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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宽,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本文就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谈谈自己的工作体会。
【关键词】职称,申报,体会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在医院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0%以上,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宽,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现就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谈谈自己的工作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的关键
职称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带动一个单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要加强职称工作的领导,把职称评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医院要成立以院领导及各专业专家组成的综合审核小组,职称工作日常部门一般为人事部门,明确审核小组的纪律及职责,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减少资料填报的错漏,保证材料的准确和真实为申报人顺利通过评审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增加职称评审政策透明度,及时将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宣传下达
2.1人事部门要及时正确掌握政策,做好宣传下达
职称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如从2001年开始卫生中、初级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针对学历的不同,报考初级和中级的任职年限作了一定的调整;200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要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05年开始增加一个模块的要求;从199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要完成半年以上的下乡定期工作任务,从2007年起必须完成一年以上的下乡任务;外语政策进一步放宽,免考年龄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者,取得A级(县以下单位人员为B级职称外语成绩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2006年起广东取消评职称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规定,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这是继进一步放宽申报职称的外语条件后,对评职称条件作出的又一调整。还有除了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以外,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要完成两门公修课等等。在信息索取方面,人事部门要掌握主动权,与医务科、科教科等相关职能科室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医务人员下乡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密切关注上级部门或媒介公布的有关政策,并通过院内网站、宣传栏、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各级别职称在专业理论、专业工作能力、论文、科研等方面的要求,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对照自身条件申报职称。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摘要:职称评审是由职称评审标准和职称评审工作流程组成的一套公公正、客观、具有竞争力的职称评审方法,将对职称评定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信息化在无线局科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越发重要,信息化是无线局推进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是无线局软实力全面可持续提升的不竭动力,是无线局完成以安全播音为中心工作的科学保证。在无线局信息化大发展的背景下,研究设计了无线局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促进事业管理的信息化发展。
关键词:职称申报 评审 管理系统 综合性无纸化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4)02-0135-02
1 引言
遵循广电总局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立足于无线局对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信息化的实际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建设经济适用、安全稳定、符合无线局工作实际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提高无线局职称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高职称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无线局事业管理的创新和信息化发展做贡献。
1.1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无线局有数千名基层技术人员,每年有大量的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动态变化的数千人的职称管理工作任务,随着职称申报人数的不断增长,申报评审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利用WEB2.0互动性很强的特点,创建一个方便快捷的申报评审系统,提高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工作改进方案。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措施,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高级会计人才,进一步规范高级会计师材料申报、评审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职称[2001]2号)精神,结合会计业务工作特点,制定**省高级会计师材料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从20**年度起,我省辖区内(**市除外)从事会计或会计相关专业人员按本程序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人应自行对照《**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各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3、将同意推荐的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工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的时间、取得中级职称以来主要业绩及撰写的专业文章、论文、职称计算机考核有效证明情况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疑义的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关于做好20__年度政工专业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20__年度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程序、申报条件及呈报材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17日至18日,各单位根据申报人员摸底情况通知相关人员从本通知中打印有关高级、初级评审材料及中级预审所需材料表格。(中级预审材料为:资格预审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工专业职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专著、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政工专业职务代表作品的原件及打印件二份)申报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后,经各二级单位审查整理,签字盖章,于8月6日前将高级评审材料与中级预审材料报送到宣传部。
2、8月份,中级政工专业职务预审材料经华菱集团公司政评办和省政评办预审后,个人再填写评审材料,由单位推荐并签字盖章,然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宣传部;同时,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也报送宣传部。逾期未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
3、在资格审查和代表作评审结束后,将对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申报者和高级政工师破格申报者,组织进行答辩。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申报评审是取得职称的必经程序。然而,繁琐的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是每一个经历过此事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难言之痛。《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职称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解决“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基于此,本文对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调整完善进行探讨。
一、职称申报评审程序设置目的分析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由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及其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化软件系统共同组成。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和主导,其主要环节及配套运行流程如图1所示:
现行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中各环节设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核验评审材料真实性的需要。现有的职称评审主要是基于书面材料的间接评价模式。评委对申报者的了解,绝大多数是通过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评委评审的前提和核心要素。然而,评委往往缺乏有效手段对申报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判。从职称评审的组织模式看,评委在有限的评审时间内、面对大量的评审对象,无法对每一位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作出判断,要求评委审核材料真实性,也与评委作为专家从专业角度评价申报者能力水平的目的相违背。因此,各级管理部门对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就是通过程序设计,达到核验评审材料真实性的目的,这也是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主要手段。
二是确认是否符合评审条件的需要。职称评审条件大体可分为通用性条件和专业性条件。通用性条件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含破格条件)、外语条件、计算机条件以及继续教育条件等,而专业性条件主要是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条件等。通用性条件属于基本条件,达到即可但也缺一不可,通用性条件不体现申报者能力水平的差异,因此,通用性条件主要由各级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把握。同时,对专业性条件的审核又可区分为外在条件审核和内在水平评价两部分,核验相关材料的数量、等级、提交程序等属于外在条件审核,而对其质量、水平等判断则属于内在水平的评价。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程序的设置,能使各级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中不符合通用性条件以及专业性条件中外在条件要求的人员剔除。这也是通过科学分工,提高评委会评审效率,集中高效发挥评委专家评审作用的一种有效制度设计。
三是实现人事人才管理职能的需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职称申报评审中审核环节的设置就是各级单位、管理部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掌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变动情况,并通过逐年积累形成相关人才数据库,进而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中各个环节确有保留的必要。
二、F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存在问题分析
作为拥有9所三甲医院、50余所二甲医院及近百个二乙以下医院及卫生疾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大型企业,医疗单位分布在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地域等条件不同带来了医疗单位之间卫生技术发展的不平衡,在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中遇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1]。在应用专业化、量化、两级评审方法4年来,调动了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学设计职业生涯、努力发展个人技术水平的热情,职称评审效果得到了各级职改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认可,取得了满意效果。
1 评审方法
1.1 专业化评审
按专业类别将专业技术人员分为5个专业组组织评审,分别是临床医学、中医与中西医结合、医学辅助技术、预防医学、综合(药学、护理等)。如遇专业组申报人员少于10人,合并到其它专业组评审,专业组申报人数超过150人时,分成2个专业组进行评审。按专业不同制定侧重点不同的量化标准。
1.2 两级评审
1.2.1 推荐评审 各分支局级企业职改办组织所属医疗单位的推荐评审。首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组织推荐评审会议,按量化标准对申报人的能力与业绩进行量化评分,得出量化成绩。
1.2.2 评审 评审会前,各局级企业将推荐评审成绩及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上报到职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组织专职人员审查上报材料,主要审查:①上报材料的真实性;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③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文章、科研等业绩指标进行初步量化评分。另外,评审办公室还要将全部申报人员的材料按专业分组、按已量化成绩排序。评审会分为两程序:①专业组会议,5个专业组分别对本专业组的申报人员进行评价和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结果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员,形成专业组评审意见报评委会;②评委会,对5个专业组报送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按比例再次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1.3 基本申报条件与量化评价相结合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