被称作税务筹划或者是纳税筹划,是独立存在的纳税人(通常包含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基础性的存在形态),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条文,以及薄重税法基础条文的前在性业务约束条件之下,充分利用纳税人自身目前具备和控制的基础性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充分择取和运用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条文体系中存在的“允许”项目内容要素与“不允许”项目内容要素、“应该”项目内容要素与“不应该”项目内容要素,以及“非不允许”项目内容要素与“非不应该”项目要素,借由对企业现有的基础性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发展状态展开全面系统分析,针对性规划建构我国企业在具体参与生产经营、资金要素投资,以及经营性应用资金要素项目筹集实践活动过程中需要支出的税务资金项目,并借此有效减轻我国企业在现有的生产经营发展实践过程中实际承担的税负支出强度。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税收筹划工作的实践过程中,与企业其他类型财务决策的形成过程相类似,往往也会同时遭致多种多样的主观性影响因素,以及客观性影响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导致企业实际制定形成的财务管理工作决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法顺利获取到最佳预期经济利益获取效果,甚至会因企业在基础业务环节实施过程中的操作行为失当,或者是存在一定表现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引致企业在某些特定化的业务实践方面发生明显违背基础税收精神的具体事件,导致企业在后续的经营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得不遭受一定表现程度的,来自国家税收职能部门的政策性惩罚,给我国企业实际获取的生产经营实践活动经济收益状态造成了极其显著的不良影响。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引致原因
第一,国家基础税收政策制度环境的变化。现有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综合性组织开展效能,与我国财政税收事业领域各类基础政策制度的存在形态,以及发生发展演化趋势之间具备密切的直接相关性,因而切实做好针对我国财政税收事业领域现有政策制度的系统化分析,是确保我国企业在实际组织实施的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顺利获取到最佳效能,最大限度避免税收筹划活动风险事件发生和蔓延的重要前提条件,我国企业必须适当结合财政税收事业实践领域基础政策制度的综合性发展演化特征,针对企业内部现有的税收筹划工作实践指导方案展开及时动态该调整,确保企业实际组织开展的税收筹划实践工作能够顺利获取到最优化的预期效能。
摘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或成本的税收收益。税收筹划应具备“三性”合法性、筹划性和目地性。对于“偷税”,世界各国认识较一致,面对“避税”和“税收筹划”,又有区别。前者虽然不违法,但属于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后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
Abstracts: Tax planning refers to the taxpayer saves tax as much as possible to obtain tax benefits or costs in the tax law permitted scope by arrangements in advance and planning of operation, investment, financial activities . Tax planning should have the "three features" of legitimacy, planning and purpose. For the "tax evasion", there is consist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ld, and "tax avoidance" and "tax planning"are different. The former, while not illegal, but exploit an advantage of tax policies loopholes, whichcontrary to national tax guidance, the latter is perfectly legitimate, and even tax policyguided and encouraged.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影响
Key words: corporate income tax; tax planning; effects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6-0113-01
1会计处理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影响
第一,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征管方式非常复杂。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涉及企业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各项收入的确认,各项费用的扣除或分摊,各种成本的归集,既涉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又需要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显得非常复杂。规定多,操作复杂,可选择的方式多,为筹划留下了较大的空间。第二,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规定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为筹划提供了方便。比如各种减免税规定、低税率规定、费用加计扣除规定等等。第三,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已经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方法。按照这些成熟的方法进行操作,一般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如存货计价方法筹划、费用分摊方法的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筹划等等。
2存货计价方法的企业所得税筹划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水平,对于我国企业基础性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围绕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控制度设计框架问题,择取具体两个方面,展开了简要的分析论述。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框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2
所谓税收筹划,是独立纳税人在具体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要素投资收益活动,以及多种多样的理财实践活动过程中,针对自身实际面对的纳税业务实践活动负担展开的前期性策划控制活动。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条文体系背景之下,我国企业可以在充分遵守我国税收事业领域现存法律法规条文体系的基础条件下,参照企业自身在现有生产经营发展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背景下实际具备的专有业务特点,针对企业现有的纳税实践行为计划展开的适当类型的优化处置行为,并在现有税收领域法律条文和税收领域基础制度规制的实践背景之下,有效降低企业在单位性生产经营实践活动周期之内发生的税金支出数额,降低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强度。从具体化的实践效能获取状态角度展开分析,企业在科学有效组织开展基础性税收业务筹划的前提条件之下完成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建设规划工作,能够保障和促进企业内部现有的基础性生产经营活动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改善优化,为我国企业经济事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创造和提供稳定且坚实的实践支持条件。有鉴于此,本文将会围绕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控制度设计框架展开简要的分析论述。
一、税收筹划问题的基础概述
(一)税收筹划概念界定
所谓税收筹划,有时也被称作税务筹划或者是纳税筹划,是独立存在的纳税人(通常包含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基础性的存在形态),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条文,以及薄重税法基础条文的前在性业务约束条件之下,充分利用纳税人自身目前具备和控制的基础性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充分择取和运用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条文体系中存在的“允许”项目内容要素与“不允许”项目内容要素、“应该”项目内容要素与“不应该”项目内容要素,以及“非不允许”项目内容要素与“非不应该”项目要素,借由对企业现有的基础性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发展状态展开全面系统分析,针对性规划建构我国企业在具体参与生产经营、资金要素投资,以及经营性应用资金要素项目筹集实践活动过程中需要支出的税务资金项目,并借此有效减轻我国企业在现有的生产经营发展实践过程中实际承担的税负支出强度。
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税收筹划工作的实践过程中,与企业其他类型财务决策的形成过程相类似,往往也会同时遭致多种多样的主观性影响因素,以及客观性影响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导致企业实际制定形成的财务管理工作决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法顺利获取到最佳预期经济利益获取效果,甚至会因企业在基础业务环节实施过程中的操作行为失当,或者是存在一定表现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引致企业在某些特定化的业务实践方面发生明显违背基础税收精神的具体事件,导致企业在后续的经营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得不遭受一定表现程度的,来自国家税收职能部门的政策性惩罚,给我国企业实际获取的生产经营实践活动经济收益状态造成了极其显著的不良影响。
The Design of Enterprise Workers' Remuneration System Based on Tax Planning
Gu Ruipeng;Chen Xiang;Pan Yue
(Suzhou Vocational University,Suzhou 215014,China)
摘要: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税收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个人收入来源形式也日益多样化,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比重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重,如何使税后利益最大化已成为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如何合理分配与规划企业职工薪金报酬也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关注。本文着重讨论这一问题。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and deepening reform of the tax distribution system, the forms of personal income are also increasingly diverse, and the proportion of personal income tax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How to maximize the tax benefit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that relate to the immediate interests of the taxpayer, and how to reasonably distribute and plan enterprise workers’ pay has also got more and more taxpayers' atten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discussing this issue.
关键词: 税收筹划 薪酬制度 设计
Key words: tax planning;pay system;desig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0-0103-02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税收筹划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相应的税收筹划风险管理也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减少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加强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和控制。本文主要从税收筹划风险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当前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成因,并提出加强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税收筹划 风险管理 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合法、合理降低税负、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如何使税收筹划方案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风险与收益并存,税收筹划工作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的同时也蕴含着一定的风险,如果无视税收筹划带来的风险,不对这些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而进行盲目的税收筹划,将可能使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本文试图对税收筹划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进行相关的探讨,对现代企业在税收筹划实际业务中进行风险防范和规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内涵和特征
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法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纳税之前,企业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对一系列财务活动的谋划和安排。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过程中,由于事先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企业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相背离的可能性。税收筹划风险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筹划风险的主体是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承担者;税收筹划风险是由客观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引起的;税收筹划风险是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偏离的可能性。
税收筹划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特征外,同时由于其自身所处环境的各种不确定性,使得税收筹划风险也具有自身的特点。税收筹划风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税收筹划风险具有客观必然性,即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和不可避免的风险;(2)税收筹划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利率的调整、汇率的变化以及政策的调整等这些瞬息万变的经济环境使得税收筹划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应的税收筹划的表现、成因、影响力、作用力等早就了税收筹划风险的复杂性;(3)税收筹划风险具有可控性,虽然其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但产生税收筹划风险的因素可以参照经验数据进行分析和估算,进而可以对风险进行度量和控制;(4)税收筹划风险具有主观相关性,即面临风险的主体的不同行为和决策会产生不同程度的风险。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形成原因
1.税收筹划风险是由税收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的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税收制度来改进、替代另一种税收制度的过程。这一基本论断是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基本依据。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来,税收筹划逐渐成为企业降低税负,取得税后收益最大化的主要工具。但是,由于观念意识的障碍和对相应的企业行为判断不准确,导致人们在认识上、理解上对税收筹划的内涵产生偏差和混乱,阻止了税收筹划发展。因此,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含义,积极面对税收筹划的风险,对我国企业更好地开展税收筹划这一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财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8-0165-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已逐步确立,追求经济效益最优,企业价值最大化,竞争能力最强成为企业发展的目标。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一项义务。因此,在一个健全和透明的法制环境下,企业通过精心策划,从而达到减轻负税的目的,是无可指责的。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企业越来越关心自身成本的高低,越来越重视税收的支出和纳税成本,于是税收筹划由此产生并逐步发展。就企业自身而言,税收筹划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税收筹划,英文为Tax Planning。当今我国关于税收筹划概念的认识较模糊,定义也各不相同,代表性的说法有两种。一是税收筹划属于避税范畴,指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利用税法的特定条款和规定,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实现技术,通过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理财活动的周密安排,实现降低纳税成本和纳税风险的活动。二是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理解之分,广义的看法有:人大张中秀教授认为税收筹划指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非违法的避税筹划、合法的节税筹划与运用价格手段转移税负的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天津财大盖地教授认为税收筹划包括节税筹划和避税筹划。狭义的税收筹划国内学者唐向定义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本文比较认同第二种说法,认为税收筹划基本内涵应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考虑。广义上税收筹划是指企业为减轻自身税负,防范甚至化解纳税风险,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最充分保障而进行的一切筹谋、策划活动。狭义的税收筹划可以概括为纳税人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
内容提要:以往学界关于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内在地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收理念、税法原则、立税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范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研究视角,对税收筹划行为进行系统考察,站在一定的法理高度,以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对特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恰当的分析,得出更加理性的结论,从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并为创新税收筹划规制制度提供新的理论支点。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税法学分析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一般被认为是与节税(TaxSaving)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并作为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而被各国政府所认同,进而为各国税收政策、法律所允许或鼓励。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逐渐被国内接纳,并广为企业等纳税主体所采行。论文百事通时至今日,国内税收筹划的经济、社会、制度及其规制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税法规范的日益多元化、弹性化和复杂化,纳税主体权益保护理念的进一步强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加之专业机构的介入,企业税收筹划进一步走向隐蔽性、专业化和复杂化,对其合法性的判别愈加不易,以至以之为基础的法律规制出现失度;特别是企业竞争的加剧,致使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不可或缺又经常异化的行为。然而,税收筹划的专项立法、规制实践和学理研究又不能及时策应这些变化,故在利益最大化追求的驱动下,不少企业的税收筹划越发失去其正当性基础,进而异化为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使得税收筹划背离了税法规定和税法精神,已危及税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效率和秩序。
企业税收筹划及其环境因素的新变化,需要学界重新审视其合法性,以便更好地区分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和不正当税收违法行为,保护正当的税收筹划行为,防范和规制税收违法行为。以往关于税收筹划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经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笔者认为,尽管现今各国都试图在立法或司法上严格区分节税与避税,但是由于节税与避税各自内含的技术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两者的边界十分模糊。因此,判断不同类型税收行为要基于但不限于税法的具体规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法理念、原则、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模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视角,对特定形态的税收筹划行为进行考察,才能对其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和结论,进而为规制不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做出理性思考提供基础。
一、税收筹划应遵循税法规制的一般价值标准
效率、公平和秩序是诸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1]也是税法规范、制度和体系得以创制的基础,更是税法规制的价值导向。在实践中,一个主体的特定税收行为是否合法正当,除具体税法规范之外,可依法的一般价值标准加以评判。税收筹划的运行能够遵循法律追求的一般价值,这是税收筹划得以存在并得到法律、政府和社会认可的一般法理基础。
首先,企业通过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为国家税收的实现提供经济基础,从企业和国家两个角度考虑,都有利于实现税法追求的效率价值,这是显而易见的。其次,税收筹划不属于税法禁止的范围,企业在依照公法性质的税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也受到私法的保护,[2]企业可按意识自治的精神自由选择,任何企业都有选择和不选择税收筹划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筹划技术作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权利和自由。尽管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服务,也为企业的这种选择提供了现实基础。企业可通过税收筹划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公平竞争。最后,也正是主要基于上述两点,企业的税收筹划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许可和鼓励,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有利于实现纳税主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在长远意义上的动态平衡,同时也不伤及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由此可见,税收筹划符合公法和私法所共同追求的秩序原则。正是因为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着上述三方面的价值标准,使得它在税收行为范畴中与税收违法、税收非法以及其他非正当税收行为区别开来,这是识别和研究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理论基础。
二、税收筹划以税法学上的“两权分离”为理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