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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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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介

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国务院决定,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同时,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

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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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发展现状

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即大部制改革),新组建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及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约半年时间过去,新机构的一系列运转情况备受关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具体包括哪些?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和制定工作进展究竟如何?CIFSQ 2013展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为我们进行了解答。

1.卫生计生委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责

这一次机构改革,对于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进行了调整,设立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方面的监管。有关部门的职能也进行了调整,卫生部门主要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风险评估,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与审查,此外还包括参与拟定食品安全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在这次机构改革过程中,国家卫生计生委对食品安全类似的机构也进行了调整。目前,在卫生计生委下专门组建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包括综合规范与指导处、标准管理处、风险评估处和风险监测处。

今年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减少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卫生计生委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负责相关任务,可以说是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另外,卫生计生委还包括几个技术机构,其中非常重要的是两年前组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标准、监测等方面的技术工作,指导全国各级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的技术工作;其次是中国疾控中心,很多食源性的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的食源性疾病,包括疾病报告都由其负责;还有卫生监督中心,主要负责新的食品原料、添加剂等等相关产品的受理许可工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既有行政管理,又有技术支撑的成体系的食品安全队伍,承担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相关产品的许可等方面的工作。

2.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和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即根据中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护公民健康,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依法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安全要求做出的统一规定,是强制性的基础法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9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指定其他强制性食品标准。这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涉及的范围包括8个方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及其他有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营养成分的要求;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规定;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规程;其他需要指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部门进行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供编号;农残、兽残的限量规定和检验方法,由卫生部和农业部共同制定;涉及到屠宰、畜情的检验规程,由有关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其他涉及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当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一致。在我国,除国家标准外还有两类标准,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在没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地方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由省级卫生部门,行政部门来组织制定,制定后需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没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企业标准,鼓励严于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需报省级卫生部门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企业标准在本企业内部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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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结果可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或修订以及指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监测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范围应包括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各环节,监测的产品应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辅料。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起草监测计划时应邀请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应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定期制定或修改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名单,作为起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科学依据。

第五条 (预警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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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之变

一般通过仔细阅读2016年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才能系统了解输日食品应遵循的规则及变化。这些情况不仅是出口国政府监管出口食品的依据,也是输日食品业者必须遵循的规则。了解这些规则,对于维护食品安全、便利贸易、企业规避风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主要分析了2016年度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主要内容,作为我国政府食品主管部门管理出口食品的依据、企业规避贸易风险的重要参考。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内容

1.监控指导计划的依据和适用期限。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每年3月底在厚生劳动省网址上公布该计划。通常日本根据上一年度的监控检查中期报告的内容,进口申请件数、进口重量、检查件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件数、各国食品卫生信息及进口动向或管理水平调整监控计划。

2.实施监控检查的基本思路。为确保食品安全,2016年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条,监控范围从出口国家的生产阶段到进口后日本国内流通的各个阶段,并推进或实施安全对策。

3.关于中日食品安全合作。计划中继续提及推进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按照计划说法:“根据2010年5月中日两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长签署的中日推进食品安全倡议的备忘录,为提高中日食品安全性及合作水平,举行部长级会议,为促进中日两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制定行动计划,赴当地考察并举行(事务级)专家层面磋商”。

4.计划中首次提到收集环太平洋国家食品信息。根据TPP协定,日本将收集环太平洋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口食品及食品卫生管理信息。这显现出日本欲开展与环太平洋国家食品贸易的动向。

5.监控指导计划的推进和监控套路。通过仔细阅读计划原文,发现计划是从政策宣传、制度执行、政策措施整改、技术合作和完善体系、两国间政策磋商等层面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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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学生就餐情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精神,按照《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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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在高校食堂管理中的应用

【文献标识码】 A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5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2-0242-02

【关键词】 食品处理和加工;组织和管理;学生保健服务

高校食堂人口密度大,用餐人数集中,是易发生中毒等事故的场所。2007 年 1-6 月,全国共报告食物中毒事件134 起,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的8.79%;中毒人数 4457例,占报告病例总数的8.20%;死亡 96 例 ,占报告死亡总数的42.86%[1]。为保障高校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防止学生群体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运用HACCP的基本原理,对高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从业人员素质等关键环节进行相关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措施,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目的,确保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2]。

HACCP是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简称,作为一种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技术管理体系,由食品的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HA)和关键控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CCP)2部分组成[3-5]。HACCP是以科学为基础,通过系统性地确定具体危害及其控制措施,以保证食品安全性的系统,是一个适用于各类食品企业的简便、易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体系[6-9]。

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实施)、《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饮食建筑设计规范》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采用HACCP的方法和原理,对武汉市某高校学生食堂在原料采购验收、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施卫生质量监控,从而将食品安全卫生危害消除或降低至安全水平[10-12]。现将HACCP的建立过程报道如下。

1 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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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探讨论文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条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制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组织所在地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国务院卫生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向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通报。

第七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应当主动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必要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外,必要时,还应当依据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汇总、分析有关疾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的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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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建设工地综治管理意见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建管处(安监站)、区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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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改革 探索未来新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发展沿革

1998年以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由卫生部承担。

1998年,国务院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药品和医疗器械。卫生部则负责食品卫生监管。

2003年,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了对食品、保健品等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D04]23号),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并将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外,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010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并单独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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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HACCP体系应用探析

HACCP体系已逐渐成为国际食品贸易的通行证,以及全面提升我国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水平的必备管理措施。随着中国食品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和不同层面对HACCP体系的推广,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始建立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陆续申请和通过第三方认证。HACCP体系已在不同规模、不同种类的的食品生产企业中应用。

HACCP是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缩写,称为“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它是一个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管理体系,也是目前国际上公认为最有效地食品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其强调的是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预防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而不是靠事后检验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HACCP具有预防性、安全性、动态性、非零风险及全过程控制几个特点。

HACCP的应用优势

(1) HACCP体系建立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对终产品的检测仅作为验证体系的有效性;

(2) HACCP体系可以进行预防性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出现;

(3) HACCP体系可以进行自行控制,使加工者具有自检、自控、自纠能力;

(4) HACCP体系可以追溯加工及控制记录,使政府检查或产品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相比传统食品安全控制方法,HACCP具有的独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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