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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教学法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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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应用实践

【摘 要】随着大学法律专业的地位日益突显,法律教学成为各高校的重要课程。案例教学法是现今各高校教学的主要方式,在大学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可以提高法律教学效果。因此,为了提高大学法律的教学效果,分析了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实践,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关键词】大学法律 教学案例 应用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16-0022-01

在法律教学课程中,为了提高法律教学知识,使大学生能够掌握更为充分的法律知识,需要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和设计一定的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和掌握法律知识。因此,在大学法律知识中广泛应用教学案例,可以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一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案例教学法可提高学生的理解力,巩固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

高校在设置法律专业时,开设许多法律课程。面对庞大的法律知识,若采取“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学生无法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对其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进行充分的掌握和理解。

2.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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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探索

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高校法学院纷纷在本科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的引入对于解决我国长期以来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的问题、增强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以适应社会对合格法律人才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案例教学法对于我国来说毕竟是一个历史相当短暂的舶来品,在我国的实践也不过十几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例教材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各大高等院校和专家学者编辑出版了大量的、种类繁多的案例教材,这些案例教材虽然为案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但案例教材目标定位不明确,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仍很严重:其一,目标定位不明确、体系结构不统一。现有案例教材基本上是编者根据自己的教学和实践经验编写的,由于编者们仁智各见,导致不同版本的案例教材在目标定位、体系结构上差别很大。其二,案例选择缺乏统一标准,有的案例过于陈旧,有的案例是专门为了讲解某个法律知识而虚构的案例,还有的将一些复杂疑难案件的法院裁判文书当作典型案例直接搬进教材。其三,案例与相关法律知识的衔接不甚合理。有些法律知识是不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但却出现了案例,而有些法律知识是需要采用案例教学的,但却找不到案例。其四,在编撰具体案例时,重法理分析,轻问题梳理。

(二)案例教学法适用范围方面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的精髓或许在于问答式启发教学,而不在于一定使用大量判例。对于合同法、侵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基础课程,判例必不可少;而法理学、比较法、欧盟法和世界法等课程则难以主要采用判例。对于后一类课程,教授们主要使用相关立法和学术文献,教授在提问之前用大量时间介绍相关背景和学术观点,讲解占据大部分时间。[5]然而在我国,有些高校和教师对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还存有模糊认识,没有正确处理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法的关系,典型的是将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讲授法完全对立起来,认为案例教学法是适应所有课程的现代化教学方法,而传统讲授教学法是应该淘汰的陈旧落后的方法。在这种认识支配下,不考虑课程本身和教学内容的特点,盲目扩大案例教学法的适用范围:一是盲目扩大案例教学法适用的专业课程范围,可以说目前在我国的法学本科教学中,包括应用法学、理论法学,几乎所有的法学专业课程都在尝试、运用案例教学法。二是盲目扩大案例教学法适用的教学内容范围,如对“某某法历史发展”的介绍,还有那些相对比较简单的法律知识,实际上通过教师讲授或者学生自己阅读教材就能理解和把握,却也采用了案例教学法。

(三)案例教学法具体操作方面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在具体操作上主要有三个步骤,分别是课前准备、课堂讨论和评价总结,这三个步骤环环相扣,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效果。实践中,有些教师或学生准备不充分,加之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学生已经养成了一种课堂惰性,不愿思考也提不出问题,导致案例讨论环节流于形式,即使教师有提问,也是点名式提问,学生始终处于被动状态。甚至有的教师将案例材料给学生,让学生进行所谓“自由讨论”,最后教师再公布“正确答案”。还有一部分教师并没有真正领悟案例教学法的精神实质,依然沿袭传统教学模式和思维方式,简单地将案例教学法等同于“举例教学法”,通常是教师讲完某一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后,再用一个事例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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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的实践启示

近些年来,我国一直在实行教育改革,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案例教学法逐渐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和重视。虽然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现阶段,我们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仍然不够全面。因此,我们要深入研究和分析案例教学法,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区别

传统教学模式对我国教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学生只能被动接受知识。学生如果长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其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在教学中,传统教学模式十分枯燥乏味,影响了教学效果和质量的提高。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主要起引导作用,注重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具备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这种教学方法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教师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的应用问题

1.忽视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性。

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法在素质教育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案例教学法并没有被广泛应用到教学中。很多教师对案例教学法比较陌生,没有认识到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所在。虽然一些教师开始尝试应用案例教学法,但是学校却并不提供相应的支持,这就使得案例教学法在应用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就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对于这种情况,教师要加深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深化新课程改革。

2.无法满足教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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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和PBL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

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开始由“精英教育”逐步向“大众化教育”转变,高等教育由过去的传授知识为主逐步向提高能力为主转变。如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已经成为高校探索和奋斗的目标[1]。为此,探索符合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的新型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就成为了当前高等教育的研究重点和热点。

一案例教学法在当代高等教育中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区别

案例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大学首创,该方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知识体系的掌握要求,利用案例引导教学活动,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讨和探究的一种教学方法[2]。

第一,从教学目的来说,传统教学重在理论知识的传授,其缺点是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结合点,容易造成理论脱离实际的弊病。而案例教学重在实际问题的解决,其教学案例主要来自科研和生活实践,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代表性。通过案例的学习,能掌握隐藏在案例后的完整的知识体系,并在此过程中,训练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从教学材料和授课方式来说,传统教学所使用的教学材料一般都是具有一定稳定性的教科书,其典型授课方式是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而案例教学使用的教学材料是独特的教学案例,并且这些教学案例一般都是随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

第三,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只要教材熟悉、思路清晰、表达清楚,使学生掌握了教师的“真理”,责任就算尽到了。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虽然可能比学生懂得多,但教师的角色并不是权威,应定位为案例教学的设计者、引导者、组织者和案例讨论的参与者。

第四,从学生的角色和责任来说,在传统教学中,学生处于消极、被动和受支配地位。其角色是认真的听讲者和知识的接受者。而在案例教学中,不仅强调教师的“教”(引导),更强调学生的“学”(自主学习和研讨),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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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教学中实例法的应用

摘 要:动漫行业是一个发展非常迅速的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在变化,教学也应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Maya作为动画制作软件的新宠,逐渐成为到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学的教学重点与难点。该软件功能完善,有很强的表现力,但是也存在着项目庞大复杂的弊端,学生在接受时有很大的困难。实例教学法是三维动画制作课程中最常用到也是最有效的教学手段。结合实例教学法,教师应注意发散学生思维,培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会学生如何自学,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

关键词:Maya;实例法;三维动画技术

《三维动画设计》是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的必修课,随着动画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革新,Maya软件成为三维动画制作的新宠。Autodesk Maya 2012是作为一款功能强大的三维动画设计软件,功能完善、制作效率高、渲染真实感极强,在动画表现力和与其他软件的兼容方面表现突出,在专业的影视广告中、角色动画、电影特效、优秀美术等方面应用及其广泛。因此,《三维动画设计》课程应该将Maya软件操作技术作为课程的主要媒介和内容。

《三维动画设计》重点研究三维动画制作,是按照动画设计制作流程,为完成预先确定的目标或教学任务而组织的有一定排列顺序的教育活动。课程依据制作过程划分为学习模块并形成完整的项目制作工作链条,将课程分为八个模块进行教学,分别是:Polygon(多边形)建模,Nurbs(曲面)建模,材质与贴图,灯光与渲染,角色绑定,角色动画制作,高级动画效果,综合动画实训。

面对动画企业的需求,我们设定的动画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操作熟练、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思维活跃的动画设计制作人员。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学不仅要指导学生如何去做,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学会观察,分析问题,进一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因此,在《三维动画设计》课程中,只选用一个课本或者只选用标准教材是不够的,我们应集各家所长,从各中教材和教学范例中找到合适的案例,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中面临的问题

第一,对学生来说存在着逻辑思维较差,英语基础薄弱,这在Maya这款英文软件的学习过程中将产生许多障碍,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标明并反复强调英文菜单中文含义的对照,引导学生总结规律。

第一,课本上的动画题材单一,艺术特性不够灵活,学生容易对所讲的内容失去兴趣,设计思路不够创新等。因此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时,可以选择让学生临摹一些他们喜欢的动画作品,一方面可以提起他们的兴趣,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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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案例教学法的实践

摘要:高中地理新课程积极倡导案例教学法,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需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与总结。通过案例教学法在研讨课《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的区域差异》中的实践运用,得出一些启示与感悟:在新课程理念下实施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对课程标准的解读全面合理,树立教学新理念;重塑教师课堂教学观,有效实施课堂提问;把握案例教学环节,提高教师素质。

关键词:案例教学;课堂教学;自主;创新

我们云南省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已经近两年了,在这段时间里,笔者与我校的其他三位地理教师全程参与其中。新课程的实施呼唤新的教学方式,其结果必然落实到课堂教学方式的转变上。从地理学科的角度看,新版高中地理教材(鲁教版)在所有必修和选修模块中出现相当分量的教学案例,特别有关区域地理内容部分更是如此。同时,《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类似于“结合实例”“以某种自然资源为例”“以某区域为例”等等的内容标准有许多,我们发现案例教学法在新课程的实施中有着广阔的前景。

在近一年的案例教学模式探索实践中,通过不断地听课、评课、磨课、说课,更加熟练地掌握案例教学法,调动了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并形成了各自的教学风格。在此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上了一堂案例教学法的研讨课,其中严冬艳老师的课题是《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的区域差异》(鲁教版),课的成败得失暂不去多讨论,只是在听完课之后,感慨颇多。

一、解读课程标准全面合理,树立教学新理念

从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开始,就非常强调对课标的解读,老师们非常认真负责地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学习课标,但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理解,还必须运用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否则一切都只是纸上谈兵。

在研讨课上,从翔实的教案和精彩的课件中可看出授课教师课前进行了精心的准备。课堂教学中,教师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的特点,为学生了创设了生动有趣的情境,如日本和英国的地图、各种景观图、自然环境的差异比较表、经济发展的差异比较表等。同时,通过一系列的师生互动,活跃了课堂气氛,培养了学生的合作协调能力,体现了新课程的课堂教学是师生情感交流的过程,及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在互动中引导、启发学生质疑的理念。

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整个课堂活动都过分关注如何让学生掌握日本和英国的自然环境特征、经济特征,而忽略了课标所提出的“能够说出不同区域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通过比较两个区域的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的差异,初步掌握比较区域的差异的基本方法”的要求。其实按新课标的理念,教材所给的日本和英国仅是案例,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以此教给学生分析区域特征的方法,并且掌握区域的各个特征之间的关联及成因,即常言所谓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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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C实例教学方法探究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技工学校

【摘要】可编程控制器是在继电器控制技术和计算机控制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工业自动控制设备,广泛应用于自动化控制的各个领域。技工学校学生由于其理论和实践的不足,学习《PLC及其应用》课程有一定困难。本文以全自动洗衣机为例,就PLC教学中应用实例由浅入深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探索与研究。

【关键词】PLC;教学方法;实例

可编程序控制器简称PLC,是专为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制造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它是在继电器控制技术和计算机控制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工业自动控制设备。由于PLC采用的是梯形图方式的编程语言,编程简单,易于掌握,所以成为工业化控制领域中应用最重要、应用最多的控制装置。

技工学校机电类专业开设《PLC及其应用》这门专业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基本原理、功能、应用、程序设计方法和编程技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兴趣比较高,但觉得难度比较大,往往达不到教学目的。本人在教学中探索和实践,运用实例由浅入深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PLC实例教学案例的选择原则及要求

1、选择学生熟悉的实物对象。尽可能选择日常生活中学生熟悉的、接触过的、感兴趣对象,如洗衣机、交通灯、广告牌、电梯、音乐喷泉等。

2、对象的控制程序难易适中。选择对象的控制程序不易过于简单和复杂,简单学达不到教学目的,复杂学生不明白,也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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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学课程案例教学法实施探析

摘 要: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中的有益尝试和成功经验,其在我国并未取得全面成效,可归因于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及方法论的决定作用,以及现行教育体制及教学目标的影响。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对法学本科教育具有非常显著的积极作用,为扩大其影响力并推动其发展,我们可从有选择地开设课程,先行开展法学思维方法的训练,提升师生素质,编辑出版代表性教材等方面进行探索。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讲授法 方法论

近年来,“案例式”教学作为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受到我国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关注。然而,这一教学方法在我国能否较好地实现倡导者的初衷,有效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仍众说纷纭,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一、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由来与发展

目前,学界公认的“案例教学法”鼻祖为美国哈佛大学有着律师背景的前校长朗代尔,他在19世纪20年代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课堂,并一直沿用至今,当然,这一模式发生发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应用之初,这一教学方法便受到了各方质疑。20世纪60年代,耶鲁大学发展出一种新兴的、经实践证明有着旺盛生命力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这两者均从具体的案件事实出发,通过归纳的方法,让学生在真实的案情中掌握“先例”中的法律原则和判决意见。后者更进一步将学习的场所由课堂搬到了解决具体纠纷的现场,让学生如同医科学生一般面对真实的“病况”。

20世纪80年代后期“案例教学法”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并逐渐受到重视①,各大院校进行了不同方向的探索。目前较成规模的有如浙江大学法律诊所、北京大学法律诊所、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人民大学法律诊所、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武汉大学法学院社区法律赋能诊所等。另外,可见学者田士永关于“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实践探索②。

二、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尝试“案例教学法”的若干问题

(一)传统的“讲授法”在教学中主体地位与弊端同时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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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采用网上案例教学法是现代远程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它不是把传统法学案例教学法搬到网上,而是通过网络使学生“仿真”虚拟进入案件情景,参与案情发展,以及“虚拟”实地辩驳对抗成为现实。在理解与运用案例教学基础理论指导教学实践的过程中,适合于网络的案例选择与问题设计是关键。

关键词:网络;法学;案例教学法;理论;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224-02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教学法”,在美国有一百多年历史。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于1870年前后首创的。朗代尔之后的美国法学院把案例教学法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学生主要通过阅读根据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学习法律。我国普通高校的法律院系,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法学案例教学法。2000年电大法学开展教育试点以来,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以其特有的优势受到电大法学教师的青睐。但有些教师在网上法学案例教学实践环节中陷入认识误区,削弱了案例教学法应有的功效。鉴于此,本文结合自己的实践,谈谈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

一、网上法学案例教学与传统案例教学的区别

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尚无权威的大家认可的定义。笔者以为,它是指在基于网络环境的法学教学中,教师结合具体的教学目的,组织、引导学生对某些网上的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根据网上案例教学法在电大普遍采用的形式看,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网上案例教学的支持系统,包括法学课程的案例资源库,相关课程法律知识准备:(1)课程专题理论知识介绍;(2)相关法律法规选编;(3)类似案例的专家点评。二是组建网络学习小组,网上案例讨论方式多样化:利用网上电子公告牌系统、在线聊天系统、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来实现。三是设计了网上案例讨论的评价功能:(1)讨论区的功能设置――身份识别功能,点评和回复功能,记录功能;(2)网上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①学生互评,②教师测评,③综合评价。

网上案例教学法与课堂案例教学法相比,存在以下较大不同。

1.教师与学生教学空间方位的不同。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呈现、学生自学活动与小组讨论、教学交互、案例分析报告及评价等活动,前者是在虚拟的网上远程进行;后者是在现实的教室面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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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案例教学法教学实践探析

[摘要]案例教学法始创于美国哈佛大学工商学院,是一种侧重于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教学法。本文在系统介绍管理学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从教学实践经验出发,分析了管理学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总结了目前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有效实施管理学案例教学法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管理学 案例教学 存在问题

案例教学法自被哈佛商学院首先在管理类课程教学中运用之后,就一直被认为是“成功的管理学教学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美国哈佛大学案例教学法研究开发部主任、案例协会主席John Borhrer教授说:“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和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的控索过程。”案例教学具有与实际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提高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注意力,增强教学效果等优点。因此,管理学的案例教学在国内的一些高校中开始得到推广。

一、案例教学法溯源

哈佛商学院是管理学方面推行案例教学法的先驱。1910年,它开始实行案例教学法。到1923年,它已有三分之二的课程用案例教学法进行讲授。哈佛商学院用于教学的案例,由该校教授、毕业生以及有关的研究者组织编写。这些案例旨在解决新问题,目前用于教学的案例有数千个,取自世界各国经济和企业的管理实践,每年都要更新四、五百个案例。为了保证这些案例的多样性和全面性,在把它用于正式教学之前,教师都要经过反复认真的讨论。一个案例通常讲两、三节课,每一节课80分钟。案例分析课开始,任课教授首先要指定一个学生说明案例、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手段,或定出实现公司目标的方法和途径,所用时间一般是10-20分钟。然后,其他同学从自己的角度来分析同一个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和采取的措施,以及指出自己在什么地方比前一个发言者更好。课堂气氛非常热烈,需要任课教授努力控制局面,引导学生发言。

案例教学和我国传统教学的明显区别在于: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哈佛商学院认为,一个案例的正确答案绝对不是唯一的,虽然有些久经推敲的案例,总会隐含着教授和企业家们所共同认可的一些行动或对策,但这些行动或对策只对学生们起某种提示或引导作用。答案的非固定化可以避免限制学生的思维,妨碍答案的多元化,这样可以让学生针对环境变化寻找出更好的、更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具体看来,案例教学法在实际运用中具有以下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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