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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实习单位意见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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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对于制定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学徒制度的实行范围

1.中央国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应该实行学徒制度的工种、业务的名称表,和各类学徒学习的具体期限、学习技术和业务的具体要求,及各类学徒的最低年龄,由中央各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规定,经劳动部审核平衡后发表执行;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参照中央国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的规定执行,中央各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另作规定。

不实行学徒制度的工种、业务的名称表,同样按照上述手续制定。

2.正式工人、职员因为生产和工作需要,改行学习别的技术和业务的时候,以及转业军官当学徒的时候,都应该按照内部调动工作处理,不实行学徒制度。

(二)关于学习期限的计算、休学和解除合同

1.学徒的学习期限应该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2.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为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改变工种业务或者调换学习单位的时候,其学习期限可以合并计算。

3.学徒在学习中途因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算为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可以计算为学习时间。但是企业停工期间可以计算为学习时间,每年停工时间长的行业在规定学徒学习期限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停工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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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资委、经贸委等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劳社[2009]56号)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本州生源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现结合我州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其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费用从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州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州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州信息公开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指××州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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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经贸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乐人字[20*]17号)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现结合我市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破解专业人才短缺难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3~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每人每月400元),费用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人才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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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由政府部门牵头,发动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工作岗位,组织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见习的实践性活动。其目的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帮助毕业生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为用人单位深入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创造条件,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组织管理

市人事局牵头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包括制定见习计划、确定见习岗位、认定见习单位、审定见习学员、协调见习补贴发放以及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见习单位与见习岗位

见习单位一般为本市具备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规范、能为见习对象提供相应见习条件的企业。见习岗位一般为本市企业中适合毕业生工作、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岗位。见习岗位由见习单位自愿申报,经市人事局认定后,统一纳入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对提供岗位数量多、岗位质量高、见习条件好的见习单位,市人事局将向上推荐、申报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四、见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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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资委、经贸委等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劳社[2009]56号)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本州生源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现结合我州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其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费用从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州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州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州信息公开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指*州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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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经贸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乐人字[2007]17号)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现结合我市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破解专业人才短缺难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3~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每人每月400元),费用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人才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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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实习生、见习生财税管理

【摘要】为了增加就业、吸引人才、节省人工成本,企业经常会招收实习生、见习生,为了准确核算实习生、见习生薪酬,本文将对企业支付实习生、见习生费用涉及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财税管理加以探讨。

【关键词】实习生 财税管理 核算

为了扩大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实习生、见习生就业政策,财务人员深刻理解这方面的政策,不仅会给企业降低成本更会为企业增加收益或增加融资渠道。本文中所称实习生是指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就业前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学生。这类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为“实习期”。

本文中所称见习生专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工作的学生。这类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为“见习期”。本文将从九方面对实习生、见习生薪酬的财税管理加以探讨。

一、会计核算对象不同

实习生是对于未毕业的高中等院校学生而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见习生是相对于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

2012年辽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实施,以2012年毕业的辽宁省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2010、2011年两届毕业的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业也可以参加2012年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沈阳规定的见习对象为: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开具到我市,户口落在我市,档案转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年内初次未就业的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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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范例大全精选汇总

今天为大家准备了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范例大全精选汇总,供各位读者阅读,希望内容能对您有帮助。

实习单位意见一:该生综合素质较好,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能和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实习单位意见二: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单位意见三:该生综合素质较好,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能和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实习单位意见四: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单位意见五:***同学在我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 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计算机通讯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实习单位意见六:xx同志自去年毕业开始在xx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实习。在我单位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实习单位意见七:xx实习期为一个月。xx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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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带来“两相欢”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拓展毕业生就业的有效手段,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种全新的形式,给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带来了更多的惊喜和兴奋。

尚未落实工作的陈莉目前在北京华联青海华联店公司见习。面对新的一年,这位青海大学2006届的毕业生显得颇有信心:“就业见习让我找到了新的就业途径,如果表现好,我很可能被留下来,即使留不下来,我也有了找工作的经验和能力了。”

在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全面启动一年之际,记者通过在厦门、江苏、贵州、西宁等地的调查发现,这一举措带来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两相欢”;见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明显提高,用人单位则发现了一个寻找合适人才的有效平台。但也有业内人士建议,就业见习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亟待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可有效推动毕业生就业。

见习使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大幅增加,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共有高校毕业生413万人,比2005年净增80万人,2007年则达到495万。大学生就业难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2005年6月,中办、国办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为了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6年2月人事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决定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在我国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供需见面,尽快实现就业。

家在厦门的专科毕业生林少芳较早成为就业见习的一员。去年7月,她来到厦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门见习,当地政府和医院每月发给900元左右的补助,并为她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待遇还是比较不错的,也确实能学到东西。”林少芳满意地说。

林少芳告诉记者,在她周围还有一些未落实工作的同学参加了就业见习,他们中有的直接被见习单位录用,也有的在见习结束后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这也让林少芳看到了希望:“现在用人单位招聘不是都要求工作经验吗?我想先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以后找工作肯定要好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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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情况报告

为了解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见习人员提升专业技能、留岗就业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措施,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55家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年来运行情况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汇总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见习单位性质

截至2012年6月,广西共有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55家。其中,民营企业占6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27%,事业单位占9%,外资企业占1%。数据显示,见习基地单位的90%以上是企业,而民营企业更是就业见习的“主力军”。数据侧面反映,广西中、小型民营企业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主要场所,这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的单位分布基本一致。

二、接收见习人员学历构成

2009—2012年6月止,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共接收见习人员4055名,其中大专学历2109人,占52%,本科学历1906人,占47%,硕士学历40人,仅占1%。见习人员的学历构成反映了大专学历与本科以上学历人数相差不大,侧面反映就业见习专科以上高学历人才有一定的吸引力。

三、接收见习人员男女比例

2009—2012年6月止,在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接收的4055名见习人员中,男性占51%,女性占49%。由此可见,见习人员女性比例与男性比例相差不大,侧面反映了可能存在的两种情况:一是就业见习招聘的岗位兼容性较好,对男性和女性都较适合,没有明显的男女比例失调的岗位;二是就业见习工作岗位与传统招聘岗位相比对女性更有吸引力。

四、见习生岗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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