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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用餐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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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学生营养办、义务教育阶段州直属学校: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学生营养办2021年3月2日学生营养办2021年3月2日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决策部署,严守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条红线,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各项长效保障机制,稳步有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效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强化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以县为实施主体,各县(市)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政府统筹作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按时、足额落实地方试点学校的县级承担资金,切实保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经费、设施和人员等,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健全工作机制,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管理工作,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有序实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专账核算”,确保年度内日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坚决禁止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或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学校食堂(伙房)运转经费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等行为,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确保营养改善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三、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商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消除流于形式、只“陪”不“餐”等问题。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联合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监测,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稳步推进食堂供餐。目前,我州还有部分学校因为地势狭小、人员不足、运转经费困难等原因未实行食堂供正餐,依然实行的是蛋奶+X模式,各县(市)要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食堂等项目,努力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要根据食堂供餐需要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试点学校学生就餐条件,满足餐饮服务许可要求,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行食堂供餐(正餐、热餐)的学校要按照学生人数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并将食堂运转相关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食堂供餐的有序推进。特别强调,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同时,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不得委托社会机构代供餐。

五、严格规范采购行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招标、采购程序,实行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和定点集中采购,严格规范采购行为,继续全面推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配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推行供货商评议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考核评价和动态检查,严禁不具备资质供应商参与,及时清退问题供货商并将其列入供餐“黑名单”,把好学校供餐的“入口关”,严把食品采购关。

六、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学生营养办要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食品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确保实施工作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实施有效。要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法规,公布原材料采购、营养食谱、资金使用、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同时,要畅通营养改善计划的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指导手册作用,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营养配餐能力,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八、做好营养健康监测。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相关监测指标的调查、收集、填报等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工作,推进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全面监测学生营养状况变化,科学指导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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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洒进孩子们的心田

陇西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定西市中部,属国家扶贫县。然而,就是这个国扶县,各项教育事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去年12月28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现场会在陇西隆重召开。那么,是什么样的动力和措施让陇西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走在了前列呢?

民生工程: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陇西素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加快陇西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

谈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陇西县县长陈彦吉一番铿锵有力的表态进一步坚定了陇西抓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信心和决心。

陈彦吉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责任工程,面对这样一项全新的、充满挑战的工作,我们将以服务学生为中心,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全力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切实改善学生的膳食结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把这项关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实办好。”

为此,县上积极筹措安排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县《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食品验收登记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督导巡查制度》《食堂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等“六大管理制度”,为项目执行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撑与保障。

改善计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陇西县作为全省连片特困县之一,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该项计划,全县共有267所学校的50827名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其中,小学生27468人,初中生233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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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将由学校食堂供餐

10月17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全国学生营养办)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秋季视频调度会议,会议指出,将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任务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从明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

教育部副部长、全国学生营养办主任鲁昕指出,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顺利,进展明显。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鲁昕要求,要切实履行地方责任,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以及食品配送等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事实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将近两年,供餐形式仍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今年9月下旬,全国学生营养办已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全力支持校园食堂供餐,对责任划分、管理模式等问题做出安排。

《通知》中所称五个突出问题,分别是指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安排不明确,食堂建设不足,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存隐患,以及对突发事件应对不成熟。

此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正式接受政府委托,在2012年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发现,有超过45%的学校采用采购成品加餐或课间加餐的形式,其营养效益不足食堂供午餐的三分之一;23.23%的学校还不具备食堂供餐的硬件条件。配套资金不到位,教师激励机制不足,长效监督机制仍待建立,更是普遍问题。

此次《通知》首先解决食堂供餐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每生每天3元钱的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必须全部“吃”进学生嘴里。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食品配送等费用,则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试点地区学校建设食堂,则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地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国家试点地区的比例不低于90%,用于学生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90%。到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试点地区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通知》还指出,要优先解决好699个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问题,尽快实现学校食堂供餐。要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

对于食品安全的问题,《通知》要求对大宗原材料实行政府采购,执行供餐“黑名单”制,并建立膳食委员会,参与到食堂的管理、评议中。《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等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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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编者按: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工作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惠民工程和重点工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月份在全省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为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本刊推出“学生营养餐”专题报道,以飨读者。

大理州12个县市均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范围,其中大理市为省级试点地区,其余11县均列为国家级试点县。全州试点县(市)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认真按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工作要求,抓紧部署前期各项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把“计划”列为全州2012年重点实施的10项惠民工程之一,各级政府分管领导部署“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突出政府在实施“计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及时成立了大理州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州长担任,州财政局、教育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妇联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州教育局设立了办公室,并由教育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教育局、财政局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确定供餐方式,确保了营养改善工程于2012年3月1日前顺利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实施方案

在州政府和领导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整体联动,根据州情和学校的实际,州县(市)均认真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从实施时间、范围、资金来源、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供餐方式及内容、宣传教育、资金拨付与管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食堂建设与管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九个方面对实施“计划”作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为在全州农村中小学顺利实施“计划”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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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营养计划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快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27号)和《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结合新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担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2.建立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2)监察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3)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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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村学生营养改良实施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以来,全国、全省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月份,在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整改的问题。为确保我市营养改善计划安全、有效实施,现就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

(一)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和“校安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把学生食堂作为学校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规划,落实资金投入,逐步使食堂供餐成为营养餐实施的主渠道。同时,要为学校营养餐的实施配备留样柜等必要设施,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二)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和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资、水电煤及运输费等成本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由县区财政承担,确保每生每天3元营养餐补助足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

(三)合理配备营养餐工作人员。各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配备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专干。各学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要配备一名营养餐专干,村学、教学点由学区安排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依法规范管理

(一)执行国家制度办法。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和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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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思考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改善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但怎样让学生每天都能吃上营养、安全、放心的营养餐,如何便捷地把营养、安全的食品配送到孩子们的餐桌上却并非易事。笔者根据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现状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西部地区学校供餐方式有三种:一是有学生食堂的学校,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价值4元的营养早餐或午餐;二是无学生食堂,但有教师食堂的学校,由教师食堂负责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或午餐;三是无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的学校,由供餐企业为学生配送价值4元的早餐或课间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

一是投入不足,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条件简陋。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了合办并校的工作进程,寄宿制学生不断增加,而在校就餐学生的增加又导致了学校食堂与现实需求差距越来越明显,绝大部分学校食堂远远达不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不是食堂供量不足,就是就餐学生没有餐厅,特别是雨雪天或刮风天气,给学生就餐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目前,又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学校在学生食品加工、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有的学校食堂修建年代早,餐饮设施陈旧不达标;有的学校食堂是近年来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校产中的C级危房改造而成的,存在极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大部分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食堂基础设施薄弱,消毒、保洁等相关配套设备欠缺。这给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食堂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工资拨付不到位。目前,农村中小学或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人员编制不足,大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都由任课教师监管,这无疑给管理不到位留下了隐患。县级人民政府给各学校营养餐从业人员拨付的工资较低,达不到现在用工合同的要求,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大打折扣。如果按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1:100的比例配备,应配的从业人员缺额数量还很大。学生营养餐4元/天/生的补助标准,不含配送、加工、煤电等其它费用,学校公用经费又不能支付从业人员工资,为此,部分学校的营养餐供餐方式从食堂供餐又改为了企业供餐,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营养餐供应缺乏统一规范的模式。由于西部地区学校点多面广,贫困和非贫困县区都实施了学生营养餐,农村学校有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各学校又有食堂和无食堂等情况,所以在营养餐的供应上还有许多困难和困惑。从目前近一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就企业供餐学校的营养餐来说,面对每天的牛奶和鸡蛋部分,学生已有了逆反心理。配送些面包、水果,城郊学校可行,而边缘地区的小学或教学点基本无法就地取材,需要到县城采购,集中配送,食品经过长途运输,产品质量受温度、气候、运输条件的限制,很难确保新鲜、安全卫生,这加大了农村孩子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影响了营养餐的质和量。部分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规模小、划拨的公用经费有限,学校无法列支营养餐食堂所需餐饮设施、消毒设施、水、煤、电及从业人员工资,只能将学校仅有的食堂对外承包,来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而承包商从食堂赚取的经营费用直接影响了学生营养餐的质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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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为农村孩子就餐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状况、减轻农村学生的家庭负担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不足,先后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大大促进了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然而,当前基层营养餐管理等方面,出现了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理解偏差、资金管理不规范、偷工减料、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极大背离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原则及要求,笔者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将谈一些浅显的认识。

关键词: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问题;对策

一、存在问题

1.对“营养改善计划”理解偏差,供餐模式不统一

据调查,笔者所在地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供餐模式为两种,一种是食堂供餐形式,一种是企业供餐模式。管理模式不统一,由此带来管理问题较为突出。食堂供餐形式,一般是学校具备供餐条件的采用这种模式,全市仅有部分寄宿生能吃到热饭热菜,这一模式责任风险主要在学校;企业供应课间餐形式,因受学校食堂及设施等硬件的制约,且这一模式责任风险主要在企业,学校不必为此牵扯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加之其简单易操作,故成了庆阳市目前最主要的营养餐供餐形式。

2.“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出现冒领和套取资金现象

“营养改善计划”投入大、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情况复杂、安全风险高,不加强规范管理,很容易出问题。当前,“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部分地区未能足额用于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甚至出现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个别地区农村学校虚报学生数,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3.食品单一缺少变化,学生产生厌食,“浪费粮食”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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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 要: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来,为农村孩子就餐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状况、减轻农村学生的家庭负担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关键词:营养改善计划;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8-155-01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为农村孩子就餐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状况、减轻农村学生的家庭负担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不足,先后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大大促进了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然而,当前基层营养餐管理等方面,出现了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理解偏差、资金管理不规范、偷工减料、食品安全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极大背离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原则及要求,作为长期工作在学校食堂一线的我,发现的一些问题,现将谈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存在问题

1、对“营养改善计划”理解偏差,供餐形式不统一。据调查,竹山县所在地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供餐形式为两种,一种是课间餐:即牛奶加鸡蛋(火腿肠、面包),一种是午间餐(猪肉、牛肉)。供餐形式不统一,由此带来管理问题较为突出。食堂午间餐形式,一般是学校具备供餐条件的采用这种模式,全县仅有部分乡镇学生能吃到热饭热菜,这一模式加大了食堂的工作量,学校食堂的配套设施必须更新换代,资金缺口的难度困扰着学校;企业供应课间餐形式,因受学校食堂及设施等硬件的制约,且这一模式责任风险主要在企业,学校不必为此牵扯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加之其简单易操作,故成了我县南北片目前最主要的营养餐供餐形式。任何事情有利必有一弊 ,它的弊端在于冷食物对有的孩子不适应,容易生病。

2、食品单一缺少变化,学生产生厌食,“浪费粮食”现象严重。企业供餐模式营养餐主要是由企业提供的 鸡蛋、火腿肠、面包、饼干、学生奶等食品,与合理的营养饮食即主食、肉、奶或豆类食物及新鲜蔬菜水果存在较大差距。食品单一缺少变化,长期食用可能对孩子正常饮食带来一定影响,产生厌食情绪,甚至出现许多学生随意丢弃,“浪费粮食”现象严重。

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单位面临着很大的资金压力。就学校食堂供餐情况而言,为做好营养餐工作,基建、设备、从业人员的大量投入,且因这项工作面广量大,监管成本也会成倍增加,还有一些相关的后勤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等。同时,学校增加后勤人员并添置了些厨房用具,给学校加大了一笔不小的开支;有的食堂餐厅偏小,学生不能分桌同时就餐,还要专门抽调老师进行管理。加之,补助标准以现在的物价来说偏低。众所周知,现如今营养餐的原材料如:肉类、菜类等物价上扬,加上营养餐制作、仓储、管理等相关成本,4元的标准实难达到增强学生营养的目的,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也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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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餐:遏制风险和危险

鉴于学生营养餐计划推出以来,部分地区出现食品安全风险、一些款项未能专款专用,及部分学校就餐困难等问题。近日,教育部等公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明确规定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并要求学校负责人自费陪餐。

坦白说,这些实施细则着眼于问题所在,初衷是非常好的,不过如果想确保现实中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采取其他措施。当前学生营养餐计划面临至少两大问题需要克服:一是解决学生营养餐计划在机制上的激励不相容性,一是监管成本需要降低。换言之,一些地区的学生营养餐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源自一些地方执行层面的不当、缺乏监督等硬约束以及校方的“监守自盗”等,因此,现在需要加大监督力度,并把高昂的监管成本想方设法降下来。

具体而言,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供餐模式,需要改进,这包括学生营养餐之运营和供餐监管成本等问题。其一,中央财政允诺对部分农村学校安排食堂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食堂建设费用,而食堂维持运营的雇佣工资、管理费用、采购成本等问题依然存在,且每生每日3元营养补助很难使学校食堂低成本地贯彻学生营养餐计划。因此,要对这些情况有充分的措施应对:比如一些农村学校因自营食堂而负债过重,又比如一些学校食堂提高学生非营养餐的用餐费用,从而可能抬高学生午餐成本。毕竟,以学校食堂为主的营养餐供应模式,类似于学校办社会,可能会令学校食堂事实上成为基层财政负担。

其二,要防范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校方需配置专门的人力和资源监控学校食堂之运营,避免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甚至还需防范校方管理人员与食堂工作人员合谋交易和监守自盗。市场化餐饮企业具有三大制衡体系:公权部门他律、市场自律和自身声誉管理的内控等,而学校食堂只有公权他律和内部自控两个防控体系,缺乏更为基本的市场自净化机制。殊不知,学生营养餐的支付方与消费方不同,而学校食堂近乎是学生营养餐的垄断供应主体,其提供的营养餐是否足额、安全,学生非支付主体没有投票权,学生即便弃餐对校方食堂也不具约束力;而作为付款人的政府因较高的信息搜集成本而难以实时监测,从而很容易致使一些学校食堂成为套取政府对学生营养餐补助的载体。不仅如此,学校负责人陪同学生就餐,也很难保证学校负责人吃的与学生吃的是同一食品。

由此可见,低风险的举措是政府采取补需方而非供方的模式。即鉴于目前政府实行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制,政府可以考虑以学生身份证信息为基础,为每个学生开设专项银行账户,把相关义务教育财政经费和学生营养餐补助,一并打入学生账户,并可全国流通结算,以赋予学生就学和就餐的选择自。即学生有选择在哪个学校就读、在哪个食堂就餐的权利,而学校和食堂,只能根据学生提供的就学和消费凭证,直接要求银行转账结算,无法吸引学生就读的学校和就餐的食堂,将无法获得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经费和营养餐补助。

这个模式的好处在于,可避免义务教育和营养餐的支付与消费主体分离问题,赋予学生和家长选择学校和营养餐的市场自由,有助于促进学校间和食堂间的竞争,从而使义务教育和学生营养餐计划有效嫁接市场自律机制,降低了公共外部性风险。至于赋予家长和学生选择自由的补需方模式,是否会出现家长的套利风险?我们认为,这有些过虑,家长在此问题上更具有激励相容性。(文/刘晓忠 漫画/邝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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