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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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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论文

融入征管大格局 服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13年3月,经过反复酝酿研究的《全省地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全省地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湖北地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启动,揭开了湖北地税发展新的篇章。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省地税局为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顺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潮流,应对税源状况深刻变化,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制约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深层次矛盾,而作出的一次战略抉择。其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实施税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加强税务稽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征管质量与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等十大方面。

新的改革是一场涵盖全省地税系统各个层级、每个岗位、所有业务的一次革命。这是一次治税理念的革命,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价、过程监督的风险管理闭环系统与征管基本程序相融合,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这是一次治税方法的革命,实现业务工作与现代科学技术的有机融合,积极利用第三方信息,打造覆盖税收征管和内部管理全流程的信息化平台,全面迈进信息管税时代;这是一次征管方式的革命,按照申报纳税、税收评定、税务稽查、税收征收和法律救济再造税收征管新流程,特别是风险控制和评定将成为整个新税收征管流程的核心和中枢;这是一次部门权益的革命,按照征管流程需要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做实机关、重组税源管理机构、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原税收征管部门的权益进行再分配;这是一次队伍建设的革命,新的征管体制在岗位分工上体现出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特征,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干部在税收业务上、信息化操作上、工作责任心上要求更高,需要地税干部具备更高的政治、业务和作风素质。

我们常常把税政、稽查与征管一起并称税务三大业务部门,三者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税政和稽查既是本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参与者,更是实践者和促进者。2013年3月12日召开的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3月28日召开的全省税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全省地税税政和稽查工作必须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融入征管大格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服从、服务于深化征管改革的顺利推进。

税政管理工作就本质来看,就是法的规定性在税收上的综合体现,是国家意志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化、明确化和系统化。税政和征管,一个是实体,一个是程序,实体需要程序去实现,程序就是为了实现实体而存在。即税收制度是税收征管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税收征管是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的唯一载体和平台。税政管理工作服从、服务于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化税制改革,促进新征管体制发挥作用。税收征管改革的终极目的是提升征管质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税收征管执行的就是税收政策,因此税收政策是否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直接决定了改革目的能否实现。十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构建新的地方税体系。这就要求税政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税法框架内,根据湖北经济发展需要,认真做好“营改增”、资源税、房地产行业税收和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严格执行支持高新企业、现代服务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鼓励自主创新、扶持企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在运用税收政策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实效。

二是要抓住税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夯实管理基础,促进新征管体制顺利实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的一次全方位革命。对包括基础数据、税政管理、税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基础工作要求很高。税政管理部门必须找准政策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地方税种的管理基础,积极推进行之有效的营业税行业管理方法,进一步抓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不断规范财产行为税管理,强化非居民税收和反避税管理,多方寻找和核实第三方涉税信息,为征管改革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支撑和更扎实的管理基础,促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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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2012年,六盘水市地税局被贵州省地税局指定为征管改革试点单位。如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怎样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挑战摆在六盘水市地税局面前。

三年来,在省地税局的坚强领导和六盘水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六盘水市地税局按照“审慎推进、优化服务、效能建设、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科学调整机构、合理设置岗责、分类管理税源、科学配比人力资源、建立运行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再造工作流程等主要改革内容,确定“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纳税人申报真实性、合法性核查为切入点,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努力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的改革思路,通过改革初步达到“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的目标,为全市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理清改革思路

探索有效模式

为加快征管改革步伐,六盘水市地税部门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探索有效改革模式。

建立有效税收风险指向分析监控机构。监控机构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理顺了职能、职责及其相互关系,从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和征纳成本的角度,建立了科学、有效、可行的工作机制。

实施机构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通过改革,税源管理全面实现属地化基础上的专业化,通过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优化、岗位职责调整基本完成。

实施办税服务外包。通过实施办税服务外包、所有涉税事项全部由前台受理,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通过推广网络申报、电子申报和网络发票开具等方式,有效解决集中申报拥堵难题;通过实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提升了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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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从经济角度看,它是一种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行为;从社会管理角度看,它是一种管理社会的行政经济手段。随着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重要来源。

一、非税收入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的管理模式,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1、规范了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管理。非税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和财政汇缴专户收取、上缴、存储、退付、支付、清算、核算。财政部门成为唯一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的职能部门。

2、规范了收入收缴程序。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采取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具体收缴方式和票据使用由财政部门按照方便缴款、有利于监管、有利于信息反馈的原则确定。

3、健全了票据管理体系。清理归并现有票据种类,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改革传统的票据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管理替代人工管理,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核销、稽查等各个环节全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和完成。

4、建立了非税收入项目库。将执收单位、项目名称统一编码,实现按项目库统一编码的非税收入项目规范收缴,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的现象。

5、建立健全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以财政为数据交换中心,由财政及各银行、执收单位组成的网络征收系统,实现从执收单位电脑开票、银行收款信息传递、财政部门数据管理、票据领用核销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智能化管理。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和收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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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着力处理的主要关系

内容提要:当前,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协作不够、控管乏力、信息失真、稽查低效、服务欠缺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分工与协作、管户与管事、计算机应用与发挥管理主体的主动性、纳税人主动申报与加强税务稽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关系。本文在总结各地征管改革模式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路,供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参考。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税收征管改革同其他任何一项改革一样,总是需要不断完善的。目前征管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由于机构设置和内部分工欠合理,对纳税户缺乏有效的动态控管,管理相对薄弱,进而导致征管查链条脱节、计算机依托职能难以完全奏效、税务稽查基本未能实现原定目标。

(一)管理被动,基础不实

目前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户变为管事,往往因更多地强调为纳税人服务和加强稽查而忽略了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税务机关有些承诺服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以牺牲管理为代价的,放弃了必要的检查、执法职责。一些地方经济形势较好,经济发展较快,收入任务完成相对较为轻松,从而也掩盖了征管中一些漏洞和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征收人员与纳税户之间的直接接触大大减少,税源监控管理乏力,基本上处于被动受理的状态,只是坐在办税服务厅依据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征税,企业申报什么就受理什么、申报多少就受理多少,基本上收的是“自来税”。管事与管户脱节,导致基础资料不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对纳税人申报的基本资料是否完整和准确没有进行核实,也无法进行核实,税收基础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由于征收和管理基本上都是柜台式服务,税务机关与企业日常联系断档,征收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纳税人的户籍资料缺乏动态的跟踪调查,管理只是被动接受资料,没有控制税源的有效手段,一些地方通过停供发票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目前审核评税往往也只是流于形式,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很少结合实地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难以发现纳税人申报中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人员不掌握纳税企业的实情,在征管过程中不能随时发现问题,税务机关不能掌握收入主动权,对纳税人的控管难以到位,从而导致漏征漏管户增多,出现较多的零申报、失踪户、漏管户,助长了偷逃税的蔓延。

(二)分工过细,协作不够,衔接不畅,忙闲不均

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分权制衡,有利于提高效能,符合未来发展方向。在目前情况下,单独就某一项业务来看,工作效率也确有提高。但由于目前三大系列职能分工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协作不够、衔接不畅的问题。税收管理的职能分解到征管查不同的机构,机构间职责范围难以划分清楚,有些工作交叉重叠,有些又相互脱节,征收环节与管理环节职责既独立又交叉,职责界定划分有一定困难,征管查3个环节之间协调配合能力弱,信息传递不畅。管理环节的信息不是进行加工分析后及时、准确传递到征收环节,而是原封不动地将所受理的资料反馈给征收环节;征收环节也未及时准确传递到稽查环节,相互衔接不够。征、管、查分离的原意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稽查,实践中却变成征管与稽查相互脱节,征收环节录入的基础数据、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稽查选案的依据;而稽查查出的问题,责令调整账面留抵税款,往往也由于与征管脱节而导致征、管、查3个环节均未对调账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造成税收流失。

现行机构设置和内部岗责分工与改革前相比,内部制约有所强化,但由于分工过细,效能也有所降低。办事程序增多,一方面使纳税企业办税需到几个窗口,另一方面也使税务机关工作量增大,每个分局都觉得很忙。与分工过细相联系,征收与管理主要忙于事务性工作,未能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征收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虽越来越规范,但由于缺乏“管户”的要素,规范却不实用,工作量增加较多。征收与管理的不少工作流于形式,责任不明,征管不到位,存在漏征漏管问题。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量大,多的地方每月年检达400来户,且集中在中下旬,工作不可能深入,由于年审不严格,这项工作也只是流于形式。发票购销工作量太大,纳税人在办税相对集中的时间购买发票有时需排队等候;税务机关在发票验旧售新时只是审查是否用完、开具是否规范、是否单页填写等表面错误,至于已开具的发票是否已做账计算销项税金则未审核,未能整体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因而也就不可能发现虚开、代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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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创新管理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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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及建议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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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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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改革计策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论文百事通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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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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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矛盾解析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鉴于我国目前的征管现状,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的“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税收征管新格局的过程中,只有正确处理和解决好征管改革与科技人才、内部管理、税源管理、优质服务的矛盾,才能确保深化征管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伴随着跨入新千年、进入新世纪的脚步,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为与之密切相关的税收征收管理提出了新课题。尤其是我国即将加入wto为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目前,税务系统基层征管机构收缩、撤并后,集征收、管理、稽查于一体的全职能基层征管机构仍然偏多;税收执法随意性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税收信息化进程缓慢,税源监控乏力;征管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征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的征收、管理、稽查新格局。

深化征管改革的方向是:各市区、县城及其周边地区的全职能税务征管机构逐步转化为专业化征管机构,基层征管机构进一步收缩;实施纳税信息高度集中,积极构建先进的计算机广域网络,有步骤地推广ctais征管软件;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健全的一级税务稽查体系;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这样,一个市县级税务局仅设立一个直属征收局、一个直属稽查局,再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管理分局,建立“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税收征管新格局。要实现上述改革目标,必须正确处理和解决好以下几个矛盾。

一、征管改革与科技人才的矛盾

深化征管改革是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点,而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建立覆盖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立包括以“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要实现上述目标,一方面,要求有一批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才研究、开发、维护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另一方面,要求税务人员会操作、使用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然而,目前税务人员素质与这一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尽管近几年我们已经认识到税务人员素质与科技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大力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优化人员素质结构,全系统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其素质的提高赶不上科技发展的速度,地、市、县税务机关计算机专业人员仍然相当缺乏,越到基层人才越缺,有的县税务机关竟无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靠一般专业人员维持工作。全系统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也不太高,仍有少部分人员不会操作计算机,另有一部分人员虽会操作也大多是打字、拟文,真正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员不多。在一些发达国家,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很高。如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税务局人均拥有一台计算机,通过应用大量的管理软件,如税款征收管理业务软件、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纳税服务管理软件等,所有工作基本上都能在网上完成。

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处理和解决好征管改革与科技人才的矛盾,尽快提高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一是充实专业人才。每年有计划地招收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以本科毕业生为主,尽可能招收硕士毕业生,以提高人才层次。二是深造专业人才。有计划地选送一批有发展前途的专业人员到高等院校深造,提高其专业水平。三是培训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各税务学校的师资、硬件等,多办计算机知识培训班,对专业人员和税务人员分层次培训,时间可长可短,内容上分为普及班、强化班、专业班。四是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税务人员边干边学,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同时,定期进行计算机知识等级考试,并将考核成绩与上岗、报酬等挂钩,以激发税务人员努力提高科技素质的积极性。

二、征管改革与内部管理的矛盾

目前在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工作衔接不够,资料信息传递不顺等。建立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的“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税收征管新格局后,一个市县级税务局仅设立一个直属征收局、一个直属稽查局,均为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管理分局。在实际工作中,征收局如何根据管理局的纳税评估和稽查局的稽查结论征收税款,以及收缴滞纳金和罚款,其征收情况如何通知主管管理局、稽查局;管理局如何根据征收局的征收情况和稽查局的稽查情况实施管理,其管理情况如何告知征收局:稽查局;稽查局如何根据征收局的征收情况和管理局的管理情况选案稽查,其稽查结果如何通报主管管理局、征收局;征收局、主管管理局、稽查局之间的资料如何传递等,不仅直接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而且影响税收收入。有些人担心,收缩基层征税网点,设立征收、管理、稽查专业机构,难以协调税收征管,将会导致税收流失。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次征管改革是建立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全方位的改革,只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就可以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据悉,一些发达国家目前采取高度集中征收的模式,美国是世界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全国的税务信息处理中心只有4个;菲律宾作为发展中国家,全国的税务信息处理中心也只有5个;新加坡和新西兰地域较小,各自只有1个征税网点。我国浙江省和江苏省南京市进行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试点,浙江省国税系统征收单位由600多个撤并为130多个;南京市国税、地税系统各自只设了一个数据处理中心(征收中心),反响较好。由此可见,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经验,还是我国部分地方试点的实践,都证明了进一步集中征收是可行的,可以有效改善目前全国范围内的4万多个征收点对税收政策理解各异、各行其是、肢解税法的局面,税收流失也将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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