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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文明督察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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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学生就餐情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精神,按照《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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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旨在通过政府推动,逐步改善我区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对象、补助标准、推进计划

(一)实施对象

除城区学校以外的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

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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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乡镇学校供餐营养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饮食营养水平,保障农村孩子健康成长,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县、幸福和谐”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在年春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范围内启动实施“计划”工程。

(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每一个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三)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每一个学生吃到嘴里、吃到肚里。

(四)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监测评估,保证每一个学生吃出健康、吃出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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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学生营养改革企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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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营养改善是学生就餐问题的一项健康计划。本文将介绍2016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2016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1)

大家知道,教育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学前教育又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正因如此,这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调研乌市学前教育和学生营养餐开展情况,这说明了自治区领导对学前教育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高度重视,此举深得民心。

长期以来,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在一些地方,学前教育倍受冷落,举办学前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了市场,财政投入长期过低。而这些本就数量不多的经费又仅仅投向了少数示范幼儿园,由此导致学前教育资源总体规模不足与结构不均衡,这是造成入园难、入园贵的主要原因。

正如自治区人大代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长胡军海认为,虽然乌鲁木齐充实学前教育资源已基本实现,但是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在乌鲁木齐的293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只有23所,不足10%。所以,乌鲁木齐的学前教育是一个很大的短板,所以针对目前乌市存在的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笔者建议,其一,要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幼儿园审批、考评制度,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要形成以政府办园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其二,尽快推进学前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其三,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以满足城乡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努力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针对学生的营养餐问题。所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无疑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营养餐和学生餐必须保证安全卫生。诸多事例启示我们,堵住营养餐或其他学生餐营养流失漏洞,需要制度给力,并且政府和学校、企业共同负起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营养餐采取不同供餐模式的过程中,应制定严格而细致的实施细则,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规范运作,确保营养餐和学生餐安全。

当然,要彻底管住学生营养餐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需要制度给力,共同监管。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承担着指导和协调的任务,明确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工作检查,实施校长负责制等,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相关管理责任,为学生的安全健康把好关、站好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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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蛋奶项目落实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蛋奶工程”全覆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行“蛋奶工程”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二、范围和标准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包括县高级中学、职教中心)实施“蛋奶工程”,实施对象为全体中小学生;实施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双休日、节假日不安排)。

三、实施方式

以每天为学生提供一袋牛奶和一个鸡蛋为主,或在学生早餐、课间餐适当增加肉类、水果、蔬菜等营养品。所有中小学由学校食堂统一供餐。供餐时间寄宿学生以早餐为主,非寄宿学生以课间餐为主。

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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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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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营养改善整体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监察、审计、安监、民政、文广旅游、发改、工商、质监、疾控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养办)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教育局等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把方案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发改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方案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县农工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县质监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强化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县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方案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资金管理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有条件学校可实行餐卡(券)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就餐卡或发放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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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的要求是安全,营养。本文将介绍2017年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

2017年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调研报告(1)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我市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旗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为国家首批试点县。

(一)全市学校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79所,其中:小学242所,教学点155个,普通中学8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53所。现有在校生246324人,其中:小学123981人(其中教学点3697人);普通中学122061人(其中:初中75097人,高中48802人),特殊教育学校282人,幼儿学前教育13171人。

(二)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基本情况

化德县属国家贫困县,又被国家划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9所,受惠学生727人。

兴和县着手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早餐蛋奶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20所农村中小学,32个教学点,共计3411名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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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南华县:确保学校食堂价格稳定

本刊讯 为保证学校食堂不涨价、不降低学生饭菜质量、不把负担转嫁到学生身上,楚雄州南华县以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确保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稳定。

县教育系统召开校长、总务主任参加的食堂价格管理政策提醒会,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加大对学生食堂管理的指导扶持力度,明确校(园)长为学校食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并抓好饭菜价格的稳定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和排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收支“互检、互评、互学”工作,有效监督食堂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督促建立相关账目,促使做到账与物、账与实、账与账的相符;在人员上实行定额、定编、定岗、定职责、定待遇,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用工成本。

学校严格规范操作,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长期供货,控制加工环节,堵塞漏洞,节能降耗,提高成品产出率;坚持保本经营原则,采用日核算、旬核算、月核算相结合,合理确定价格优惠的大众菜比例,实行明码标价,及时掌握菜品亏盈,适时调整菜品结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政策,为18 458名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共计786万元,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摸清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通过实施“春蕾计划”、“寒窗助学”等活动给予大力救助,最大限度地解决因贫困造成失学的问题。

鼓励学校开展以“建好一个基地,办好一个食堂,救助一批家庭贫困学生”为载体的“三个一”工程,号召师生利用勤工俭学基地,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丰富菜篮子,最大限度改善自身生活,全县累计为2万余名寄宿学生减少伙食开支40.64万元。

建立健全师生参与伙食监督工作制度,对食堂购进的米、面、油等进行审核,对饭菜价格、质量进行监督,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的同时,相关部门通过不定期深入学校明察暗访,采取召开家长座谈会、随机走访就餐师生、开展就餐学生问卷调查等方式,掌握就餐师生对食堂菜价满意度的第一手材料,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监督,以确保学校食堂在价格稳定的基础上,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为学生快乐生活、快乐学习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南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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